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色电子书 > 历史军事电子书 > 明末1625 >

第179部分

明末1625-第179部分

小说: 明末1625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跑在她左手边的,是秦良玉的侄儿,马祥麟的表弟——马庭立,右手边的,乃是秦良玉的儿媳妇,马祥麟的妻子——张凤仪。

三员大将,品字形地骑马在前,身后的白杆兵声震四野,排山倒海般地冲杀了上来。

原来水西之战结束后,各地官兵都回归自己的辖地,但秦良玉与奢崇明作战多年,知道奢崇明这人有如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一定会再兴风浪,于是她一直领兵在川南活动,接到马庭立飞报求援之后,立即倾白杆兵全军,一起向西昌杀来,连同小马超的妻子张凤仪也一并带了过来。石柱马家的全部大将,一起出现在这西昌城外。

彝族的三千骑兵立即行动了起来,安邦彦赶紧调动后军,排出几个方阵准备迎战秦良玉,但此时此景,安邦彦心中已经升起了绝望之感。城中的白杆兵和阎王军硬得像铁块,咬着吃力异常,城外又出现一万白杆兵,这仗不用打,也知道输定了……

三千彝族骑兵刚刚迎上秦良玉部,领头的骑将打马而出,还没来得及说一句话,没来得及挥出一枪,秦良玉的快马已至,两马交错时,秦良玉随手一枪,已经将那名骑将刺于马下。川中第一名将,岂是彝族一个小小骑兵头领可以抗衡,他连秦良玉的一招都接不下。至于他的姓名,注定会淹没在茫茫历史长河之中,不为后人所知。

一万白杆兵张开一个巨大的口袋,倾刻间从后方将彝族兵留在城外的部队包围在里面。马庭立手起一枪,敲打大扁鼓的彝族巫师被捅了一个透心凉,大扁鼓声一停,彝族兵的战斗力顷刻之间就一落千丈。

张凤仪虽是女将,却喜男装,她穿着一身男儿铠甲,有如一个翩翩美周郎,与他的夫君小马超的英俊不相上下。她冲入敌阵之中,枪影如山,杀人无数,乱军之中,迎头碰上安邦彦,张凤仪哈哈一笑,一枪将安邦彦挑于马下,乱军涌动,将安邦彦踩为了肉泥。

现在不用跑了,不用对不起自己的良心了,郑晓路远远地看了一眼鲜血满身满脸的马祥云,内心深处忍不住对她又多了一份歉疚之感,欠她良多,不知何时能还。

“阎王军,最后的战斗开始了!”郑晓路大声下令道:“打,狠狠的打,替刚才死去的兄弟们报仇雪恨!”

城里城外,兵乱如麻,人命如狗,不值一钱。

刀光剑影中夹杂着血与火的嘶吼,残垣断墙之中埋没了许多英雄。

郑晓路终于有时间定下神来,理理自己烦乱的思绪,看着不停地有人死在身边,郑晓路耸了耸肩,叹道:“这一天,几起几落,几沉几浮,人生真是太有趣了。”

张逸尘躺在担架上,皱着眉头道:“确实很有趣,最有趣的事情是,奢崇明这次会不会死?如果这家伙不死,我以后没有一晚可以睡得着觉。”

编者按:张凤仪,史实人物,明末女将军,沁水人,明末忠臣(尚书)张铨之女,母亲霍氏,夫马祥麟。受母亲霍氏和张铨影响,熟读兵书史集,能文善武。早年跟随母亲霍氏及爷爷张五典在北方进行抗清活动,婚后跟随马祥麟四处征战。

据史书记载张凤仪喜欢穿男装,原文如下:“凤仪武健,有母风,效姑男装,以无官领石柱兵,奏报称马凤仪,诸营不知其为妇也。屡破贼王嘉允、王自用等,山西幸无贼。”

写到这里,笔者不得不说笑几句,土家族真是爱用女将呢,先是秦良玉,后有张凤仪,两个女人都超级厉害,在下佩服佩服。

本章节由书友上传

第五卷 定四川 第七十章 再见,魔王奢崇明

第七十章  再见,魔王奢崇明

终于有风了,沉闷的空气开始流转,压在头顶上的乌云,被风吹跑,原本以为要来一场夏天的暴雨,但雨最终没有落得下来。

秦良玉不愧为川中第一名将,她很轻易地用一万白杆兵将数量比已方还要多的彝族兵切成数块,然后分而食之,兵法之娴熟,让人叹为观止。而彝族兵方面,总大将奢崇明受伤,军师安邦彦死于张凤仪之手,全军失了统属,乱成一团。

