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午战争史-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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穑ㄌ桑┲薪啤G灞嗌普剑艚课砟胂跹滔嗷欤牌渲泻浜湟笠笾臁!弊�17激战中,马金叙“受枪子十余处”,“其弟督队阵亡”,依然“抚创拒守,战益力”注18,先后打退了日军的三次冲锋。
交战不久,日军右翼队在大迫尚敏指挥下,也全部通过浮桥,并抢占了虎山东面的高地,从侧面向清军俯射。此时,驻守虎山边的聂士成军背腹受敌,一面与马金叙相与联络,一面奋勇抗敌。在猛烈炮火的掩护下,日军右翼队“自虎山东方高岗中腹进,冲突清军;清军据侧面高丘,亦为大迫(尚敏)兵所炮击。”注19于是,聂士成军陷于异常困难之境地。宋庆见马、聂“兵单难支,势甚岌岌”,便派宋得胜和马玉昆率毅军步骑三千余人来援,“皆踹过爱(瑷)河两道,拚命迎战,勇丁亦皆鼓舞奋发,枪弹如雨”。注20此时,铭军“炮兵在九连城凸角部者,率野炮四门亦至,急击日兵,左翼日兵色动”注21,士气为之低落。宋得胜趁势“率队力夺三座山(丘),贼尸盈野,马玉昆由南面夹击,互施枪炮。”注22日军阵地开始动摇,攻势顿挫。
桂太郎见难进一步,土气开始衰落,便派飞骑向军司令部告急,“请别出一部队兵”。山县有朋即命立见尚文率第十旅团赴援。此时,立见正在中江台,已占领税关局,“因顾北方,敌旗翩翩于空中,如渐逼日军者,乃急驰马至架桥点会桂(太郎)中将”。于是,立见“以步兵第十二联队为先锋,自率混成旅团兵赴之。友安(治延,步兵第十二联队长)中佐在虎山,富冈(三造,步兵第二十二联队长)中佐在中江台,左右相应,轰击清军各翼。少将冒炮弹雨射间进逼清军。”注23并“从虎山之左侧迂回,出敌背后,猛冲敌军侧面”。注24原来命令佐藤支队适时插到虎山背后,“无奈鸟道樵径,一山连着一山,道路艰难,未能如期完成行军任务”。注25至此,日军的进攻部队已全部渡江。特别是立见旅团以生力军出现,使日军士气大振。
宋庆急调刘盛休的铭军赴援,然“铭军仅凭垒施炮,几番令其接应,仅至爱(瑷)河岸,未过河”注26而止。马玉昆等虽无后援,仍坚持战斗。对此,宋庆曾记述道:“至浮桥倭已毕渡,以大炮数十尊排列桥左,背水殊死斗,炮弹轰驰,声震数十里。我军伤亡鳞叠,犹相持不少后。”注27
但是,敌我众寡悬殊,且被敌军分割,各自为战,难以久持。
“当是时,铭军溃西南,盛军败而北,毅军之营哨官伤者十六。”注28而“能战之哨,除伤亡所存无几”。注29宋庆见状,只好令宋得胜、马玉昆撤至瑷河以西。聂士成所部仅七百人注30,兵力单薄,又被日军反复纵兵环攻,力不能支,亦退渡瑷河西岸。此时,只有马金叙仍在坚持战斗。他誓与虎山共存亡,“督战益力”。有部属劝之曰:“公虽勇敢,其与寡不敌众何?与其同归于尽,不如留此身以图恢复。且援兵不至,非公之罪也。”注30马金叙遂率残部突围而出,渡瑷河西走。时为上午十时三十分。
在这次战斗中,清军战死者四百九十五人,其中仅毅军即有三百三十三人,约占总阵亡人数的百分之七十。记名提督谭清远(芦榆防军)和十四名清军士兵被俘。注31日军死伤一百四十九人,其中死三十四人,伤一百一十五人。注32可见战斗之激烈程度了。
注释:
注1 桥本海关:《清日战争实记》第5卷,第216一217页。
注2 《清日战争实记》第10编,第14页。
注3 桥本海关:《清日战争实记》第5卷,第217页。
注4 《日清战争实记》第10编,第16页。
注5 桥本海关:《清日战争实记》第5卷,第211页。
