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渡客-第248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一刻,某本书籍里记载的一种特殊的阵法在我的脑海中如石破惊天一般的闪现出来。
“啊,你,你,你是康天王?这是四极夺魂阵,对,这是四极夺魂阵。”如果不是木淳淳说出他叫康天王的时候,我还想不起来这个诡异的阵法。
根据张三爷师门的记载,在三门年前,张长春一脉中,出了一个天资聪颖的阵法天才,叫做康天王,他并不以一门四脉的宗旨而服务,反而非常热衷于长生不老。
可惜他天资有限,如果安心修炼,依照他的绝顶阵法天赋,一定可以成为一名阵法宗师,甚至名传千古的大阵师也有可能。
但是他并没有往这方面努力,他这一生,只想一件事情,那就是长生,长生,还是长生。
追求长生无措,但是有错的是他为了追求长生,居然用一个吞噬阵法,企图暗算师傅,吞噬师傅全身的精气神,然后灌输到自己的身体中,增强自己的实力。
最后还是因为他那师傅修为更深,让康天王功亏于溃。但是他的师傅也因为被暗算的一身修为废去了七分,如果不是其他三门帮衬,他恐怕连传承门人都找不到就死亡了。
康天王暗算师傅不成,也是深受重伤,这个人偏偏是个心思缜密,老于谋算的人,未算成功先料拜,事先给自己留下了后路。
后来其他三门几乎把整个康天王所有可能存身的地方都翻了个底朝天,最终还是没有找到康天王的踪迹。最后三门得出的结论就是康天王已经被阵法反噬死了,就连修为强他十几倍的时候都受重伤累及根本,何况是小小的康天王。
可惜让他们没有料到的是在三年后的某一天,突然传出来一个消息,那就是接二连三的人被某种歹毒的阵法算计,浑身修为被夺,精血被吞,不但修为成空,最终落成一具干尸。
闻讯赶来的康天王的师傅还有其他三门的人联手追查了那些受害者,无论是作案手法,还是死者死状,都和三年前康天王暗算自己师傅的手段一模一样。
只是阵法比以前的那个阵法的威力更加强大而且霸道了,中着无救。
自己师门出了如此大的败类,再加上一门四脉另有秘密任务在身,也不想太引起阴阳两道同行们的注意,于是,在联手追查之下,终于在一个地方布置下一个陷阱,击杀了当时已经靠着吞噬他人修为步入半仙的康天王。
这个地方,据说正是宁陵县,至于到底具体到哪里,就记载不清楚了,现在看来,多半就是此处了。
而这个四极夺魂阵,正是门中笔记中曾经有过提及的康天王还在门中的时候,就提出来的一个汲取灵魂力量的阵法,和那个吞噬他人修为精血的阵法相辅相成。
修仙者主修宝体,但是灵魂也同样重要,二者互补互助,如电脑和软件,缺一不可。康天王的认为想要长生,就是要宝体和灵魂同时强大,这才同时创立了这两个阵法。
现在,这个阵法,只取阵法,布置四极,就是四极夺魂阵的布阵方式啊。
听到我的惊呼,那康天王也显得有些意外的嘿嘿一笑:“数百年了啊,数百年了啊,居然还有人记得我康天王,三百年不死,三百年不死啊,哈哈,我康天王,终究是天下无敌的人物,谁说我康天王不能创造不朽,不能成为长生传说啊。。。。。。”
第叁零九章 不死永生的奢望
第叁零九章不死永生的奢望
“恶魔,恶魔,你个恶魔,还我儿的身体,还我儿子的身体啊?”被钉在十字架上的夫人留下两行的血泪,凄惨的大叫着。
