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世无双,嫡女风华-第100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侍卫长如实回答,“当时情况混乱,有一个刺客要杀皇后,皇上情急之下替皇后挡了下来,所以手臂受了伤!”
夜天凌微微皱眉,不解的问道:“劫皇上就劫皇上吧?为什么连皇后也给带走了?何况,皇上还受伤了?他们带着一个受伤的人本来就很麻烦,为什么还要多带一个增加负担?”
侍卫长摇摇头,“属下们不知!”
夜天凌也懒得去细想这里面的蹊跷,忙吩咐道:“现在这个时辰,城门封锁,他们出不来城的!你现在全城戒严,然后挨家挨户的搜,既然出不了城,那么肯定就在城里!就算将城翻个底朝天,也要把皇上找出来!”
“属下这就去办!”侍卫长不敢怠慢,忙领命离开。
侍卫长离开了,夜天凌又对着管家问道:“凤楚歌呢?”
管家愣了愣,面露难色。
一看管家的表情,夜天凌便马上猜到了原因,气的用力跺跺脚,“不是吧?都这个时候了,他还有心情洞房花烛?这家伙,果然是有异性没人性,老婆比什么都重要!”
管家不语,也不知道怎么回答。
事实上,人家夜将军说的对!当今皇上都失踪了,他家王爷还只顾着洞房,这也太那啥了!
他也总算知道,什么叫温柔乡是英雄冢!
夜天凌实在看不下去,抬脚就要走,“我找他去!”
管家忙拦住他的去路,“将军,王爷说了,如果谁敢打扰他,他就格杀勿论!”
听到格杀勿论,再想想凤楚歌那张冰山脸,夜天凌突然觉得背脊骨一凉,脚硬生生的给止住了。
凤楚歌那家伙,向来说话算话,如果他真的动怒起来,他可吃不消。
所以,他还是不去吵他吧!上次为了水萦月和君少安赐婚的事情,他差点没跟他翻脸,如果这次他再惹他生气,他这条命就干脆不要了。
思及此,夜天凌打消了去打扰凤楚歌的念头,转而对着管家道:“管家,去给我准备一件衣服来!如果继续穿这件湿衣服,只怕皇帝没找到,我就要被冻死了!”
“奴才这就去给将军准备!”管家领命,忙吩咐下人去取了一件凤楚歌的衣衫来给夜天凌换上。
夜天凌和凤楚歌都属于身材高大挺拔型的,身高差不多,身型也差不多,所以,凤楚歌的衣服给夜天凌穿着很合身。
不过,凤楚歌清一色都是金色长袍,而凤楚歌气质好,脸蛋俊,皮肤白希,穿金色是相得益彰,不止没有任何委和,反问越发衬的他雍容华贵,气宇不凡。
夜天凌和凤楚歌相比,少了一丝与生俱来的气度和大气磅礴之感,所以根本驾驭不了金色这么张扬的色调!穿在身上,不止没有凤楚歌的雍容华贵,反而显得很不协调。就好像他明明是一头羊,却应是给套上了马的皮一样!怎么看,怎么别扭。
何况,夜天凌也习惯穿紫色,紫色虽然也是一个很刁的颜色,但是夜天凌没有凤楚歌身上的男人气魄,一张白净的脸,加之总是嬉皮笑脸,油腔滑调的样子,整体就像一个白面书生!一点也不像驰骋沙场的大将军!他穿紫色衣服,就显得气度不凡,犹如一翩翩佳公子,俊逸潇洒。
所以说,人靠衣装,长相是父母给的,改变不了,但是后期的装扮什么的就要靠自己去维护了。
“唉,凤楚歌这家伙,穿衣服也与众不同,什么颜色不好,要穿金色!你们看看,我穿金色是不是显得脂粉味特别浓,一点也不像个男人?”夜天凌穿着凤楚歌的衣服,摊开双手,左看看,右看看,怎么看怎么别扭。
在场的下人看他这个样子,都忍不住掩嘴偷笑。
事实上,他穿金色衣服不仅脂粉味特别浓,更像*的女人,感觉特别*。
只不过,想归想,他们可不敢说出来。
夜天凌虽然亲和,但是毕竟是主子,这种逾越身份的话他们是绝对不会说的。
“算了,先勉强穿着吧!总逼穿湿衣服强!”夜天凌无奈的叹口气,起身欲走,却又突然停下脚步,吩咐道:“你们王爷出来之后,派人通知我,我现在率军去找皇上!”
