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论的诡计全集-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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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在某些时候,博弈论很难解释或者分析人在情感领域内的行为。
有人说:“恋爱中女人的智商为零。”在情感领域内,人的某些行为是非理性的,此时,人的博弈思维也是无法正常施展的,如果一个人在处理感情问题上也采取博弈思维,那倒是很可怕的行为。
适度的非理性思维能够带来某些意想不到的好处,这一点在谈判过程中体现得最为明显。谈判其实就是一个合作性的博弈。通常来讲,合作比不合作带来的效益要大许多,但是,如何分配这个合作所带来的效益就需要一个讨价还价的过程。
博弈智慧
在这个博弈过程中,如果双方都是对方的最佳选择,那么,这个谈判结果往往就取决于双方的“非理性”程度,当然,这个“非理性”程度要成为双方的“公共知识”。
第13章 合作和对抗()
在人类生活中,博弈不仅仅是权衡的结果,更是对抗的成因。因为残酷的博弈可以使各方都意识到唯有在合作团体中才能使自己在这个残酷的博弈中取胜,靠一个人单独的力量是不可能取胜的,所以,竞争压力越大越会把合作团体结合得更紧密。当然,这种更紧密的合作是以对其他博弈方更为强烈的对抗为代价的,这种博弈会同时培养人的对抗意识与合作精神。
比如,日本民族是一个对抗意识和效忠意识都很强的民族,这是由于其特殊的地理历史条件决定的。日本是一个岛国,国土面积小,周围为大海所环抱,多地震多台风,物产不丰富,自然环境条件较差,根据前面的分析,总资源较少的正和常量博弈必然引发激烈的对抗,形成激烈的对抗博弈。封闭的地理环境又像蛊术中的罐子,把博弈各方关起来,加剧对抗的激烈程度,所以激烈的对抗必然是其历史特征。事实上,日本在历史上曾有漫长的时期处于战国时代,各武士集团之间发生激烈的争斗,其残酷程度无须赘言。
例如,历史上曾经统治日本数百年的平氏家族,在被德川家打败之后,族中的男人上至八十岁的老人下至还在母腹中的胎儿,一个不留全被杀光了,当时虽有个别逃走的,但很快也被捉回来杀掉了,因为日本的国土狭小,这种彻底的斩尽杀绝是容易进行到底的。所以,日本武士没有退路,一旦失败只有死路一条,不像中国幅员辽阔,豪杰们中原逐鹿失手还可以远遁塞外、退守巴蜀或逃到岭南,逃不走时潜藏于深山也可保全性命。这种没有退路的博弈态势养成了日本武士的武士道精神,日本武士没有偷生的习惯,因为客观上也没有偷生的可能,面对失败日本武士的传统选择是切腹自杀。
这种强烈对抗的博弈,其结果就是培养了日本人强烈的归属感和效忠团体的意识。因为在残酷的博弈下,靠个人的力量是难以生存的,只有依靠团体力量,共同求得生存。所以强烈的对抗意识是日本民族性格的根本特征,而对团体的效忠精神则是一个次生的特征。时至现代,这种内部团体之间的对抗意识转化为对他国的对抗意识,而对团体的效忠精神转化为民族主义,使得日本在国际政治中的作为带有明显的民族特点。
其实,不仅在社会生活中,而且在文化方面也渗透着这种高度对抗造成的张力。日本人不管是研究围棋还是研究水母(日本天皇裕仁是世界上研究水母的几个著名专家之一)都有一种缜密、精研、注重细节、一丝不苟的精神,这其实是其内在的对抗意识在思想方法上的反映。
当然,博弈中所竞争的利益,有些是属于博弈本身的,有些和博弈没有直接关系,是人为加上去的,如棋赛中的奖金,战争背后的利益争夺等。对任何一种博弈,剥去这种附加上去的利益,都有其最直接的竞争目标,也就是作为博弈的胜负判别标准的那个东西。
如战争以进行到最后哪方还具有保留作战能力决定胜负,一切策略都围绕这一目的。可以通过政治攻势瓦解敌军的士气,削弱其战斗力,所谓“攻心为上”;可以袭击敌人的指挥部,造成敌军失去指挥,丧失战斗力,所谓“擒贼擒王”;也可以切断敌人的运输补给线,使部队失去战斗力;通过正面战斗消灭敌人是最根本的办法,也是比拼实力的办法;在比拼实力的战斗中为了在战斗进行到最后阶段时仍然有战斗力,保留预备队是关键,预备队不能过早投入,因为战争的胜负决定于最终谁还有战斗力。
只有这个胜负判别标准才是博弈计算的关键,也只有这样才能落实到操作上,其他东西都是后加上去的,和博弈本身没有直接关系,不必考虑。其他东西对胜负没有意义,考虑太多只能使人患得患失,影响情绪,或者干扰人的注意力,使人不能集中注意力于博弈本身的胜负,影响正确计算。参与博弈的最佳心态是忘记博弈以外的一切,心中只有这个最基本的胜负标准,这就是博弈中的“平常心”,这种心态最有利于水平的发挥。
我们可以想象这样一种情况,两个围棋高手,在皇帝的命令下对弈决生死,刽子手已经准备好,输棋的一个立刻拉出去砍头,这时候,这盘棋会下得更精彩呢还是更糟糕?一般而言肯定会下得更糟,因为人在这种紧张状态下思维必然会受到影响。
其实,一盘没有任何奖惩的棋和一盘决定生死的棋在计算胜负时都是一样的,胜负所代表的意义是博弈以外的事,和博弈本身无关,对胜负是没有影响的,应该彻底剥离出去,在计算时不予考虑。