“你个贱人,住嘴,住嘴,那不是我儿,我儿已经被你和你那禽兽不如的哥哥联手给杀死了,这个不是我儿,这个是黄大仙,这个是个恶魔啊。”木千山厉声嘶吼,宛若厉鬼,钉在他身上的铜钉他仿佛都无视了,对着身边的妇女厉声咆哮。
那最边上的另一个人眉头紧蹙,大声叹气道:“千山,我说什么你怎么就不信呢,我没有杀死淳淳,那是我的外甥,我怎么下的去毒手呢,我就是发现了这个妖魔的诡异,才想封印住他的,要不是你破坏,何至于此啊。”
这个人不用说,就是木千山大大舅哥杜特隆,那个妇人就是木千山媳妇杜丽枚了。可惜无论他怎么解释,那木千山仿佛已经入魔,根本就不信。
那血盆中的小儿反而以此为乐,哈哈大笑着说道:“你儿子的身体?你外甥的身体?哈哈,笑话,这是我的身体,我辛辛苦苦培养,数十年的身体,是我康天王在世之身,你们这些凡夫俗子能够帮我孕育出这具宝体来,理应赶到荣幸啊,既然都付出了那么多,也不介意帮我多付出一些你们血脉里的神因吧。”
“上古大神葛天氏啊,哈哈,没想到我,没想到我康天王还能够遇到葛天氏的血脉,真是老天都在帮我啊。”
“有了你们两脉人的精血,再加上四极夺魂阵,让我汲取二百人的灵魂力量,可保我千年不朽,千年不死,千年之后,我定当成仙,你们这些人,为我奉献,你们自豪吧,死的自豪,贡献的自豪,哈哈,我康天王,必将永恒不死。”
康天王哈哈大笑,我听到这里,心中的震惊可想而知,这葛天氏,可是同在上古三皇五帝之前的一个帝王,按照算法,也是四千年的至尊帝王,对人类的贡献更大。后被人类尊奉大神,永享人间香火。
如果这木千山和杜氏兄妹真是上古葛天氏的血脉的话,就算延续千万年,他们血脉中都会流淌着神的血性基因。
这些血脉经过无数年的演化,已经逐渐的稀薄了,到了数千年之后的今天,可想而知,这经历了上百代人的传承下去,恐怕都已经稀薄到和普通人无二了,只是这个康天王,怎么就发现了他们两家人是葛天氏的血亲弟子啊?
康天王哈哈大笑,周围的四极夺魂阵银光闪烁,肉眼可见的速度,那些供大阵吸收的人头开始枯萎,而反观这个原本身材羸弱的木淳淳,也就是夺舍的康天王,此时越发显得精神,而经过血水的浸泡,吸收精血,他那原本有着病态的皮肤,居然开始有了几分的红润的,脸上也有了几分的血丝,已经逐渐的从死人脸的范畴晋升到了活人病态脸的程度了。
他这个时候仿佛是一位夺嫡胜利的王侯,即将登上王位一般,意气风发,有种疯狂的喧嚣,很有一种:我胡汗三又回来了的那种赶脚呢。
所以,他现在已经完全把我不当回事,或者说暂时的无视了,而我却不敢乱动,他虽然暂时无视我,我却始终有一种感觉,一旦我踏出一步,就会遭到一种雷霆般的攻击,这种感觉让我如卧雷床。就连脚下的小鬼狗妖,已经吓的瑟瑟发抖,抱着我的裤腿噌噌的爬到我的肩膀上,s死死抱着不松手。
“韩先生,我给你支票,我给你钱,只要你帮我杀了这对狼心狗肺的兄妹,灭了这个冒充我儿子的魔鬼,我就给你钱,我给你我一半的家产,不,全部的家产,我只要报仇,我木千山只要报仇,所有的一切都可以给你,韩先生,你是高人,说话算话的,是吧,。”木千山怒骂杜氏兄妹,一切都是无果,那康天王身体越发的健康,钉在十字架上的众人身上的伤口已经从四肢开始往身上蔓延,所有的皮肤都已经被割裂,露出里面的血红的鲜肉来,那种凄惨的叫声,让他们喊的喉咙都沙哑了。
也许最后连他们自己都疼的麻木了,或者说已经失去了感觉,每一次被削掉一块皮肉,他们都会闷哼神音一声,杜特隆已经彻底的不再说话,杜丽枚还在求求恶魔放过她儿子,她宁愿让恶魔住进她的身体里,也要换回她的儿子。
