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侠秀秀-第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秀秀不了解这些,觉得宋小玉看起来很干净,还帮她解决了很大的尴尬,就认定他是个好人。强盗虽然对她挺照顾,可是又丑又脏,只能是个坏人——好女孩不能和坏人混在一起。
“强盗大哥,谢谢你救了我。”秀秀从包里掏出银子,“这些钱全都给你吧,就算是你抢的,我会假装很不情愿的。”
强盗的面目又变得狰狞起来,秀秀有些害怕。
“其实我知道你也不太坏,就是有点儿脏。”秀秀把银子递到强盗面前。
强盗一挥手,将秀秀手里的银子打落一地:“他奶奶的,老子是爷们!老子还是强盗!老子老子脏因为老子是爷们!”说着大步走了。
~第三章 第一次住店,镇里有个讨厌的地头蛇~
旷野上常常起风,秀秀觉得有点冷,就找出包里的披风穿上。黑毛驴上,红披风火一般飘扬着,将少女郁郁的脸衬托得格外动人。小镇离得不远,小半个时辰就到了,这是秀秀闯荡江湖的第一站。她的心情不太好,有点挂念强盗——真不明白,他为什么不要我的钱。
城门附近,人逐渐多起来,都穿着宽松的袍子散仙似的到处游荡着,而守城官趴在一张破桌子上睡得口水直流。人们看见秀秀都忍不住多瞧几眼,对她这样的穿着还不大习惯。
一个小伙计装扮的男孩子窜了过来:“女侠住店吗?”
秀秀第一次听别人叫她女侠,很得意,就点了点头,男孩早抢过毛驴的缰绳:“跟我来吧,我家客栈是平原镇最好的,就在前面。”急急忙忙拖住毛驴的缰绳,周围又奔过来几个伙计模样的男人,叫叫嚷嚷。
“女侠别信那小瘪三,他那是黑店!到我们这儿来。”
“您可是侠女,多尊贵呀!哪能住那破店?住我们这儿吧。”
“女侠要不要捞点外快,我们怡春院正缺姑娘。哈哈”
乱七八糟的,秀秀听这么多人叫他女侠,有些晕晕的。拖着毛驴的男孩边跑边叫:“你们家才黑店呢,滚开滚开!”
幸好城门口又进来一堆人,抢拉客的伙计们一哄而上,小伙计这才突破重围,把秀秀拉进一个挂着很多灯笼的小院里,灯笼上写着“归燕客栈”,仔细一看,屋檐上果然有不少燕子窝。
客栈正门进去,是个大堂,摆着几张桌子,围着些人吃饭喝酒,楼上是一些房间,秀秀以前住的那个镇里也有客栈,看上去都差不多。小伙计帮秀秀拴好毛驴,就跑进来问她想吃点什么,秀秀说不是很饿。
“那您是喝酒对吧?”小伙计把秀秀领到一张空桌前,“您先坐,酒菜马上就来,我喊人给您打扫房间去。”
“哦。”秀秀坐下来,把包和刀放在桌上,心想,当游侠的感觉还是挺不错的,左顾右盼,见其他桌的人都在瞧着她。
奇怪,秀秀皱了皱眉头,不理他们。
——独自在江湖闯荡的女游侠一般都比较低调,喜欢黑色或灰灰的装束,有的还戴着个带纱的斗笠,不想引起旁人的注意,多惹麻烦(女游侠的麻烦总是比男游侠多一些)。浑身红灿灿的秀秀不明白为什么大家都看着她,以为仅仅是因为自己长得比较好看,于是挺开心,决定喝点酒。
秀秀从小就有喝酒的天赋,虽然喝的机会不多,但每次都能把周围的人吓着,这回也是。小伙计端来一小瓶酒,秀秀尝了一口,把小伙计叫了回来,悄悄说:“这酒没味道,换最烈的,打三斤给我。”
小伙计瞪目结舌:“三斤烈酒?!”——大堂里也是一阵哗然。
秀秀发现好像大家都在听她说话,脸红红的不再吭声,踢了小伙计一脚:快去!
