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乱之许你来迟-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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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借着夜明珠的光打量了一□下的男子,五官倒是长得周正,只是生了一双狐狸眼,眸子细长单眼皮,那嘴唇也是薄得很,一看便是寡情的狐媚相,何况身上还有很浓的熏香的味道,根据以往的经验来看,如此相貌和打扮,十有□是那科尔汉族的族长圈养的禁脔了。
有了猜测,来迟还是压低了嗓子又冷冷问一句:“这里可是科米尔的营帐?”
“是~美人你可是慕名前来自荐枕席的~。”
“不准废话!”来迟将手里的簪子往下一份,刺入身下人软软的脖子里面,强忍着继续问道:“科米尔人呢?”
身下的人此刻眯着眼看清了来迟的相貌,突然伸出舌尖舔了舔薄薄的嘴唇,丝毫不在意脖子上刺入皮肤下得簪子,猛的歪头在来迟拿着簪子的手上吻了一下,拖长了调子妖媚道:“人啊~躺在你下面呢~。”
“你是科米尔?!”来迟瞪大眼,感觉那人吻自己手的时候,居然还伸出舌头舔了一舔,手一抖差点没有直接戳进他脖子里去。
而身下之人像是完全感觉不到自己的脖子已经在流血了,还是带着那诡异得娇羞表情,眯着眼笑道:“我就是科米尔啊!前段时间听闻你中毒,后来便失忆了,想必是忘了许多事情,也不记得我了。”
两人相识沉默,来迟仔细看身下之人,只可惜那双细长的眸子里之后笑意,看不透这笑容之后的真实表情。
来迟自小看人面色长大,自认看人的本事还是有的,可是眼前这人却是完全不合常理。不过既然这人并未中迷药,被自己袭击之后也没有呼喊引起骚动,而且在知道自己失忆的事情,想必是认定了自己是太子的身份,而这之后也并无多余举动,最起码可以判断这人不会与自己为敌了。
“既然你知晓我是何人,那接下来的便好谈了。”来迟突然表情一松,钩钩嘴角道:“族长如此聪明,想必我不说,也明白我的意思,不知族长的决定是什么呢?”
“温香软玉在怀,我哪有心思想那么多~。”科米尔也不看那抵着自己脖子的簪子,只是盯着来迟手里的珠子看了一眼,有继续看着来迟的眼睛,那目光虽然轻佻却是透着慢慢地喜欢道:“我便知道,当年我你珠子时,你不肯要,定是因为身为大家闺秀要矜持,好在我将珠子留下了,不然今日我还不知道你对我情根深种了呢!”
虽然这人成语用的乱七八糟,不过来迟还是听懂了这人话中的意思,万万想不到这人居然和真的太子是认识的,还有一段不为人知的情史。看样子这人应该是喜欢真太子的,只是从没有关于太子与外族有往来的传言,想必这背后有许多不为人知的事情了,好在他认定自己是失忆忘记了,也省了自己担心言语上出漏子的担忧。
虽然这人看起来轻佻,不过来迟倒是相信这人对太子只怕是真的喜欢的,许多表情可以作假,但是喜欢的感觉是很难作假的。
不过来迟的性子想来是功利的,此刻也不会觉得,自己并非那个真太子而像是欺骗了这人感情而对这人愧疚,反而是只想着若是真有旧情,那今日的目的只怕会容易得多,这下子倒是定能赢那与阜盍的赌局了。
想到赌局能赢,来迟心里倒是高兴的,于是表情便也添了几分笑意道:“失忆之后,往事总总我倒是请不请了,不过眼下我要与你谈的事情,倒是清楚得很,只是不知道你意下如何呢?”
“我不能答应。”科米尔眼里依旧带着笑,但是语气确实直接的,丝毫不带笑意道:“所谓骑虎难下,既然已经上来了,总得等到老虎捕获猎物之后吃上一口,否则此时跳下来,自己便要成猎物了,你难道就忍心看到如此可怜死去么?”
