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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爱我九天半-第13部分

小说: 爱我九天半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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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言商,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他低头看着她涨得通红的脸,急出满头汗,忍不住怜惜地再替她拭了拭。“妳何必生这么大气?”

小谢最后还是呜咽了,紧攀着他的手臂道:“你好可怜……都遇不到半个真心人,也没有半点真情。洛斯,可是我无论如何都是站在你这边的,不管你作什么决定,你一定一定记得至少还有我在,我不会走的。”

他被她的话与神情深深感动了,心底热流沸腾滚烫着,反手握紧了她,沙哑着喉音说不出话来。

这个小女人,竟是这么全心全意地为他打抱不平,那神情简直就像是不顾一切想要扑上前来保护他,替他挡去子弹或是漫天风雨。

他从来不知道,人世间除却父母对子女外,也可以有这样深挚而义无反顾的感情。

他的心一动,眸光深深地锁着她,“小谢,妳真这么想?”

她重重地点头,坚定地道:“所以你千万千万要想清楚啊!不要为了别人的期望而活,最重要是自己快乐。你看看我就知道了,从小到大我听任何一个人的话,结果变得这样畏畏缩缩的,自己也不开心,也很讨厌自己这样子。”

他轻轻地一笑,温柔地抚摸着她的鬓角,替她理一理垂落的一缯发丝。

“妳说得很有道理。”

“真的吗?”她一愣,下敢置信。

他居然认同她的想法?而且还是用这样柔情似水的眼神和语气说出来的。

她突然觉得自己晕晕然,快醉倒了。

“我会认真地考虑的。”他会心一笑,双眸炯炯。“做或不做,都是为自己,不是为别人,而快不快乐最重要,是不是?”

“是。”她痴痴地看着他。

洛斯突然俯下身,轻轻地在她额上落下一吻,“谢谢妳。”

咦?咦?

小谢傻眼了,呆呆地摸着那犹留有温暖的吻痕。

“晚安。”他露齿一笑,又恢复了往昔的从容自若、潇洒动人。

“晚、晚安。”

啊现在是什么情形?

第09章

天一亮,小谢就被一脸精神奕奕、神采飞扬的洛斯叫醒了。

“懒虫,起床起床……”他吆喝大笑着,边拍拍她的屁股。

她蠕动了一下,心不甘情不愿地挣扎着坐起来,眨动着睡意犹困的熊猫眼,茫然地问:“啊?”

“啊什么?”他失笑,又亲热地捏了捏她的嫩脸颊,“我订了早上的飞机,我们到垦丁去。”

“垦丁?”她突然醒过来,“可是你不是要回美国吗?”

“先去垦丁再说。”他轻松地挥了挥手,笑道:“我只给妳二十分钟梳洗和准备行李,记得带泳衣……不带也没关系,到那儿再买。”

她眨了眨眼睛,他已经离开房间了。

不管怎么样,至少她还可以跟他快快乐乐地到垦丁一游。

珍惜时光吧,不管他最后的决定是什么,记取眼前欢乐最重要。

她也兴匆匆地动作起来。

一个半小时后,他们已经抵达高雄小港机场。

高雄阳光灿烂耀眼,热力四射。

小谢连忙戴上淡蓝色的太阳眼镜,把头发绑成高束的马尾,露出粉颈透透凉。

她正想转头问他要搭车还是去租车时,便看到一辆高大神气的吉普车已经停在机场出口,一名西装笔挺的年轻男人跳下驾驶座,恭恭敬敬地走了过来,将车钥匙交给洛斯。

两人迅速交谈了几句英文,小谢反正是鸭子听雷,干脆专心打量这辆车子。

这吉普车真酷!

“上车吧。”洛斯替她打开车门。

她这才注意到刚刚那个年轻男人已经不见了,“咦?你朋友到哪里去了?”

“他先告退了。”他幽默地道。

“噢。”

坐上车,她看着地图,洛斯则开车,往屏东的国道上驶去。

风好清凉,扑面而来,沿途还可以看到美丽蔚蓝的大海,小谢高兴不已,频频大叫。

“哇呜!”她笑得好开心。

洛斯太阳眼镜底下的黑眸笑意盎然,“妳真可爱,没看过海吗?”

