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朝奇事 作者_多云(正文完结+番外3-第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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翎子的。”英秀声音中的焦急已显而易见。
“咳咳英儿”小元斟酌地开口,声音是从未有过的柔和,“山雀儿也挺好的,自由自在,没有猎人关注,也就不会被捕获,那金鹰的日子却是万分凶险,表面看起来金光灿灿,实则苦不堪言,你”
“叔叔,山雀虽然能逃过猎人,却随时会被金鹰吃掉,还不如轰轰烈烈活一场!”英秀随口接下小元的话,他这后话一出,明霄立刻便击掌低呼:“英儿好样的,豪气干云,人活在世,不可活得畏手畏脚,鸾生叔叔就是快意恩仇的一个强人!”
明霄杏眸微转,笑吟吟地看着小元,“还是那句话,有你守着,有谁能欺负英儿呢?”
“谁也不能守着谁一辈子呀。也许”小元深思地抿抿唇角,“也许欺负他的就是他自己谁知道呢?”
明霄和小元话藏机锋,你来我往,英秀轻捷地走在他们身侧,一边使劲琢磨怎么能给小鱼儿搞到金鹰羽毛。山风轻拂,空气湿润而温暖,云雀天真烂漫地歌唱着,激流在深密的幽林中欢笑。
四月底的一天,明华帝国的陪都夏阳也沐浴在熏熏春光之中,正午时分,天高云舒,艳阳暖照,明灿灿的光影流转浮荡,映照在据窗而坐的几个少年身上,照得他们真似琉璃人儿一般,通体隐隐发出柔光。
夏阳王仓码头旁有一茶楼名曰大壶春,巍峨宣敞,享誉夏江南北,是过往文人雅客,富豪商贾聚会歇脚之处,此时,在大壶春三楼的一个雅间里,三个十来岁的孩子坐在靠窗的檀木桌前,正津津有味地喝着果子露,品着零食小点。
“双喜,这大壶春的生煎包子,底儿焦黄,芝麻香脆,倒比宫里做得好,咱们将厨子绑了回去吧?”一个清越中带点甜润的声音忽然响起。
“呵呵呵虫儿你这一路光厨子倒绑了十几个了”一个懒洋洋的童音咯咯笑着紧随其后。
“阿醒,还说呢,我绑你放,有什么用?最后一个也没得着。”那清越的声音说得十分无奈。
“我还不是为了你好,赶明儿回去,你爸一看这许多厨子立时便扒了你的皮,你爹又不在,没人护着你,唉”那懒洋洋柔和和的童音显得颇为得意。
“你是怕我爸扒了你爸的皮,嘿嘿嘿,阿醒,咱们男子汉一人做事一人当,绝不连累别人!”那个清越的声音简直豪情万丈。
就在这时,门上忽然想起轻轻的叩击声,侍立在侧的双喜还没来及打开房门,就听身后传来虫儿的欢叫:“是蟹粉小笼,快快”
双喜额上冒汗,心里偷乐,立刻打开房门,一位干净利索的青衣小二端了个大瓷盘走了进来,盘子上垒叠着三个小笼屉,还冉冉冒着热气。他将大盘子搁在桌上,偷眼扫视着桌前坐着的三个少年,心里巨震,就像每次他进来服侍时感到的那样。
若是天下真有龙雏凤种,那必然就像眼前这三个孩子一般,那个女孩儿头梳双髻,身着云岫色锦袍,袍上缂绣云纹,再无其它装饰,若不是她露出袍角的缎鞋上绣坠着两颗拇指盖儿大小的海珠,真看不出她是个小女孩,她的面容固然完美无瑕,最难得还是她的姿态,小小年纪却显得胸有成竹,安然宁和。
与小姑娘对坐的两个男孩儿也令人耳目一惊,那个欢叫着‘蟹粉小笼’的雪袍男孩儿,声音听起来贪馋,明媚绝伦的面庞上却毫无馋色,反而透出一种不食人间烟火的清澈,好似沁于雪水中的璞玉,极之明润清透;与他比肩而坐的蓝衫男孩儿看起来年幼一些,却通身洋溢着怡然自得的清华之气,全然不像九、十岁的娃娃。
