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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部分

澳洲史-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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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1 年,新南威尔士公布了由改革家约翰·罗伯逊提出的土地调整法
案:《公地让与法》和《公地占用法》(合称《公地法案》)。法案主要规
定:1。 任何人( 男人、女人或儿童)都可在有人定居的区域内或居间区内选
择一块40—320 英亩的土地;2。 土地不分优劣,地价一律为每英亩一英镑;

3。缴地价1/4后,就发给土地选择人土地所有权证书;4。土地选择人必须在
选择的土地住满一年,三年缴清地价和改良土壤,并使其每英亩增值一英镑;
5。所有出租的牧地,其租期在定居区内减为一年,在定居区以外减为5年;
6。牧地借用人有购买所租用牧场地的1/25的优先权。
这两个土地调整法案,后来又修改过数次,到1884年起码修改、补充过
2—3次,但基本原则从未改变。
新南威尔士进行土地调整的目的是十分明确的:发展农业,扩大播种面
积,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增产粮食,解决吃饭问题。以此角度言,其目的并
未完全实现。例如 1861—1883年间,共出售土地达2900万英亩,但农业用
地增长很少,新增加的播种面积尚不足50万英亩,农田所增加的数量是出售
土地数量的1/56,实在可怜得很。天气变化无常,水、旱、火、虫等自然灾
害屡屡发生,加之土地贫瘠,收获低,运费贵,工资高,因此未能完全实现
把农业推向一个新水平的目的。
维多利亚也遇到了新南威尔士所遇到的农牧业争夺土地的问题,为解决
这一矛盾亦进行了土地制度的改革。
1860年,维多利亚立法会议经过激烈辩论通过了土地改革法,即《尼科
耳森法案》。法案规定:1。先测量土地,然后选购土地;2。可延期交款;3。
牧场主有优先选购土地的权利,其留购的土地可比购买的土地多三倍;4。要
对选购的土地进行土壤改良,否则要罚税款。显然,这个法案是专门为牧场
主制定的。目的是限制牧场主广占土地。根据这个法案,到1862年出售土地
75万英亩,但大部分为牧羊场主买去了,对农业虽有益处,但不大。
1862年颁布的《达菲法案》规定要出售1000万英亩土地,而这些土地
除牧场主外,可任人自由选购,以扩大农业用地。颁布法案的这一年拟出售
400万英亩,可是在两年内只出售了140万英亩,购买者为100人。1865年
又颁布《格兰特法案》,根据这个法案共出售土地1400万英亩。
从表面上看,维多利亚的土地改革是成功的,但实际上不然。从发展农
业角度言,同新南威尔士一样是失败的,因农业用地未能迅速地扩大。例如
1861—1881年,维多利亚共出售土地 1800万英亩,而农业用地仅由 40万
英亩增加到 140万英亩,即增加 100万英亩,占出售土地总额的1/18。其
余的1700万英亩通过不同的途径和渠道又转到牧羊场主的手中。
此外,在昆士兰、塔斯马尼亚、南澳大利亚和西澳大利亚都进行过土地
改革。
在昆士兰,农民和城市居民激烈地同牧场主争夺土地。昆士兰当局为了
建立本区的农业体系,发展牧业,决心解决土地矛盾。1860—1884年,相继
颁布了不下十项有关土地的立法。由于措施不力,这些土地立法对农业发展
意义不大,其原因大致雷同于上述两个殖民区。澳史家S。H。罗伯茨在其所著
《澳大利亚乡村移民史(1788—1920) 》中指出,到 1884年“栽种作物的
土地只占土地面积的1。68%”。
塔斯马尼亚着手土地改革始于1858年,是年颁布了土地法。但发展农业
和建立完整的农业体制角度言,亦极不理想。1861—1891年,耕地面积只增
加 4700英亩,即由 163400英亩增加到168100英亩,平均每年仅增156。7
英亩。
西澳大利亚在1872年颁布了优待农民的实施办法,但由于这里土地贫
瘠,雨量少,劳力缺乏,故农业亦未能迅速发展起来。例如,耕地由1861

