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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部分

一路去死-第20部分

小说: 一路去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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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野呢?也许是,也许不是。就像这个司机,如果我不问起,他也不会说出来,以为是自己的错觉。

原来幕后黑手不是一个人,也不是两个人,而是这个团的所有人。这确实是我之前没有想到的。

我接下来想清楚的,是她不是她。

复仇这种事情,向来只合适单枪匹马的做,因为仇是一个人的仇,别人既体会不到切肤之痛,多半还有不方便透露出去的隐情。如果钟仪就是当年的她,那么陈爱玲和范思聪为什么要帮她,正常人哪有铁了心亲身涉险去找犯罪分子麻烦的,告诉警察不就行了。

下午地窖中所发生的,恰能为此佐证。

当时我已有所觉,只是没有深想下去。那个装神弄鬼的家伙先假扮了小女孩的鬼魂,这当然是为了吓唬我,好让我失魂落魄,但细想却是多此一举,反而产生了逻辑上的矛盾——接下来“显灵”的是她,她当然和小女孩扯不上半点关系,那么为啥会一起显灵呢,显灵这么严肃的事情,应该从一而终的吧。这么一想,小女孩的显灵就显得生硬了,且全无必要,因为如果要吓我,那么单一个她就足够了。

布局的人怎么会犯这样明显的逻辑错误?答案只有一个,就是她其实不得以。她只能用小女孩来吓我,因为她不知道,当年到底发生过什么事情。

她不是她。

钟仪就是钟仪,也许她不叫这个名字,但她并不是她。她有着陌生的五官、陌生的身体、陌生的气味,不是她去做了完美的整形,只因她们根本不是同一个人。

我魔障了。

她……应该已经死了吧,被我亲手杀了的吧。

我闭上眼睛,把地窑中她说的话在脑中飞快地过了一遍。

那是在套我的话!

那个说话的女声,根本什么都不知道。她在套我的话,钟仪她们为什么要费尽心思,营造出这样一个情境,来套我的话?

我想起昨天夜里,钟仪离开时,那惨白的脸庞。她最后和我说的话是什么来着,她问我,如果我是写了小说布下此局的那一个,会在这段旅途的哪一刻发动。我当时怎么回答的,我好像说,我得好好想想。

见鬼,我真是个蠢货!

我这样反应,足以让她立刻明白,这对我来说是个重要的有效问题。这意味着我真的相信有人要对我不利,反过来说明我曾经做过可怕的事情!这也说明了我隐藏了很多东西没说出来,否则我再怎么好好想想,也无法对这个问题做出判断。钟仪在那一刻就想清楚了,我真的认为有一个复仇者,也知道复仇者是为何而来。

所以她吓坏了。

她在地窖里假扮了那个复仇者,想套出我的秘密!

既然钟仪不是她,既然她可能已经死了,既然除了我之外原本没人知道当年发生了什么,那么出现在我电脑里的几篇加密小说,根本就不是我想象的那种意义——一场死亡仪式,用似是而非的案件引起我的注意,唤醒我的记忆,一站站把我引到终点喀什,进行最终审判和残酷复仇。

我从背包中取出笔记本电脑,开机,插上优盘,点开那两篇我没试出密码的文件——《在和田》、《在喀什》。

我试了几个数字,这次对了。

《在和田》的密码是我从槐树下醒来的年月日,《在喀什》的密码是我失忆的天数。在槐树下醒来本是我杜撰的,我更从未失忆过,我曾试过杀人那天的日期数字,也试过荒野流浪的总天数,却忘了试那两个虚假的数字。我总以为那是针对我过去罪恶的一场浩大复仇,怎会去试那些无意义的虚假数字,哪里想到,写这四篇东西的人,根本什么都不知道。

我草草浏览了这两篇小说,与之前两篇一样,是两宗和我全然无关的悬案。

我不禁苦笑。

钟仪、范思聪和陈爱玲究竟为了什么要设这个局,我现在依然不知道。但我知道的是,她们本来什么都不知道。而现在因为我的愚蠢,知道了很多。

我现在去追钟仪,把她杀死,还有意义吗?