注6 或谓:“以山形如虎耳,故名。”(见《安东县志》第8卷,第90页)按:疑非是。据实地考察,山确如蹲虎,而绝无虎耳之状。
注7 《甲午战事秩闻》,《安东县志》第8卷,第90页。
注8、9 《宋提督来电》,《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1019),第22卷,第20页。
注10 《甲午战争秩闻》,《安东县志》,第8卷,第90页。按:此谓马金叙带四营,误。据刘盛休报告,马实带八哨人。(见《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1827)第22卷,第23页。)这与宋庆所说五六百人是大致相合的。
注11 誊田甚八:《日清战史讲授录》,第39、4041页。
注12 《甲午战争秩闻》,《安东县志,第8卷,第90页。
注13 桥本海关:《清日战争实记》第5卷,第219页。
注14 日本参谋本部:《二十七八年日清战史》第13章,第331页。
注15 18、20、22《宋提督来电》,《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1843),第22卷,第33页。
注16 《甲午战争秩闻》,《安东县志》第8卷,第90页。
注17、19 桥本海关:《清日战争实记》第5卷,第219页。
注21 桥本海关:《清日战争实记》第5春,第219220页。
注22 桥本海关:《清日战争实记》第5卷,第220页。
注23 《野津道贯致川上操六电》。见《日清战争实记》第9编,第7页。
注24 《日清战争实记》第10编,第17页。
注25、28 《北洋大臣转宋帮办来电》,《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1878),第23卷,第13页。
注26、27 宋庆:《大清敕建锦州毅军昭忠祠碑记》(原碑现存辽宁省锦州市博物馆)。
注29 《北洋大臣转宋帮办来电》:“聂士成挑兵700人备策应。”(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1878),第23卷,第12页)按:或谓聂士成以四营驻守(见《安东县志》,第8卷,第90页),误。
注30 《甲午战争秩闻》,《安东县志》第8卷,第90页。
注31 桥本海关:《清日战争实记》第5卷,第225226页。
注32 日本参谋本部:《明治二十七八年日清战史》附录第30,《鸭绿江虎山战役第一军伤亡表》。
四 清军鸭绿江防全线崩溃
日营距九连城甚近,按军中规定,夜间不许点火。然日军人马“皆涉水中,不耐浸湿,故解其禁。诸队设燎火,以焙其湿气。于是,鸭绿江畔宛然如白昼。清军见之,俄乱发巨炮。”注2这样的盲目射击,当然不会有任何效果。本来,这是清军实行夜袭的好机会,也徒然错过了。九连城在瑷河流入鸭绿江的河口之西,城建于小丘上,瑷河流过丘下,老龙头和虎山耸立于城之东西,颇具形势,故清军以为根据地。虎山虽已失守,但从虎山至九连城须通过瑷河。瑷河自栗子园分为两支水流,一宽百丈,一宽七十余丈,“河深及马腹”,“河底石滓水急,甚难渡”。注3而清军在瑷河西岸也未来得及设防。
十月二十六日黎明,日军各部皆整队自营地出发。三路日军成扇面形逼近九连城。是时,“浓雾咫尺莫辨”注4,日军不摸城内情况,便向九连城炮击,但城内毫无反应,“唯见鸟雀惊飞”。注5第九旅团长大岛义昌使命步兵第十一联队直攀城墙而入,始发现城内已无清军一兵一卒。原来,刘盛休己在夜间带领铭军弃城而遁。午前十时,山县有朋进入九连城,以旧税关局为第一军司令部。野津道贯亦率第五师团驻城内。
