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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司马懿吃三国》作者:李浩白内容简介:司马懿潜伏曹操身边几十年,任由曹操差遣,他装弱、装傻、装病、装瘫,甚至装死来麻痹敌人、对手、上司、兄弟、朋友乃至家人……公元246年,深夜,探子密奏:“回乡养病的司马懿确实新纳了一个宠妾,整日沉溺酒色,他结发老妻得知后大闹一场。老家伙不仅不听,反而大骂她‘长得丑也就罢了,还出来丢人!’这些天,他老婆儿子都绝食相逼呢。”曹爽一脸狐疑:“再探!我就不相信老狐狸会真的罢手归隐。”公元248年十二月初九,司马府内一片沉哀,药味刺鼻。病床上的司马懿脸色蜡黄,嘴角流涎,连一口粥都喝不进去了。一官吏强压住内心的狂喜,急奔进曹爽家:“大将军,大喜了!司马老儿就剩一口气,活不了几天!”...
作者:古龙岗序何桂是一个很普通的人,至少,在邑庄这么一个足有一百来户人家的村子里面,他实在算不上是什么能够闪出头彩的人物。或许,他唯一与其他人不同的,就是他连个家都没有,活了二十多年,穷到平时只能寄居在距离邑庄五里外的土地庙里这一点了。其实那原先也不是什么土地庙,而是关帝庙,据说关二爷神力无边,上到雷鸣电闪,下到生孩子给娃都管得到,只是邑庄实在是穷了一点儿,又接连遭过几年灾,百姓们也顾不得去供奉神仙了,所以,庙祝活不下去,只好打着包袱走人。后来日子又好过了,庙祝也没有回来,于是,白白便宜了何桂这小子。何桂没有家,也没有固定的职业。自打记事起,十几年来就一直在给人家打小工,该割麦的时候就割麦,该打场的时候就打场,不会游泳,竟偶尔还敢出远门去给人去撑个船,掌个舵,居然也没有出现什么交通事故。有时候给人打工的时间长一点儿,他就会临时住在主人的家里,不过,活一完就走了。...
作者:沉默独自在第一章 1914年北京今朝的北京显得越来越不安宁了,虽然共和民主已经有两年多的时间了,但是新生的中华民国政府总是给不了任何人安全感。从整个大局去看,北京倒是渐渐有了众矢之的的气氛。自从民国临时大总统由孙文变成了袁世凯之后,全国的一些呼声就有了变质,总感觉再也没有以前那种踏实的味道了。不过不管怎么说,平头的老百姓在含辛茹苦的岁月里,是不会关心中央政策的变化的,不管是清王朝还是中华民国,其差别在他们眼中最明显的表现就是多一条辫子和少一条辫子而已。最多的,也就是再也不用给满族旗人面子,相反很多满族旗人倒要给汉人面子。在北京城的大街上,处处能看到的是笔挺西装、锃亮皮鞋还有洋里洋气的大檐编织帽。黄包车和汽车交叉驶来驶去,人们木讷的脸色都在表示,即便现在是共和国,依然要为生存忙碌下去。只有一些趾高气扬的洋人和整天带着枪的军人们,才会时不时的悠闲的在街道上晃来晃去。...
作者:子金山【由文``下`载网[.wrsh`u.]整理】`正文开始前的闲篇:侃苏东坡这哥们可不是什么好活路,原因明摆着:一、这哥们的名头太大,“粉丝”如麻,千年不断,多少MM以近乎舍身的壮举喊出“愿意千年等一回,下世能嫁苏东坡!”。所以,任何人选中了苏东坡为话题,舌头都要小心点:嘴下积德捧场还好说,若是损几句这位千年前的帅哥?估计众人骂你的吐沫星子也能把你淹个半死!二、这位大宋苏学士人气高的令人咋舌,自宋之后,包括宋朝当代,为东坡作传追记的名家多多,想在苏东坡身上扯出点另类的新话题几乎没有可能!就光说近代,就有大师林语堂的《苏东坡传》在那儿摆着,书中对东坡先生已经做了近乎全面的定论,其后扯苏东坡的各位大家、名师基本上就是在捡出林大师碗里的剩饭再细嚼若干遍而已,虽然有些香味,但终究淡了许多,现在子金山就是再加些佐料烹炒一番,估计也不易打发难调的众人口味。...