“奴才明白!”管家点点头,目送夜天凌离开。
夜天凌离开楚王府后,拿着令牌到皇宫和将军府调遣了大批侍卫和御林军,然后挨家挨户的搜索!
君少卿对于他而言,不止是君臣,更是兄弟。做兄弟有今生没来生!所以,无论如何,哪怕是将京城翻个底朝天,都要把他翻出来。
可惜,直到天亮,京城也搜了个大半,却仍然一点消息都没有。
京城的百姓更是搞的人心惶惶,私下都在猜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全城戒严,还要大张旗鼓的搜索。
当凤楚歌和水萦月起*时,已经是翌日午时。
昨夜睡的太晚,几近天亮才睡,加之又累坏了,这一睡,就睡了一个上午。
听到里面的动静,一直守在门外的追星逐月忙推门进来,对着里面的人唤了一声,“小姐,主子!”
水萦月坐起身,走到梳妆台前坐下,一边打量着铜镜里的自己,一边道:“从今以后,你们叫她姑爷吧!一个小姐,一个主子,听着别扭!”
“是……!”追星逐月领命,一个伺候凤楚歌梳洗,一个给水萦月梳妆。
水萦月看着铜镜里的自己,手不自觉的在脖子上摸了摸,伸长脖子,在铜镜里左看看,右看看。
“小姐,你怎么了?”水萦月这么动,让正在替她盘发的追星根本无从下手。
水萦月不语,当看到脖子上的红印后,俏脸一红,忙缩着脖子,将红印藏到衣领里。
凤楚歌这家伙,昨晚还信誓旦旦的说会温柔,结果呢……!
果然,男人的话都不可信!
早知道这样,她真的应该一脚把他给踹下去的!
光脖子上都有几个红印,其他的地方不知道还有多少!
该死的家伙……!
追星丝毫没发觉水萦月的异常,见她不动了,就替她继续梳头发。
挑起水萦月的秀发,追星突然睁大眼睛,指着水萦月脖子后面的一块红印惊呼道:“咦……小姐,你这寝房里有蚊子吗?这里好大一个包?”
她的声音足够大,不仅吸引了水萦月的注意,连凤楚歌和逐月都被她的声音给吸引过来。
水萦月本能的摸了摸追星手指的地方,哪里有包?不用想也知道,这肯定又是凤楚歌那家伙的节奏!
思及此,水萦月忍不住回头狠狠的瞪了凤楚歌一眼,然后不自觉的拉了拉衣领,将追星刚才手指的地方遮住。
她现在已为人妇,应该要盘发了,不能再说少女的发髻了!所以,如果不把这红印遮住,待会头发全部盘起来,肯定会被别人看到。
府中的下人倒没什么,万一给夜天凌看到,那指不定会成什么样!
所以,她还是小心为上!
追星不明所以,关心道:“小姐,要不要奴婢给你去拿药膏擦擦!”
这时,逐月和凤楚歌已经走了过来!两人同时朝水萦月脖子后面看去!