我叹了口气,开口对司机说:“兄弟,麻烦掉个头。”

第九章 在死去

我说要尿尿,司机便靠边停了车。

我把包背下去,走到车前面,对着路边的芦苇撒了泡热尿,然后把刀抽出来。

走回去的时候我转动刀柄,车灯的光打在刀身上反回去,立刻就听见发动机轰响起来。我往路边一让,车子擦着我冲过去。

车在远处掉了个头,再次往轮台方向开去。呼啸着经过我的时候远光灯闪了闪,喇叭响了三声,窗摇下来,在风中留下一串辱骂声。其实他应该挺得意,没有被我抢到,反收了一笔钱。

我笑笑,这里离养路人小屋已经不远。我不想让他载到我那儿。

卸掉脸上的伪装,开始走今天的第二段沙漠夜路。

明天一早,范思聪陈爱玲肯定告诉我,钟仪有急事回家。他们必然准备了许多说词,要把我稳住,继续走这趟丝绸之路。

钟仪从我这里感受到了足够的危险,本以为她是猜到我要杀她,这才连夜出逃,现在明白并非如此。他们的新计划,我心里已经有数,这并不难猜。

看见小屋了。屋前有人。

那人蹲坐在门口,低着头,掌上有光。

我格外放轻了脚步,他很专注,一直没有抬起头。

我敲了敲越野车。

“我记得车上有面包,饿了。”

袁野蹦起来,见到是我,收了手机跑过来钻进车去。

“喂。”我叫他。他转过头看看我,然后嘴角就忍不住地翘了上去。

“成了?”

“嗯。”答了这一声,他索性就傻笑起来。

“面包。”我提醒他。

“噢,噢。”他钻到后排,一阵翻找,拿了袋牛角面包出来。

“那老师你这是走过来的?”

“还能怎么过来?也就半个多小时,饿的睡不着。你怎么在外面?”我接过面包说。

“发短信呢,我这手机太亮,小范接了个电话翻来覆去半天,刚睡着,别影响他了。”

“我瞧今天晚上你是睡不着了。”

袁野嘿嘿嘿地笑:“再说一会儿,再说一会儿话我就去睡了,明天还开车呢。”

“开心吗?”我问。

“开心,真开心,比那会儿我们刚好上时都开心。她现在可感动了,说的话一句赛一句的好听。她说想和我结婚。”

“那我也算是做了件好事。”我笑笑,掰了半个面包递过去:“你也吃点。”

“倒是饿了。”他接过面包,咬了一大口。这时手机震动起来,显然是一条新短信。他也不管我在旁边,立刻就点开,荧光映亮他的脸,满满的无可救药的沉迷陶醉。

“想着以后的幸福生活?”

他一嘴面包,唔唔着低头回短信。

我抽出刀,捅进去。刀自他左胸第四第五根肋骨间刺入,贯穿心脏。他张口欲呼,却因为面包叫不出来,瞪大了眼睛看我。只一刀,就断了他全部念想,一秒钟前的所有期盼,尽都烟消云散。

他的人在中刀的那刻就软了下来。为免血喷出,我暂时不打算拔刀,把他拖到离路六七米的地方,扔在沙子里。我蹲下来,捂住他的口鼻。过了一小会儿,他整个人轻微颤动了几下,我又等了会儿才松开手。这下他算是死透了,不会闹出我这儿在杀范思聪,那边他回光返照插着刀开车逃掉的乌龙。

看,我又杀人了。时隔十二年之后。

这并不难,作为一个曾把一个人处理成许多片的残忍杀手。世俗就是这么称呼的,我在小说里也是,并没说错。

而且,我又写了那么多小说。每一本小说,都是一次演练。那么多年,那么多次,从心灵到技巧,我都比当年更接近死亡。

今夜我终于又用上了。干净利落。

钟仪她们到底是什么来头,说不准。也许是无聊的读者,我的读者群中有相当一部分,真的相信我曾杀过人。他们或许是其中的狂热者,特意设计了一幕大戏,来测一测真相。他们猜到结局了吗,他们想过揭一个杀手的老底有多危险吗?

