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纣为虐之一代妖后-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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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在这里,就是在现代一时半会也不一定会有人敢拿走。
电影上总是很多破庙或是没人住的可以遮风避雨的地方,很不幸我转了一圈没有找到。而这个黑渝城似乎不大,十分钟后我又回到个毛苏停车的那条街上。下意识地看看那辆车还在不在,正赶上毛苏带了三个人回来。
现代人的反应绝对比古代人快,我跑了两步才听见后面毛苏在喊:“就是此女,快追!”这时代的鞋底超厚,跑起步来十分不便,或者是这些古代人平时运动充分,只跑了一条半街,我就被抓住了。
我是个有着现代思考的人,不会做无谓的抵抗而使自己吃苦头,这种时候,还是先问清楚怎么回事比较好。
“什么?奴隶?”我一时有点懵,我又不是穿越到古埃及了,奴隶?突然一拍脑袋,商朝,还是奴隶社会啊!“你把我当奴隶卖了?”这个毛苏,为什么脸上一点惭愧之色都没有?
他贪婪的看我一眼,摇了摇头,指着我道:“这人已经交给你们了,我要走了!”那胖子上下打量我一番,给了毛苏几贝,挥了挥手。
“喂!喂!”我挣不开身边那两人的手,冲那胖子喊:“我又不认识他,他怎么能卖我?再说,我也不是奴隶啊!”而且只值这一点?他皱着眉看我:“差你就能交差了!确实是美人,可惜了。”说完也不管我,指挥着那两人押我走,任凭我叫嚷了一路,就是不理我。最后叫累了,只好闭嘴。那刀疤胖子见我好似认了命,也不再让两个人钳着我,只是将我的双手缚在身后,领着我进了一个院子。
院内一间大房里挤着几十个男男女女,看上去年纪最大的也不超过二十岁,最小的才七八岁。这些人跟现在的我一样,都是奴隶。把我的手解开丢进来以后,刀疤脸就出去了。没过一会儿,就听外面有争执之声。
“虎哥,还要给他们什么吃的,这么多人浪费食物!”
“你懂什么,再饿死一个,明儿一早我们拿什么交差,好容易凑齐了,别出乱子。”听声音,是那个刀疤胖子。接下来,门一开,有人像喂猪一般往里面扔饼子。这屋里的男女刚刚还安静的像是兔子,此刻一个个跟饿急的野狼一般,抢起地上的饼子。借着外面人手执的火把,看见地上那站着泥草的褐色的饼子,我实在没什么胃口,任那些人抢我脚边的饼,左躲右闪退到了墙边。
“别抢!饼子足够,谁抢我就打谁!”这话果然奏效,刚刚还动手抢饼的人群渐渐安静下来,各人捡起自己脚边的东西。
我忍着肚饿过了这个晚上,心中打定主意到了古代以后就没工夫讲究什么卫生不卫生了,这满屋子的人吃了不是没一个闹肚子的?
第二日清早,有人将我们全都叫起来赶到了院中,我伸着懒腰,觉得还没养好足够精神逃跑不知道又有什么事。却一眼看见那刀疤脸陪着一个身穿黑色纹袍的年轻男子,指着男子我们道:“二十男,二十女,全都在这里了。”
那男子略略一扫视,微笑着点点头。他额头饱满,一双浓眉下眼眶深邃,黑眸炯炯有神,高耸的鼻梁下薄唇轻抿,一头黑发简单地束在脑后,有些金城武的味道。我紧盯着他,决定,不跑了。穿越果然容易遇到帅哥啊!
【……第三章 我忘了商朝还是奴隶制度 ……】
第四章 在大商的第一场保卫战
那帅哥忽然透过人群看向我,胖子在旁指着我道:“这是里面最漂亮的一个,人也识趣,公子可以贴身用。”这胖子,竟然还知道为我说好话。可是,贴身用?我可不是来卖身的!帅哥瞅着我没说话,忽然转身吩咐道:“好了,都带走吧!”
