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西法效应-第8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间。很多该故的事都得安安静静完成,如果想要把事情办好就不要雾话,运冈我们情报人员可以取得的资源和手段
悄悄地去做。这就是这种人的世界的造作方式,所以基本上为了达成我们的目标,我们必须要能按照我们的意思运
用任何方法,这很重要。
在美国国家公共广播电台的一次访谈中,前任国务卿鲍威尔以及劳伦斯威克尔森(Lawrence Wilkerson)上校
曾指控由切尼布什的新保守主义团队所发布的指令,是造成伊拉克和阿富汗虐囚事件的主因。威克尔森概述了这
些指令的下达路径:
对我而言很清楚的是,查核追踪记录显示这些来自副总统(切尼)办公室的指令通过国防部(拉姆斯菲尔德)
下达到战场上的指挥官,对于战场上的军人而言,这些谨慎的圆滑措辞只意谓两件事:我们得不到足够的有用情报,
你们得拿到证据才行,再者顺道提一下,这里有一些办法或许派得上用场。
威克尔森也指出切尼的顾问戴维·阿丁顿(David Addington)“是支持总统以最高统帅身份撇开日内瓦公约
束缚的死硬派”。这番发言让我们直接将矛头对准了权力最高层。
“战争最高统帅”布什总统
在对抗全球恐怖主义看不见终点的战争中,布什总统身为最高指挥官,一直倚赖一个法律顾问团队为他建立合
法性基础,这个团队协助布什对伊拉克发动先制性的侵略战争,重新定义酷刑,制造出新的交战守则,甚至通过所
谓“爱国者法案”限制人民的自由,并授权各种方式的非法窃听,包括偷听、装设窃听装置及电话监听。如同往常,
所有事情都是为了保护神圣国土之国家安全的名义,都是为了进行一场全球反“不用说大家都知道是什么”的战争。
刑求备忘录
在2002年8月1日美国司法部发表的一份被媒体称为“刑求备忘录”的备忘录中,以狭隘的方式定义“刑求”,
刑求不再是指某些具体作为,而是由其最极端的后果来定义。这份备忘录中主张身体疼痛的强度必须“等同于某些
严重的受伤情形,如器官衰竭、身体功能障碍或甚至是死亡所带来的疼痛”才叫做刑求。根据这份备忘录的说法,
如果要以酷刑罪名起诉任何人,必须要是被告具有造成“严重身心疼痛或受苦”的“特定意图”才行。“心理折磨”
则被狭隘定义为仅包括导致“具有持久性之重大心理伤害,例如持续数月或数年”的行为。
备忘录中继续坚称早期批准的1994年反刑求法可被视为违宪,因为这个法令与总统的最高统帅权力互相抵触。
司法部的法学者们还提出其他指导方针赋予总统重新诠释日内瓦公约的权力,以符合布什政府在反恐战争中的目的,
在阿富汗被捕的好战分子、塔利班士兵、基地组织嫌犯、暴动分子以及所有被围捕并移送拘留所的人,都不被当成
战俘,因此无法享有任何战俘的法律保护。身为“敌方非武装分子”的他们会被无限期囚禁在世界上任何一座拘留
所中,既没有律师也不会以任何特定罪名起诉。此外,总统显然批准了中央情报局的一个计划,计划的目的是让高
情报价值的恐怖分子从这世界上“消失”。
虽然我们只握有间接证据,但这些证据是可信的。举个例子,詹姆斯,赖森在他《战争状态:中央情报局及布
什政府秘密的一页》(State of War:The Secret History of the CIA and the Bush Administration)一书中
做出结论,他指出关于中情局涉嫌使用极端的新讯问策略,“在层级非常高的政府官员之间有个秘密共识,他们将
布什隔离开来,并让他能够推诿毫不知情”。
关于布什和他的法律顾问团队的关系,另一个较不仁慈的说法来自法学家安东尼·刘易斯(Anthony Lewis),
他在完整回顾所有可参考的备忘录后说道:
备忘录读来像是个流氓律师写给黑手党大佬,内容是建议如何规避法律而不被逮到监狱。这备忘录的主题简直
就是怎样避免被起诉。。而另一个更令人深深感到不安的主题是总统可以下令对犯人动用酷刑,即使这受到联邦法
律以及国际反刑求公约禁止,而美国正是这公约的缔约国之一。
读者们已经和我一起读过这里简单介绍的相关资料(包括虐囚事件调查报告、国际红十字委员会报告等资料),
现在将继续一起阅读这二十八个由布什的法律顾问、拉姆斯菲尔德、鲍威尔、布什以及其他人所发表的《刑求备忘
录》,这些文件为阿富汗、关塔那摩及伊拉克等地的刑求预先铺设了一条合法之路。由卡伦·格林伯格(Karen
Greenberg)和约书亚·德拉特尔(Joshua Dratel)将完整的备忘录书面记录编成一本长达1249页的书,书名为
《刑求报告:通往阿布格莱布之路》(The TorturePapers:The Road to Abu Ghraib)。这本书揭露了布什政府
的法律顾问群对法律技术的曲解与误用,它让我们深刻了解到:“在这全世界最法治化的国家里为保护美国人民贡
献良多的法律技术,竟可被误用于邪恶的目的。”
法律学教授乔丹·鲍斯特(Joadan Paust,前美国陆军军法处上尉)针对帮忙正当化刑求拘留者的布什法律顾
问写道:“从纳粹时代以来,我们就再也没有看过这么多法律专家如此明确涉及与战俘待遇及讯问相关的国际罪行。”
