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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特快专列2011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一从出校门开始,我就怀揣着一个美丽的梦到工作单位。用十年的时间,成为一个作家。夏哥一家三口住在隔壁那间小屋,夏哥两口子正在门口生炉子。木柴被点燃了,红红的火上面是青色的烟,直直地飘上顶棚,然后从顶棚处打个卷,分散开来,弥漫在走廊里。夏哥的儿子小夏才三岁,蹲在一小堆煤前扒弄着什么。夏嫂屋里屋外地忙着,吼儿子的时候脚也不停,小夏也不听母亲的吼叫,继续玩那堆煤屑,那堆煤屑就是他乐趣无限的玩具。烟越来越大,严重干扰着我神经衰弱的思索。我看见蹲在墙角的小夏,心思从繁杂的思索中挣脱出来,“夏夏,手儿弄脏了吧?”小夏伸开细白的小手一看,手掌上全都是漆黑的煤屑。...
夜,安冬正无聊的紧盯着电脑屏幕打着网游,刚接触电脑,安冬觉得电脑这玩意真是个好东东。本来值班一组两人,可强哥早就偷偷地溜回家搂老婆睡觉去了,搞得他连个吹牛的人都没有,只好玩游戏打发这漫漫长夜。其实强哥不见得跟老婆多恩爱,女人嘛,结婚十多年了,谁还会把老婆当初恋情人似的捧着。男人就是那么回事,没听说过当兵三年,看到老母猪都是好的?强哥虽然没当兵三年,但在这顶班也快三十天了,只要是个正常的男人谁熬得住啊,何况强哥还是个饥渴型的。“嘭”一声猛烈的撞击把安冬的眼球从电脑屏幕里给拽了出来。“他妈的,谁呀?”拉开值班室的门,已跟强哥学会暴粗口的安冬刚想张口骂人,眼前的一幕却让他硬生生地把几个字给咽了回去。...
“不离御前,不违诏命,誓约效忠。”沉静醇泊的声音在荧光闪耀的虚空中回荡,每一个字都被无限放大拉长,如同水面上溅起的涟漪,一圈圈地向外波辐,久久不绝。“不离御前?”美艳如同玫瑰花瓣一样的唇微微扬起,贝齿轻启,清朗的声音仿佛沉静的溪流,不易察觉地流泻出来,“你知道这四个字是什么意思吗?”无法抑制紧张的心情,他肃容正耳倾听。“那就是说,我在哪里,你就要在哪里,有我的地方,就要有你。你和我的距离,只有一步之遥。无论何时何地,你都要在我身边。你听明白了吗?”“明白了。”他毫不犹豫的回答。纤纤素手抬起他低垂的脸,闪亮如同星子的碧绿明眸出现在视野里,她问:“你能做到吗?”鲜红的头发从她脸侧垂下,宛如一团火焰在她脑后燃烧。...
楔子 塞上八月,秋意渐浓,傍晚风起,已透出阵阵寒意。书房的窗似闭得不甚严实,冷气沿着窗缝传入,吹得那灯烛不住摇闪,灯光忽明忽暗,映得案前对坐的两人面孔也似变幻不定,叫人看不清神色。 案左坐的是凌氏一门的宗主凌霄,二十七、八的年纪,青衣束发,眉目清楚。塞上苦寒之地,难得见一个这般文秀的人物。另一边那人年岁稍长,着一身紫色便服,国字脸上是沙石砥砺的淡褐色肌肤,然而丝毫不显粗陋,只让人觉出一种沉毅如山的威仪。谁人都知当朝四品以上方可着紫,此人的身份自然显赫的很——六年前平定萧关之乱立下大功,受封武阳侯、靖北大将军的掖海城主蓝翦便是此人。 桌案上浓茶已然冷透,这两人对坐了怕不有半个时辰,然而双方意见向左,谁都没能打破这沉闷的气氛。屋外冷风一紧,牵的那烛火不安的颤动起来,似乎也不堪这房内的压抑。...
