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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7部分

名门贵妻-第257部分

小说: 名门贵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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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从来不是拖泥带水的人,自然仰头问他,“为什么?”话音落下的那一刻,我竟看见他的笑容,如冬日的阳光一般,几乎要灼伤人的眼睛。可是他的眼中,依旧是毫无温度,只是隐藏在璀璨的笑容背后,他对我说:“因为我需要你替我收集消息。”
    我心中百般不解,可是没有再问为什么。因为他的下一句话,让我彻底明白过来,“我是七皇子的堂弟。”我愣在当场,思绪乱成一片,过了许久,才问:“你是谁?”他的回答简单而干脆,“杜怀瑾。”
    当今的圣上,就是姓杜。既然是七皇子的堂弟,那他的父亲,想必就是王爷了。
    这样的身份,令我觉得有些诧异。我一开始的确怀疑过他的身份,寻常人家的孩子,不可能会有浑然天成的那种贵气,但确实没有想过,他会是皇亲国戚。对于我们这种人来说,住在皇城下的人,都可望而不可即。
    他却让我对皇亲国戚有了新的认识。原来他们也有烦恼,也有伤心事。
    我终于明白三年前,他的眉宇间,为何那么忧伤。他一定是在为死去的七皇子哀恸,到如今,当初熟悉的神色已从他脸上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从未有过的淡漠。我知道这个人,同我一样,在这三年里,也经历了也不少,历练了不少。
    再到后来,我在金陵城活动了一些日子,才发现,杜怀瑾,就是名闻天下的福王之子。可惜这样的身份,似乎并没有给他带来什么快乐,我只是一日日见着他的眉头蹙成了一团,在人前却笑得那般没心没肺。
    我屡次看见他的笑容,就会暗自想,昨晚上,他又神伤了多久。
    是啊,在众人眼中,他出生便含着金汤匙,是多么令人向往的事情。
    不幸的是,高处不胜寒。
    我从来没有见他真真切切的笑过。很久很久以后,我见到他灿烂的笑容,却是因为一个女人。这是后话。
    事实上,多么可笑,我连一个人的名字都不知道,就心甘情愿的听从他的安排,苦心孤诣的习武三年。三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可以用来做许多许多事情。我却用这一千多个日夜,困在一座宅院里。
    我没有半点犹豫,当机立断的,就接收了这座楼。并给它起名叫做绮梦楼。绮梦绮梦,就是一场绮丽的梦。可是再美丽的梦,也有醒来的一天。只可惜,世人并不明白这一点,还在为了名利蹉跎终身,多么可悲可笑。
    在这座绮梦楼里,我学会了许多许多,我学会了如何察言观色,如何与人周旋,更学会了,如何带着面具做人。只知道在面对那些人的时候,我的嘴里,总是说着似真似假的话,到后来时间久了,我也不知道,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
    然而追究这一点,已经没有什么意义。
    因为根本不需要去追究,只要我说出去,听着的人,愿意相信便罢了。
    到后来绮梦楼断断续续的又来了不少人,个个都是有着故事的人。只是他们不说,我也从来不过问。我们不过都是在这绮梦楼中,各自有着各自秘密的一群人。其中最出众的当然数玉成和修竹。