年的24700 英亩,增加到1891 年的64200 英亩。由此看来,在牧业占优势的
国家里,发展农业是有一定难度的。
南澳大利亚的土地占有状况同上述所有殖民区不同。在这里,畜牧业从
未居于首要地位,而是农业占主要地位,因为在19 世纪30—40 年代开辟时
就是从农业开始的,即由农民开发出来的。农民一向有优先购买土地的权利。
自1856 年以来,牧羊场主租用的土地,随时由政府收回,辟为农田。南澳大
利亚殖民当局曾采取措施根绝土地投机者,因此这里土地问题不是那么严
重。相反,农田增加甚多,1850 年有耕地6。5 万英亩,到1884 年则拥有276 
万英亩,平均每年递增8 万多英亩。1884 年比1850 年增长40 余倍。因此,
南澳逐步成了澳洲至关重要的农业基地。
随着农田大幅度增加,粮食产量也迅速上升。南澳年产小麦是其他所有
殖民区产量的总和。不但粮食自给,且从1866 年开始向其他殖民区和英国输
出小麦。这样,南澳逐步发展成为澳大利亚最大的谷仓,同时也使它成为世
界主要产小麦国之一。
澳大利亚的土地改革,在内容及形式上和其他国家的土地改革相比有其
独特之处。如何评价,确实是一个复杂问题。从性质上看,改革导致了澳大
利亚社会经济,尤其是农牧业经济进一步资本主义化,并且是一个具有决定
性意义的环节。
众所周知,英国在侵入后,就宣布了澳大利亚的土地、森林、资源为英
王所有。显然,澳大利亚土地制度是殖民地性质的国有制,或称宗主国所有
制。这种土地制度对澳大利亚民族资本主义的形成与发展无疑是一个桎梏。
因此要发展民族经济,必须打破这个桎梏。整个19 世纪牧业的大发展,从土
地所有制角度言,实际上打破了宗主国土地所有制。但这种打破只是部分的
打破,距离毁灭性地摧毁它相距甚远,因为牧地是借用的,充其量是租用,
所有权并未发生根本的转移,仍在宗主国手中。但通过这次土地改革,农业
用地所有权转移到私人手中,因为土地是公开出售的。实质上,土地出售制
使澳大利亚土地所有制经历着私有化和资本主义化。这显然是一个重大的质
的变革。变革的后果不仅仅打破了殖民化的土地制度,而且对整个殖民地体
系也是一个巨大的冲击。这显然有利于澳大利亚资本主义体系的形成与发
展。
通过土地改革还培育出澳大利亚土生土长的农业资产阶级、农业工人阶
级和自耕农阶级,同时也巩固与扩大了牧业资产阶级和牧业工人阶级的阶级
基础。换句话说,农牧业领域正经历着社会阶级结构的变革,产生了新的阶
级结构。
总之,19 世纪50—80 年代的土地改革是属于资本主义性质,因而具有
极大的进步意义。但是,改革是极不彻底的,它没有完全摧毁宗主国土地所
有制,表现为土地私有化程度不够,绝大部分土地仍掌握在代表宗主国利益
的殖民当局手中。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在政治上和经济上彻底摆脱英国才
有可能。正是这个原因,澳大利亚土地国有制(大部分土地)一直保持到今
天,并且比任何一个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土地国有化的程度都高。
四、工矿业与交通、通讯业的发展
澳大利亚农牧业经济是其国民经济的基础,因此伴随着农牧业的发展,
澳大利亚的基础工业也发展起来。从19 世纪下半叶开始,澳大利亚也像欧洲