来迟也不意外,表情倒是格外轻松了,拿着簪子在他脖子上戳了戳,笑道:“你既然怕到时候会死,就不怕我现在便杀了你么?”
“你们不是有句话叫做,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么,若是被你杀了,似乎也很不错。”科米尔顿了一下,又看着来迟的眼睛,一本正经得补上一句道:“不过,你比牡丹花可美多了!当年我见你的时候,你站在牡丹花丛之中,真真是我见犹怜,我当时还以为是这花幻化成了仙子,当时我便想着,若是能长居这里日日见你,定是让做神仙也不去了。”
“长居?哼!”来迟冷笑一声,皱了皱眉,干脆松开了簪子坐到一旁道:“那我便只问你一句,若是那牡丹花被铁骑踏遍,若我成为你们刀下亡魂,你还会想要在那血染的土地之上常住吗?不若我将那牡丹的种子送你,教会你种植之法,那样你便是身在这关外之地,依旧有牡丹满园。你是商人,商人重利,是一时暴利还是细水长流,想必选哪一种也不需要我多说吧。”
一时沉默,两人沉思。
科米尔的话说的含蓄,但是来迟很清楚,对于这些生活在荒漠之中的蛮族来说,关内富饶的土地何其有吸引力。美人,美景,若是没有见过还能忍耐,可是一旦见过之后,被那美丽所深深吸引,有谁会不想要亲自握在手中呢?只是对于以经商为主业的科尔汉族来说,利益才是骨子里的本性,做生意讲究的便是长远买卖,只要筹码合适自然是要利益最大化,杀鸡取卵的事情注定是要亏本的。
、交易
天未亮,月西斜,暗夜无声,几处不眠人。
因为科米尔与真太子曾是旧相识的关系,来迟原本以为,说服他应该是很简单的事情,可惜万万没有料到,科米尔倒是答应了自己的要求,只是提出的交换条件里面,居然会是自己。
“不求江山万里,无须万人敬仰,但求牡丹花下日日眠,醉生梦死于君前,白首偕老,不死不休。”这是科米尔提出的条件,身为商人,却不求财也不求势,却只为当日一瞥惊艳,此生执着。
对于来迟来说,要拿自己来换这份交易,自然是不会答应的。这世上最伤人的便是情爱,不管是哪一种,一旦沾染都不得善终,这一点来迟在那小倌馆里面见得太多,避之惟恐不及。
但是为了达到目的,来迟也不介意撒谎答应,其实也不算撒谎,因为科米尔喜欢的是太子,而自己只是来迟。若是到时候,他来找自己要一个太子,大不了让阜盍把太子给他便是了。
科米尔见太子居然答应了自己,更是喜不自禁,伸手便抱过来迟道:“既然你我两心相印,春宵苦短,不若现在就……。”
来迟使劲推了推抱着自己的胳膊,结果居然没推动,没想到这科米尔力气倒是大,看来硬来是不行了。转念一想,便也由着他抱着自己,挑起眉角看着科米尔道:“可以啊,只是……。”
“只是?”科米尔听到来迟说好,浑身都热血沸腾起来,但是接着的一个只是让他迟疑了一下,疑惑地望着来迟。
来迟眯起眼微微一笑,他向来都是清冷的表情,如此微微一笑便是妩媚顿生,接着便是抬手伸出一根手指在米尔卡的脸上划过,一直滑到科米尔唇边,轻轻一抹,轻笑道:“只是,若你还有力气的话……。”
“哈哈,我的力气,今晚一夜都是用不完的……。”科米尔大笑,刚想翻身压倒来迟,便觉得身体一软,整个人便不能动弹了。
来迟将科米尔耷拉在自己身上的胳膊推开,站起来理了理自己的衣裳,才看着软成一滩泥倒在床上的科米尔冷冷道:“做买卖,哪有没有收到银子便给你货物的道理。”
“那,最起码有定金吧~。”科米尔倒在床上,除了浑身无力并无异样,便放下心来来,虽然不能动手,但是嘴上的便宜还是要讨的。
来迟觉得这人倒是天生的纨绔性子,忍不住被逗乐了,伸手在科米尔脸上摸了摸道:“样子倒是生的周正,既然你要定金,我便应了你吧。”
科米尔见来迟探过头来,心中大喜,便微微闭了眼,准备享受美人献吻。只可惜,突然感觉下巴上狠狠一疼,原来不是吻而是啃,又担心太子被发现,强忍着才没有呼喊出声。
来迟送了嘴,站起来看着疼得一张脸都扭曲的科米尔,擦了擦嘴道:“不知这定金,可满意?”