“咳咳小哥帮我们催催玫瑰千层糕和核桃醪吧。”那雪袍男孩见小二愣愣发呆,就轻咳着提醒,他仿佛早已习惯别人惊异凝视的目光。
小二猛一激灵,堪堪回魂儿,“我这就去催,小公子莫急,这两样点心都是出了名的费时费事,恐怕还要等上一盏茶的功夫。”小二说着就发现那个锦衣小姑娘正盯着他瞧,目光灼灼如电,小二心里一颤,马上低着头倒退着走出房门,等出了门才发觉后背的衣衫已被热汗黏在身上,乖乖不得了,他在这龙盘虎踞之地已生活多年,却也不曾见过如此震慑人心的目光,就像寒夜深紫天空中最明亮的星光。
“哎,姊姊,你又在看英哥儿给你写来的书信,倒看了快八百遍了。”雪袍男孩儿探头看看姐姐捧在手中的信笺,素白的纸页间忽地飘飘落下一枚金色长翎,在阳光照射下耀目生辉。
“嘿,金鹰羽!”雪袍男孩手指轻捻已将那羽毛捏在手中,云岫锦袍的女孩子也不抬头,手臂疾伸,指尖儿一挑,便将那金羽抢在手上,“虫儿别胡闹。”小姊姊颇威严地说着。
“哎呀,爸又偏心,竟教了姊姊这一招。”雪袍男孩儿怪叫起来,淡色秀唇轻轻抿紧。
“殿下,不是爷教的,是我师傅。”双喜一看情形不对,立刻走上前来,“临出门儿,我师傅不是将那套七影剑传给殿下了。”
故人
原来在这雅间中临窗而坐的便是明华帝国的绝代双骄和他们的朋友。那着云岫锦袍的小姑娘就是明华朝皇长女明永华,雪袍男孩便是东宫太子华永明,而那蓝衫清悠的小男孩却是中书令秦书研和唐怡的独子,秦醒。
这时秦醒眯眯眼,手中不知何时冒出个琉璃小瓶,“两位殿下可要调料?”他那声音说不出的阴恻恻,黑瞋瞋的眼睛里却笑意融融。
“嘿嘿嘿阿醒你那独门秘方还不够火候我可吃不得你的调料。”太子殿下华虫儿皱皱鼻子,好笑地看看秦醒,他近乎完美的五官因为这个表情而变得极其秀媚,秦醒看得微微愣住。
“阿醒,你就别跟着虫虫胡闹了,小心你爹的戒尺。”永华公主殿下不赞同地频频摇头,小大人儿似的表示惋惜,一边继续垂眸读信。
秦醒眉眼儿一展,唇角微勾,“虫儿,英哥儿还真是我见过的最爱写信的男子,嗯”他的视线飘飘地飞向鱼儿公主,“嗯不过,我爹好像也很爱写书信,他只要外出公干,就会天天给我娘写信,一大篇一大篇的,字迹密密麻麻,我娘也如鱼儿姊姊这般反复翻看,嘴角含笑。”
低眉垂眸的小鱼儿听了这话立刻敛去唇角的淡笑,努力板起面孔,正色言道:“你们净混说。我反复看信是因为英哥儿在信里说他见着了忠勇侯萧烈!”鱼儿的声音竟清澈得好似水晶。
“哦,真的?”
“英哥儿倒有运气。”两个小男孩儿终于不再嘻闹,脸上第一次露出仰慕的神色。
“是呀,我也羡慕他。一直想见见这位将军,却总也无缘,英哥儿在信上说:他见了忠勇侯便相信世上确有战神将星存在,如骄阳一般朗照乾坤。”
秦醒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我爹我娘也这么说,说是每次见了忠勇侯都觉心中如有激流澎湃,你们想想:萧烈将军十三岁就随兵部尚书萧寒将军镇守朔方,十五岁就独率二十万铁骑勇闯西川,力缴余寇,又誓言不定大蜀不为家,他这话不知伤了多少明华豪门闺秀的心。”
听了秦醒老气横秋的话,虫儿鱼儿和双喜俱都笑了。双喜笑看着秦醒,“秦公子,今年抚南将军萧烈也才二十六岁,还很年轻呢,此时成家还来得及。”
“二十六岁了?哦,没想到他那么老。”小鱼小虫和阿醒遗憾地同声感叹,对于他们来说,二十六岁是个难以企及的年龄,神秘而遥远。
“咳咳我今年也二十六岁,难道我真的很老吗?”双喜不服气地问着,“你们总有一天也会二十六岁。”
秦醒吐吐舌头,鱼儿虫儿面面相觑,继而同时开口:“我不要!”
