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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乡村原野文案: 烟雨江南,桃花三月,八岁的穿越女林馨儿披着红盖头出嫁了。 夫君是当朝尚书嫡子! 林馨儿坚定认为:天上不可能掉馅饼! 莫不是个病秧子,娶她过去冲喜的? 听说夫君身体康健,活蹦乱跳! 那肯定是长得丑陋不堪? 听说夫君眉目俊秀、齿白唇红! 林馨儿恐惧:那他一定是个傻子?! 听说夫君聪慧无双,号称“神童”,八岁能诗…… 林馨儿幸福晕倒:这么好的事,怎么就落在她头上鸟!!!标签:古代情缘 变身 斗智斗勇 美男 腹黑 虐恋===================第1章 女主华丽丽登场 八月金秋,初十,徽州府城。 夕阳已经落到苍茫的青山背后,却迟迟不肯沉下去,将橘红色的余辉从山峦影线后迸射出来,天边瑰丽如画。...
第一章 危难“臭乞丐,活的不耐烦了,本大爷这就送他去见阎王。”这个骂骂咧咧的人,正从门口的台阶下走了下来,闪电声划过,只见这个人瘦瘦长长的,脸上一脸麻子,一张嘴,满口黄牙,中间一颗镶着金牙,穿着一身军服,因为身子瘦,衣服宽大,穿在身上就像阎王殿里的吊死鬼,走到一个小乞丐跟前,这个小乞丐一身污渍,身上脏兮兮的,还带着一脸的泥水,横卧在泥地上,黄牙男过来就照着小乞丐的腹部就是一脚,小乞丐疼的大喊“啊”的一声,身子立刻弓了起来,黄牙男不断的用脚踢着,踢烦了,抽出手中的赶马用的鞭子,照着小乞丐的身子和头上就狠狠的抽着,小乞丐来回抽动着身子,刚开始痛苦的声音还很大,后来慢慢的变成了呻吟声,旁边来了小队长,跑过了说道:“卢长官,别抽了,再抽就抽死了,不就是一个乞丐吗,算了,消消气。”说完小队长也对着乞丐也狠狠的踢了一脚,乞丐已经基本不动了。...
简介::雷斯垂德在捡到了第一个哭泣的婴儿之后,就在捡熊·孩子的道路上一去不复返,某天他在办案现场“捡”到了一个高智的“大型熊孩子”后,他的人生就绑定了福尔摩斯们。“Dad,你要娶麦考夫做Mum吗?”熊孩子A“笨蛋哈利,应该是格雷格嫁出去。”熊孩子B“弟弟,那我们以后要叫格雷格Mum吗?”熊孩子C“不,还有Father的称呼。”熊孩子D“麦考夫先生喜欢涉及大量的糖分,从健康饮食的角度来说,格雷格他不适合你,主要是不适合食用。”熊孩子E“天哪,格雷格你竟然看上了一个马上就要谢顶的甜食控,你的品位已经无可救药了。”熊孩子F“你太夸张了,麦考夫先生的头发还好好的,我倒是认为他是一个好人。”熊孩子G“会有浪漫的婚礼吗?”唯一的小公主熊……雷斯垂德:“我们没有要结婚!你们闭嘴!”“哦,迟早的。”×8只熊孩子如果世界上有后悔药,雷斯垂德表示他一定在麦考夫示好的时候躲得远远的!以及抓好熊孩子们的教育!...
《回到三国去种菜》夜色天王 著第一章东胜神洲,大汉,光和六年十一月十一日,不宜出行,夜,荧星不惑,忽星光大亮坠于北地。诸方士术算、问卜皆不得答,天机如此混沌必是有人故意蒙蔽天机,东胜神洲能有如此本事唯有大贤良师,相比太平教大肆扩张和储备军需,荧星落于北方之事算不得大事。涿郡,陆城亭,耆老刘元起家一黑影跃出朝星光落地的方向而去,飞快的跑出聚落,朝亭外的涞水河方向跑去。涞水河旁的低洼中有一片干枯的苇草,苇草边有一颗如华盖一般的桑树,数人合抱不得。桑树旁有一座有些旧的院落,院落前不远处有一座坟,坟上无一颗杂草,桑树下有一座着火的草芦。那黑影一路从聚落跑到草芦,火光将那黑影的面目耀的清清楚楚,星目朗眸,一双剑眉入鬓高高的鼻梁,唇红齿白,标准的美男子一个,他就是陆城亭有名的才子刘贺刘德然,刘贺看到熊熊大火的草芦,面色惶急的大呼:“阿狐!”...
作者:confusa楔子眠月历三百九十九年十二月十七日时至隆冬,天色阴霾,厚厚的乌云布满了顺州晓日城的天空,凛冽的寒风吹得枝摇叶飞,夹杂著丝丝细雨,使晓日城变得又冷又湿。路上的行人很少。这麽冷的天,谁也不愿出门,都喜欢在家中烤火取暖。偶而有行人经过,都瑟缩著身体,整个身子都藏在厚厚的衣服中以便躲避刺骨的风刀。“唔哇……哇哇哇……”城东的一间平房内突然传出了婴儿的啼哭声,房外小院中喜气洋洋,等候者都在为新生的婴儿而相互庆祝著,尤其是中年得子的叶君行和陶晶夫妻,以及与叶家相约指腹为婚的冰离。然而,当稳婆从屋内抱出一个又瘦又小的新生婴儿的时候,原本的喜悦被担忧代替了。经过医师兼未来岳父冰离的检查,这个新生的婴儿被确定经脉太弱、丹田过小,因此无法练武。在这尚武的眠月大陆上,这类人只会被称为“废物”。洛u饱A家人们都为这个婴儿的健康和未来的发展感到忧心忡忡。...
