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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部分

告诉何冉我爱他-贱女孩 bitch girl-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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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因为这个女生,子夜妹子和莹子姐都打趣我,“你看看人家,暑假还知道打工挣钱,你啥都不干,懒猪!”
  宿舍里的风扇声音很大,这也是让我不那么害怕的原因之一,芳芳不来找我时,我有时坐在门口,有时躺在蚊帐子里面。我让自己处在太阳的光辉之中,或者把自己的空间压缩到很小,这样,我就能一目了然,不会再莫名其妙地觉得背后有东西暗害我。
  这种心境,当然是理想状态下的,在我看到盗墓中描写禁婆的那个片段,我都不敢照镜子。子夜妹子每天早晨七点多起床,吃点零食就去上班,我继续睡觉,一般到九点或者十点之后才起来。不过那时,我已经醒了很久,也已经看了盗墓很久,只不过我没有起来,还在床上躺着。
  外面的天色大亮,阳光直射到房间里,除了风扇和帘幕,没有其它与阴暗有关的联想。我接了盆水洗脸,却无论如何都不敢抬头看镜子,我怕镜子中自己的头像后面,突然就多了一个咧着嘴狞笑的东西,想想就觉得很恐怖。直到现在,我还是不敢在深夜照镜子,坐在桌子边时,我便会故意把镜子移开,绝不正对着它。
  除了镜子,我也害怕自己的长头发,甚至是看见地上掉落的长头发,都觉得恐怖而又恶心。也在很多个之后的夜里,我穿着黑色的长长的睡裙,在关了灯仅有很暗的光线时,我不敢看任何能反光的东西。我害怕镜子,害怕头发,也害怕漆黑的夜色。
  我忘记了以前曾在哪首小诗里面看到过一句,“夜是梦的土壤”,我渴望梦,却又惧怕夜。尽管我的梦里,多半都是伤心的事情,我也固执地认为,梦是我能够经历不同人生的唯一途径,是上天赐予我的灵感。在看盗墓之后,我对蛇的恐惧也增多了,以前,我是不怎么害怕的。
  我坐在床上,甚至会想象着蛇从四面八方爬上来,把我围困在正中间的场景。通常想到这里,我就不敢再继续想下去了,我怕那些蛇真的爬到我身边啃噬我,片刻之后,我就成了一个新鲜的白色骨架。虽然我能人为地终止我意识之中的想象,但是,梦却经常出卖我,在我很多次的梦境中,我都会梦到很多蛇。有大的有小的、有花的有绿的、有在地上的有在水里的,总之就是很多很多,有时甚至是密密麻麻的。
  我百度了很多周公解梦对梦到蛇的解析,我总觉得不可靠,就把自己梦到蛇的梦境发到微博上。几天后,有一个师兄给出了评论。那个师兄的脑子很灵光,学习成绩是顶尖的,也是一个哲学爱好者,喜欢看一些非常偏而又晦涩难懂的书籍。他说,按照佛洛依德《梦的解析》中所言,蛇,其实是男性生殖器官的象征,所以我梦境的意思,意思就很明了了。
  看完那个师兄的评论,我觉得很害羞,毕竟我还没有经历过第一次。关于梦到蛇,很多女生都会,而且不分年龄大小。如果按照师兄的那个说法,我岂不是太着急了。从那以后,若是再梦到蛇,我就会自己暗暗地琢磨是什么寓意,至少不会再贴出来,让那个师兄再给我解析一遍了。
  关于三叔的盗墓,看的过程中很害怕,全部看完之后便不觉得了。在子夜妹子给我推荐之后,我一直看的很入迷,莹子姐看我入魔的状态,也忍不住想看,我就把电子书传给她了。