博弈智慧
在运动场上,优秀的运动员自然能认真参加比赛,用不着以个人或祖国的荣誉来激励,也用不着以经济利益来激励,那种没有激励就不能兴奋起来的人注定不可能成为真正的高手,那种被激励出来的斗志也是有时起好作用有时起坏作用。
第14章 为什么你的对手总和你做邻居()
“纳什均衡”又称为非合作博弈均衡,是由美国数学家纳什提出的、一种最常见的、也是最重要的博弈均衡,是博弈论第一个重量级的概念。纳什均衡主要描述博弈参与者的这样一种均衡:在这一均衡下,每个参与者都确信,任何一方单独改变策略,偏离目前的均衡位置,都不会得到好处。
为了进一步说明纳什均衡的意义,让我们来看日常生活中一些司空见惯的现象。在每个大大小小的城市街道上,经常会见到这么一个大家都很熟悉的现象:某一地段上的商店十分拥挤,形成一个繁荣的商业中心区,但另一些地段却十分冷僻,没什么商店。再仔细观察,你就会发现一个更有意思的现象:往往同类型的商家总是聚集在一起,比如肯德基、麦当劳两家百年老店总是紧紧相邻;沃尔玛、家乐福总是相隔不远,相依为伴;“安利”“雅芳”往往隔路而望这是什么缘故呢?“纳什均衡”理论能够对这些现象作出科学的解释。我们以一个简单的例子对其进行具体阐述。
假设有一条笔直的公路,在公路上每天行驶着大量来往的车辆,并且车流量在公路上是均匀分布的(假设的一种理想分布)。现在设想有两家快餐店a、b要在这条公路上选择一个位置开张,招揽来往车辆。他们所卖的东西口味差不多,价格也相当。那么,两家快餐店开在公路的哪个具体位置好呢?
为了分析的需要,我们要对该模型作一个合乎逻辑的假定:因为食物口味相近,价格也无多大悬殊,车辆司机到哪个快餐店购买食物,就看哪个快餐店距离自己比较近。反正东西、价格都一样,何必舍近求远呢。根据这个原则,两个快餐店应该怎样确定最后的位置呢?
也许你马上会说把这条公路从0到1四等分,快餐店a设在14的位置,快餐店b设在34的位置,不就是最好的策略选择吗?的确,从资源的最佳配置来看,这种均匀散布的情况是最优的,每家快餐店都拥有12的顾客量。同时,对于开车的司机来说,这种策略的敲定,会使司机到快餐店的总的距离最短,可大大节省吃饭的时间。
然而,人生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天并不总能遂人之愿。快餐店老板作为当代生意人,自然是精明之至的,用经济学术语来说,就是具有绝对的经济理性。只要手段合法,他们总是希望自己的顾客尽可能地多,生意尽可能地红火,至于其他人的生意好坏则与己无关。也就是说,快餐店老板肯定不会考虑另一快餐店生意的好坏和车辆司机的方便,而只会以自己的赢利为目的,这就决定了他们当然都不会安于这样的位置安排。
出于这种理性,a快餐店的老板会想:如果我将快餐店的位置从14点处稍微向中间的12点处移一点,那么我的“势力范围”就会比先前所定的位于14点处那种方案要大。相应地,b快餐店的地盘就会缩小,我肯定会从b快餐店夺取部分顾客,生意会更红火。这对于快餐店a单方面来说无疑是一个好主意。所以,原来位于14点处的a快餐店就有了向12点处移动来扩大自己地盘的激励。
当然,b快餐店的老板也不甘示弱,作为一个经济理性人,也会有将自己的快餐店从34点处向中间的12点处移动的激励。好扩大自己的地盘,争取更多的顾客。可见,原来a快餐店在14处、b快餐店在34处的配置,不是稳定的配置。
那么,究竟到哪个位置上才是稳定的位置呢?不难想象,在两个快餐店定位的市场竞争博弈中,位于14点处的a快餐店要向中间的12点处靠,位于34点处的b快餐店也要向中间的12点处挤,双方博弈的最后结局将是两家快餐店设置在位于中点的12附近的位置,两家相依为邻且相安无事地做快餐生意。这是纳什均衡的位置。如果不是两家快餐店,而是很多家快餐店,也很容易对其进行分析得到结果:这些快餐店仍然会在公路的12点处附近设店达到纳什均衡。
因为在这个位置。哪家快餐店要是单独移开“一点”,就会丧失“12点”的市场份额,所以谁都不会偏离中点的位置。在这个点上,每家快餐店的“势力范围”仍然还是12,还是原来的势力范围。
开头所说的一些日常生活中大家都熟悉的现象的原因,现在可以说是十分明了了吧。只要承认只关心自己眼前商业利益的“理性人”假设,且条件许可,同类型的商家将几乎趋向于相依为邻,挤在中点就是唯一稳定的策略选择和唯一的纳什均衡。这也完全可以看作是公正的市场竞争的合理结果。这就是很多城市商业中心形成的原理,博弈论中有一专门术语,称为“位置博弈”。
读者可能会说,实际生活中的情况似乎并不全是这样。当然也有例外的,但是那一定是其他因素作用的结果。一种可能是中点位置的房租特别高,根据成本…收益分析,靠近中点位置所争取的顾客带来的利润抵不上高出房价的那部分支出,觉得不划算。再一种可能是两家快餐店都服从于一个协调机构,协调机构从方便司机就餐的角度考虑,希望两家快餐店互相礼让,分别设在14处和34处的位置开张。还有一种极特殊的可能,就是两家快餐店实际上是同一个总店的两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