小伙计刚跑开,旁桌走过来一个青衣中年男子:“敢问姑娘,可是一人?”秀秀想起昨晚强盗在树林里差不多也是这么问的,所以应该也是不怀好意,就说:“一个人怎么啦?我会武功。”
“嘿嘿,可否请教,女侠如何称呼,师承何人,何方人氏?”青衣男子留着两片小胡子,样子虽然不脏,但一嘴的臭气,很难闻。
秀秀挪了挪凳子:“我叫我的老师是私塾先生,你问那么多干什么?我又不认识你。”
小胡子捻了捻小胡子:“在下钱老光,见女侠英姿飒爽,气宇不凡,只怕是名门之后,故而斗胆前来请教。”
秀秀正想着该怎么打发,小伙计已经端来了个小酒坛子:“女侠您的酒!”钱老光被打断有点不快,凶相在脸上一闪而过,正想再找点词儿,秀秀心情不好:“我要喝酒了,你去请教别桌的人吧。”
四座传来偷笑的声音,钱老光脸色发青,重重哼了一声,走开了。
小伙计小心翼翼地把烈酒斟到碗里,悄声说:“女侠姐姐你可别喝太多,钱老光恐怕会找你麻烦”
“什么麻烦?”秀秀端起酒,转头瞧了瞧,钱老光和他那桌的两个男人正盯着她看,很无礼的样子。秀秀把碗里的酒咕嘟咕嘟喝掉,“没事,我会武功。”
小伙计把几个小菜摆上:“您还是小心点,钱老光是平原镇的地头蛇,可狡猾了”秀秀正想问什么叫地头蛇,旁边有人叫“小二上酒”,小伙计大叫“来喽”就飞跑开去。
烈酒就是好喝,秀秀一碗接一碗,觉得很大侠。四座的男人们举着筷子不吃东西,都张大着嘴看她,有人叫唤了声 “女侠真是海量呀”。秀秀只管喝酒,没理他们。
钱老光和另外两人交头接耳。
“看样子来头不小,你们俩觉得该咋整?”
“不就一娃嘛?她敢不给大哥面子,咱也不用跟她客气。”
“大哥您拿主意吧,要不要我先过去搅和一下?”
“且勿轻举妄动,此女不简单。”
“大哥我不明白,你看就她那娇里娇气的样子,就算”
——正说着,猛见一身红装的秀秀端着酒站在他们的桌边,瞪着大眼睛听他们说话,吓得赶紧住嘴。
秀秀咕嘟咕嘟喝了两口,打了个小酒嗝,问:“你们在打什么坏主意?”
三个男人从没见过这个样子的女孩,都站了起来,退了几步,脸色挺难看。秀秀见他们不说话,就端着碗跑回自己的桌吃东西。
客栈里好像定格了似的,客人伙计们都傻着脸动也不动,也不说话。大堂里就听见秀秀吃得噶叽噶叽的声响。钱老光身边的一个男人忍不住挽起袖子,钱老光赶紧拉了他一下,小声说了点什么,然后三个人就结账走了。
秀秀吃饱后,招呼小伙计带她去客房,大堂里开始哗哗然
——大家刚才不敢说话,憋了一肚子,秀秀一上楼就纷纷聊了起来。
“依老夫之见,这红衣女子绝非等闲之辈。”
“可那钱老光也不是好惹的。”
“今夜归燕客栈只怕不太平喽”
“”
正说着,秀秀又咚咚咚跑下楼来:“我的包包忘拿了。”
秀秀拿起包包,见大家又不说话了,觉得有趣,笑了笑跑上楼。
古代人懒洋洋的,吃饱了就喜欢围在一起聊天。习武的人就不懒,爱到处走,让人家看见他带着刀是个侠。江湖上总流窜着很多游侠,有事没事常常会打起来。官府只负责抓强盗淫贼,没怎么去管他们,所以世道很乱,杀来杀去的,时间长了,游侠们也吃不消,就自然而然生出了些规矩来。比如,打架不能打眼睛,放暗器得先叫一声“看镖”,刀剑上不能抹毒药等等等等。在江湖上闯荡的游侠们都尽可能守规矩。
这种默契实际上也是一种保障,除非他们觉得自己完全有能力保护自己。不守规矩的有两种人,一种是非常非常能打的人,一种是非常非常有势力的人。
