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走来一路读-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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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00年前的20世纪初,清晰而道德中性的现代自然科学观念,事实上还没有形成。布莱恩所批评的,正是达尔文不应该把人类社会问题和动物进化问题完全混为一谈。他引用了达尔文1871年的论述,达尔文说:
在原始状态里,身体和精神上的弱者很快就灭绝了;存活下来的一般都显示出健康活力。另一方面,我们文明人,却尽其所能地抵挡这种淘汰过程;我们为低能儿、残废人和病人设立庇护所;我们设立贫穷救济法案;我们的医务人员竭尽其技能救助每个人的生命直至最后一刻。有理由相信,牛痘疫苗救下了成千上万以前会死于天花的人的生命。这样,文明社会的较弱的成员也在繁衍他们那种人。任何曾经饲养过家畜的人都不会怀疑,这样做会极大地伤害人类种族。不注意这个问题,或者处理不对头,那么一点不奇怪,这会导致家畜品种的退化;几乎没有人会如此粗疏大意而任凭他的不好的牲畜繁殖后代,可是人类对自己这个品种却开了例外。
生物进化论在当时是一个全新的科学假说,它第一次把人类和动物如此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对“人”的冲击,是前所未有的。人们在发现、研究、接受它的初期,很自然地会从进化论的角度,思考动物世界和人类世界的关系,甚至扩大外延,试图让人类社会延用动物世界的法则,如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当时的人并没有意识到它可能包涵的危险性,这种趋势非常容易从社会达尔文主义走向尼采的“超人”,也走向种族主义,甚至军国主义、法西斯主义。
作为美国中学生物学课本主体的进化论教育,也是如此。戴屯的中学所用的生物学课本,是1914年在纽约出版的《亨氏普通生物学》(《Civic Biology》Hunter; George William)。这是田纳西州,也是美国很多学校普遍使用的一本教材。
这本教材在介绍了“自然竞争和自然选择”、“适者生存”、“健康、体质和头脑强健者取胜”的生物进化理论之后,就将它引向人类社会。它指出,达尔文“给我们今天世界的进步提供了理论证明”。当时的进化论研究者普遍涉及的、非常容易失控而走向种族主义的人种问题,在教科书中也同样有所反应。《亨氏普通生物学》在“人类的种族”一章中,例举了5种“在本性和社会习惯方面,其基本构成都各自大不相同”的种族:
发源于非洲的埃塞俄比亚和黑人类型;太平洋岛的棕色种族;美洲印地安人;蒙古及黄种人,包括中国、日本和爱斯基摩人;最后,也是所有类型中最高的类型,白人,由欧洲及美洲的文明白人居民为代表。
经社会达尔文主义推论,带有强烈种族主义色彩的“优生学”,成为必然结果。在同一本教科书中,在“人的改进”标题下,提出了通过生物进化“选择”的法则,“对未来人的种族进行改进”。课本中的“优生”理论,不仅仅讨论疾病和低能的遗传,还列出了后来恶名昭著的道格代尔(Dugdale)和哥达德(Goddard) 调查报告,他们的调查“发现”:犯罪、酗酒、贫穷和娼妓,都是可以遗传的。
于是,在“寄生和社会代价”一节,课本这样教育孩子:“大量上述的家庭在今天存在着,向全国散布疾病、道德败坏和犯罪行为就像某些特定的动物和植物,寄生在别的动物和植物身上,这些家庭成为社会的寄生者。”接下来,在“救治”一节,课本作者指出,“救治”这些社会问题的“优生”方法是:“假如这些人是低等动物,我们大概就杀死他们,以防止他们扩散。人道主义不容许这样做,但是我们确实可以用庇护所、隔离区这样种种方式防止生殖交叉,使得一个低等堕落退化的种族也可以生活着。”
布莱恩强烈谴责社会达尔文主义“不道德”,指责这样的“进化理论”,把“丛林法则”引入社会,只谈弱肉强食而从来不谈人的合作,指责它把带有种族歧视、贫穷歧视、对弱势群体歧视的所谓“优生”,作为人类适应自然的惟一方式。
当时正处于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社会达尔文主义很快被一些德国哲学家接过去,用于解释战争的起因,标榜战争是“为了人类的生存而举行的进化战”。事实上,这个理论的恶意推进和在德国得到刻意宣扬教育,成为民众支持希特勒发动二次大战和屠杀犹太人的重要原因之一。正是有着进化论科学强劲的掩护,那些今天听起来不可思议的种族灭绝理论,在当时才可能振振有辞。在上世纪20年代,在美国进行这样的教育同样是危险的,尤其是在几个还存在种族隔离制的南方州。不能说这样的“科学教育”,和南方种族隔离制度的顽固,就完全没有关系。一个含糊不清的进化论,给种族主义打了一剂强心针。
回首去看,并不是《亨氏普通生物学》的作者特别邪恶,而是达尔文学说盛行的初期,人们确实不知如何将生物和人类既在进化上连贯看待,又严格区分动物界和人类社会的不同法则。这些复杂问题,包括人的基因遗传的课题,直至今天,还值得探讨和研究。只是今天的人类,又进步了将近百年,懂得必须非常谨慎地对待这些问题了。而当时能够敏锐地指出其中的问题,能够在科学至上、新学科风靡一时的时候,提出潜在的道德问题,却需要勇气。尤其是在美国,冒“反科学”、“反言论自由”之大不违,更是需要加倍之勇气。