我们跟着那帅哥的随从鱼贯而出路过胖子身边时,他忽然将我的小包裹塞给我:“听话点,也许能有好日子。”我翻了他一眼,你昨天要是把包裹给我,我就不用饿肚子了!
在奴隶社会奴隶就跟货物一般,我们也像货物一般被装进一个没有盖子的笼车中,唯一的差别就是其他只有两三平方的笼车中装了十多个人,我们这个笼子里只有四个,另有两女一男,女子虽脸上脏污,却难掩清丽之姿,那年约十岁的男孩也算是清秀的。
行了大约两天,才到了目的地——一所豪宅。豪宅啊,我终于见到了豪宅了!回廊,四周都是带有回廊的屋子,很大很长的回廊,中间两块足球场大小的地方有两排比较大的木质结构建筑,类似于主宅,四周配以花草树木以及一个小小的池塘,这也算着带花园的豪宅了。
进来之后,有人来领我们,其他奴隶被带到另一个地方。领着我们的是个三十岁左右的妇女,唤娥英,体态丰满,走起路来屁股一摇一晃的,一路上教育着我们要不是生的一副好皮相就只能跟其他奴隶圈在一起,要我们乖巧懂事一些,对待主人一定要全心全意。可我特别留心的是她那个“圈”字,心里既有些庆幸又有些愤恨,这年代真是拿人当牲口的啊!
来的路上,我和另两个女孩已经混熟了。其中一个弯眉凤眼的叫舒娘,是个“资深奴隶”,已辗转了不知道多少个主人;另一个是被兄嫂卖做奴隶的叫东旭,东旭完全是个未涉世的少女模样,紧紧抓着我的手,胆怯地望着四周,似乎这里的大房子是怪物会吃了她一般。娥英一路教育着我们要怎样对待主人,把我们领到一间人住的房间,里面已经住了三个年轻女子,虽身着粗布麻衣,却也干干净净,不似我们三个人身上,标准的奴隶样子。
“你们以后就住这里,都叫什么名字?”娥英cha着腰问。刚刚路上明明已经问过了,我们却不敢说,只得一一把名字报了。轮到我最后一个时,娥英狠狠地盯了我一阵子,我听她嘀咕了一句:“真是个该死的美人胚子!”随后大声地对原先屋里三个女孩子中最瘦高的一位道:“阿乔,带他们去梳洗换套衣裳,或许晚上主人就会有吩咐!”
当时我没理解什么叫有吩咐,但是晚饭后在这个时代应该上床就寝的时间段,娥英要我跟她出去。“去哪?”我本能地有些抗拒,娥英打量我洗的干干净净的脸庞,嬉笑道:“你的好运来了!可多亏了这张脸!”说着还掐了本小姐的脸颊一下。
我紧紧抓着东旭的胳膊,问道:“到底干什么?”娥英的脸顿时垮了下来:“你是不是住在人的地方不习惯,想跟那些个奴隶在一起?还敢问三问四?”我见她不像恐吓的样子,心里有些犹豫,看看东旭见她一副比我还害怕的样子,只好转头看另一边的舒娘,谁知舒娘正冷着双眼盯着我。我正疑心自己是不是看错了,再仔细看她,却发现她朝我点了点头。前面我已经说了,这是个资深奴隶,我还是听她的吧。
松了东旭的手,下了塌跟着舒娘走。到底是大宅,廊子的的一面墙上大约每隔十米左右都有个油灯,虽然光线微弱,但依然能看见娥英那大屁股我面前摇晃。“朝歌,我告诉你,一会在主人面前可不能放肆,惹恼了他的话可没好日子过!”我唯唯诺诺地应是,脑子里却盘算着这主人是个什么人,能不能利用本小姐超越他们这帮人的脑袋谈个条件,混出个地位来。娥英听我回答的乖巧,也转和了语气:“你也不要紧张,听话一些,肯定比跟你一起买进来的奴隶要好些的!”