《三国之并虎》作者: 执手墨羽第1章 反骨仔吕布头疼渐消,丁靖也终于理清了脑海里的记忆,看着身处的军帐摆设,他知道自己没有死。不,他身体死了,但是灵魂已经来到了另一个世界。前世的他是一名顶级特种兵,在一次护送首长的任务中,不幸被帝国特工伏击,为了保护首长,他不得不决死断后。最后首长逃出生天,他却与世界说了再见。不过老天爷似乎不想看到他就这样没了,竟然让他以灵魂穿越的方式重生了,重生在这个叫也叫丁靖的十三岁小孩子身上。整理好这具身体原主的记忆后,丁靖发现自己竟然穿越到了东汉末期的时代,而这副身体的身份也不低,竟然是一方刺史的儿子。稍微读点书的人都知道,东汉末期是有多么的混乱,群雄割据,诸侯争霸,三国鼎立,都在这个时期,而这个时期的刺史也算得上实打实的一方霸主,相当于土皇帝的存在。...
第一章 正阳门“旗校,旗校……”在一连串焦急的喊声中,杨庆茫然地睁开眼,看着面前两个陌生的面孔……陌生到几个世纪那么遥远。缠棕大帽,满是泡钉的棉袄,或者应该是棉甲,沧桑而瘦削的面容,其中一个手中还拄着明显不是道具的雁翎刀,在他们背后是一堵沧桑的古老青砖墙,头顶火光映照的夜幕上弥漫着烟雾,空气中满是硝烟的味道。杨庆骤然间坐起来。几乎就在同时一阵混乱的撞击声汹涌而来,在他前方的街口突然转过两名同样身穿泡钉棉袄的男子,紧接着他们身后一匹战马冲出,撞翻其中一个同时,马背上一名全身甲胄的士兵手中长矛刺出,一下子刺穿剩下那人的身体。在后者的惨叫声中那匹战马从一旁急速冲过,马背上士兵顺手拔出了那根同样明显不是道具的长矛,然后直对着他们而来,而在他身后更多同样全身甲胄的骑兵出现,混乱的马蹄径直踏过那两人的身体,其中一个还没死透的脖子一下子被踏断。...
?[]出品 必属精品作者:长风一啸简介一次睡梦中,竟然回到了刘邦当年斩白蚁起义的时候。于是,已经变身为刘邦的主角,便开始了一 段从头再来的开创大汉几百年江山基业的壮举……小说关键词: 重生 穿越 刘邦 大汉作品相关汉高祖秩事本记汉太祖高皇帝刘邦(公元前256年[9]冬月二十四—前195年四月二十五),西汉王朝的开国皇帝,字季,汉民族和汉文化伟大的开拓者。沛丰邑中阳里(今江苏徐州市丰县)人。[10]刘邦出身农家,早年当过亭长,[11]为人豁达大度,不事生产。[12]秦时因释放刑徒而亡匿芒砀山中。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九月,刘邦在沛县聚众响应陈胜、吴广起义,称沛公,不久投奔项梁。[13]公元前206年十月进抵霸上。秦王子婴投降,秦灭亡。[4]刘邦废秦苛法,与关中父老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14]”因此受到人民的欢迎。项羽击溃秦军主力后,也引兵入关。汉高祖·刘邦[15]...
第一章:鸣炮欢送俄罗斯边境地区斯德哥小镇曾经本是一个不起眼的小镇,这里曾经一度的荒漠。而在二十世纪后期,这里成了某种战争杀戮的交易场所。没错,斯德哥小镇就是黑暗界著名的一个佣兵杀手的悬赏任务的场所。单单是斯德哥小镇周围那黑色的泥土就能说明这里的一切,这里黑色的泥土是经历过太多的炮火轰炸,之后才变成了如此的颜色。小镇和普通的小镇并没有什么两样,唯独这里生活的人都不是什么善茬。小镇最多的不是服装店,不是食品店。多的是军火商铺,或者是酒吧。按道理来说这里都是雇佣兵或者是杀手的话,那么这里的治安或许会很差。这只是外人的认为,恰恰小镇内部和外面是相反的。这小镇背后似乎有官方的支持,不管你是谁,不管你有多么厉害的战斗力或者是组织,在小镇之中绝对不准出现任何的交火。...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及出版图书,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狙击南宋》作者:寇十五郎第一章 荒野孤狼狄烈背负着近四十公斤的装备,象一匹离群的孤狼,孓然地行走在一望无垠的空旷荒原上。相较于原来所处的那个时空而言,他的确“离群”了,而且还不是一般的远——可能有几亿光年。三天以前,狄烈还在碧波万倾的亚丁湾联合舰队的护卫舰,“星海号”甲板上惬意地吹着海风,无论如何都想不到,一次追剿索马里海盗的紧急出击,途中的意外竟把他送到了这个不知是哪个星球的荒凉之地。好在做为一名特种jīng英,狄烈不仅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更接受过多次的野外生存训练,已经习惯被突然丢到一个完全陌生且危机四伏的环境中。在他被派遣出国参加联合国亚丁湾护航任务时,还与世界各**中jīng英一起被送入一个小岛,进行了八周封闭式强化特训,据说训练教材来自美国海豹突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