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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蝶园。足下踩着以上等木材制成的坚固地板,身子轻倚着那雕工细致精美的栏柱,在初升的朝阳中;她高高的站在楼高三层的蝶园顶楼,冷眼打量着阁楼下的一切。她,总是习惯在这天色微亮,街道上没有什么行人的时候,静静的俯视着阁楼下的景物。她习惯看着眼底下,满城那一幢幢堆排着的屋舍,虽然称不上是井然有序,但却别有一番温馨的美;她也习惯看着城里那各家各户小屋前,或随兴、或恣意地栽花种树也许称不上绿阴盎然,但也别有一番点睛的美。然而一样的站在这里、一样的俯瞰整个南京城,但就因时间的不同,这整个南京城所带给她的,却也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此时,清晨薄雾里的南京城,是朴素的、宁静的,甚至是干净的;而夜里华灯俱上、歌台舞榭的南京城,却是奢靡的、喧闹的,甚至是污秽的。...
楔子“他”是一个集团。“是个清一色由男性组成运作的跨国企业。创始人据说是位美籍华人,他很聪明,是个千年难得一见的绝世怪才。听说这个创始人的性子,一半像是天使,一半是魔鬼。而世人所见的他,大部分是像魔鬼。因为绝多数见过他的人,从来不敢提起只字片语。他一手创建了“他”集团,当他的事业发展到世界各个角落时,他把“他”集团一分为二,分别给了自己的双胞胎儿子。传言这两个儿子没有他们老爹聪明,而且生性懒散,可是他们很好命地各自找来三个天才养子,这六人为他们兄弟俩奔波效劳,翻手为雪覆手为两,将“他”集团的资产在短短十年间翻了一百倍。这六个养子各自管辖一个产业,他们在各自的领域内,都是赫赫有名的龙头老大。...
万年之序 风筝·精彩内容载入中·哈啰!各位亲爱滴读者们大家好~~我们好久、好久、好久——没有见面了!大家想念我吗?还记得我吗?读者:记得才有鬼!哦~~好吧!来个正式的自我介绍,我是小夜子的不要脸朋友——风筝。没有听过我没有关系,往下看就了解了!暌违两年,小夜子终于再次与大家见面,首先,风筝率先押着小夜子跟大家深深的一鞠躬~~早在知道小夜子又“重操旧业”,顺利过稿以后,风筝就马上很厚脸皮的跟小夜子抢了序来写。而小夜子的反应当然是——乐见其成!小夜子坦承,她很不喜欢写序文,从以前就如此。早在小夜子正式消失的前一段日子,后期的书宝宝的序文,其实都已经是风筝代打的。(怎么样?想起我是谁了吗?想不起来快去翻翻书,不然打屁屁!)...
第一章 鹭岛病院(1)(1)(一)我被公鸡的啼叫声惊醒,心里充满愤怒。我一睁眼,看见睡在对床的傻子王正冲我笑。噢,我想起这是他的工作,每天早上六点钟准时叫醒我和其他的傻子。我看看墙上的挂钟,一点都不生气了,转而用友善的笑容回报他。傻子王确信我醒来之后,颇有成就感地转过身,走到窗口那边去继续学鸡叫。和大多的病院一样,这家精神病院的厕所是公用的,所以每天早上天蒙蒙亮,P楼前面就出现两条队伍,一条通向男厕,一条通向女厕。由于目前还是早春的节气,寒气会从裤脚下窜进来,令人寒毛横立,所以排队如厕是颇为痛苦的事情。我大概是整个病院里最瘦最高的小伙子,一米八的个头,站在队伍中总是显得鹤立鸡群。在这里,个头高非但不是一种优势,反而回给每天例行的生理调节带来麻烦,因为个子小的人可以插队而不被监督员发现,而我不行。有时候我一站就是半个小时,却发现前面的队伍是越排越长。有一次,我听说经常憋尿...
黑洁明风中琴迷OOXX杂记OOXX杂记写《风中琴迷》这个故事的时候,黑姑娘决定尝试新的写法,以片段回忆的方式不断带入现在的生活,方自在与风琴的回忆时间并没有照着正常顺序在走,有时是十八岁,有时是十九岁,有时又是十七岁,因为我总认为人在回想往事时,通常是想到什么就是什么,应该是不会依循时间顺序去回想,至少我本人是不会这样的。也是因为没有按照时间顺序来回忆,黑姑娘很努力在写,生怕有人看不懂,所以烦恼担心了很久,不过总算是完成了。也许有人会看不习惯这种叙述方式,也许有人根本搞不清楚他们两人到底是几岁相遇+几岁恋爱、几岁分开,但看在我很努力且尽心的份上,就请多多体谅,原谅我的写作功力不够,黑姑娘定会改进的。...