虽然水萦月努力遮掩,却也还是露出了一般在外面。
看到这个印记,逐月俏脸一红,不自觉的看了凤楚歌一眼,然后又看看水萦月。
“小姐,奴婢去给你拿药膏!”追星完全不明所以,放下梳子就准备离开。
“追星,不用了,小姐没事的!”逐月忙拉住追星,想解释,却又不知从何开口。
这种事,让她一个未出阁的女孩怎么讲?难道告诉她,这是小姐和姑爷欢爱时留下的痕迹吗?打死她,她可都说不出口。
追星摇摇头,继续道:“小姐被蚊子咬了,还不知道有没有毒,印子那么大,如果不擦药怎么行?我看,还的找大夫看看,免得到时候留下印子!”
闻言,逐月俏脸更红,红唇张张合合,几次想开口解释,却还是说不出口。
和逐月相比,凤楚歌要冷静的多!他面色如常,就像个局外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
水萦月从铜镜里看到凤楚歌的样子,忍不住转过身,故意瞪了他一眼,笑道:“是啊,是一个蚊子,很大的一个毒蚊子!”
“那奴婢去请大夫!”追星吓的不轻,转身就要离开。
“追星……!”逐月想拉她,却不知道用什么理由。
就在这时,凤楚歌开口了,“行了,你们两个到外面候着吧!有事本王会吩咐你们进来的!”
“可是……!”追星看着水萦月脖子处,犹豫着不想离开。
“行了,咱们走吧!有姑爷在,你还怕姑爷会对小姐不好吗?咱们走吧!”逐月拉着追星的手,不等她反应,强制性的将她给拉了出去,然后贴心的关上房门。
“出尔反尔!”水萦月白了水萦月一眼,转过身去不看他。
“情到浓时,没控制住!下次注意!”说起情话来,凤楚歌仍然是一板一眼的,那样子,那些像是在说闺房秘话。
他倒是一脸坦荡,反而是水萦月,一张俏脸红的都要滴血了。
凤楚歌伸手,挑起她的一缕秀发,“我来替你盘发吧!”
水萦月本能的问,“你会盘发吗?”
“以前很小的时候替娘亲盘过,有些记忆!”说着,不等水萦月开口,已经认真的替水萦月梳起来。
水萦月透过铜镜若有所思的看着他认真的俊脸,虽然心里甜滋滋的,却也是疑惑不解。
她记得,夜天凌说过,凤楚歌四岁时就家破人亡了!
都过去十六年了,他的记性可真好!还记得四岁之前的事情。
凤楚歌看了铜镜里的她一眼,反复看出她的疑惑,淡淡的说道:“我从小就过目不忘,只要是我看过的东西,都会深深的记在脑海里!”最重要的是,那个是他娘。
最后这句话,凤楚歌没有说出来,只是在心里默默的说着。
一直以来,他脑海里对于娘的记忆就从来没有淡过!每次和娘亲相处的点点滴滴他都记的清清楚楚。
小时候,他爹很忙,有的时候几天几夜不在家,一直以来都是娘陪在他身边。
他记得,有一次他病了,娘衣不解带的照顾了他三天三夜,当他醒后,她娘就病倒了。
他娘是一个非常温柔的女人,耐心很好,对他更是如宝贝一样*着。
哪怕现在他脑海里对于爹的长相已经开始模糊,但是对于娘亲,他是永远不会忘记的。
凤楚歌想的出神,手里的动作本能的凭着脑海里的记忆动着!
水萦月接着铜镜目不转睛的盯着凤楚歌瞧!
他们两人都成亲了,但是凤楚歌却从来没有想过告诉她他的过去。
他是不想将心事告诉别人,还是想独自承受?
就在水萦月深思间,凤楚歌手上的动作停了下来,“好了,你看看!”
水萦月看向铜镜里的自己,很简单的一个发髻,但是却也不失优雅,发间没有夸张的金银头饰,而是用几颗白色小珍珠点缀其中!整个看着就是简单大方,清新淡雅。
“还不错,比我想象中的要好!”水萦月很满意,她没有想过,凤楚歌居然真的能给她盘发,还盘的如此好。
凤楚歌愣愣的看着她出神,仿佛透过她看到了另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