“有,在电视上。”她不好意思地道:“我很土包子吧?”

“对,很土,但是土得很可爱。”

小谢面对这不知道是褒还是贬的话,一贯地腼腆一笑。“谢谢。”

他一怔,随即放声大笑,“哈哈哈……妳真的很好玩。”

她抓抓头,反正习惯了啦,从他嘴巴里得出的赞美反复就那几句:好玩,有意思,可爱,活像是在讲动物园里的无尾熊,或是夹娃娃机里的布偶。

但是,她还是挺窝心就是了。

“原来你在高雄有朋友啊。”她突然想起。

“妳是指马可吗?”

“原来也是个外国人。”她哦了一声。

“什么外国人,四海之内皆兄弟。”他纠正她的观念。

“好啦,那么那一个是你兄弟吗?”她还是很好奇,紧咬着这个问题不放。

“当然不是。”他微笑摇头,大手稳稳地操控着方向盘,“马可是属下。”

她脸色有一些古怪。

做舞男做到还有属下的,那恐怕也算是顶尖的了,难怪君媚说他身价非凡。

那么刚刚那个马可也是舞男一员啰?

真可惜呀,长得器宇轩昂的,卿本帅哥,奈何做“鸭”。

“那你们在台湾也有分……分部啰?”她差点脱口说出“分店”。

“当然。”他傲然地道:“我们的势力遍及全世界。”

小谢乍听之下,真不知道该替他高兴还是难过。

“真厉害。”最后她还是挤出了赞美。

“妳怎么了?脸色怪怪的。”

她连忙捏了捏脸,露出笑容,“没有哇,你看。”

车子疾驰在滨海公路上,小谢拿了他的数字相机,只要看到好玩的、美丽的、特别的就连迭声停车、停车,然后啪啪啪地拍个不停。

洛斯在一旁宠溺地微笑着,看着她兴高采烈地对着路边一头慢条斯理在嚼着草的牛大拍特拍。

“相机的记忆卡会不会容量不够,被我拍光了?”小谢忽然担忧地回过头问着他。

“没关系,我带了十几张,妳尽管拍。”他纵宠地道。

她眼儿亮晶晶,“好棒喔,谢谢。”

结果她光是那头牛就拍掉了二十几张。

继续再上车,他们照着旅游杂志建议的行程,车子先开进了恒春镇吃午餐。

他们定进杂志所介绍的某家小吃店里,点了极富盛名的卤肉饭和海鲜羹。

卤肉饭用粗瓷大碗装盛着,晶莹的米饭上堆满了卤香的笋丝和卤蛋,还有一大块红烧滑嫩、入口即化的三层卤肉。

小谢一向不敢吃肥肉,但是她也忍不住吃掉了一大块。

“真好吃。”她心满意足地拍了拍肚子。

洛斯也大快朵颐着,频频称赞,“我从未吃过这样美味的道地小吃。”

他吃完一碗后意犹未足,又叫了第二碗,而且这次还先用数字相机拍照,这才动筷。

“拍卤肉饭干什么?”她感到好笑。

“回去向祖父炫耀台湾美食啊。”他邪恶地一撩眉毛,愉悦地道:“让他看得到吃不到。”

“这样对待老人家不太好吧?”她迟疑,“有点残忍……”

虽然那是一个思想举止都很奇怪的老人家。

“这叫以眼还眼。”他笑吟吟的说,“妳不知他对我做过比这更恶劣百倍的事,我这已经是小意思了。”

讲到这个,小谢又不禁面露担忧之色。

“你一定得回去吗?”

洛斯没有回答,只是含笑温柔地看着她,“妳不用担心,我自有主张。”

她低下头,有一下没一下地搅动着碗里作料丰富的海鲜羹,已经没了胃口。

“吃饱了吗?我们到恒春镇上绕绕。”洛斯放下筷子,也放下了一张五百元大钞。

老板娘吓了一跳,“先生,请等等,我找钱给你……”

“不用了,妳的卤肉饭真美味,剩下的就当作是小费吧。”他迷人一笑。

老板娘脸红心跳了起来,一张嘴笑得阁不拢。“呵,不不不,不好意思啦!”