和北美许多国家一样经历着工业革命,即开始了蒸气化和机械化的进程。到
19世纪末,澳大利亚初步建立了近代化的基础工业。应指出的是,直到20
世纪二三十年代,工业依然是澳大利亚国民经济中的薄弱环节。
在19世纪下半叶,采矿业和冶金业发展尤为迅速。1833年就已发现铁
矿,但未开采,后来相继在巴拉腊特发现金矿,在格伦—奥斯蒙德发现银矿
和铝矿,在布拉和卡庞达发现铜矿,50年代后发现的矿就更多了,尤其在70
—80年代。90年代最重要的发现是1891年在西澳大利亚卡尔古利发现金矿。
为了培养采矿人才,于1893年建立了第一所高等矿业学校——矿业工程学
院。
开采最早的是煤矿。19世纪40年代在纽卡斯尔利用犯人采煤。煤的开
采量成倍的增长是50年代以后,1884年全澳产量已达288万吨, 1894年上
升至414。5万吨,1900年高达 638。5万吨。采矿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地建立起
来,最著名的有费茨罗伊煤铁公司、布洛肯希尔公司、埃斯班克公司等。
最初的开采金属矿公司都是开采和冶炼相结合。这一时期是以开采金矿
和铁矿为重点。由于较前大规模地开采,采矿产值迅速增加,如1861年为
1010万英镑, 1891年升至 1130万英镑,1900年高达 2010万英镑。
采矿业的发展推动了冶金工业的发展。从史料上看,澳大利亚的冶金业
始于1833年,澳大利亚钢铁史专家海伦·休斯指出:“1833年在悉尼建立
的钢铁铸造厂是澳大利亚早期的工厂之一,也是第一个冶炼铸造厂,到19
世纪40年代末,所有的殖民地都建立了这样的工厂。”①像采矿业一样,冶
金业大规模发展也在19世纪70—80年代。
这一历史时期,澳大利亚冶金业的主体是冶铁业。据统计从1850年到
1884年累计共生产铁24543吨。此外还用国产铁加工出一系列产品,如 1876
年生产铁轨与铁条4820吨, 1879年又生产这样产品1000吨, 1881年产
3351吨, 1882年为2139吨。 1881年用国产铁加工各种铸件220吨,1882
年又加工出这种产品2139吨。1881年还加工螺母螺栓50余吨。一言以蔽之,
到这时澳大利亚已有了自己的钢铁工业, 20世纪上半叶,澳大利亚钢铁工
业高速发展正是以此为基础的。冶金业的发展还表现在出现了一系列冶金公
司和冶金工厂。著名的冶金公司有:伊尔考姆冶铁公司、塔默冶铁公司、塔
斯马尼亚木炭冶铁公司、维多利亚冶铁公司、拉尔拉尔冶铁公司、澳大利亚
钢铁有限公司。当时冶金业发达的殖民区是塔斯马尼亚、新南威尔士、维多
利亚和南澳大利亚。
其他工业部门在采矿业和冶金业的推动下也迅速发展起来,到19世纪
90年代,民族工业体系已初具规模。但从整个澳大利亚经济结构看,畜牧业
和采矿业(主要是采金业)是澳大利亚民族经济赖以存在和发展的两大支柱,
也是出口贸易的两大支柱。这种局面一直保持到20世纪上半叶。
澳大利亚的交通运输一向很糟。最初,殖民当局曾利用犯人修筑了一些
公路,但均系土路。内河运输能力也十分差,海洋运输完全靠英国。1850年
以后这方面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其特点是开始了交通运输业的近代化过程。
这主要表现在铁路网的建立上。
澳大利亚是从1850年开始修筑铁路的。建筑的第一条铁路是悉尼——巴
拉腊特铁路线,全长仅14英里。1853年又建筑纽卡斯尔至麦特兰的铁路,
① 
HelenHughes;TheAustralianIronandSteelIndustry;1848—1962;MelbourneUniversityPress,1964。 

全长20 英里。接着又建造了墨尔本——季隆铁路线,为50 英里。19 世纪70 
—90 年代是澳大利亚大规模建筑铁路时期,这是与澳大利亚当时社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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