    他们所唱的戏曲,总令人无法自拔。当然,与之齐名的,还有他们美艳绝伦的容貌。生得这副样子,不知会令多少女人嫉妒。我们心中都明白,不少人,其实不是为了听戏,而是为了追逐他们的容貌。
    但是我们谁也不点破,台上那些看客自以为看透了戏子,殊不知,戏子也同样看透了他们。所谓近在咫尺,远在天涯,也不过如此。杜怀瑾偶尔也会来此处,只不过总是交与我一些任务,我总是兢兢业业的完成,不管怎样,我总不能辜负了他的信任。
    我以为杜怀瑾这样的人,该是没有弱点的。
    只是不久以后,我就发现,事实并不是这样。在空明寺中,偶然遇到许熙以后,我发现他难得的有些怒气浮上了面容。这在从前,他永远的波澜不惊,是绝对不可能会看见的。我打趣之时,又觉得事情可能会发生一些变化。
    因为我想起了在许熙背后的那个女人。不过只是淡淡一瞥,并未放在心上。美丽的女子见过不少,她虽然倾国倾城,可也丝毫挑不起我的兴趣。但是我身边的这个人,刚好相反。从那以后,我经常会见到他独自一人,立在窗前,也不知在想什么。
    后来我渐渐明了,那就是传说中的,相思病。
    只是他隐藏的极深,若不是跟随他这么多年,我也不会察觉到这等细微之处。为他高兴,却又为他担忧。我清楚的知道,这样的人,心若一动,注定遍体鳞伤。所以宁可不要动心,便可以不受伤。
    最后的最后,我得知的消息,是福王府的三公子,即将迎娶沈家的三小姐。
    我想,他终于,还是头也不回的,踏上了这条路。

    番外之西晨风(三)

    随着婚期越来越近,他脸上不时会流露出隐隐的期待。我总拿着此事打趣他,从前信誓旦旦说过不近女色,到如今怎么反倒破了自己的誓言。他不以为意的笑,满目的理所当然,“从前年岁轻,气头盛,不知道轻重……”
    满口的胡说八道。
    这么多年,我就没见他气盛过。
    哪知他话锋一转,却笑道:“日后你就知道了,或许你也会遇到那么一个人也说不准,只觉得为了她改变所有都是应当的。”我假意抖了抖身子,拂了拂衣袖,“你也忒?人了,瞧瞧我这满地的鸡皮疙瘩。”
    他但笑不语。
    我从前听说过,沈府一开始是想要和许家结亲的,不知为何到最后,福王府后来居上。
    他是如何做到的,我已经不想问,也不想知道。
    只知道,在他大婚前的几天,总是有隐隐的笑意在他脸上跳跃。绮梦楼的人都十分诧异,唯有我一人,觉得这是理所应当的,预料之中的事情。只有我知道,他为了这一日,等待了多久。也只有我知道,那个女人,在他心中的地位。
    福王府的三公子和尚书府的三小姐成亲的消息,对于金陵城来说,是十分轰动的消息。街头巷尾,总有些人,三三五五的聚在一起,谈论这件事情。有人说起沈府的十里红妆,最为人津津乐道的,还是福王府价值连城的聘礼。
    总而言之,大户人家的婚事,最为市井中人所关注的,还是聘礼和嫁妆的多少。
    沈紫言出阁的日子,全金陵城都沸腾了。不少人站在沈府的花轿会经过的路上,翘首以盼。我站在人群中,看着迎亲的杜怀瑾,坐在一匹高头骏马上,一身红袍,映衬得整个人丰神俊朗,而他面上,始终挂着淡淡的笑意。
    当晚,金陵城的上空,炸开了一朵朵烟花。
    一道白色的身影从我眼前飘过。我含笑叫住他:“不一起喝杯酒?”那人是当今炙手可热的翰林院学士,许熙。也是全天下丈母娘们,最想许配女儿的人。他回过头来,淡漠的看了我许久,终于颔首。
    有那么一瞬间,我发现这个人的神色,显得有些悲伤。
    不知为何,我想起了上一次他来绮梦楼的情形。这样一个终日一身白衣的人,站在哪里,都能很快吸引众人的目光。我看着他流淌的眸光,隐隐似乎觉察到了什么。他一仰头,就将一壶酒灌下。
    真真是不公,这世上就有这样的人,做着最为粗俗的动作,可给人的感觉却仍旧是那般从容。许熙就是这样的人,难怪那么多女子为他疯狂。酒至半巡时,他已微醉,看样子不是经常饮酒之人。