作者:扫雪煮酒第一卷 盛夏 第一章 桃花镇(上)大明松江府有一处所在名唤桃花镇,出产极好的水蜜桃,每到初春二三月间,所谓万枝丹彩灼春融是也。十里桃花盛开时,常有那附庸风雅的士子去吟诗做对,就是浑身上下铜臭味的商人们,也要借他几片桃花破破俗气,将一二个小唱,随三四个蔑片,去走七八里路儿,享那十里桃花的美景。却说那桃花深处有一户王姓人家,搬来才几个月光景,小两口儿租隔壁秦老汉几亩地种棉花过活。白日里两个手牵着手下地,到晚来家,点一盏油灯,男的读书、女的纺纱织布到二更,烫两杯自家酿的酒吃了去睡,极是恩爱。这一天落大雨,秦老汉无事过来寻王小哥说话,见他桌上几本《论语》、《尚书》都翻烂了,感叹道:“我家那两个孙子若得王小哥一半就好了。”...
作者:伤痕难免楔子公元2150年,地球。ANIJFWHO城,全球最高审判机构所在地。空旷的停机坪上,十七名罪犯在一大群特警的严密防范下被押解上了一架“飞音”中型客机。晴空万里,飞机在万米高空中以超音速飞行,目的地为地球联邦最大的监狱所在地卡普洛城。十七名罪犯中有五人明显“待遇”不同,他们除了和其他人一样被锁着手铐和脚链,双臂连着身子更加了两道特制的束缚环,这种以地球最先进技术制造而成束缚环,即便是绑上十吨TNT炸药也炸不断。能够享受这种特殊待遇的当然不会是一般人。紫冰,男,现年23岁,地球上最神秘也是最具实力的杀手组织“上帝的左手”成员。16岁时便荣登杀手组织头号杀手宝座。后杀手组织因为一些政治因素出卖了他,使得紫冰在一次行动中身受重伤,之后他便神秘地消失了两年。他再度出现时便以代号“天火”四处刺杀政府高层官员,最后地球联合组织警察总局和地球最高军事联盟一起花了近三年的时间将其抓获...
作者:有心栽柳第一章 死亡阴影(1) 时近中午,黎杰静静地躺在C市医科大学附一院血液科的病床上,表面上很平静,心里却一直翻江倒海的。死亡的阴影象一张巨大的网,把他整个人罩住,让他喘不过气来。旁边的床已经空了。今天早上还有人在,可是现在却空了,因为床上的人已经死了。那人患的是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早已病入膏肓,并发了全身多处感染及出血。经过了不长不短一个多月的住院治疗,最终还是没有摆脱死神的魔掌,终于在痛苦与绝望中悄然逝去,他才32岁。一个小时前,那时他的女朋友王丽已经离开了。邻床的病友突然病情加重,一堆医生和护士忙忙碌碌地抢救了好长时间,结果是回天乏术,只好宣布死亡,然后在家属的哭哭啼啼中,尸体很快就运去太平间了,只留下了一张寂静的床。病友的死给了他极其沉重的打击,他当时就有一种兔死狐悲的感觉,从病友的身上,他仿佛看到了自己不久之后的命运。“人的生命有时候太脆弱了。”他...
作者:金钰创作521楔子 作品简介《重振南唐》本书是金钰之家红蜻蜓文学社编着的,故事情节是:主人公:金钰,前身是中国某集团总公司的总经理。在某一天的晚上,刚刚工作完回家的路上,因路遇酒鬼为了躲避导致汽车行驶的时候装上大树。穿越到了金钰学历史的时候最喜欢的南唐皇帝身上,在南唐时期李煜(前身是金钰)为了国家的安危进行了改革。并对宋朝和其他临边的国家进行了打击,而后与娥皇共同演绎了爱情故事。改写的历史上,宋朝等国家没有了针对南唐的军事打击能力,又让南唐这个国家在金钰的带领下重振国家,回到唐太宗李世民“天可汗”时代的故事。在这里向大家介绍一下主人公的相关资料:这是原先的作者第一次写书,经验不足,有个别错别字和语言错误在所难免。在写到20章的时候,已经交由原先作者创立的红蜻蜓文学社全权编着。为了提高作品的质量以及知名度,现在由金钰之家下属机构红蜻蜓文学社进行上部的修改,顺便继续...
作者:笑扬三世问情Ⅰ 湮国篇楔子阴森森的幽冥地府中,来来往往的鬼差押解著一个个幽魂,将他们引向奈何桥。忽然,奈何桥上起了一阵巨大的骚动。"我不要回去,──不要!""这儿是幽冥地府,不是你的皇朝,由不得你说不要就不要!"鬼差穷凶极恶的拉扯著一个幽魂往回走。"不,我决不回去!"那个幽魂挣扎得很厉害。"切,有皇帝不做要做鬼,少见!"幽魂的拼命挣扎对那个鬼差来说就像是隔靴搔痒,起不了什麽作用。"你再挣扎也没有用,阎君命我们现在就送你还阳去。""求求你们带我去见阎君,我要去求他,我不想回去。"幽魂仍不肯死心。"兄弟,别理他!我们只要把他推下水月镜花池就行了!"水月镜花池是从幽冥地府回到阳世的入口,它最特别的是只需用上一点法力,就可以通过水月镜花池可以看到幽冥地府中任何一个鬼魂的前世今生。...