在一长串的顾问名单中,排在最上头的是总检察长阿尔贝托·冈萨雷斯,他协助完成一份法律备忘录,对于“刑
求”做了如上述所言的重新诠释。直到阿布格莱布虐囚照片被公之于世后,冈萨雷斯和布什总统才公开谴责这份备
忘录,认为它对于刑求的概念做了最极端的诠释。冈萨雷斯对于在反恐战争架构下扩张总统权力所做的贡献,并不
亚于极具影响力的纳粹法学家卡尔·施米特(Carl Schmitt)。施米特提出如何在非常时期让执政者摆脱法律束缚
的观点,协助希特勒搁置德国宪法并赋予他独裁权。冈萨雷斯的传记书写者指出,冈萨雷斯其实是个可爱的人,他
向你走过来时的样子就像个“普通人”,一点也看不出有什么虐待狂或心理病态倾向。然而,他的制度性角色所发
表的备忘录却是造就公民自由被搁置以及残酷讯问嫌疑恐怖分子的祸首。
国防部犯罪查缉行动中心反对关塔那摩讯问作业
根据最近微软国家广播公司(MSNBC)的报道,美国国防部犯罪查缉行动中心领导人说,他们曾再三警告五角
大楼的高级官员(从2002年初开始持续数年),个别独立的情报单位运用严厉的讯问技术将得不到什么可靠情报,
而且可能构成战争罪,一旦被公之于世更是让国家蒙羞。然而经验丰富的犯罪调查人员的关切与忠告大部分都被忽
视了,指挥关塔那摩和阿布格莱布讯问作业的指挥链人员支持用他们偏爱的高压、强制性讯问方式,因而对这些意
见置若罔闻。前海军法律顾问阿尔贝托·莫拉曾在公开记录中支持犯罪查缉行动中心成员的看法,“让我强烈地为
这些人感到骄傲的是他们说,‘即使被命令这么做,我们也不愿意服从。’他们是英雄,这是最好的形容了。他们
表现出无与伦比的个人勇气与正直,捍卫了美国价值以及我们所赖以生存的体制。”但最后这些调查人员还是没能
中止虐行,他们做到的只有让国防部长拉姆斯菲尔德收回对某些最严厉讯问技术的授权,因此缓和了情势而已。
对反恐战争的执迷
我们可以看见,布什对反恐战争的执迷促使他走向一条危险的路,这是已故参议员名言所揭示的一条道路,“用
极端手段捍卫自由,并非罪恶;以温和步伐追求正义,不是美德”。于是布什在没有任何法律明文依据的情况下授
权美国国家安全局对美国人民进行国土内部监视。在这项庞大资料采集工程的任务中,国家安全局将自电话及网络
上监听撷取的大量资料交给联邦调查局分析,工作量实际上超出了美国联邦调查局的能力范围,联邦调查局根本无
法负荷有效处理这类情报的工作量。
根据《纽约时报》在2006年1月的详尽报道,这类监测工作必须“从后门进入”美国本土负责转接国际电话
的主要电信交换中心,因此须取得美国最大电信业者的秘密合作。《时代》杂志的揭弊报道透露出,在不受法律束
缚或国会查核及平衡的情况下,将这样的权力赋予总统的做法本身即是过度。这例子也被用来比较布什与尼克松,
他们都认为总统可以凌驾法律,尼克松曾“在20世纪70年代解开拴住境内监视恶犬的皮带”,而他为此辩解的理
由是,“总统做一件事时,就表示那件事不是非法的”。布什和尼克松不仅说法类似,关于总统可不受惩罚的想法
也如出一辙。
我们从布什首开先例使用了副署声明,也可窥知布什认为总统职权凌驾于法律之上。副署声明是指在对国会通
过的法律行使同意权过程中,总统申明他有不服从他刚签署这项法律的特权。布什运用这策略的频率远多于美国历
史上的其他总统,总次数超过750次:每当议会通过的法案和他对宪法的诠释有冲突时,他就会运用此策略以违反
议会决议,麦凯恩提出的反刑求修正案施予个人限制即是其中一例。
然而最近一项最高法院的判决限制了总统的职权,布什对行政权的主张也因而受到挑战。这项判决公开谴责布
什政府计划让关塔那摩监狱的被拘留者在军事委员会(法官席)前受审,此做法既未曾受到联邦法授权,同时也违
反了国际法。《纽约时报》的报导指出:“这项判决是布什政府大肆扩张总统权力举动以来所遭遇到的最大挫败。”
矛盾的是,当布什政府亟欲将恐怖主义的邪恶扫出这世界时,所作所为却让自己成了“当权之恶”的最佳范例。
这是个将痛苦加诸于人,使人受苦至死的政权,却想要用官方,理性、有效率的程序来掩饰其行为本质——为达到
他们自认为位阶更高的目的而不择手段。
陪审员们,你们做出什么裁定?
你们已经读过多位证人的证词、主要独立调查小组摘要报告中的精华,部分人权观察协会、国际红十字委员会、
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国际特赦组织的广泛分析,以及美国公共电视网《前线》节目对美国军事拘留所中虐待与刑求
性质的报导。
你现在还认为弗雷德里克和夜班宪兵们在阿布格莱布1A层级院区犯下的虐行是行为脱轨,是由被称为“流氓
军人”的少数“害群之马”单独犯下的单一事件吗?
还有,你现在是否认为这类虐待和酷刑是强制讯问的“系统性”计划的一部分?在这些讯问过程中发生的虐待
和刑求事件,程度是否更深,时间、地点以及涉案者的范围是否更大?
在被控犯下照片中虐行的宪兵们已经认罪的情况下,你现在是否认为由于情境性的力量(大染缸)以及情境性
的压力(制造这个染缸的人/在这些人身上的作用,因此应可减轻其刑?
对于阿布格莱布、许多其他拘留所以及中央情报局黑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