  那个夜晚,我印象很深刻,因为是夜晚十一点之后,大家都关灯睡觉了。我站在子夜妹子宿舍的窗台处,莹子姐站在她宿舍的窗台处,我们两个在QQ上聊着天,我给她传着电子书。
  当时也不觉得身处黑暗的那个场景有多么浪漫,而到现在回忆起来,我站在之后的光阴中,再回望以前的事情。我的一双眼睛,仿佛有着很强的穿透力,我能看见黑暗中两个挨着的阳台上,有两个女孩儿拿着手机玩,她们聊着天,时而小声笑着,尽量不惊动别人。随着幽兰色的荧光一闪一闪,在她们互道了晚安之后,才回去睡觉。
  即便是跟子夜妹子睡在同一张床上,还是有某一个夜里,把我吓的不轻。当时我已经睡着了,潜意识中突然觉得有一个东西砸在了我脸上,我以为是一个蟑螂之类的虫子,就迅速地一把抓着,把它往外面扔去,然后摇着子夜妹子,非得把她弄醒陪着我。
  当时我的意识还不是很清醒,迷迷糊糊的,子夜妹子醒来之后,愤怒地看着我。我小声地向子夜妹子说明了情况,她小心地往床边找去,借着昏暗的灯光,看到一个夹子被挡在蚊帐子里面,悬着。
  子夜妹子把那个夹子拿起来,掂到我面前,我才意识到我刚才扔的东西的手感,确实好像不是蟑螂。我不好意思极了,渐渐地恢复清醒,看着蚊帐子周围夹的夹子,无语了。子夜妹子的蚊帐子,是用很多夹子夹着的,我夜里一撑,夹子就会掉下来,而那个,刚好砸到我脸上。
  子夜妹子再次很不厚道地笑了我很久,如同我每一次出丑一样,当然,若是能逮住她出丑,我也会同样地笑很久很久。为了避免这种乌龙的事情再次出现,睡前我都会挪动一下夹子的位置,保证它们不砸在我身上的任何一个部位,更不能砸在我脸上。
  我把电脑也抱过去了,因为她们宿舍里没有很舒适的桌子,也没有网络,除了放在椅子上玩过几次之后,我就没有开过电脑。我看盗墓看到恐怖或者疲乏时,就会看我带过去的纸质版书。我记得,我当时带的有一本是阿娜伊斯宁著作的《亨利和琼》。
  我喜欢亨利米勒,所以就想从他的情人之一阿娜伊斯宁的角度,来看她对他的评价。甚至是在后来,我把阿娜伊斯宁的四本日记,全部都借出来看了一遍,当时,甚至有全部买下来的冲动。还有一部与这本书同名的电影,又译作《□□》,也很经典。
  子夜妹子吃完中午饭和晚饭之后,回到宿舍歇息时,也会随手翻这本书。阿娜伊斯宁的日记,好像是西方某些国家性教育的教科书,在我们内地,应该是不被允许的。我夹杂着看盗墓和《亨利和琼》,算是在子夜妹子的宿舍里昏昏度日。
  到了中午和晚上吃饭的时间,要么是子夜妹子或莹子姐给我和芳芳发短信下去,要么是芳芳过来子夜妹子的宿舍找我。中午很热,我和芳芳撑着伞,提前几分钟下去等她们两个。人很多,都是集中在公司外面的摊位上吃饭。卖饭的人都是推着小车,准时准点过来卖饭。
  他们卖的饭不难吃,也不怎么好吃,价格是真的非常便宜。比如,在我们学校周围的夜宵摊,凉面凉皮都是五块钱一份,甚至店里面的还要贵一些。而他们那边,一份只要三块五,真是便宜。鉴于这个原因,又考虑到中午太热难以下饭,我就很经常地吃凉面凉皮。
  别误会,我这么说一句,绝对不是说子夜妹子和莹子姐在虐待我,至少很多时候,我们吃完饭还会买西瓜吃。夏天,一直有冰凉的东西吃,其实是一件很享受的事情。
作者有话要说:  

  ☆、Chapter 40 回广州

  
  日子是完整而又连续的,但我的记忆,却像是被打碎了的瓷制杯子,满地都是零散的碎片。关于我在深圳与子夜妹子和莹子姐住在一起的时间,零零碎碎的絮叨了很多,其实也就只有五天。
