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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部分

闺蜜的男人-第44部分

小说: 闺蜜的男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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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华抽空陪我出去看医生那天,我们开着破面包走了半截山路,黎华接到一个电话,又火速杀回了村子里。

电话是文鹃打来的,原因是文鹃她爸急性阑尾炎,现在正在家里疼得嗷嗷叫。文鹃也找不到别人,村里能开车的,除了黎华没有几个。

这些天黎华都躲着不见文鹃,文鹃知道有我的存在,也不会故意去纠缠黎华。虽然我不大愿意他们两个有接触,但念在人命关天,这点儿忙是必须要帮的。

我们又开车杀回去,黎华冲进小诊所,绕到后面文鹃父女俩居住的地方,把文鹃的爸爸背出来,然后放在后座。我们四个就一起去了县里的医院。

当然是先看文鹃她爸的病,文鹃起初还是很淡定的,阑尾炎毕竟不是什么大毛病,一般情况下死不了人。

推进手术室以后,医生才出来跟文鹃说,他爸送医院送得晚了,现在是又化脓又腹积水的,要是再晚点,人可能就活活给疼没了。

文鹃听完以后开始大哭。主要是后悔的吧,也心疼她爸。枉她自己还是个当医生的,他爸闹着肚子疼的时候,她居然一直没反应过来,只开了些止疼药给他爸吃。他爸是个老农民,本身身体就特别能抗痛,疼了两天也没怎么嚷嚷,这会儿才喊着不行。

想到自己的爸爸,可能一不小心就会死在自己的误诊之下,文鹃哭,我也能理解。

我和黎华在外面陪着,这会儿天也有点晚了,再等等皮肤科的人就该下班了。黎华让我先去挂号把病看了,他在这边陪着,文鹃这边要是需要个人跑腿什么的,他也好帮忙。

我点点头,听话地走了。

到皮肤科去看了病,因为不方便每天跑很远的路过来挂水,我又不想去文鹃那里呆着挂水,所以还是建议医生给我开药。

病倒不是什么大病,完全就是个体质问题,我这体质太不习惯这边的湿寒,小姑娘细皮嫩肉的,属于敏感型皮肤,所以出起疹子来比较严重。

只要不是什么大毛病,我就不担心。

为了陪着黎华,受这么点皮肉之苦,我也甘愿。

拿着开好的药回去的时候,看到了比较不美好的一幕。

文鹃坐在黎华旁边,哭的时候往黎华肩上靠了靠,黎华就也抬手拍了拍她的肩膀。我能理解一个女人,觉得无助的时候需要个肩膀的依靠,但显然,她靠错人了,那个肩膀是只有我才能靠的。

黎华看她可怜,在人家脆弱的时候稍微安慰一下,这也没什么不妥。

当场我也就没发脾气,不动声色地走到黎华旁边坐下。文鹃看我来了,抹了把眼泪端端正正坐好。

黎华就转脸来看我,关切地语气,“怎么样?”

我把手里的一包药给他看,低着头也不说话。黎华就捏了捏我的手,表示让我不要多想。

嗯,我不多想,不多想,之后我尽量连提都不提。

但我也明摆地向黎华表明了一个态度,忙,我们不是不能帮,但帮忙需要适可而止,搀和多了,对谁都不好。

黎华认同我的观点,连几天后,文鹃的爸爸出院,他也没有开车去接。就是文鹃自己找车把爸爸带回来了。

可让我不爽的是,文鹃回来后不久,亲自找上门来了,说是来表达对上次黎华仗义出手的感激之意。

带了点儿土特产小礼物,还有当时黎华拉他爸去医院的一百块钱油钱。

礼物可以收下,钱我们不要。那天即便她爸不去医院,我反正也是要去的,前后脚的事儿。

关键我们不缺她这一百块钱。也许,文鹃给钱的举动,只是为了拉远关系,也许就是做给我看的,谁知道呢。反正她喜欢上了黎华,不管怎么做,我心里估计都会不痛快。

黎华跟文鹃推这一百块钱,推得都快大手拉小手了。

我猜测,在我不准黎华和文鹃来往之前,黎华肯定还是很拿文鹃当朋友的,即便现在朋友不大好做了,他也还是不能习惯这种客气。文鹃带着个老弱病残的爹,日子不好过,一百块钱够杀好几只鸡了。

