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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之衣的由来更新时间2011-9-17 6:38:01 字数:2061 曾经有一个传说,在一个帝国的国都里,住着一个默默无名的裁缝,他的名字叫阿尔塞斯。他会在每一个清晨,当阳光洒满每一个街道的时候,穿越都市中心的扯斯曼广场,透过一些微薄的雾气,在自己简陋而渺小的裁缝铺里仰望着街道对面豪华大宅里的那个靓丽的倩影。那个美丽的富家小姐海伦,在她每天清醒过来后带着惺松半睁半闭的眼睛,打开在大宅里最上面的房间的窗户,感受每一寸洒到脸上的阳光。海伦的家世很好,属于帝国的上层贵族阶级。而阿尔塞斯只是个贫穷的小裁缝,自从十岁接替了重病父亲的手艺做起了裁缝之后,都需要靠着帮助别人缝补衣物维持着基本的生活。一个是天空上高高飞翔的天鹅,一个是在日益仰望中被天鹅的美丽打动的下层的贫苦男孩。...
关于作品关于清音之灵想了好久,终于决定把题目取为清音之灵很多人可能会奇怪为什么会取名叫清音之灵,其实我也是脑中突然出现的灵感。见笑见笑……因为,我在写的时候心情就很悲伤也许这种心情才是最适合我们清音之灵中,主角的名字叫风弦。之所以会把弦作为名,正是因为主题就是音乐。弦这个字我很喜欢,当然也考虑过其他的乐器,比如二胡啊,琴啊,笛子啊。但是总觉得不适合主角的个性。如果主角叫:风二、风胡、风琴、风笛会觉得很奇怪吧。因为这样叫的话,我第一反应就会想到……疯子- -还有两个主要的人物:伊雅和莫衍伊雅这个名字几乎是一下子出现在我脑子里面的,至于莫衍,因为“衍”这个字我很喜欢,有一种很清澈的感觉。所以呢,最终敲定就是莫衍了。...
中国女人因异族情爱身陷美国监狱:爱之罪《爱之罪》第一章1分手!我做出最后决定。这不是一件快刀斩乱麻的事,我们毕竟认识两年多了。一种爱、遗憾和恐惧的情感交织在一起,像是把心爱的贝壳放进大海里,永远地消逝了,回声却缭绕着。分手吧!轻盈的贝壳刺破了我的脚心,路已无法再走下去,还是分手吧。到这一时刻,我才清楚,他立在我心中的只是一个外壳,而不是内涵。这样的爱太浅薄。为什么这么长时间都没有意识到呢?是内涵褪去了颜色?还是我太不明白生活中自己想要什么?我要什么?我确实搞不清。驾车在1号高速公路上奔驰,一边是无际的黑沉沉的海水,“哗,哗,哗”地拍着洛杉矶延绵的海岸,另一边是地中海式的住宅,面对大海寂静着,偶尔几个窗户燃起橘色的灯光。世界上的一切似乎已经沉在梦中,只有天空的星星眨着眼睛。过去的一切就像车窗外的景色一样飞快地掠过,被黑夜、被海浪声淹没了。只有车灯驱赶着海雾,为我开拓...
正文1-5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第一年1.寻找落魄者1995年夏末,最后的酷暑笼罩着这座内陆深处的城市。这个下午闷热难耐,从一辆气喘吁吁终于到站的公共汽车上奋身挤下来了宋旺旺博士,身上的浅蓝色T恤已经湿透成深蓝色,歪架在鼻梁上的眼镜在匆忙扶正后却被一层蒸腾的热气所蒙住,让他看不清楚四周可供参照的景物,怀疑自己此行的目的地是否真的到了。站在路边站牌下的宋博士从手中的黑皮包中取出半沓餐巾纸(是中午和人在饭馆吃饭时剩下的),从中抽取一张来擦拭自己的眼镜片,为了急于看清四周,他擦得有些潦草,所以当眼镜重新戴好在眼前,那镜框中的十里村村口的新建牌楼竟是五抹六道的,位于本市南郊的这个十里村,属于那种“都市里的村庄”……...