第二部分 走路(二)重新审视猴子审判案(4)
四
在法庭上,深知“言论自由”在美国崇高地位的布莱恩,曾经说了一句让人惊心动魄的话:“思想也可以是危险的。”他提到了1年前的一桩刑事案件——里欧波德和罗伊伯案(The Leopold and Loeb Trial)。这是他的对手戴洛经手辩护的一个著名刑事案件。
里欧波德和罗伊伯,是芝加哥两个不到20岁的富家子弟,都聪明过人。罗伊伯狂热地崇拜尼采的“超人”学说。 1924年5月21日; 他们无故杀害了一个14岁的邻家孩子,只为了证明他们自己智力高超,能够干成一桩“完美谋杀”而不被侦破。他们在法庭上被定有罪,戴洛律师要以辩护使两名被告免受死刑。戴洛在法庭上辩解说,“谁应该受到指责?大学应该比他受到更多的指责;这个世界的学者们应该比他受到更多指责;这个世界的出版界应该比他受到更多的指责。尊敬的法官,由于大学里教给他的哲学之过错,就把一个19岁的男孩吊死,这很难说是公平的。”戴洛的辩护成功了,也可见当时社会达尔文主义学说风行的程度。具有嘲讽意义的是,仅仅1年以后,戴洛却又成了“捍卫科学教育”的英雄。
戴洛其实也知道,所谓“言论自由的公民权利”和青少年教育问题,是有一定区别的。在里欧波德和罗伊伯案的法庭上,戴洛曾经表示,他支持伊利诺州1年前的一项法案,该法案禁止未成年人阅读有犯罪内容的故事,因为阅读这些内容是使他们产生犯罪思想的原因。可见他也并不把限制青少年阅读的范围,看作限制“思想自由”。戴洛在法庭上的立场态度之多变,是一部分追赶新潮的人中间的常见现象。
相反,布莱恩去世的时候,有人评论说,随着他的逝去,“整整一个时代过去了”,因为像他这样全身心地追随道德目标,“把自己的政治行为完全建立在宗教道德之上”的政治家,在现代社会已经非常罕见。这表达了时代和观念的变化。而布莱恩对于这种变化充满忧虑。这也是他关注教育问题,认为教育不能违背人类基本道德底线的原因之一。戴洛律师,则是一个风格完全相反的人。他是摩登的,带着无神论者对于宗教文化的倨慢。他曾经说,“我只相信人的头脑,我是不会为自己的灵魂担忧的。”
五
那么,布莱恩所主张的,是不是违反了“言论自由”的大原则呢?
布莱恩在他未能发表的结辩演说中解释说,此案与思想自由无关,教师作为个人可以持任何观点,信不信神皆可;此案与言论自由也无关,作为个人他可以在任何议题上发表任何观点。但是,当他以州政府雇员身份出现,就受到一定的约束。布莱恩提到,在1925年6月1日的“俄勒岗判例”(Pierce et als。 vs。 Society of the Sisters of the Holy Names of Jesus and Mary)中,法院认定州政府对教育有指导权,禁止教授“明显侵犯公众利益”的内容。美国的公共教育事务由地方民众选出来的校董会决定,包括选用什么课本、聘请什么教师,等等,政府有权指导,无权干涉。可是,有一条必须遵守,如美国最高法院在某案判决中指出的,在任何行为“有违公共利益”时,立法机构有权禁止。简单地说,你不能在学校教孩子杀人、偷东西。这不是教师的“言论自由”。
考察当时公立学校的进化论教育,可以看到,它的某些重要内容是“明显侵犯公众利益”的。而当时的大多数人,不仅对此缺乏应有的警惕,他们自己也是把社会达尔文主义作为“进化论科学”照单全收地接受下来。在为罗伊伯辩护的时候,戴洛坚持罪犯不应该为谋杀负责的原因之一,是犯罪来自于遗传,“我不知道他的多遥远的一个祖先传给了他这样堕落的种子,我所知道的是,那是事实。而世界上没有一个生物学家会不支持我的说法。”对此,布莱恩一针见血批评说,假如通过对孩子的教育,这种社会达尔文主义被普遍接受,那么,“自由意志(free mind)将被否定”,“这个世界有关责任和道德的信念,将会受到威胁和摧毁。”
布莱恩认为,除却当时的进化论内容违背了“不得明显侵犯公众利益”判定,还侵犯了该法律判定的,家长有保护自己孩子的宗教利益的权利。此外,布莱恩在这个案子里要求人们思考“科学”本身的界定方式。什么是科学,而什么不是科学。
这个案子很容易给生活在美国之外的人一种错觉:是宗教和科学在争夺教育阵地,保守的南方是想以基督教“创世说”来取代进化论教育。其实并非如此。因为他们根本做不到。在美国历史上,虽然很多地区的民众希望学校有宗教教育,也不断有少数人在作出尝试,但是,美国政教分离的原则,明确规定公立学校不准教授任何一种宗教,不能用纳税人的钱来支持某一种宗教。必须说明的是,这并不意味着美国反对宗教,而是它吸取了欧洲和早期北美英属殖民地宗教迫害的教训,禁止多数人利用公共资源推行某一种特定宗教,而排斥或者迫害少数人的宗教。
1967年,田纳西州取消了《布特勒法》;1968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判定所有类似的反进化论立法为违宪,但是,必须同时看到,40多年后的60年代末,不仅进化论教育本身已经进步和改观,不再包括那些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内容,而且,保护弱势群体、保护少数族裔的立法,都已经在美国逐渐完善。而这个案子涉及的许多重大议题,直至今天,也还没有完全解决。这不是一句“科学反愚昧”,就能一言而概之的。
戴洛律师一开始是《巴尔蒂摩太阳报》的名记者曼肯要求他介入此案的。曼肯承认,他是带着偏见来戴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