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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部分

诺德征服-第84部分

小说: 诺德征服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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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度因眼睁睁地看着那些骑着黑马的骑士,披着和马一般颜色的黑斗篷,挥舞着锋利的弯刀,以锲型阵的态势,从森林中冲向了刚刚经历了一场大战的东海岸诺德士兵!

    他们的铠甲属于比较轻便的短式锁子甲或者半身板甲,武器不是斯瓦迪亚人常用的骑士剑,而是更加轻便灵活的游牧式弯刀,甩起来就像是甩胳膊那般容易。

    “准备战斗!”希尔薇咬着牙用左手举起盾牌,用受伤的右臂举起日耳曼剑。精疲力尽的东海岸诺德人也纷纷举起斧子和盾牌,想尽快排好盾墙阻挡骑士的步伐。

    安度因龟缩在泥潭里,看着那个女武士骄傲地挥舞出了第一剑,然而那个一马当先的骑士只是看了一眼,娴熟地用弯刀接下了希尔薇的日耳曼剑。

    然后骑士两腿一夹,大号的马刺扎在那匹黑骏马的马肋上,套着小圆盾的左手拉住缰绳加速掠过,将希尔薇硬是借力闪了个空,本就右臂有伤的希尔薇痛苦地撒开了武器,跌坐在地上。

    其余的诺德人被弯刀和马蹄蹂躏得阵型全无,刚刚的胜利在几个呼吸之间荡然无存……安度因看着这场悲剧,他很无奈,但他不想死。

    他摸过长矛,看着那个痛苦不堪,却依旧坚强的希尔薇,莫名其妙一个大胆的想法突然在脑海里形成:“也许,我能救下她?”

    然后……安度因又扑哧一声笑出了声,扛好长矛准备离开。临走前他颇有几分不忍地回过头看了看,发现希尔薇的头盔不知道什么时候被骑士卷飞,在那杀戮修罗场上,阳光印在她苍白如纸的面庞上……

    安度因没有看其他的,只是那双会说话的眼睛……他就已经走不动了。

    “该死……”安度因愤怒地发现自己的身体似乎开始不听使唤了“给我走啊!别去啊!”

    安度因,端着长矛,顺着林荫的遮挡,在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的原因下,走进了战场。

第117章 生死游离(上)() 
来自东海岸的瓦格良人,在很多年前,卡拉德人还统治着以他们名字命名的大陆(卡拉迪亚——卡拉德人的土地)的时代,经历流离失所后,从慷慨的帝国皇帝手中,获取了一片值得居住的土地。

    那些瓦格良部落的蛮族战士,被雇佣为职业军人,成为卡拉德帝国最恐怖、最忠诚的外族军团。他们低下高傲的头颅效忠于皇帝,虚心向擅长步兵方阵的卡拉德人学习战争艺术,模仿卡拉德人的铠甲和战斗方式,并仍旧像真正的诺德人那样,保留了勇敢战斗至死不渝的作风。

    而当末代卡拉德皇帝死在斯瓦迪亚人手里时,瓦格良部落在北部赫鲁斯山脉,以两千瓦格良精锐把五千斯瓦迪亚连人带马打得溃不成军。在那寒冷连绵的山脉间,瓦格良人用两条腿和灵活的战术,教会了斯瓦迪亚人什么是真正的帝国步兵军团。

    帝国最后一支军团被击溃了,代表皇室的旗帜被斯瓦迪亚人踩在脚下,最后一座城市也早已沦陷,甚至指挥瓦格良雇佣军的卡拉德军团长都叛降,去跪舔斯瓦迪亚人的靴子。

    然而瓦格良人没有撤退,他们继续战斗着,为了生存,为了部落,为了皇帝授予他们的土地,也为了曾经的、被卡拉德人自己遗忘的帝国。讽刺的是,那些高傲的卡拉德军人早已鸟作兽散,最后一群保卫帝国军旗的,居然是一群雇佣来的诺德人。

    直到三年后,被瓦格良军团折腾得十分难受的第二任斯瓦迪亚国王,不得不接受了瓦格良人的有条件投降。瓦格良人可以衣锦还乡,即便是部落的百姓也没有受到为难和劫掠。而斯瓦迪亚国王也可以把统一的帽子戴在自己的头上,巩固刚从兄长尸体上扒下的王冠,算是各取所需。