正文第一章 爱情的翅膀“爱情的翅膀载不动太多的苦难、贫穷与眼泪,当心灵变得脆弱,感情的弦就很容易崩裂。为此,我祈求了一世,不为朝夕相处,只求我的心上人一生一世幸福快乐……”我动情地对象凤朗诵着。象凤出神地听着。她面含微笑,满脸柔情,我朗诵几百遍了,她听了几百遍了。我依然是那么激情澎湃,她依然是那么神采飞扬。爱情是雨露,得到的人心灵会被滋润得丰满充实。爱情也是沼泽,得不到的人会越陷越深。现在,我的心灵就被滋润得丰满充实,因为我可以天天与我心爱的象凤在一起。当然,这要感谢命运之神让我们今生相遇,也要感谢上苍给了我太多关心照顾象凤的机会,让象凤从儿时玩伴到青春初恋自始至终地选择了我。我们青梅竹马,两相缠绵,难舍难分。...
改变的少年(文章修改,选点)三月,微凉。星空电视台的化妆间,来来往往的工作人员,繁忙而不杂乱的进出着,每个人脸上都带着职业化的微笑,应付着即将上演播厅的艺人们。“简导”,化装师靠近站在门口处的女导播,压低声音道,“天空男孩还有个成员不在。”简雅皱了皱眉,扫了眼已经准备好的几个明星,记忆中,天空男孩是个二人组合,其中一人并不出彩。“是谁没有到?”简雅面色不变的问,眼角的余光扫过坐在沙发上玩着手机的少年。“是单亚瞳,”服装师语带不满,“听他的队友说还在路上,说是堵车。”简雅看了眼手表,“10分钟后正式开播,没有来就算了。”星空电视台的综艺节目收视率极高,对于一些小艺人,是个很好的上位机会,娱乐圈中,几乎没有出现小艺人无故爽约的事件。...
合租的三朵花 文/阿超最后,搬走的当然是灵灵,不是我。我的生活又恢复了往日的宁静,我搬回了原来的房间,另外一间做了我的画室,我不想让任何人再来打扰我的生活,莉莉式的唠叨或是灵灵式的野蛮,都不需要了。但是,现实却不以我的意愿为转移,在一次外出写生时,我遇到了楚楚。和我合租过的三个女孩人都蛮漂亮,就像三朵花,但性格各个不同,莉莉唠叨,灵灵野蛮,楚楚聪明,我和她们或长或短地聚在一起过,也算是缘分一场。自从哥们儿小凯搬出去以后,两室一厅的房子就只剩下我一个人。房租我倒是能够负担,只是没了哥们儿,一个人喝酒很是没趣,干脆把酒戒了。但当我渐渐已经习惯独处的时候,舅妈突然打来电话,告知财专毕业的表妹莉莉要来工作,公司不提供住处,希望我能够发挥一下表哥的作用,予以照顾。于是,我开始了时下十分流行的异性合租,尽管这个人是表妹。...
1星期天本来想睡个懒觉,可“一、二、一”的口号声硬把我从周公那拉了回来。一个‘F’开头的单词随口而出,发泄着心中的不满,当看到时针已经指向十点的时候,才知道已经不早了,亏自己刚还没理由地骂人。可能这就是人近中年,内心的焦躁吧。呵呵:)搬来这个小区近一星期了,每天上班早出晚归,都还没来得及熟悉这里。简单漱洗以后,换上一身自认为很阳光帅气的休闲装,对着镜子照了又照,满意到觉得自己都快爱上自己了,才下楼准备去超市逛逛,顺便买上够吃一个星期的食物。刚踏出大门,就看见一群保安在花园门口的空地训练,忍不住用眼角的余光吃吃豆腐。(不好意思!本人对穿着迷彩服的帅哥特别感兴趣,可能这就是制服诱惑吧。)从最远处的一个慢慢地往这边扫过来,很失望,除了一两个好像有点印象,其他一个都不认识。但当扫到最后一个的时候,我眼睛却感觉无法再移动。...
序乐小颜有些偏执的认为,沙漠中的男人个性上应该是很像雄鹰的。而事实上,鹰在阿拉伯世界也确实有著无与伦比的地位,无论是高高在上的国王酋长,还是普通老百姓,他们无不视鹰如命。早先阿拉伯人进行鹰猎,纯粹是出於生活的需要。因为沙漠生活非常艰辛,食物极其单调匮乏,除了椰枣、奶类和大饼,几乎没有什么其他花样。为了打打牙祭,他们便开始用猎鹰来捕捉一些野味。可是现在他们觉得,鹰击长空、展翅翱翔的姿态是勇敢的象徵,鹰的野性难驯,能把它驯服则是智勇双全的表现。所以乐小颜想写一个鹰一般的男子,他剽悍、凌厉,拥有翱翔天宇、俯瞰天下的桀骛姿态。说到阿拉伯人,不知道看倌大人是不是和乐小颜一样,潜意识中认为他们其实是相当危险的一类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