秀秀在人们眼里就是个不守规矩的江湖人:作为女的游侠,理应低调一点,理应穿灰色衣服戴有纱的斗笠躲在角落里偷偷喝酒
——可她不但穿得红灿灿的引人注目,还不给地头蛇面子,瞧她端酒走来走去的样子,简直把江湖当成自个家了。
不守规矩难免叫人肃然起敬,客栈里的人一致认为秀秀是个厉害人物,议论纷纷。客栈的老板也特别吩咐伙计们要留意服侍,把客房打理得特整洁。
女客房里有个屏风,后边放着个很大的木桶,热腾腾的水一漾一漾,飘着些碎花儿,这就是古代的浴室了。墙壁上原本都留有些猫眼小孔,以供好色的男人们偷看,这会儿客栈老板却叫人用腊封了起来——这红衣女不简单,还是不要得罪的好。
秀秀舒舒服服地泡在木桶里,觉得闯荡江湖好像太悠闲了。
住完店以后该去哪儿呢?总不能每天都是游荡,住店,游荡,住店似乎得有个目的才行。从没见过面的爹娘实在不知道该上哪儿找去,也不知道那么多的游侠都在做些什么?
秀秀琢磨了半天没个头绪,就不想了,等以后找个有经验的游侠问问不就知道了。
这时,窗户传来声响。秀秀哗啦啦站了起来,找了条毛巾围在身上,从屏风后探头瞧了瞧,窗外有个人影,秀秀皱了皱眉,是不是地头蛇要来找我麻烦了,就说:“先别进来,我穿衣服。”
“我操,竟然被发现了。”是个男人,听声音就是钱老光那伙的。
秀秀抱紧毛巾,想穿衣服又怕他突然闯进来,很着急,一着急就灵机一动了,秀秀用试探的口气说:“看镖?”
只听“哎呀”一声大叫,那人掉下去了。
管用。
归燕客栈就在城门边上,后面和城墙就隔着个两三尺宽的窄巷,秀秀的客房正好靠着城墙。为了使客人的视野开阔些,城墙边的客栈都把二楼建得很高,能看到城墙外的景色,如果有人从这么高的地方跳下去,会摔坏的。
秀秀穿好衣服,打开窗,看见楼下的地上趴着两个男人,像青蛙一样叠在一起,一动不动,很不雅观,就把窗户关上。
洗澡都不能安稳——闯荡江湖是要碰上很多不便的,秀秀对已经开始的游侠生涯又有了新的认识。喝过酒后本该好好睡一觉的,被爬楼的人打扰了一下,已经没了睡意,秀秀想:那就出去走走吧,看看这个陌生的城镇和原来住的那个有什么不同。
平原镇不大,从前门走到后门用不了半个时辰,不过据说这里处在几个大城市之间,是个交通枢纽,喜欢到处乱跑的古代人常常要经过这里,所以客栈特别多。秀秀走在大街上,满目客栈,门口都站着一些拉客的伙计,每经过一家,伙计们就拥上来问要不要住店,挺讨厌。不讨厌的是那些门面上挂有红绸的阁楼,虽然也有伙计,但只拉男客人。
秀秀知道这是妓院,老家也有,但从来没进去过。
记得以前镖师们最喜欢去妓院,可是她每次说想进去看看都被镖头骂,说那是正经男人去的地方,不是正经女人去的地方,镖师们也不带她去,问他们那里边是干什么的他们又说不好意思说。这让秀秀很好奇。
走进春满楼的时候,门口伙计们都不吭声,既不拉也不拦,摸着下巴歪着头,一脸怪相。进门后秀秀发现,这地方比客栈热闹多了,每张桌子都很大,围坐着好多人很大声地说笑。和客栈最大的不同是,这里有很多的女人,每张桌子都有,或坐或靠在男人的身上。
秀秀皱了皱眉头,觉得这有点不像话。一个胖女人一扭一扭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