作者:黑色的眼睛穿越时空 在美国东部某州艾克顿镇的一座中国人办的基督教圣经教会的教堂的一个小厅内,李明哲长老正在带领一小组信徒解经。“请翻到马克福音第九章,门徒争论谁为大。”李明哲长老说道。李长老年纪已高,头发有些花白。没有人会从他瘦小而平庸的外表上,能看出他是著名的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博士毕业,曾经成功地开个多家公司。在美国,很少人去探问他人的财产,大家只是模模糊糊地觉得他的财产至少有上千万美元。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干瘦的不起眼的老头,在教会侍奉了几十年。除了更热心地帮组他人外,李长老和任何一个普通的基督徒豪无区别。“若有人原意作首先的,他必作众人末后的,作众人的用人”。李长老以略带嘶哑的声音平静地念了这段经文。如平日一样,他开始邀请信徒们谈他们的感受。大家阐述的内容都差不多,无非是在教会里,牧师和长老的资格最高,对他人的姿态却最低,经常为教众服务等等。...
作者:天藏风0001际遇通往长安的官道上,一个衣着怪异的年轻人一只手指着三尺晴天,唾沫星子乱飞漫骂:“我太阳你个xxoo,妈的天天给爷当老子,不就是输了一盘棋吗?至于把爷给弄下来吗?老子你把俺弄下来,也至少给我保留一点仙力用用法术吧?……”“不厚道,太不厚道了……你要俺怎么着?我……”就听的“轰隆”一声,犹如雷霆一般,那个衣着怪异的年轻人一头短发上就冒出了几丝青烟,袅袅蒸腾。他的漫骂持续了大约有两个时辰,周围围观的人是一片一片的。这里虽然地方偏僻吧,但出现了这么一个神经的人,不想招惹人都难!这不,县老爷都带人来了。不过在这里可没人认为这个怪异的年轻人是疯子!从某些言语中可以推测——这是一个神仙中人,被人打下了凡间,而不服气漫骂,后来老天就给他来了一个晴天旱雷,现在这不就老实了吗?...
作者:生人勿近序 序完颜寻还不叫完颜寻的时候,她叫做王语嫣。别怀疑,的确和金庸笔下那个被金庸折腾来折腾去的倒霉女子同名同姓。原因无它,王语嫣的父亲——一位地道而纯正的武侠迷,为了弥补因为自己的父亲不是武侠迷而没将自己取名为王重阳的遗憾,而将自己的女儿取名为王语嫣。王语嫣的小学是在很平静的日子里渡过的,那个时候她还是个乖乖女。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她变得越来越暴力,越来越可怕,到了高中时,她已经成了当地有名的恐怖暴力女。但她的这个名气并没有传到老师家人耳中,在老师眼中她是全班最乖的学生,在家人眼中她是全家最可爱的小孩子。“妈的,从小到大,你所有罪名都让老娘帮你担了。”顶着一头五颜六色头发,穿着一套破破烂烂牛仔服的阿因转身对忙着低着数钱的王语嫣,问道:“你说这公平吗?公平吗?你也觉得不公平吧?你要怎么报答我的大恩大德?以身相许?以身相许就算了,我又不是蕾丝边。算了,我大人...
作者:吴泪正文 风雪夜归人叶飘枫从那个地方出来时,年方十九岁!十九岁的她一身素衣,冷冷的伫立在年关将至的大街上,冰清玉洁的模样,仿若白莲绽开!阴霾的天空下,她就那样的站着,长久的,悄无声息的,漠视着这繁华热闹的街道,漠视着每一道投向她的目光,好像她不属于这个人间一般。雪,就是在那个时候落下的,那是那一年里最大的一场雪,叶飘枫怎样也分辨不清,从她脸颊上缓缓融化的,那彻骨冰凉的水珠,到底是漫天飞舞的雪花呢,还是她辛酸的眼泪?这场年末的大雪,几乎改变了这座北方重镇的命运,也在冥冥之中延续了叶飘枫的人生,尽管这座城市最后还是不可避免的覆灭掉了,可叶飘枫的人生却还是一如既往的跌宕坎坷,仿佛那个年代一样,乱世永无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