也许他们想过,但显然不够。

要接近死亡,就得有死亡的觉悟。

至于袁野。他和其它人不是一伙的,他看见我时,没有一丁点儿的警惕。有点冤,但没办法,我不可能单单放过他一个人,这会让其它人的死没有意义,对吧。他挡着路了。

我闻着血气,感受真正的我的回归。

我把背包扔在车上,拿了两块毛巾往手上一缠,取了合金索,推开虚掩的屋门。

养路人小屋从外观到内部格局都是统一的,只是各家陈设不同。不同的桌子不同的椅子,如今在夜色里都归作了一滩滩阴影。

我在阴影之间游过,无声无息。

卧室的门敞开着。

我走进去,走到床边,弯下腰看着范思聪。

外面的月光从没拉满的窗帘边照进来,落在他屁股上。我的眼睛已经适应了屋中微弱的光亮,足以分辨他的模样。

他是趴着睡的,心怀不安的人,往往会选择趴着睡,胸口贴着床,感觉踏实。

他的头歪向一边,嘴唇微张,无鼾。

我将手按在他的枕边,稍稍下压,让他的脖子和床垫之间有些空隙,然后把合金索从他脖子下伸过去。他的眼皮似乎动了,看起来睡得很浅。但已来不及,我双手抓着合金索用力一绞,同时膝盖顶住他后心,压上全身的重量。

他自然就醒了。喉咙里发出鱼吐气泡般的轻微声响,腰拼命地扭,腿死力地蹬,都没用。他用手去抓脖子上的合金索,但这索比一般绳子细,一勒之下完全陷入到皮肤里,他抓都抓不牢,更别提掰开了。他在脖子上瞎挠了一阵,知道不成,又反手想推开我,但被我膝盖顶着,翻不过身,手势不顺使不上力气,实际上这时他也已经渐渐没力,充其量只算是拍打了我几下。

我在心里数着数。一百零七,一百零八,他的反抗弱下来,二百七十三,二百七十四,基本不动了,三百九十九,四百,我认为他已经死了。我想凑个整数数到一千,但后来太无聊,在六百三十的时候松了手。

自始至终,范思聪都没能看见是谁杀了他。但我想传说中的死前瞬间,即很多人感觉飘起来或看见天国的时候,也就是他尿失禁的时候,肯定会明白是死在了我手上吧。

尿量不多,但足以把床单弄湿了,谢天谢地屎没出来。

我把他弄下床,床单拿到后院去洗。我从深井里打了桶水,找到块洗衣皂,把床单搓掉,拧干,晾起来。最后我在屋里的桌子上压了张一百元,房钱钟仪已经付给安排住宿的旅店老板了,这样额外再给点,明天主人回来应该就不会介意了。沙漠里干燥又风大,到明天下午床单就干了,不耽误睡觉。

我把两个死人的行李全收拾好,扔上车子,再把范思聪的尸体拖出来扔进后备箱。

我走去袁野尸体处,把他继续往沙漠深处拖了百多米,拔出刀子,帮他翻身,让血渗进沙中。

他手里还死死抓着手机,我掰开他的手指,取出手机。有一条未读短信,走回去的时候我点开看了。

不许睡着,快醒过来和我说话!

我把手机往副驾一扔,发动了车子,往陈爱玲住的小屋开去。

今天晚上很忙。

那么多年来,我一直准备着有一天自己的杀人往事被暴露出来,由一个聪明的警探,或者一个看我不顺眼的闲人,甚至一个活转过来的死者(我指的当然是她,我总是奇怪地疑心她是否还活着)。我有时还挺期待这一幕的拉开,尤其在我亲手洗完一堆手套,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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