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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酸滋味(惜之)-第12部分

小说: 酸滋味(惜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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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最近,幼幼开始觉得疲惫,她厌倦压抑、厌倦虚伪哄骗自己她不爱季阳,更厌倦假装她对季阳的殷勤相待无动于衷。

    她累了,很累很累,强撑她继续下去的,是一股不曾稍减的罪恶情结。

    从冷冻库里面取出桔子冰、放进嘴里,酸涩在口齿间扩散,逐渐地,麻痹她每一根神经。拧起眉,她享受心碎。

    这是幼幼的变态吃法,她将小桔子洗净,剥去绿色外皮,冻进冷冻库里,等变成小冰球后,含在嘴里,又冰又酸的桔子在她口里;心底,融出一阵阵噬心酸楚。

    她可以不虐待自己,可以任由季阳在她的生活中,无限制地放入蜂蜜糖浆,可她不敢,更无权享受。

    她任由甜蜜沉淀,只啜饮上面的酸涩,企图借着味觉提醒自己,酸才是生活原味。

    「妳的胃不想要了?」

    季阳从后头走来,手一拍,巴上她的后脑袋,甜甜的亲密感,昵上她的背。

    总是这样,她才教会自己适应酸,他就出现,硬在她的酸涩中添上蜂蜜。

    「我……」

    「喜欢酸也不是这种吃法。」

    他把她冰进冷冻库的小桔子全数倒入垃圾桶,大大的手掌在她嘴边摊平,幼幼合作地吐出嘴里的桔子。

    「那是我两小时的辛苦成绩。」她看着垃圾桶里的金黄桔子抗议。

    可惜在他眼中,叛逆青少年无权抗议,尽管她不再是青涩年龄。至于青少年有权做什么?有权……嘶……有权,啊,对了,有权玩乐!

    拉起幼幼的手,季阳带她走出厨房,今天他要带她去玩风浪。

    「这证明妳太闲,从明天起,妳的工作量增加。」

    说着,他从口袋里找来糖果,除去包装,塞进她嘴里。又是甜!她会被她喂得贪得无厌,就怕哪天,失去他……她失去人生。

    「你要带我去哪里?」

    「去玩香蕉船,上次妳落水,落得很开心。」

    没错,他要她开心,不爱她躲在他看不见的地方愁眉,更不爱她老在探望过母亲后流泪。

    若不是怕被冠上希特勒头衔,惹来群怨,他会立下一条员工规定--在职期间,不准有探亲行为。

    把幼幼塞进车内,他替她系上安全带,细心调整最舒服的角度。

    「可不可以……不要那么宠我?」

    叹口气,她说的是真心,他却听出满心欢喜。

    「我高兴宠妳、乐意宠妳,宠妳是我的人生目标之一。」

    以宠她为人生目标?好主意!不是随口说说,季阳打算认真执行。

    「你能宠我到什么时候?」

    「到『明天过后』,如果我们是幸存的一群,我会继续宠妳。」

    他带幼幼去电影院看「明天过后」,电影描述地球发生第二次冰河时期,来不及逃走的人们几乎被冻死或因缺乏食物而活活饿死,电影最后一幕,幸存下来的人类站在高楼上,向来自南半球的救援直升机挥手求救。

    「你的提议是个重大工程。」她幽幽回话。

    咬咬唇,良知提醒她,这样是不对的,他的宠爱是琇玟姊的专有物,她无权掠夺。

    「我喜欢完成重大工程后的成就感,妳放心,我包揽的工程中绝无弊案。」

    季阳的话惹笑幼幼,暂且放下良知,她随着他的快乐而快乐。

    望眼车外,灿目阳光在大地覆上金黄,处处可见的生命力鼓舞着人们,在这种阳光区域,没有人应该忧郁,敞开心胸接纳欢愉,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季阳将车停在冷饮店前,降下车窗,问幼幼想喝什么。