    伴随着那个帝国的谢幕,问心无愧的瓦格良人在经历百年的安定之后,重新回归格陵兰,在东海岸掀起一片腥风血雨。几乎所有的东海岸部族都以他们为榜样,他们是真正的战士,甚至在格陵兰,瓦格良一度是‘死亡、血液、征服’的代名词。

    而后几度兴衰,瓦格良人虽然优势不如以往,但在格陵兰依然是跺跺脚,很少有人敢吱声的存在。他们的骨子里,仍然饱含着,对这个在卡拉德帝国尸体上建立的、国度的憎恶。

    瓦格良人比其他诺德人,更加怀念那段水土肥沃的日子,因为他们曾经享受过,所以更加强烈地要求着。

    但看上去,那些东海岸人似乎装备上,并不是十分瓦格良,战斗上也表现的并没有那么可圈可点。结成的盾墙被斯瓦迪亚黑骑士们带着风,冲了个稀巴烂,弯刀在诺德人中掀起一片鲜血与哀嚎。就像是斯瓦迪亚第一任国王骄傲地宣称过那样:“我们有马,我们砍杀。”

    对于诺德人来说,盾墙崩塌,意味着比不结成盾墙死的更加快速,聚集的士兵无法散开,被骑士撞倒、砍杀,像是一个个肉靶子,缺乏长武器的东海岸人,根本无法有效抵御骑兵的进攻。

    和着刚刚斯瓦迪亚重步兵留下的鲜血,把这片土地彻底用死者的气息覆盖掩埋。每一寸泥沙都混着鲜血与碎肉,人们的胜利和悲伤,在转眼戎马一瞬间,被改写,被逆转,被彻底的踹翻抬不起头来。

    胜利者的尸体垒在失败者的尸体上,诺德人的战斧和斯瓦迪亚人的长枪一起混进血泊……所谓战争,就是这副狗德行,一群尸体把另一堆尸体,提前变成尸体。

    安度因觉得,自己可能是失了智,像是没了脑子一样,扛着长矛,飞快地穿梭过被骑兵踏烂的尸体,擦过负隅顽抗的诺德步兵身边作掩护,用阴影和小树当自己的遮蔽,像是鬼魅一样,奇迹般突破了骑兵的层层封杀。

    “你是谁!”一个东海岸人操着浓郁的异地口音,用双刃剑指着安度因,用诺德语大声呵斥道“来做什么!”

    安度因急得汗都下来了,眼睁睁看着身边一个骑兵呼啸而过,两个倒霉的诺德步兵被撞得飞起,在半空滑稽而又悲惨地转了个圈,喷着血躺在草丛里。

    随后十多个诺德士兵七手八脚地拽住这个扎进人堆里的骑士,拽住他的双腿把他掀下马来,那个骑士大叫着,用弯刀拼命挥砍,但还是被按在地上活活被斧子劈开了脑袋。

    然而那些骑士在棕红色头发首领的指挥下,重新开始聚拢在一起。很有可能下一次冲锋买这些诺德人就会像扫垃圾一样被扫走。

    “你们的首领受了伤!应该被转移到安全的地方!”安度因对这个忠于职守的士兵吼着“我们不能所有人都死在这里!”

    那个东海岸士兵显得很亢奋,赤红着眸子对安度因说:“你要去救希尔薇?陌生人,你是好汉子!我们给你拖住斯瓦迪亚人,快去!”

    安度因定了定神,这才发现那个首领骑着马游离在希尔薇身边,似乎并不打算杀死这个美丽的猎物。安度因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但他知道,自己如果想要去救希尔薇,需要穿过至少四个骑士的马蹄。

    “你扛得住吗?瓦格良人?”安度因尽量让自己的口气显得同仇敌忾起来“我需要你帮助我,我们一起冲过去,活着的人把希尔薇拖出来,死了的人就是瓦尔格拉的勇士!”

    “这个主意绝了,兄弟,我们上!”似乎听到‘瓦格良’三个字,那个东海岸人像是注入了新的血液一样,看来安度因没有猜错,这是群离队的瓦格良人。

    男人亢奋地用盾牌推开跌跌撞撞开始崩溃的同胞,高声叫道:“你是我们瓦格良人最真挚的朋友!如果这次没有荣登瓦尔格拉神殿,我们一起去喝酒!”