后来文鹃也不墨迹黎华了,就把这一百块钱塞给了我,塞完钱转身就走了。

我拿着手里这一百块钱,怎么就觉得这么恶心得慌呢。其实就是醋坛子彻底打翻了,忍无可忍了,那边文鹃估计刚出院子大门,我一把把钱拍在桌子上,吼了一嗓子,“有完没完了!”

黎华在旁边站着不说话,他知道我最近脾气不好,可能是因为身上这总消不下去的破疹子,也可能是因为该来大姨妈了,也可能就是闲的。

我接着嚷嚷,“缺她这一百块钱还是怎么了,恶心谁呢!帮个忙还帮出毛病来了!”

其实没帮出什么毛病,文鹃就是来道谢的,问题是我不爽。我特么把自己男人借给她当司机,又没说要借给她靠肩膀。

对于她这个趁我不在,占我男人便宜的举动,我已经忍气吞声好几天了。要不是因为黎华态度坚决,要不是因为我相信黎华,我早就闹开了。

黎华看看桌子上的一百块钱,也表示十分无奈,但对我也就只有一个“哄”字,“行了行了,人都走了。”

“走什么走,走了不会再回来啊!”我急眼了,就撒开泼了,对着门口的方向开始骂,“我人是在这儿了,我要是不在这儿,还不知道今天这个谢要怎么道呢!”

救命之恩,以身相许,这种事情,古往今来可没少发生过。

哎呀我这个气的呀,我也不知道这两天怎么了,就是忍不住肚子里的火。每天主要做四件事儿,睡,挠,发火,反省。

跟醋坛子翻了的人没法讲理,我现在就是想骂人想发泄,黎华那个态度又让我不爽,惹了烂桃花的男人,和烂桃花一样,干什么都让人看着不爽。

我掐着腰说,“你说她这是不是不要脸。”

黎华觉得我说重了,微微皱了下眉头,跟我讲:“人家也没怎么着,你以为她愿意在这村里呆啊,她家就剩他爸这一个人了,她要走了谁管她爸啊。你自己有爸爸你还不清楚吗?”

我说:“我不准你帮她说话!”

黎华忽然态度不好了,他说:“我没帮她说话,我这是在就事论事!”

☆、101 矫情

我就跟黎华吵起来了,我问他是不是做贼心虚,谁知道没有我的时候,他和文鹃两个人是怎么相处的。黎华说我无理取闹没有必要。

本来我就是个特别容易想一出是一出的人,最近情绪又特别不稳定,身上还起破疹子,吃着药,这是内分泌失调的节奏啊。

我就是是想吵一吵发泄发泄,可能是因为,除了黎华在的时候,我真的没有人可以说话,我憋得慌。但是黎华又不跟我吵,我把他说烦了,他就自己跑去外面抽烟。

以前我们俩没好的时候,也经常吹胡子瞪眼的,但从来没有真的大吵大闹过。我心里还是体谅黎华的,很多事情都愿意忍着他。

他出去了,我坐在床上反省,觉得吵架特别没意思,因为别人吵架,更特么的没意思。可我是个要面子的人,吵完了又不想就这么出去认错,觉得心好累,好困,钻进被窝里睡觉。

睡到脑袋昏昏胀胀,黎华也躺到床上来,还是伸手把我抱住了。他发现我脚冷,就用自己的腿把我的脚夹着,什么也没说。

但其实我醒了,黎华的拥抱还是很能给我安全感的,我转过身来,别别扭扭地紧紧抱住他,也不说话。

黎华就摸了摸我的头发。

可是我的心为什么这么慌,它在乱跳,我根本控制不了,我连睡觉的时候都能感觉到心慌,虽然最近很嗜睡,但其实也根本睡不好。

黎华觉得我可能是吃药吃的,他说:“你是不是真的内分泌失调了,要不停两天药别吃了。”