序曲露湿晴花春殿香,月明歌吹在昭阳,似将海水添宫漏,共滴长门一夜长。──宫怨‧李益清月高挂,寒蝉凄鸣。「雨阁」的门开了又关,关了又开,数名仆婢匆忙的进出着,每个人的脸上皆布满了仓皇的神色。相较于屋外寒冻的天气,屋内的温度正不断的升高着。「你们到底在干什么﹖叫你们把炭火烧旺点没听见吗﹖这屋子里真是见鬼的冷﹗」周婶沙哑威严的声音先是命令着,而后又转向躺在床上,面无血色的女子,温柔地开口,「蝶雨姑娘,你别担心,有我在,你不会有事的。」蝶雨浑身虚弱的躺在床上,一双大眼无神的睁着。她没听到周婶安慰的话,也没听见仆婢们在屋内走动的声音,此刻的她,脑中净是一片空白,她完完全全无法思考,只感觉到下体一直有股热流不断的涌出、涌出……...
序幕“那是个亚马逊人。”“她叫什么名字?”婕安从这个人的外形知道她是个女的。当她还更小时,有时会被头发的长度搞迷糊了,直到她发现爸爸书里的图片上,不论是男是女,几乎都留着长发。为了找到一个更好的方法来判断性别,她很快发现一个可靠得多的线索—胸部。男人和女人的胸部不一样。“我不知道她的名字。没有人知道她是不是真的存在过。”“那么她可能是个假人喽?”“有可能。”薛洛赛轻轻抚摸女儿小而圆的头颅,托起她浓密闪亮的头发,再让黑色的卷发落回原处。这小孩让他感到满心欢喜。他知道自已偏心,但她的聪明和对抽象事物的理解力,远超过她这年纪的小孩应有的程度。她对他考古的书籍深深着迷。他印象最深刻的回忆之一是,她三岁时奋力将一本几乎和她一样重的书,拖到地板上,然后花上一整个下午的时间趴着,仔细看地上的书,浑然忘却周围的一切。她将童真和令人惊异的逻辑能力混和起来。没有人能说他的婕安糊涂。...
与生命抗争的绝恋:带我去阿尔泰 作者:雪屏《带我去阿尔泰》第一部分带我去阿尔泰 1吱扭——门一响,门缝里探进来一个脑袋,一个女孩的脑袋。屋里的人的笑声戛然而止。你找谁?屋里的人问道。我谁也不找,只是有点好奇,那女孩说。好奇什么?好奇在这里居然可以听到笑声,我搬进来已经一个星期了,还是第一次听到笑声。去,这里少儿不宜,拜托。你还挺酷,那女孩冲屋里的人做了个鬼脸。吱扭,门又一响,探进来的脑袋就不见了。门刚刚掩上,屋里的人就又笑了起来,而且越笑越想笑。笑的起源是由捐献器官引起的。他为什么会想到要捐献器官呢,他也不知道,许是那种叫做心血来潮的东西在作祟吧。移植科的医生听说这个消息赶紧就跑来了,说是要他在一份捐献志愿书上签字才行。他说他准备捐献两个器官。医生问两个什么器官,他说一个是眼角膜,因为对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他还没有看够,比如他没看过柬埔寨的吴哥窑,再比如他也没看过俄罗...
第一章写着“逍遥楼”龙飞凤舞三字的金字招牌,高高悬挂在半空中,在灯光下闪闪发亮。琼楼玉宇的豪华屋宇,一点也不收敛光芒地矗立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门庭若市,呼卢喝雉,热闹得很。华灯初上,到处弥漫着酒气。当然少不了的还有女人身上的脂粉味。它就是城里大大有名的酒楼,是达官贵族、名门富商云集,泛滥权势金钱的地方。一般平民、贩夫走卒恐怕连趴在门槛舔地的资格也没有!“哎哟——大爷,怎么好久没来了。”嗲气的笑声,穿透吵闹嚷嚷的花厅。这名浓妆艳抹,涂粉像刷墙的女人就是这逍遥楼的鸨母。从她那喜孜孜的笑容看来,就算白花花的银子压死她,她也心甘情愿!鸨母一番逢迎谄媚的话听得桑寇儿作呕地皱扭她出尘绝美的脸蛋。她加快手脚地收拾杯盘狼藉的桌面,便踏着小碎步跑向后院。...
楔子“药庐”是天下第一神医杜子房悬壶济世的处所。这里环境优雅——占据了风景秀丽的武夷山一块最好的地皮;依山傍水——抬头可观玉女峰亭亭玉立,插花临天,飘飘然如仙女下凡,低头可见清澈奇幻的九曲溪绕石而过,九曲十八弯皆成佳景。端的是一个修身养性的好住所。本来独据这等风水宝地必招人眼红眼热,怎么说也得割他一块地皮让自己也过过神仙般的日子。然杜子房虽一介文士,手无缚鸡之力,但在江湖上的名声地位却不啻名流侠士。药庐门下并无高手,甚至可以说连个能拿起刀来舞上一圈不喘气的人都没有。平安至今,全仗的是武林同道自觉或不自觉的保护——皆因全武林中人都知道,人在江湖游,干的是刀上舔血的营生,黑道白道,谁能担保自己日后没个三灾九病、头痛脑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