“应该的。”

他们上了车,洛斯发动引擎,潇洒地偏过头看着她,“接下来怎么走?”

小谢连忙振作起精神,打开杂志研究。

“我们可以走前面那条路,右转去看旧城门……”

他们在恒春镇的名胜古迹留下了许多合影,等到终于抵达垦丁时,已经近日暮时分了。

“我已经订好了饭店。”他边驾着车边转头看着她笑道。

小谢突然口干舌燥起来,“一、一间房间吗?”

“妳在想什么啊?当然是两间。”

她小脸顿时涨红了,尴尬地道:“两、两间很好,当然是两间,我也是这么想的,我、我一开始就是这么打算的。”

他忍俊不住的笑了起来。

此时此刻当然要订两间房,因为他实在没有自信能够克制自己,不在深夜时分悄悄把她“吃”掉。

小谢在他心底有着非常特别的地位,他不希望用这么草率的态度来对待他们的“第一次”。

她是个乖巧守礼的女子,值得所有的尊重与细细的呵护疼宠。

他就算很想,也不能那样随便地放肆。

“小谢,妳曾经想过希望自己拥有一个什么样的婚礼吗?”他突然问道。

女孩子总是希望有个盛大如世纪婚礼的典礼吧?再不就是在布满玫瑰花的白色小教堂里,在神父面前接受爱的礼赞与祝福。

“我要坐花轿,穿凤冠霞帔的那一种!”小谢眼睛一亮,热烈而认真地叫道。

他一愣,错愕地问:“什么轿?什么披?”

“就是古时候八人大花轿,摇摇晃晃把新娘子抬进家门的那一种。”她兴奋的说着,“然后新郎倌穿著大红长袍,胸前戴着一朵大喜球,骑着神俊的白马,前面还有一大队笙鼓丝竹乐队吹吹打打,后面则是扛着聘礼和跳舞祝贺的少女们,穿著很飘逸的舞衣……”

洛靳听得一头冷汗。

“新娘子戴着明珠凤冠,穿著大红的霞帔喜服,手里还抱着一颗苹果……”她无限向往。

他插嘴问:“苹果是做什么用的?拿来啃吗?”

“哎呀。”她大大跌脚,一副他烹琴煮鹤大杀风景的表情。“你没看过琼瑶阿姨的清装大戏吗?就像“还珠格格”的婚礼,苹果是代表平安吉祥的,怎么可以吃进肚子里去呢?”

他越听越茫然,“妳是说真的,还是在讲电视上的东西?”

“你不懂,每个女孩子都会梦想有那样美丽古典的宫廷婚礼。”她叹息道。

他耸了耸肩,“我只参加过英国皇室婚礼,没参加过“还珠格格”的婚礼。”

小谢噗哧一声,忍不住大笑。““还珠格格”不是一种婚礼的名字,那是一出八点档连续剧的名字,很有名呢!”

开玩笑,他哪里知道“还珠格格”是什么?若是问他“24…反恐任务”的剧情,他倒是可以倒背如流。

洛斯揉了揉眉心,“随便啦。”

中国式的婚礼?骑白色骏马是没问题,可是胸前还要戴一颗红不隆咚的大喜球……开什么玩笑?

洛斯赶紧将话题转移到安全地带,“可要到沙滩上看完落日再住房?”

“好。”她点点头,有一丝失望和迷惑地望着他。

刚刚不是在谈婚礼吗?怎么现在又草草结束话题了?

难道……难道他只是在询问她的意见,以供做他以后和陶总经理结婚时参考用的吗?

她脸色登时惊白了。

不不,不要哇!

“其实我觉得两个人相爱的话,倒也不用结婚这个形式。”她急急忙忙地道:“我个人是建议,同居也不错啦,男女双方都自由,而且又没有太大的责任和压力,还可以浪漫地谈一辈子的恋爱,还是不结婚好。”

洛斯纳闷地瞥了她一眼,她是哪根筋不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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