可惜她的愿望注定了落空,那康天王仿佛是一个被关押在暗无天日的地牢中无数载的死囚徒,没想到有一天他居然被特赦了出来,那种赶脚,绝逼是一次性见到生人就要说个够的那种深资话痨的赶脚啊。
我看着杜丽枚,只为她悲哀,母爱大如天,但是她这个天明显盖不过康天王的天。随着血液的流失和精神的消耗,她也已经气若游丝,即将离世。
只有木千山,好像一只看到红布头的公牛一样,精神旺盛无比,反而怒吼不断。如果是一般的十字架,说不定都要被他挣脱下来。
十字架,在西方神话中,那是钉死耶稣的刑具,在我们国家,那也是给犯人行刑的工具,特别是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都要绑上十字架,这是为了他们穷凶恶极,分开他们的四肢,可以减少他们的力量。
所以,十字架,除了红十字会之外,对咱们国家人来说,都是一个不详的标志,一般人根本就不会用十字架的。
木千山被绑在十字架上,身上有十分的力量,连五分也会使不出来的。
凭借我对各种气息的感应,在木千山的身上,有种神奇的力量,仿佛正在觉醒。
也许是骂累了,木千山直到这个时候,仿佛才注意到我的存在,确实,自从我一脚踏进这个中进的宅院之后,我就一直站在这个地方,一动不动,脑海里仅是想着脱身的办法。这个地方,处处透露着危险,这个场面,明显是个死地。
一旦这个康天王彻底成功了,他的实力绝对不是我可以抗衡的,这丫的可不是小鬼狗妖,而是一个存在了三百年的老妖怪啊。
只是他怎么成为一只鬼鼠妖,而又彻底夺舍木淳淳的,他没说,我也不敢问,为了就是暂时的忽略我对他的存在感。
而木千山的话,如同一通高功率探照灯,这是彻底把我暴露在了他的视线内啊。我脸色一片铁青,恨恨的瞪了一眼木千山,因为这个时候,康天王已经开始把视线转向了我。。。。。。
第三一零章 康天王不可能成功的复仇野望
“嘿嘿,高人?你是高人?人间童子一个的高人,哈哈,好笑啊好笑。”孩童版的康天王站在血盆中哈哈大笑,裂开血盆大口,宛若食尸厉鬼一般让人恐怖。
“小子,你身上有人偶娃娃的气息,手里有风水一脉的冥器,从你进入外界的木神幻阵开始,我就已经知道了你的身份,你也是冥器宗当年分裂出去的一门四脉的传人对不对?要不然,我怎能留你到如今?”
他那血红的目光好像透视仪一样,一下子把我浑身上下看的个精光,让我如裸体立在他的跟前,呲楞一下,我只感觉浑身上下都激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不寒而栗。
怪不得,他会说等我多时了,还有那个幻阵,居然叫做木神幻阵,这个时候,我已经没有那个机会去想这些问题了。
看了看我,在看了一眼他那名义上的父亲木千山,不管那咆哮的木千山,他得意的叫嚣道:“如此,你我同门同脉,有你的混沌之气相助,我的转生大计,已经补全最后的一块短板。哈哈,木千山,这就是你找的高人,所以,我也要谢谢你啊,这才是真正的融合修补引子。”
“不,不,不是真的,这不是真的,韩先生,你是当世高人,我花费全部的家产请来的当世高人,你一定可以消灭这个魔鬼的,一定可以的,一定可以的啊。。。。。。”木千山不信,大声的咆哮着,他已经完全陷入了疯狂中,仿佛感受不到肉体的疼痛,另一边的杜氏兄妹,已经陷入了弥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