“为什么?”双喜和阿醒瞠目惊奇地看着那两位殿下,“我可盼着早点活到那个年纪,就可以不被爹爹一天到晚举着戒尺追。”阿醒满脸向往和期盼。
“到了那时就要嫁人。”
“到了那时就要娶人。”
姊弟俩想也不想,又是同时开口,说出的却是全然不同的两个概念,接着,
“到哪里找像父皇那种人?”鱼儿的声音非常遗憾。
“到哪里找像爹爹那种人?”虫儿的声音更加遗憾。
小小顽皮的阿醒和老成持重的双喜同时举袖拭汗,——这可当真是童言无忌!有那两位天人似的陛下做榜样,天下人都别娶亲成家了!
“你父皇和爹爹是神仙,凡人如何能比?”阿醒不服气地嘟起秀唇,继而眼珠一转,眸光灿灿地笑道:“我前些日子倒是见着了一位神仙似的人呢。”
“是谁?”虫儿急问,伸手扯住阿醒的袖子,杏子眼明光闪闪地盯牢阿醒,“是哪家哥哥,你怎么早没和我说?”
秦醒愤然挣开虫儿的拉扯,拧眉斜睨着他,“你怎么知道是哥哥?若是妹妹或是姊姊呢?也许是像个神仙似的弟弟!”
“呵呵呵”鱼儿无言轻笑,津津有味地闲瞅着对面两个拉扯不清的小男孩,“阿醒,别卖关子了,倒底是谁呢?”
秦醒涨红了小脸儿,不知怎的,连眼圈都有点红,他灵动似秋水的大眼睛里波光粼粼,声音闷闷地说道:“是今年新科的文武双状元张杏尘。”
“哦——”
“哦——”两位殿下互望一眼,又转眸望着秦醒,眼中带着疑问和好奇,“阿醒,这个双料子状元怎么像仙人了?你倒是说来听听。”虫儿环住秦醒的小胳膊轻轻摇撼着,仰起明艳绝伦的玉白面孔,神情恳切又乖顺。鱼儿冷眼看了,心里感叹地摇摇头,——小虫儿真不得了,小小年纪便艳光四射,又这么懂得利用优势,爹爹父皇都被他吃得死死的,自己是他姊姊,虽不受其魅惑,可也拿他没办法。
果然,阿醒似着了魔般愣愣地回望着虫儿,嘴唇翕和,“放榜后张杏尘来我家拜会我娘,我躲在屏风后看见,真似阆苑仙葩,神情泰然自若,身形匀称高挑,言辞更是机智敏捷,我偷听爹娘议论,好像是要等你爹爹回朝接见了就要安排官职呢。”
虫儿不说话,只抿唇浅笑,轻轻地环着阿醒的腰,伸筷夹了一粒蟹粉小笼包送到阿醒的唇边,阿醒张嘴乖乖地含住小汤包,心里却还拧着麻花儿。
鱼儿怅然若失地低叹,“爹又不带咱们去西川,忠烈侯没见到,这位十九岁的新科状元也没见到,损失呀,遗憾呀。”小姑娘夹起一粒拇指大小的枣泥粽子放进口中,优雅地品味着,“搞得咱们只能来看和尚!”
噗地,阿醒咧嘴笑了,差点将嘴里的小汤包喷出来,只好囫囵吞枣地咽下肚,烫得喉咙火烧火燎的,这时就听虫儿低叫,“来了,来了,这艘船不知是哪国的?”
虫儿噌地站起身,趴在窗棂上,手里举着个望远镜,频频遥望:“半个时辰前那船是东夷国的,和尚们身材矮小瘦削,实在没有修行的高远之气。”
鱼儿意兴阑珊地继续吃喝,全不理睬虫儿的怪腔怪调,阿醒倒是亦步亦趋地追随着虫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