    不假思索,幼幼回答他:「金桔柠檬不加糖。」

    季阳点点头,对小姐说:「请给我两杯水果茶。」

    「喂,我说要喝金桔柠檬。」

    「我听到了。」点头,季阳没改变计画,付了钱,关上车窗,车继续前行。

    「我不喝这个,只喝金桔柠檬。」摇头,她和他杠上。

    季阳笑笑,在下一个红灯时,举起杯子,指指当中的果粒问:「这是什么?」

    「柠檬。」幼幼嘟嘴回答,如果那一小片也叫柠檬的话,那……牧场里那棵菩提树就可以称作森林。

    季阳转动杯子,指指杯中载浮载沉的小颗粒问:「这是什么?」

    「金桔。」她闷闷答,又是菩提森林论。

    「那不就得了,金桔柠檬全在里面。」

    他把吸管插进去,递到幼幼手上。没错,他就是看不得她吃酸。

    记得上个月她闹胃痛,进了一次急诊室,照胃镜时,她怎么都吞不进胃镜,弄得泪水淋漓,一颗颗全滴入他心底。当时,他在心中咒骂,发明胃镜的科学家太没人性!

    医生说幼幼只是胃酸过多,但他拿幼幼当胃癌处理,世界各地的高档胃乳全进了她嘴里,从此,季阳视酸如仇,酸甜苦辣四种,他只准幼幼保存一味。

    「我不喜欢糖水。」

    「我喜欢啊!」

    有没有听到?他的霸道令人发指,向来,他只对她颐指气使,不对小题、不对于坊发作,难怪小题老说幼幼是他的洋娃娃,说季阳在满足童年时期的扮家家酒情结。

    「可是……」

    「别啰嗦!我问妳,妳最喜欢的茉莉花香是怎么样的?」

    「甜甜软软的香。」

    「妳上市场挑水果,熟透的水果是什么滋味。」

    「甜甜香香……可是糖吃太多对身体不好。」她指出糖类的坏处。

    「那是对胖子而言。」

    「我够胖了。」

    「妳?哈!」

    瞄瞄她不合格身材,任凭他费心灌溉耕耘,他就是没本事把她种得像葫芦瓜那样。

    他的评语伤人,嘟嘟嘴,幼幼不回答他。

    十五分钟后,海边到了,金黄色的海滩上停着几艘香蕉船,幼幼见了,忍不住笑开。

    下车,他牵起幼幼的手,又问:「告诉我,香蕉是什么味道?」

    「松松软软香香甜甜……」

    「答对了!归纳结论--甜是人生最好的滋味。」

    俊朗笑颜展开,脱掉鞋子,他一把抱起幼幼往前冲,暖暖的沙子、暖暖的太阳,暖暖的天地间,季阳试图为她建造温暖人生。

   

    窝在床上,幼幼拿起小说随意翻阅。

    上星期她去看琇玟姊,医生说她的药减量了,病情控制得很稳定,若一切顺利的话,也许幼幼该开始着手计画琇玟姊的「载誉归国」。

    她不编剧,也很少看小说,东编西编,编不出合理剧情,参考用的小说堆了满地,她就是找不到适用的部分。

    「幼幼,妳在睡懒觉吗?太阳晒屁股啰!」季阳进屋,他的擅闯闺房,她很习惯。

    他走近,啪地一掌打上她的屁股,然后躺到她身边,翻起小说看。他对她的亲昵……没办法,她必须习惯。

    「我没赖床,我在看书。」

    翻身,她在下面,他在上面,她仰头和他说话……嗯……对不起,又是习惯。

    三年当中,好的、不好的,无数习惯养成,她习惯赖在他身边、习惯他时时出现的亲昵体贴、习惯他的指挥、习惯他的一切一切。

    「妳打算跷班?」拨开幼幼头发,审视她,他的幼幼越来越美丽。

    「没有,还有二十五分钟嘛!反正……」

    「反正过了二十五分钟,妳直接跑去打卡,就有借口不吃早餐?」

    她的小心小眼,他摸透透啦!