科米尔盯着来迟,想起当年那个在牡丹花丛之中,淡雅如风的影子,猛地哈哈大笑道:“我们族人猎到了烈马,便会烙上专属的印记,今日你这一口之后,我身上便有了你印记,那我便是你的了。”
来迟面无表情,心中暗想这科米尔莫非是脑子有点问题不成,上位者向来都是高傲的,何况这人还是一族之长,便是真的喜欢太子,也不至于将自己放到从属之物的位置上吧。
犹豫片刻,来迟还是开口问道:“你对我,可是真心?”
“若有虚情,此心必诛!”
“呵,就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见过一面,你就如此?何况,如今,我根本就不记得你。”来迟皱眉,这男人眼中那火焰一般的神色,不似作假,可是对于自己来说,这般的坦诚实在太过匪夷所思。
“你不记得我有什么关系,我记得你便是。”科米尔一笑,眼睛眯起来,原本是轻佻的面相,却因为那真挚的眼神显得极为诚恳,看着来迟轻声道:“那些往事,你若想听,我便讲给你听。你若不想听,我们以后在一起,可以做许多事。”
“你倒是痴情。”
科米尔顿时笑开了,盯着来迟眼光灼灼道:“那你是不是爱上我了!”
“……。”来迟白了他一眼,冷声道:“你想太多了。”
话说到这里,来迟不怀疑科米尔的确是对太子有情的,要说这情谊也是感人的。可来迟却觉得可笑,这人对太子用情如此,却连自己不是他所爱之人都分不出来,所谓的情爱,恋上的不过是这张面皮,真真是讽刺。
不过这些也只是来迟在心里说说而已,有求于人,现在还是保持顺水推舟为上,既然已经谈妥了也不再停留,转身便走了。
看着太子的背影消失在视线之中,科米尔深深舒了一口气,忍不住勾起嘴角,果然这场仗自己参加是对的,他终于还是来找自己了。
想当初自己偷偷跟着运送贡品的商队进了平都,那时候正是春季,关内的春季比起关外来,处处都是繁花似锦,几乎晃花了自己的眼。因送的是贡品,皇宫办了一场赏花的春宴,人多无趣,自己偷偷溜出去,结果便看到了那个男子。
那个人在赏花,静静站在牡丹花丛之中,便成了一幅画。那一刻自己才知道,那书上写的一见倾心原来是真的,而那人见了自己,轻轻一笑与自己打了招呼,语如清风,一瞬间,春花怒放。
那一个午后,满园牡丹,清酒一壶,也不知说了些什么话,总之满心都是欢喜的。只可惜,当知道这个人是太子之后,自己便知道只怕这个爱恋,今生都无望达成了。
戎扈族来说服自己联合攻打关内的时候,自己第一个想到的,并非是打下多少城池,而是想着终于有机会再见到这个人。
而实际上比自己想的要好太多,自己早已经接到平都传来的密函,离间之计,势必会派人来劝说自己,只是没想到派来的人会是太子,虽然已经不记得自己了,可是居然真的答应了自己的条件,心愿足矣。
这边科米尔满心欢喜,那边阜盍知道来迟答应了这样的条件后,却是气得火冒三丈。
“你是故意的?!”阜盍瞪着来迟,眉头皱成川字。
来迟悠哉倒了一杯茶,挑眉看了阜盍一眼道:“有何不可的,不过是事成之后陪他三年,三年之后我若离开他也不会强留。比起你给逑巴族一座城池千亩良田来说,如此这般,岂不是划算很多?”
“划算?!”阜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