    安度因一时语塞,对于这种天真得可爱的战士,欺骗是一种侮辱。但现在不是犹豫的时候,他跟着瓦格良战士的开路步伐,拼命地跑着,黑骑士们弯刀入肉声在这个并不勇敢的少年耳边响起,那种绝望的心情溢满胸膛。

    他不明白……自己究竟在做什么?为了一个素味平生的女人,去发疯,去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可是看着那个垂死的女武士,他又觉得什么东西在煎熬着自己的血液,一直把热量通过血循环塞进大脑,瞬间变得疯狂而又坚定。

    “把她背起来……”安度因冷静地告诉自己“顺着坡地跑!只要钻进树林,就有机会活下去!”

    “我们要发起进攻吗?海瑞·布朗恩?”一个面部呈现东方色彩的少年黑骑士,夸张地扬着弯刀问道“他们现在只需要一击,就能全部带走!”

    那个棕红头发发首领咬了咬牙:“库吉特佬,闭上嘴!不要那么叫我!不要觉得你是她的兄弟,就可以为所欲为!”

    “……啧啧,那好吧,头儿。我猜兄弟们想要钱。”那个库吉特人也不生气,嘿嘿地笑着“那个女人很值钱,斯瓦迪亚贵族就喜欢这样细皮嫩肉的诺德女人……在苏诺能卖个好价钱。”

    “是吧……但海拉尔,你不觉得他长得很像她吗?”海瑞看着虽已瘫倒在地上,眼神依旧凶狠的希尔薇,轻轻捋了捋自己其实并不存在、只能说是绒毛的胡须“那眼神……真的很像。”

    “唔,你别说,还真是。”海拉尔用弯刀挑起来那还压着美人额发的头盔,仔细打量着“啧啧啧啧……我觉得那根呆毛,简直绝了!”

第118章 生死游离(中)() 
“村长,歇一歇吧。我们快要启程了,这里很不安全。”全村最年长的老人站在西蒙斯的面前,泪流满面地劝着“这就是战争,我们这些平头百姓,是没有办法的!想明白些吧……毕竟活着的人,要好好活着啊!”

    西蒙斯不说话,只是把铲子深深插进土里,把那第五个简陋的坟墓挖的大了一些,他睁着布满血丝的眼睛,像是一头快渴死的牛那样喘着粗气,手上一秒也不停歇地挥舞着那柄铲子。他的腰间插上了那柄祖传的古剑,背后背上一面从老仓库里找到的、生了蛀虫的圆盾。

    四具尸体,整整齐齐地摆放在地上,按照斯瓦迪亚人的习俗,用破旧的衣服遮住脸。而那血液已经凝固,把那白色的亚麻布染得紫红可怖,西蒙斯人生仅有的四个亲人像是被宰了的阉鸡一样,放干了血,毫无尊严地死在地上。

    西蒙斯在库吉特——斯瓦迪亚边界长大,得益于库吉特和维吉亚人的战争,那里一直是安详的代名词。那些来去无影的草原的库吉特响马,忌惮帝国的实力,不敢轻易越界。

    身为一个无父无母、吃百家饭长大的孤儿,他的前半生只有古剑和驰聘,他一直像是草原的最无拘无束的野马那样,潇洒地生存着。虽然是斯瓦迪亚人,但他和形形色色的人打过交道,并没有过强的民族荣誉感或者归宿感,他只知道自己的国度无比强大,那就足够了。

    但在随后的十几年里,他走上了一条风格迥异的道路。西蒙斯一瘸一拐地离开沙场,来到了陌生的北方农田上,看着那些农夫日复一日乏味地耕种,看着那些农妇无聊地为孩子做衣衫。

    西蒙斯天亮就要起床,夜幕降临就要睡觉。再也没有林间的冷箭,再也没有行军的冷饭,每天晚上出去转一圈,像是拔草一样处理处理村里村外的那点屁事,回家就有媳妇做的、热腾腾的饭吃……这种生活,对于他来说,真的很郁闷。

    刚开始的时候,西蒙斯并不能理解,这些平凡的人是如何按捺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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