当日军进攻虎山之际,山县有朋曾派奥山义章少佐率第二十一联队第三大队开赴安东县对面沙洲之麻田浦,以牵制清军的兵力。十月二十五日,奥山从义州出发,抵达麻田浦,当即设警戒,并布置炮兵阵地。是夜,四顾暗黑,咫尺不辨,对岸的盛军似未发觉,只听乱发步枪之声。日军夺取了毅军的粮饷船一艘。二十六日黎明,奥山下令以野炮两门轰击安东县。安东县原名沙河子,一八七六年置县,本有盛军六千余人防守,但盛军早在夜间撤走。这样,谈县竟被日军—个大队不战而占领。
日军占领安东县后,设立民政厅,以原驻华临时公使小村寿太郎为长官。山县有朋为此发布“告谕”称:“我军所敌清国军队而已,至尔农商民无辜,毫不加害,却抚恤之如慈母视子。”又谓:“今本司令官观察地方情况,悯兵力余害,民人涂炭,兹垂非常仁惠,命我所管辖地方吏,令勿纳今年租税。”注6日本在安东县设民政厅的
电讯传到国内后,又激起了一阵战争狂热。舆论界也对此大肆宣传,以煽动扩张主义情绪。如说:“在日本版图之外设民政厅,是在任那设‘日本府’以来的快事,但那时日本府终未发展到朝鲜以外。今我军已占领鸭绿江右岸一带,并在那里实施日本法律,此乃日本开国以来未曾有过的事情。”注7日本天皇睦仁也赐书第一军予以嘉勉,其文有云:“卿等忠勇,能排万难而进击,退敌于朝鲜国境外,遂入敌国,占领要冲地,朕深嘉赏之。时方冱寒,卿等各自爱,期将来成功。”注8睦仁在嘉勉书中特别提到“期将来成功”,实是暗含继续扩大侵略的点睛之笔。
与此同时,日军所到之处还张贴一种《告十八行省豪杰书》,开宗明义地说:“满清氏原塞外之一蛮族,既有非命之德,又无功于中国,乘朱明之衰运,暴力劫夺,伪定一时,机变百出,巧操天下。当时豪杰武力不敌,吞恨抱愤以至今日,盖所谓人众胜天者矣。今也天定胜人之时至焉。”并公然宣称:“满清氏之命运已尽,而天人与弃之固也。我日本应天从人,大兵长驱,以问罪于北京朝廷,特陈清主面缚乞降,尽纳我要求,誓永不抗我,而后休矣。”最后,还号召所谓“十八行省豪杰”,“逐满清氏于境外,起真豪杰于草莽,而以托大业”。这份《告十八行省豪杰书》,同《山县有朋告谕》一样,都是日谍分子宗方小太郎起草的。其中,把日本侵略者装饰成中国人民的拯救者,其入侵中国完全是为了吊民伐罪,并企图利用广大民众对清朝腐朽统治的不满情绪,制造混乱,以尽快地迫使清廷签订城下之盟。这完全反映了山县有朋当时的策略思想。
日军占领安东县时,聂桂林和丰升阿所率奉军、靖边军及练军盛字营尚驻大东沟西,当即留下两营奉军驻大东沟,余皆北退。十月二十七日,日军大迫支队来逼,两营奉军亦退走。至是,三万重兵防守的鸭绿江防线全线崩溃。对于鸭绿江防之败,光绪皇帝以“强弱不敌”,犹予谅之,谕宋庆“以全局为念,择地稳扎,相机雕剿”,“毋得株守一隅,不思变计。”注9
在鸭绿江防之战中,清军不仅伤亡惨重,而且各种武器、弹药及军用物资也损失严重。据日方公布的数字,日军缴获大炮七十四门、步枪四千四百零一支、炮弹三万六百八十四颗、枪弹四百三十二万零六百六十一颗、精米二千五百九十石、杂谷二千余石,以及马粮和其他杂物无数。注10
注释:
注1《日清战争实记》第10编,第1819页。
注2 桥本海关:《清日战争实记》第5卷,第221页。
注3 《北洋大臣转宋帮办来电》,《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1878),第23卷,第12页。
注4 《日方记载的中日战史》,《中日战争》(1),第247页。
注5 桥本海关:《清日战争实记》第5卷,第221页。
注6 《山县有朋告谕》,见桥本海关:《清日战争实记》第6卷,第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