  在那五天里,我的每一天都被标准地切割成四个部分:上午、下午、夜晚和睡觉的时间。前三个部分,我都是乖乖地呆在子夜妹子的宿舍里,默默地看《盗墓笔记》和《亨利与琼》,有时芳芳会过来陪我,有时只有我一个人。看的无聊或者想吃零食时,我就会叫上芳芳,一起去宿舍楼下的小卖部里,提上去一大包很辣的零食。
  我印象中最深刻的一次,是子夜妹子和莹子姐下完夜班之后,我们四个一起出去吃夜宵。那天晚上,坐在小推车老板临时支起的桌子前,每个人要了一份满满的麻辣烫。我不记得麻辣烫的味道了,只记得我们四个人坐在一起吃时的场景。甚至是我跟阿琛在一个陌生城市里的那一年,我和她每周五晚上也都会去路边吃一碗热乎乎的麻辣烫。
  我回忆中的印象,一直都是停留在一个寒冷的冬天,道路两边的树上只剩下光秃秃的枝条,枯黄的叶子,早就被清洁街道的阿姨扫进了垃圾桶里。我和阿琛走在那条小路上,夜晚的灯光亮起来之后,两边便摆满了地摊,各式各样的便宜物品,等着路过的人给以青睐。
  我和阿琛买完麻辣烫之后,在他们的摊位旁边吃完才回去,老板的生意不错,小小的桌子旁边,一直都是坐满了人。在那一年里,这种陪伴,几乎是我全部的温暖。而在后来的几年中,我也跟阿琛说过,很怀念跟她一起去路边吃上一碗热乎乎的麻辣烫的感觉。那样,我远在千里之外一个人的冬天,就不会弥漫有那么多的严寒。
  而今年,我有一次在空间发说说:我希望有人陪我吃麻辣烫。莹子姐给的评论是:回来,姐陪你去吃!当时莹子姐正在家里歇息,我和子夜妹子都不在家,我虽然很羡慕她在家里猪一样吃完睡睡完吃的生活,却没有足够的时间回去,再或者,其实我是不想回去的。
  再后来,我和芳芳也是同一天离开深圳的,就如我们同一天去到深圳一样。在离开前的那天晚上,我们四个坐公交去到深圳繁华的大街上,为的,只是大吃一顿。而你无论如何都不会想到,我们所谓的大吃一顿,就是在麦当劳点了汉堡、薯条和可乐。
  那一顿麦当劳的大餐,是芳芳请的,原因是她已经出来工作几年了,而我还在读书,收入为负。为了感谢子夜妹子和莹子姐那几天对我们的照顾,芳芳请我们吃大餐,这是比较文雅的说法。至于真实的情况,也无非就是四个人想出去大吃一顿,又刚好有人愿意出钱而已。
  我们走在路上时,突然下起了大雨,虽然带着伞、穿着短裤,身上还是溅了不少水。我们四个略微狼狈地坐在麦当劳店里,点完餐开始说话,等到点的餐送上来之后,子夜妹子几乎傻眼了。因为子夜妹子点的玉米羹,那分量,几乎是一大口就可以吞下去,跟图片上画着的广告相差甚远。我说不上对这类快餐保有很大的喜欢,只不过在后来,我想大吃一顿犒劳自己时,就会无缘无故地一个人跑去吃麦当劳。
  这种神奇的事情,大约也只会在我这种神奇的人身上发生,因为在刚放假时,我们班就一起去了香港实习。在香港时,我们住在香港大学的宿舍里,标准的二人间,比我们学校的宿舍好很多。而且她们宿舍的墙上,贴了很多青春男女的海报,画着各种涂鸦,颇具特色。而这些,在我们宿舍这里,显然是绝对不被允许的。
  也由此可见,香港的文化开放和接纳程度,要比我们内地宽松了很多。也为此,在我们去香港之前,带我们去的老师就一遍遍地交代我们,在那边千万不要乱接传单,免得误接了宗教、政治方面的,回去时会很麻烦。而在何冉离开广州之前,我最后一次见他时,与他一起走在我们学校暖黄色路灯的小路上,何冉也说他前不久去香港玩时,想买本书带回来,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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