    「我……」想起她的「丰盛早餐」,幼幼重重喘气。

    「别摸鱼,快起床。」

    「能不能打个商量?」

    「说!」

    「晓不晓得,我已经二十一岁了?」

    「知道。」

    「你知不知道二十一岁的女生,不会再有机会长高?」

    「知道。」

    「那我可不可以不吃那一堆早餐,白白浪费粮食?」

    双手合掌,眼中挂上期盼,只要他一个好字出口,三年梦魇将成过往,尤其在小书离开后,她的早餐换人摆弄,没人替她做手脚,扎扎实实的一大顿,救命哦!

    「我了解二十一岁的女人不会再长高,但也知道二十一岁的女人有机会长胖。加油吧!早餐在桌上向妳招手。」

    拉起她的手,季阳将她往外面带。

    逃不过……唉……有时候被当成「重大工程」并非好事。

    坐到餐桌前,两颗散蛋、五百西西鲜奶、水果沙拉、松饼,和一大盘据说可以养脑袋的核果。呕……她好想吐!

    「快吃吧!一日之计在于晨。」

    「你不是要回台北开会?」

    「改期了,下个礼拜我带妳一起去。」

    「不用啦!我在这里等你回来就好。」

    「妳想赶我离开?」挑挑浓眉,他问。

    「不是,我……」

    「妳就是。」不用法官、律师,他直接判定她的罪行。

    「好吧!我是。」

    「妳以为承认无罪?错!就是只身上台北,我也会找到『值得信赖』的人,天天盯着妳吃早餐。」

    「我相信看过我的早餐,有良知的人都会为我一掬同情泪。」

    「这是苦刑?」季阳指指两人桌上的餐盘。

    「没错。」

    「我知道问题在哪里了,是厨房技术不好,没关系,过几天我解聘他们,另外找名厨来做。」

    「我不是说东西不好吃,是量太多。」幼幼急急澄清,不想害人害己。

    「会吗?我不也吃相同分量。」

    「你是男人,我是女生,哪能有你的好胃口?」

    季阳的回答是淡淡一笑,继续低头吃饭,她都可以妥协三年,他就不信她妥协不了今天。至于明天?量太多是吧?好解决!

    叹气,认命,幼幼低头解决那盘水果沙拉和两颗土鸡蛋。

    「季阳先生,于坊小姐在办公室等你。」牧场职员走到季阳身边说。

    「于坊来了?我去找她。」

    听到救星出现,幼幼忙跳起来,往办公室的方向冲。

    提起幼幼的衣领,他及时把她拉回餐桌。「别跑,把东西吃完才准跟过来。阿文,盯着她把东西全吞进去。」

    他对幼幼霸道惯了,也承认这是坏习惯,可是……他并不想改,因为控制她,有趣又好玩!

    一待季阳离去。幼幼立刻对阿文说:「不公平对不对?他自己可以不吃完,我就不行,我好可怜!」

    她的可怜哀歌唱了十分钟,东西半口都没塞进肚子里,阿文急得跳脚,他还有事等着去处理,忍不住了,瞄瞄厨房、瞄瞄门外,趁左右没人,他迅速拿起幼幼的餐盘,三两下将食物吞进肚子里。

    「好啦!妳的可怜结束,快走!」

    轻声欢呼,她给救美英雄一个热烈掌声,匆匆跑出她的阿鼻地狱。

    特地绕到花圃里,摘下几枝向日葵,打算送给于坊,整整排排,排出一把花颜朝外的火炬,她常戏称它是奥运圣火,将会代代延续。

    季阳说他喜欢这个想法,于是,在牧场开辟两分地种植向日葵,每到花季,金黄葵花成为牧场里最受欢迎的观光景点。

    季阳说:「向日葵之所以美,不在于它的花色鲜艳,它美在永远追逐太阳,不放弃光明希望。」

    当时,她笑着问他:「如果我当向日葵,你愿意成为我追逐的太阳,教会我永远不放弃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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