    我仰头,望着窗外,放纵的笑,“今儿晚上的烟火,真是漂亮。”“十年前,我在扬州,见过最美丽的烟火。”许熙的声音透着淡淡的落寞,“也见过最美的人。”我慢悠悠转头看他,只见到他微红的眼眶。
    这与在人前处变不惊的大学士来说,是多么的格格不入。我几乎以为,我看到了最隐秘的东西。可是下一刻,他又恢复了常色,面上的淡淡笑意,几乎让我以为方才的是错觉。我深深看了他一眼,也笑了起来,“是么?能让许学士记挂十年的,不管是人,还是烟火,想来都是不简单的了。”
    许熙轻笑出声,又灌了一壶酒,便不再说话。默默的坐了一会,直到那轮月西移时,才听见他低不可闻的声音:“今夕何夕……”说罢,行云流水般的起身,白衣飘扬,夹带着一阵风,消失在了拐角。
    我立了起来,看着他的身影,消失在楼下。
    很长一段时间内,我都没有再见过沈紫言。杜怀瑾也甚少提起她的事情,可我知道,他在为数不多的提起那个人时,神色总是格外的柔和。后来有一日,他匆匆忙忙找到我,吩咐我调动在金陵城的死士。
    我知道他是那种一旦下定了决心,就不会轻易更改和反悔的人。我也知道,我无法说服他,我望着他的眼睛,轻声问:“值得吗?”为了一个女人,冒着这么大的风险,值得吗?杜怀瑾别开脸去,低声说道:“没有值不值得,只有愿不愿意。”
    这句话犹如惊雷炸响在我的耳侧,让我久久说不出话来。后来沈紫言平安出宫,我终于长长的松了一口气,不然,将会卷起多大的风波,已经不得而知。不久以后,皇上驾崩,天下风云诡谲,又传来泰王谋反的消息。
    我跟着杜怀瑾一起到了南阳,见到无数的人,战马,一一倒在我们的面前。这让我想起当年的瘟疫,只不过,这一场战争,比瘟疫来的更为可怕,也更让人绝望。尤其是,当我看到杜怀瑾中箭的那一刻。
    一朵鲜红的血花在我面前绽开,几乎让我睁不开眼睛。
    战争的残酷我早已见识,可在我内心深处,总觉得杜怀瑾这样的人,是无所不能的,怎么可能……
    我眼睁睁看着他从战马上摔下,扑上去欲拉住他时,已经来不及。敌方的军马步步逼近,我却不愿扔下他独自离开。当初是他救了我的性命,到如今,我甘愿为他赔上一条性命。可是他居然断断续续的对我说:“若我死了,你告诉紫言,我不能陪她白头偕老了……我将她托付给许熙……”原来他一直知道许熙的心意,可是这么久以来,从来没有点破过。
    这么多年来,我第一次,在他面前流下了眼泪。从前不管多么艰难,我总是咬着牙硬撑下去,可是这一次,我再也无法按捺。我狠狠的瞪着他,“杜怀瑾,你知不知道,你的女人,只能由你自己来庇护?”
    杜怀瑾呛出一口血,面色苍白,“就算没有我,她也要好好活下去的。”若不是看在他有伤在身的份上,我真想一拳打在他脸上,彻底打醒这个糊涂蛋。情情爱爱的,我从来不懂,也不想去懂,可是我知道,一个肯为了她舍弃所有的人,能给的,必然就是最好的了。我没有他那么博大的心胸,我只能这样背着他,在密密麻麻的箭雨中,冲了出来。
    令我欣慰的是,他终于活了下来。可令我咬牙切齿的是,他活蹦乱跳以后,就将当初说过的话,忘得一干二净,让我抓不住取笑的把柄。
    这个人,果然是一只老狐狸。
    我暗暗想着,就见他颇为风骚的瞥了我一眼,“晨风,要不要我替你找个相好啊?”我摇摇扇子,似笑非笑的瞅着他,“那要不要我替沈小姐介绍几个俊俏的小子啊?”果然,那个女人永远是他的逆鳞,旁人拂动不得。眼看着他脸色阴沉下来,我忙跳开几步,在他发作前,出了军帐。
    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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