我也就确实停了两天没吃药,可是并没有见效,反而身体上还是很痒。我要是睡得香也就算了,睡得不香,就总是挠痒痒,身上挠破皮的地方越来越多。即便挠破皮了,该痒也还是痒啊,于是在伤口上再挠,伤口就破烂得不成样子了。

我好嫌弃这些伤口,黎华给涂药水的时候,我委屈地说:“你说我是不是太矫情了。”

他瞟我一眼,安慰,“这又不怪你。”

可是我自己很怪自己啊,我很嫌弃自己,而且我特别担心,我说:“会不会留疤啊,你看我身上一块疤都没有……”

对于这副白璧一样的身躯,我还是挺满意的。小时候谁都受过点小伤,但我不是疤痕体质,长大以后身上没有留疤的地方。

我觉得我再这样挠下去真的不是办法了,但除了挠和吃药,又没有新的办法。我都恨不得把自己的手绑起来睡觉。

黎华心疼地看着那些擦过药水的地方,砸了下嘴,犹犹豫豫地说:“要不然,你先回去吧。”

“回哪儿?”我抬头看他。

黎华没解释。他的意思是让我回家,显然我就是适应不了这边的生活环境,大概回到W市以后,这些东西慢慢就消掉了。

可我不想回去,我已经来了快一个月了,黎华这边的工程再有一个来月就结束了。这日子我已经撑过一半了,大不了就再这样撑完另一半。我还不想离开他,不想在自己看不见的时候,发生什么不好的事情。

我说:“我不。”

谁想分开啊,黎华也不想分开,但他觉得让我陪他在这里吃苦心里过意不去,就轻轻拍打着我的肩膀,说:“我尽快交代完,争取早点走。”

我在他怀里点头。

又念叨一句,“老公我是不是真的太矫情了,我好烦自己这样。”

他说:“矫情不怕,我的女人就该矫情,以后生孩子的时候不矫情就可以了。”

我就笑了。

我不怕身上落下疤,我觉得黎华也不可能嫌弃那几个斑斑点点。但我怕的是,疤痕会影响我的工作,当演员在公众面前露露胳膊露露腿,是再正常不过的,我不想以后有人吐槽我的疤。

我又问他,“你真的那么不希望我当演员么?”

黎华认真想了想,他说:“其实也没什么,就是怕你遇到麻烦。”但是黎华也懂得不能因噎废食的道理。

他跟我讲,“我多久没跳舞了,之前有一次,在学校外面看到学生在做操,我就觉得胳膊腿儿痒。”笑了下,他接着说:“就算现在再让我回去跳舞,我都会害怕。我知道你喜欢演戏,也知道那是你的梦想,其实要不是因为我是你男朋友,我肯定特别支持你。”

我眨巴着大眼睛看他,黎华弯曲手指刮了下我的脸,微笑着说:“现在也支持,你这小心思,我可不想,你哪天看个电视,都觉得心里伤感。”

黎华看到小朋友做操,心里会觉得伤感,所以大概如果我不演戏了,以后看到别人演的戏,心里也会觉得不舒服吧。

当梦想和热爱羞于启齿的时候,是我们所有人的悲哀。

我感动了,掉着眼泪说,“谢谢你老公。”

从我到了这边以后,就成天臭不要脸的老公前老公后,努力营造一种亲密无比的感觉。黎华对我的称呼也没有意见,在外面也是一口一个“我媳妇儿”。其实我们小两口,在外人眼里看来很幸福的。

然后我问黎华,他为什么不去跳舞了。

他还是笑,说:“跳舞又不能跳一辈子。演戏可以啊,不能演小姑娘了,还能演演糟老婆子。”

我吐舌头,我说我要长生不老。

我不想老去,我想一直在最美的青春里,和最爱的人演绎最绵长的爱情。

自从黎华表示会支持我演戏以后,我心里就舒坦了很多。他越是这样支持,我就越是坚定要保护自己,恪守原则。我真的不在乎红不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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