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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3部分

夏鼎-第293部分

小说: 夏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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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世界上最先用植物纤维等造纸的人就是中国人,古代埃及人的纸草纸没有经过化学变化,质地脆弱,不能算做真正的纸;“造纸工业为中国之专利,自此(怛逻斯)役以後……此物一兴,遂使埃及之草纸及皮纸一概消灭……大地一切国家之人,昔利赖之。”(《西突厥史料》中译本页274)。我们后面提到的技术,也与造纸有关。
杜环虽然不懂得造纸,也不会冶金,但他却懂得一项大食人梦寐以求的技术——同时也是他们的噩梦——希腊火。
黑衣大食多次以占优的兵力进攻拜占庭人;然而却在最后关头被希腊火打得一败涂地。718年,拜占庭人使用希腊火对阿拉伯海军进行火攻,阿拉伯军队一共使用了2560艘船只,回到叙利亚和亚历山大港的却只剩下5艘。大食人从此对希腊火闻风丧胆,同时一直在想办法破解这种兵器。
据当时受希腊火所伤的人所记述:“每当敌人用希腊火攻击我们,所做的事只有屈膝下跪,祈求上天的拯救。”希腊火的特点是:液态、易燃、一旦着火无法用水扑灭,越用水来浇火焰就会越大。我们今天已经知道,这是因为里面含有石油的缘故。
要说清楚杜环为什么懂希腊火,就得先从杜环的家乡说起。
早在东汉时代,著名的史学家班固就在《汉书地理志》里写道:“高奴县有洧水可燃。”汉高奴县在今陕西省延安东北,此处说的大约是水上有外溢石油漂浮,这说明杜环的家乡左近就有天然的石油。石油在宋朝沈括命名之前,也曾叫“石脂水”,因为有“遇水不灭”的特点,很早就被用于军事。
在北周宣政元年,突厥军队进攻这里,当地军民使用“石脂水”烧毁了敌人的攻城器具,“以此油燃火焚楼橹;敌以水沃之;火愈炽”。敌人大骇,只好退兵。从这记载我们可以知道,石脂水和希腊火从原理上是差不多的。这种火浇水不仅不能熄灭,反而会使火势变得更大;对于那个时代的人来说,是不可思议而且值得恐惧的。
这一攻防战发生578年,到杜环的年代不过相差四代,在古老相传中杜环掌握了石脂水的配制技术,这是完全合理的。
二、
大食在偶然间发现杜环懂得火攻技术之后,如获至宝,马上将杜环带至报达,还派出当时阿拔斯王朝最好的化学家来跟他合作,研究如何对付希腊火。这个人就是被认为是阿拉伯“化学之父”的哈扬(JabiribnHayyan)。
作为一个炼金术士,哈扬对炼制贵重金属似乎并不大热衷,却对化学机理非常有兴趣。我们今天在使用的一些化学术语比如“碱”,就是哈扬发明的。在一开始的语言不通问题渐渐解决之后,哈扬敏锐地意识到:这个中国人对希腊火原理的描述是正确的,他将是仿制乃至对抗希腊火的重要资源。
制造船只的木料、士兵们穿着的布料都易燃,在中东干燥的天气下尤其如此;要想对抗希腊火,得先有防火、阻燃的材料才行,哈扬在这方面一筹莫展时,杜环给他谈起了唐朝家乡古老相传的一种偏方防火阻燃剂:以淀粉为原料,通过氧化制成淀粉胶粘剂之后,加入天然树脂。经试验,确实能够起到阻燃、防火的作用,哈扬大喜过望,将这一发现原原本本地收录在了自己的著作《王国之书》,此书后来被译为拉丁语、英语,在欧洲广为流传,至今仍有残本。
形成的胶糊状流体拿来涂抹在布料上,可是干凝之后就浆硬了,一动就会产生大量裂缝。这时聪明的哈扬想到了刚刚在大食推广的中国人的另外一项技术:造纸。中国纸比布料更轻薄,如果用纸做成防火阻燃的甲胄,效果会怎么样呢?