马祥云和郑晓路也带着白杆兵和阎王军从城里反冲锋出来,两面夹攻,彝族兵顿时溃不成军。西昌城里城外,几乎都呈现出一边倒的场面

……

风中血腥味很重……因为两万彝族兵,鲜少有逃者,他们全都报着必死之心,死了!

郑晓路没时间去理会那些彝族兵的尸体,他吩咐阎王军将死去弟兄的尸体集中起来,向城里的百姓买了些柴禾,升起火堆来,准备将尸体火化。这一战阎王军的损失非常大,足足损失了五百名黑杆枪兵,近百名铳手。

看着火堆里升起的黑烟,郑晓路默默地叹了口气,道:“放心,我还你们的子孙后代一个太平盛世,安心去吧……”

火堆背后,成了光杆司令的猛如虎正揪着彭巴冲嚷嚷道:“老子最后的最后,杀了七十四个,哈哈,你这蛮子终于不如我了吧。”

“哈哈,说出来气死你,我杀了七十五个,还是比你多一个。”彭巴冲傲然道。

“放屁放屁,你绝对是故意多说一个来气老子!”猛如虎大怒。

“你才放屁,要不要现在再打一场。”西昌之围已解,彭巴冲不再急着杀敌,终于开始发牛劲了。

“打,现在就打!”猛如虎从地上一跃而起,但紧跟着他的身子一软,又躺倒在了地上。原来他久战乏力,全身都酸软了,哪里还跳得起来。

“哈哈,你这家伙就嘴皮子厉害,打啊,怎么不打了?”彭巴冲哈哈大笑,提起大拳头一拳向着猛如虎打过去,这一拳正中猛如虎的胸口。

猛如虎歪了歪嘴巴,笑道:“什么破拳头,还没蚊子咬得痛,哈哈哈,你这蛮子也没力气了,装什么装,睡下吧……”

……

就在这时,马祥云扶着小马超走了过来,两边相见,都不知道说什么好,只好拿眼珠子瞪着眼珠子,看着对方眼里的光突闪突闪的。

良久,小马超才叹了口气道:“母亲大人说不来见你们了,她说……算了,不说也罢。你们这就准备要走了吗?”

哦,秦良玉不来见我,很正常,按史书记载,秦良玉一生忠于明廷,至死无悔,她必定是说了些难听话,把我列为乱臣贼子什么的,不来杀我就不错了,哈哈。郑晓路心里亮堂堂的,不过这种事没必要太计较,因为自己来救白杆兵为的可不是秦良玉的好感度。

郑晓路嘴里包着兵粮丸,含糊不清地道:“烧化了这些兄弟,我就走!”他拿眼角的余光扫了扫马祥云,只见她脸上的血污还没抹去,一张俏脸,涂满了凄凉,郑晓路一阵心痛心疼,但此时不是相见之机,而且……以后是否还能相认,也未可知。

小马超拱了拱手道:“感谢兄台这次出手相救,白杆兵有恩必报,这一场救援的恩德,异日里有机会,我会还你。”他不可能称郑晓路为大王,也没法叫将军什么的称呼,只好称之为兄台。顿了顿,他又道:“你究竟是在做什么?若真是乱臣贼子,你的做法就不合兵法了,如果我是你,就联合奢崇明,大乱四川,这样更有机会。”

“唔,我在做什么,没法告诉你。”郑晓路眨了眨眼睛,笑道:“若你加入我,或者帮助我,我就告诉你!哈哈!”

双方哈哈一笑,这本是绝不可能的提议,所以小马超和郑晓路都没往心里去。

小马超又看了看一边躺着的张逸尘,叹道:“你的刀……比半年前厉害多了,若是再打一场,我就输了。”

张逸尘摇了摇头,叹道:“还差得太远,若是这次没碰上奢崇明,我还以为自己快要天下无敌了,但是见了他,我才知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我这把破刀,还够得练。”

小马超嘿嘿地笑了两声,骄傲地道:“奢崇明确实厉害,但我们也不会输给他……因为,我们还年轻!我会打败你,并且,超过他!”