楔子夏天。天气好像还是一样的热嘛。我就不懂,干嘛什么事情都得加个“世纪末”的形容词来加油添醋一番,听起来比较伟大吗?还是比较希罕?望着外头那怎么看都一个样的太阳先生,感觉身上的汗和手里的矿泉水以相同的速度蒸发着。刚才兴致一来,到楼下的美容院去削了个短薄的头发。啊!清爽多了。待会儿我可能会命在旦夕。想到Pocky看见我的头发可能会尖叫加昏倒的模样,我心里升起一股捉弄人的快感。Pocky是我多年死党兼同居人。在我有生之年的记忆里,她的部分占了大半,我们俩有事没事总会把往年林林总总的事拿来风干配酒闲嗑牙一番。幼稚园的时候我抢她的点心;小学的时候轮流当班上的模范生;国中的时候她当司仪,我当乐队指挥;高中的时候,她则为了男女合校放弃北一而跑来跟我一起念附中。...
杨杨貌不出众,他敢追求当时的大美人宋启珊已经有人笑他想吃天鹅肉,但他居然吃到了所有人都大跌眼镜。他同她许多不一样的地方,但是奇怪的是他说的话她都同意,虽然用的是不一样的语言,但最后的意见总是一至,这也许是启珊的随和也许是杨杨的聪明,杨杨是个聪明人,好在他的聪明并不用在坏处。杨杨人才并不算出众,但他有一股傲慢气,相信自己是最好的,并且努力让别人也这样认为。结果他往往真的会成为最好的。初在一起时,杨杨不过是个小厂的服装设计师,一个月领不了几张红色主席像,而且住着启珊的房子,被启珊的父母反对着。那么辛苦的日子也过去了,杨杨成功了,设计的服装得奖,合资企业来找他做设计师。后来又有了自己的牌子自己的公司。忽然间他们的婚姻却出了问题。...
【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情妇芳邻》作者:子玥 内容简介: 情妇首重“媚”,其次波大腰细,最后“无脑”,这是他一向自豪的女伴标准,看着这老头的“情妇”,他不屑的撇撇嘴,但看在她握有重要证物,又是楼下好邻居,对于她连连遭到暗杀,他只好保护她,原以为爱情来临时,他会一眼认出,没想到爱神有时也会开人玩笑,害他只能黯然神伤,远走他方,经由高人指点,好不容易卷土重来,她却被“情夫”逼婚他嫁,看来只好演出一场世纪大抢婚,只是没料到原来从头到尾是场误会,而事情的真相竟是……...
狂王多难作者:席维亚大乱那年,年幼的他们被家臣保护著仓皇逃离,在巨大的恐惧与慌乱中,厉炀却头一次领会爱情滋味……向来倔强、从不认输的喻千凌,竟在众人面前哭得厉害,谁要哄都哄不住,怒声骂她,更是得来惊人的反效果。但不知为何,他只走过去劝了两句,她便停了泪,晶莹双眼定定地瞧他,仿佛他是她的唯一。于是他迷上这被依赖的满足,一迷就是十多年。可惜事实皆残忍且讽刺,任他多强大的力量也难扭转,他总算发现,其实她与他相同,眼里只放得进一个人,但她眼中的那人,始终都不是他……楔子烛火摇曳,透过纱幔,映进了榻,在仰卧于榻的俊傲面容上打出阴影。他闭著眼,睡得深沉,覆于锦被下的是结实精硕的体格,随著呼息平稳起伏。他的鼻梁俊挺,浓眉飞扬,将原就深邃阳刚的轮廓映衬得更显器宇轩昂,即使熟睡,浑然天成的狂霸气息仍不自觉地散发。...
在这“探戈宫”里的一切都在一种旋律的动摇中——男女的肢体,五彩的灯光,和光亮的酒杯,红绿的液体以及纤细的指头,石榴色的嘴唇,发焰的眼光。中央一片光滑的地板反映着四周的椅桌和人们的错杂的光景,使人觉得,好像入了魔宫一样,心神都在一种魔力的势力下。在这中间最精细又最敏捷的可算是那白衣的仆欧的动作,他们活泼泼地,正像穿花的蛱蝶一样,由这一边飞到那一边,由那一边又飞到别的一边,而且一点也不露着粗鲁的样子。空气里弥漫着酒精,汗汁和油脂的混合物,使人们都沉醉在高度的兴奋中。有露着牙哈哈大笑的半老汉,有用手臂作着娇态唧唧地细谈着的姑娘。那面,手托着腮,对着桌上的一瓶啤酒,老守着沉默的是一个独身者。在这嬉嬉的人群中要找出占据了靠窗的一只桌子的一对男女是不大容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