公元757年,也就是杜环在大食的第六个年头,哈扬对这种用中国技术制造的防火纸甲进行了真人试验,结果很不理想;虽然穿着纸甲的士兵短时间内确实并没有被灼伤,可是纸甲无法隔绝高温,600~700摄氏度的高温很快让大食士兵身上严重烫伤,惨不忍睹。
哈扬和杜环现在面临的问题就是:防火之后的隔热,怎么完成?杜环等中国人无意中提到的一种东西,却让哈扬茅塞顿开,哈哈大笑。为什么呢?因为杜环等中国工匠所说的是唐朝非常罕见的“火浣布”,而这种东西在西域,却轻易就可以得到。
火浣布是中国传说中的一种神奇布料,《列子汤问》说“火浣之布,浣之必投于火……出火而振之,皓然疑乎雪。”说洗其他的布要用水,洗它却要用火,火浣布从火里出来之后一抖,洁白得像雪一样。这种布料产于西域,中土人所见甚少,大食人却知道,这种东西叫石棉,在中亚以及阿拉伯地区都有天然出产,只是以前却不知道它能够用来隔热而已。
哈扬马上命人开始收集石棉,这种东西防火性一般且笨重;但隔热性能却很出众。在哈扬和杜环的监督下,石棉被制成薄层,并被安装在防火纸甲的内里。再次进行的试验表明,这种纸甲确实不仅能短期防火,而且可以良好隔热;在攻城或海战中,它能够争取到的短短几分种时间已经足够扭转败局,况且对士气的鼓舞也非常大。
杜环详细记录了这种复合甲胄的制造办法,并起了个中国名字,叫“辟火版”。
辟火版既然已经研制成功,唯一需要做的似乎就是简化工艺,并大批量生产装备给大食的士兵们;然而就在这时,一件意想不到的变故发生了。





正文 大唐逸闻
书香屋 更新时间:2012321 0:52:08 本章字数:5697


(一)奇幻的安禄山
大唐的辉煌,很大程度上借助于各位蕃将,《新唐书》特立“诸夷蕃将列传”一卷记载这些将士的军功战绩。怎奈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大唐辉煌的终结,很大程度上也归结于一个叫安禄山的蕃将身上。
安禄山小名叫“轧辇山”,据说突厥语的意思是“战神”。这位安禄山早年时是一员勇将,《新唐书.逆臣列传》将他列为头号“功臣”,记载他曾经以五骑擒捉契丹数十人,当时的安禄山还称得起“伟而皙”,身材高大,皮肤白皙,考虑到他的混血,(父亲是目前中亚地区的人,母亲是突厥人)这也不足为奇,中年以后安禄山日渐发福,中年发胖,这本是寻常的身体变化,但安禄山却胖得有些出奇。
《新唐书》记载他的腹部庞大得快要挨上自己的膝盖,每次入朝时途中都必须要换马,而且马匹都是要能负重奔驰的好马,否则马匹就要承载不起,仆倒在地。
这一切都还算情理之中,毕竟每个人都有胖的权力,但《新唐书》描述胖成这样的安禄山居然能跳“胡旋舞”,这就有些奇幻色彩了。《乐府杂录》记载这种舞蹈的范围限于一条小圆毯上,舞蹈者纵横腾跃,两足终不离开圆毯之上,《新唐书礼乐志十七》记载这种舞“舞者立毯上,旋转如风”。
大家可以想象一下:一个皮肤白皙,肚子垂到膝盖上方,能压死马的大胖子在一个仅能容足的小圆毯上,面对着帝国最高统治者唐明皇李隆基和他的爱妃杨玉环,飞快地旋转他的胖肚子……
大唐的皇帝还喜欢拿这个肚子打趣,问他:“肚子这么大,里面装了些什么呀?”