“嘿嘿,你说得对,我们还年轻。”张逸尘从担架上撑起身子,对着小马超认认真真地道:“我也会打败你,并且,我也会超过他,下次再见,再来分个胜负!”

……

“咦,对了!”郑晓路突然向小马超问道:“奢崇明呢?死于乱军之中了吗?”

小马超苦笑着挥了挥手,一个士兵跑过来,哗啦啦扔出一具盔甲在地上,黑盔黑甲,正是奢崇明的标志,小马超指着盔甲道:“抓到一个穿这东西的人,结果不是奢崇明,真正的奢崇明……不见了……”

“我晕!”郑晓路,张逸尘一起倒抽了一口凉气,不是吧,不要这样玩我们,老天爷,你让奢崇明这祸害赶紧去死吧。要是这家伙不死,以后他处心积虑地来找我们的麻烦,那还了得?

……

奢崇明还真没死,从天启年间开始,他吃过无数败仗,每次都败在朱燮元、秦良玉这两人的手上,但每一次,他都能绝处逢生,逃脱生天,然后回到彝族人的部落里,重新拉扯起大军,这一次虽然败得很惨,虽然身受重伤,但奢崇明并不是那么容易被打倒的人。

看到秦良玉带着一万白杆兵出现,奢崇明就脱下了他的标志性黑盔黑甲,这套衣服让他很威风,让他目标很大,但当他要逃命时,这套衣服也有别的用处,随便找个忠心的手下,将他的黑盔黑甲一穿。敌人的目标就转过去了,人人都知道黑盔黑甲是奢崇明,那么脱下了盔甲之后的他,就更容易逃遁。

奢崇明在亲兵掩护之中,换了一套普通的粗布衣服,然后借着人山人海满天飞箭火铳,他扑倒在一堆尸体之中,亲兵们故意保护着穿着黑盔黑甲的假奢崇明突围,四处横冲直撞吸引注意,真正的奢崇明在尸堆中钻进了西昌城的一条小水沟里……

谁也没有注意到,谁也没有想到,不可一世,魔王般的奢崇明会用这么不起眼的方法逃脱。

奢崇明摸了摸胸口的枪伤,这伤不是很重,虽然火铳的威力极大,但是他的黑甲也不是凡物,绝大部份的冲击力被铁甲挡住,钢弹入肉后,又幸运地撞在了一根肋骨上,然后就卡在了那里,虽然撞得他当时全身一痛,但钢弹没有打伤内脏器官,这伤就算不上什么。真正麻烦的伤,是张逸尘砍在他左肩井窝里的一记手刀,这一刀伤及经脉,他的整只左手完全没了知觉,只有等回到彝族部落里,找巫医看看了。

奢崇明顺着小水沟爬行了一段儿,全身都裹满了污泥,两个白杆兵发现了他,拿着白杆枪冲过来,但他们只看到一个穿着粗布衣的汉子满身污泥爬在水沟里,白杆兵皱了皱眉头,其中一个叫道:“乡亲,别躲在这里,小心被流矢伤了,赶紧跑吧。”

奢崇明含含糊糊地应了一声,两个白杆兵不再理会他,转身冲进了战场,奢崇明又继续向前爬,爬了许久,砍杀声远了,他已经爬到了西昌城中间的贫民区,这附近有许多穷人居住,并且彝族控制西昌很久,这里的居民里也有许多彝族人,逃进这片贫民区,基本上就算是安全了。

奢崇明不敢进入民居,他看到前面有一座小小的城隍庙,虽然破败,但也有屋顶可以遮风挡雨,可以暂时容身,抬脚钻了进去。

庙里空间很小,到处都布满了蛛网尘埃,奢崇明瞅了瞅,找了个角落,准备钻进去缩上一两天,等风头过了再逃出城去。不料他刚准备钻进那角落,角落里却有一个人大叫道:“好汉饶命,好汉饶命,我只是在这里躲一躲!”

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年轻人,白净脸皮,穿着一身书生袍服,从那角�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