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辩胜术-第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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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见弟弟这样不明事理,更加生气了,抬手就打了他一巴掌。弟弟挨了打,仍然呆呆地站着,哥哥的朋友问弟弟:“你哥哥打你,你怎么不还手呢?”弟弟理直气壮地说:“你没见棋盘上写着:‘举手无回大丈夫吗’?”
“观棋不语真君子”
是指下棋时要求旁观者不要为下棋的双方出主意,乱发议论;“举手无回大丈夫”
,是指下棋人举棋为定,不要悔棋。
但是这个弟弟却超越了有关的特定条件,认为下棋时不能说任何话,挨打后也不可回手,这样便荒谬可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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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陷阱
在论辩中,诡辩者有时故意设置种种“陷阱”
,诱使对手落入他的“陷阱”之中,进而将对手制服,这就是设置陷阱式诡辩。
诡辩者设置陷阱的方式有许多,下面略举一二。
一种是利用带有歧义的语句诱使对方上当,让对方觉得对他有利,当对方上当后,随即对语句作出诡辩者所需要的解释。请看下一则论辩:正值三伏天气,烈日当空,大树下有一个小商贩在大声叫卖:“冰镇汽水儿俩伍毛,快来喝吧!”
有一个外地的过路人听到叫卖声,来到摊子跟前说:“给我拿二瓶!”
小商贩立即打开两瓶递了过来。
过路人喝完汽水,递给小商畈五角钱就要定,小商贩说:“哎,别走,钱不够。”
过路人说;“怎么不够?你刚才不是吆喝‘冰镇汽水儿俩伍毛’吗?”小商贩说:“是啊,一瓶汽水儿俩伍毛,你喝了两瓶,应该是四个五毛,还差三伍毛哪!”
过路人一听,登时气得说不出话来,他又掏出一元伍角狠狠地甩给了小商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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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镇汽水儿俩伍毛”中的“俩”是有歧义的,既可以指两瓶汽水,又可以指两个伍毛即一元钱,小商贩正是利用这种含有歧义的语句诱使他人落入他的陷阱之中的。
诡辩者有时也会利用人们的思维定势,故意制造假象,诱使人们落入其陷阱之中。
比如,清人采蘅子的《虫鸣漫录》中记有这么一件事:有个恶讼师在六月天替别人写状子。他明知官司必定败诉,但因贪图贿赂而不肯推辞,于是就穿上厚厚的丝棉袄,坐到烧得红红的火炉边写成了状子。不久官司果然没赢,官府追究诬告罪,一追追到这个恶讼师。在公堂上,恶讼师与告状人对质时,故意问道:“我什么时候写的状子?你能把当时的情况说出来吗?”
“那时是六月天,当时你穿着厚厚的丝棉袄,坐在通红的火炉边写的。”告状人回答说。
县官冷笑道:“哪有六月还穿丝棉袄烤火炉的?
分明是你在胡说八道!“
于是便判告状人诬陷罪,把恶讼师放了。
这个恶讼师借助于人们大热天不会穿棉袄烤火炉这一思维定势,制造假象,使县官乖乖地钻进了他精心设置的圈套之中。
设置陷阱式诡辩是一种极其险恶的诡辩伎俩,具体用来设置陷阱的方法还有许许多多。我们要对付这种诡辩,就必须事先了解清楚诡辩者所隐藏的企图,掌握诡辩者的进退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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径,绕过论敌设置的陷阱,只要我们不落入其中,诡辩者也就无计可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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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为据
这种诡辩者对自己的错误不是好好地承认、改正,而是和他人的类似行为相攀比,企图以此证明自己错误的合理性,这就是他人为据式诡辩。鲁迅笔下《阿Q正传》中的阿Q就是如此。
阿Q慢慢地走,对面走来了静修庵里的小尼姑。
“我不知道我今天为什么这样晦气,原来就因为见了你!”他想。
他迎上去,大声的吐一口唾沫:“咳,呸!”
小尼姑全不睬,低了头只是走。阿Q走近伊身旁,突然伸出手去摩着伊新剃的头皮,呆笑着,说:“秃儿!快回去,和尚等着你……”
“你怎么动手动脚……”
尼姑满脸通红地说,一面赶快走。
酒店里的人大笑了。阿Q看见自己的勋业得到了赏识,便愈加高兴起来:“和尚动得,我动不得?”他扭住伊的面颊。
酒店里的人大笑了。阿Q更得意,而且为满足那些赏鉴家起见,再用力的一拧,才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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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断子绝孙的阿Q!”远远地听得小尼姑带哭的声音。
这里阿Q欺负小尼姑的理由是假想中和尚动了尼姑,“和尚动得,我动不得?”这就是他人为据式诡辩。这种论辩是错误的,不消说和尚动尼姑没有证据,即使动了,并不等于阿Q也动得,因为如果和尚动了尼姑,和尚是错误的,以此并不能证明阿Q动尼姑是正确的,而只能证明阿Q也是错误的。
这种他人为据式诡辩在生活中并不少见。比如,常常有人这样争辩:“他可以迟到,为什么我就不可以迟到?”
“他可以拿公家的东西,为什么我不可以?”
更有甚者,有人还以他人的正确来和自己的错误相攀比,企图以此证明自己的错误是合法的。
据报载,某城市某单位,有一位姓张的同志,在横过马路时不走人行横道,值勤民警发现后多次喊话,张某毫不理睬,继续违章前行。当民警跑到张某面前进行劝阻时,张某竟无理地质问民警:“你们民警可以站在马路中间,我为什么不可走马路中间?”