白白胖胖的安禄山回答:“里面什么也没有,就是装了一颗赤心。”
于是皇上大悦。
历史上不少人借此来批判这家伙面憨心奸,见风使舵,包藏祸心。
平心而论,从现代医学的角度来讲,绝大部分人肚子里装的都是赤心,五颜六色的心脏怎么说也是稀罕物,知人者智,自知者明——任人不明的板子无论如何要先打在李隆基自己身上。
当时虽然没有专业的绯闻炒作,但对于宫廷见的风流韵事,坊间却也是十分关心的,也不知怎么着便把安禄山和杨贵妃编派到了一起,说得有鼻子有眼,好像有人钻到安禄山的胖肚子里亲眼看到了他的那颗赤心上刻着“亲爱的杨玉环,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似的。甚至于有些唐传奇将安禄山起兵造反的缘由归结于杨玉环,颇有“痛哭六军俱缟素,冲冠一怒为红颜”的架势,想想杨贵妃真是不容易,“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虽然做女人难,做漂亮女人更难,做漂亮的名女人难上加难,不过六宫和六军的责任居然都要一个女人来承担,除了说明男人推卸责任和历史本身就是个奇幻故事外,似乎也再难说些别的了。
宋代秦醇着传奇《骊山记》,载这位奇幻的安禄山一日喝高了,醉卧在明霞阁下,突然变身了,(或者基因突变了?)反正头上出角、身上长麟,宫人急急忙忙报告皇帝:“安禄山变龙了!”估计唐明皇当时捉摸着:“我都还没变呢怎么就轮到他了呢?”于是急急忙忙来看,看完后作为一个古代的奇幻生物专家(事实上聪明莫过天子,他就是说煤是黑的也一定有人说对),明皇立刻下了专家鉴定结论:“不用怕,这是条猪龙。”
事后贵妃问起此事,唐明皇从“生物学”的角度很好地给予了解释:真龙角长鬃密、腹紧尾倍(尾巴长度超过身体一倍或数倍)、目深鼻高、麟厚爪长、朱目血舌(别误会,这一定不是色素沉淀)……而安禄山这条龙腹大尾赤、麟薄爪秃、鬃疏角短……总之,属于伪劣产品,估计拿不到真龙文凭,自然是坐不了江山的。
当然这个故事是传奇家语,不能当真,但杜甫的一首诗倒是可以当作诗史来看:“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
一个会跳舞的奇幻胖子,带给大唐的变乱,却一点都不奇幻。
(二)奇幻的“昆仑奴”
大唐国力强盛,便有许多外籍仆人来唐朝充当劳力,当然,其中既有自愿的,又有被迫的。在这些外籍劳力中,“昆仑奴”的奇幻色彩最浓。
关于昆仑奴的身份、由来,史学家多有考证,史书也颇多记载,宋朝周去非所著《岭外代答卷三》记载得颇为详尽,全文不长,抄录如下:
“西南海上,有昆仑层期国,连接大海岛。常有大鹏飞,蔽日移晷。有野骆驼,大鹏遇则吞之。或拾鹏翅,截其管,堪作水桶。又有骆驼鹤,身项长六七尺,有翼能飞,但不高耳。食杂物炎火,或烧赤热铜铁与之食。土产大象牙、犀角。又海岛多野人,身如黑漆,拳发,诱以食而擒之,动以千万,卖为蕃奴。”
在这篇记叙中,不论作者是道听途说、还是信口开河、或者是因袭古人,我们都看到了字里行间汪洋恣肆的想象力:遮天蔽日的大鹏,一截羽毛的翎管竟然可以当作水桶;食火吞铁的骆驼鹤、黑肤拳发的昆仑奴——这些文字即便与想象奇幻著称于世的《天方夜谭》相较,也毫不逊色。
唐代传奇大家裴铏在《昆仑奴》中塑造了一个杰出的昆仑奴形象:昆仑奴磨勒的主人,一个姓崔的小子看中了一个一品大官家的歌姬,得了相思病,有色心没色胆,天天窝在家里郁闷,昆仑奴得知了他的心事,自高奋勇替主分忧。大官宅前有犬,“守歌妓院门,非常人不得辄入,入必噬杀之。其警如神,其猛如虎”,面对这样奇幻的犬,昆仑奴毫不畏惧,用链锥挝杀,当然杀狗的时候肯定没唱“快使用双节棍哼哼哈嘿……”
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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