我还没怎么弄明白她的话,便被带到了白天见到的那第二排大宅中的其中一间。娥英将我领进来后轻轻告了退,还顺手关上了门。这一动作让我一下子猜到了自己来到这可能要面对的事。
这间屋子足有一百多个平方,里面点了至少十盏足有人高的大油灯,灯火通明。右侧靠墙是一张足够四个人躺下的大塌,旁边有一张矮几,一个男人正背对着我像是在喝酒,那挺拔的背影让我一下子就认出来是那个年轻帅哥。所谓主人,就是他?还好不是什么七老八十的老头子,我的心稍稍放下一点。
“过来。”他的嗓音不高不低,润润的很好听。我踌躇了一下,依言往他那里走了几步,在他身后听了下来。
“叫朝歌?”他问,又仰头饮了一杯。
“是。”
“回主人,是。”他咬重这句话,“没学过规矩?被家人卖来的?”他虽指责我的没规矩,却也听不出丝毫生气的味道。
“被陌生人卖来的。”想到毛苏那张脸我就恨不得把他大卸八块。
他似乎轻轻笑了下,然后说了句让我几乎掉下巴的话来。“拖衣服。”
“拖衣服。”说的平平淡淡,不带感情,好像是再说“梳头”“穿鞋”。在这个空旷的房间里,听到我非常清晰的声音。“啊?”
他终于转过头来看我,好看的眉毛微微蹙在一起,lou出些不悦,“我叫你拖衣服。”他又重复了一遍。
“你开什么玩笑?!”一时间我好似忘了自己身处三千年前的商朝,忘记自己此刻的身份是个奴隶,就好像刚认识一个人聊了没两句他就叫我拖衣服,我觉得他根本有病。
他忽然站了起来,一步就跨到我面前,我下意识地往后一退却被他捉住下巴,我只有他的胸口高,他微微一用力,我就好像被他提了起来。“很来你有很多规矩要学。今天就先教你怎么伺候主人!”他说这话的时候脸上带着阴森的笑,仿佛在盘弄一只猎物。
“哗”地一声,衣服已被他另一只手扯开,lou出肩膀,我又羞又急,膝盖用力一抬正好抵在他的当下。“啊!”地一声,他吃痛放开了我。
我慌忙想把衣服拉好,谁知这时代衣服质量这么差,一拉就破,肩膀还是遮不全。虽说在我看来lou个肩膀根本无所谓,可是被一个男人这么把衣服扯了lou出来,是任何现在女孩都受不了的吧!
“你……”看来我的力道不小,他龇着嘴只说出个“你”字。
“你什么你?你可别想占我便宜,我死都不会就范的!”我怕他是装的,往后退了两步,想找些东西来自卫,却发现身边空荡荡地,什么也没有。
他望着我,忽然咧着嘴笑了:“门就在那,你能逃得掉吗?”
我看了门一眼,死人,干嘛说得这么笃定,害的我连试一试的勇气都没有了,嘴里却还是不肯认输:“我又何必要逃,本小姐可是练过防身术和柔道的!”
他歪着头眨了眨眼睛,眼里多了一份迷惑,我知道他是压根没听懂我的话。
“我的意思是,你不是我的对手,你制不住我!”说这话时,望着他慢慢站直的身躯,我有点心虚,却还是冲他昂了昂头。
智取,只能智取!我脑袋飞速运转起来,可是怎么个智取法,这里又没有魔术道具,我怎么才能展示自己比他厉害?
“喂!”眼见他要上前,我忽然想到了主意。“打个赌如何?若我一只手能让你动弹不得,你就答应我一个条件,若我输了……”我咬了咬嘴唇,“任君采撷!”
他冷笑一声,答应了我的赌约。
“你坐在地上。”我开始指挥。他依言席地而坐。待他端正了身体,我伸出右手按在他眉心处,得意地笑:“我一只手,就能让你无法起身!不许用手撑,开始吧!”
伟大的力学原理啊!伟大的三千年文明!对付你一个古人,只用那么一点点细致微末就可以了。我瞧着他那张俊脸先是轻视,而后凝神,最后惊诧,却就是在我一只食指下起不来。
“怎么样,认输了吧?”我闷声笑着,觉得那张不甘的帅哥面孔真是有趣。他最后一次用力还是败在我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