民警站在马路中间,是在值勤,为了维护交通秩序,是正确的;张某不走人行横道,却是违犯交通规则,是错误的,张某这是在无理取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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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词夺理
诡辩者明明没理,却硬说有理,无理强辩,这就是强词夺理式诡辩。
有这么一则争辩:住院患者:“这样低劣的饭菜,叫病人怎么吃呢?”
医院炊事员:“你住医院,是来吃药的还是来吃饭的?”
病人住医院,不但要吃药,当然也要吃饭,这位炊事员是在强词夺理,无理强辩。
诡辩者玩弄强词夺理式诡辩,往往是自恃其强,自恃其权势、体力等方面胜过对方,至少不会低于对方。
有这么一个寓言故事:有一天,在山上奔跑的饿狼抓到了一只兔子,并准备吃掉它。
兔子抗议道:“你为什么这样横暴?
你们这些狼老欺负我们兔子,我们兔子可从来没有欺负过你们狼啊!这太不公道了!“
狼说:“这有什么!
我无非是找点吃的嘛,难道你们什么东西也不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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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子回答说:“我们只是吃点儿青草,可从来没吃过一只狼呀!”
狼大叫起来:“嗬嗬?
难道青草就该是你们吃的吗?
你还谈什么公道?你们吃了那么多青草,可青草什么时候吃过一只兔子呀?我要吃掉你们,正是为了给青草报仇。这不算公道,还有什么公道!“
这样一来,狼为了主持公道,就理直气壮地把兔子吃掉了。
狼吃兔子的理由是因为兔子吃了青草,按照狼的说法,兔子吃草不公道,同样狼吃兔子也不公道。兔子不能吃草,同样,狼也不能吃兔子。狼所以强词夺理,无理强辩,是因为其体力上强于兔子而有恃无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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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论 辩 胜 术
翻云覆雨
所谓翻云覆雨式诡辩是指诡辩者随心所欲,信口开河,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前后出尔反尔的一种诡辩手法。
据《韩非子。说难》记载:弥子瑕很受卫王宠爱。有一次,他陪同国王在后宫果园里玩。弥子瑕看见树上还有一只白里透红的大蜜桃,就爬到树上摘了下来,咬一口,非常甜,忙把这个桃子送给卫王吃了。卫王很高兴地说:“弥子瑕待我真好啊,吃到美味的桃子自己舍不得吃,就献给我吃。”
过了几年,弥子瑕渐渐失去了宠爱,国王想把他赶出宫去治罪,于是拍案大怒道:“你这个家伙,你当初让寡人吃你吃过的剩桃,借此侮慢寡人,你该当死罪!”
同样是弥子瑕请卫王吃桃子这件事,当初卫王大加赞赏,后来却要办他的罪,卫王前后之话判若两人,这就是翻云覆雨式诡辩。
翻云覆雨式诡辩的要害是自相矛盾,违犯了矛盾律,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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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驳这种诡辩,就必须揭露其自相矛盾的地方。又如:从前有个穷秀才请风水先生看看自己住的地方是否吉利。风水先生指着秀才院子旁边的两条河说:“这两条河把你家本来就不多的风水给冲走了,你注定要倒霉!”
秀才一听想搬家,又搬不起。不久,秀才中了状元,风水先生没等请就来了,对秀才说:“状元郎住的地方像一座八抬大轿,旁边那两条河就像两根轿杆在那儿抬着您,能不升官儿发财吗?”
同样是秀才房子旁边的两条河,风水先生当初说秀才注定要因此而倒霉,后来又说必然会因此而升官发财。风水先生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自相矛盾,纯属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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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6。论 辩 胜 术
对立引伸
所谓对立引伸式诡辩术,是指诡辩者故意从与对方相同的前提中引伸出一个与对方观点针锋相对的结论来与对方相对抗的诡辩手法。比如:有一天,银行贷款部职员对一名顾客说:“你欠这么多债至今没有还,你根本不讲信用。”
“要是我的信用靠不住,那么我怎么可能欠下你们那么多债呢?”顾客反驳道。
从同一个前提:“这位顾客欠银行很多债没有还”
,银行职员由此得出这位顾客不讲信用的结论;而这位顾客却从中得出了一个针锋相对的结论:他的信用是可靠的,因为如果不讲信用,他就不可能欠这么多债。这个顾客这里玩弄的就是对立引伸术。
对立引伸式诡辩术所以是诡辩,就是因为他的推论是错误的,结论是荒谬的。就以上面这位顾客来说,欠债不还就是不讲信用的表现,由此是无法得出讲信用的结论的,他的结论显然是荒谬的。
由同一个前提中引伸出的相互对立的结论,到底孰是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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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实践便是最好的检验。请看《吕氏春秋。别类》中记载的这么一则论辩:从前,有个叫高阳应的人,打算建一栋房子。木匠说:“现在还不行,木料还是生的,泥土也太湿。
木头是生的,就会弯曲;泥土是湿的,房子不结实。刚做起来时似乎还可以,不久便会倒坍。“
高阳应针锋相对地反驳说:“照你那样说来,房子恰恰不会倒坍。
因为木料越干就越直越有力,泥土是湿的,就会越轻越结实,用越来越直而有力的木头和越来越轻而结实的泥土做房子,房子肯定不会倒坍。“
木匠辩不过高阳应,只好奉命而行。
房子刚落成时还好,不久果然倒坍了。
尽管高阳应施用对立引伸诡辩术说得头头是道,但实践却无情地证明他的论点的荒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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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论 辩 胜 术
虚无引伸
在论辩中,要确定某个论点为真,就必须有充足的论据,并且能从论据合乎逻辑地推出论点,这样的论证才是有充分的说服力的,但是有的诡辩者所用来论证他的论点的论据却为零,他的论点是从虚无中引伸出来的,这就是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