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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部分

许君一生 作者:谦少-第25部分

小说: 许君一生 作者:谦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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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这才意识到原来已经起了大风,大概是要降温了,到处都冷下来,整条路都堵了,我被他裹在大衣里,拖着上了人行道。身上冰冷,风卷着树叶到处乱飞,一片昏暗,若有若无的雨丝落下来,我跌跌撞撞地跟着他往前走,仿佛这世界都是混乱的,只有身处的这个怀抱是真实的。
  被他拖着走了一段路,不知道塞进一辆什么车里,里面似乎开着空调,干燥温暖,我靠在后座宽敞的沙发上,李祝融沉着脸把我外套扒下来,从司机手里接过一条毛巾,重重地替我擦脸。
  我并没有淋到多少雨,倒是他,头发都被打湿了,我替他把额头上的头发拢到一边,他瞪了我一眼,把毛巾扔在我腿上:“自己把鞋脱下来。”
  外面的雨渐渐下大了,车平稳地行驶着,李祝融开始用毛巾擦干自己的头发,他向来是被别人照顾惯了的,没什么耐心,擦了几下,发现头发还是湿漉漉的,烦躁地把毛巾扔到一边。
  我没办法,把毛巾捡起来,给他擦头发。
  他一言不发,沉着脸躲开我的手。
  我也不管他了,掏出手机来给我沈宛宜打电话。
  “宛宜,我今天晚上有点事……”
  衣领被人拎住,手机也被抢走,丢到地上,他把我按在车门上:“你和我在一起,还要给那女人打电话?”
  “我只是让她帮我告诉我妈,我今天晚上不回去了。”我无奈地告诉他。
  他“哼”了一声,说:“你有这个觉悟就好。”
  …
  李祝融不喜欢住酒店,哪怕是最高级的。
  他有一句在他那个圈子里广为流传的话,他说:“除非房间里的东西全部是用一次就扔,否则,再怎么洗,都不能改变你用的东西被别人用过的事实。”
  夏知非曾经讽刺他,说:“如果你能支付整个总统套房的家具费用,我可以为你开设所有东西全部用过就扔的总统套房,这个套房的名字就叫‘某个睡床也有处女情结的客人专用套房’。”
  当然他们只是说说而已,夏知非的酒店里没有这个服务,所以李祝融在经常出差的几个城市都有房子。
  不过这套房子,我很久很久以前就见过。
  那是在我大三的时候,我寒假回家过年,他竟然跟到了这里,大年三十,他打电话让我去阳台上看,天空上大片大片的烟花,我吓了一跳,问我妈是不是哪个大厦开业。他气得在电话那边大吼:“那是我放给你看的烟花!”
  那时候,他落脚的地方,就是这栋房子。
  李老爷子虽然严厉,却从不卡着他用钱,他那时候刚过十六岁,就能在这座城市买下一栋高楼上的商品房。
  我其实,并不想进这套房子。
  在电梯的时候,我就有点打退堂鼓了,只有两三个人的电梯里,他公然搂着我肩膀,我身上还披着一件显然不是我自己的大衣,电梯里几个女白领都露出了了然的神色。
  等到他打发了保镖,拖着我的手,站在门口开门的时候,我心里的不安已经累积到了极致。
  “你不喜欢呆在我家?”我迟疑着问他。
  “我讨厌那个女人。”他头也不抬地开门。
  “要不,我们还是回去吧。”我斟酌着语气:“今天是我爸生日……”
  “你还要说几次!”他一拳砸在门上:“今天是你爸生日!所以你要和那女人扮恩爱!今天是你爸生日!所以我就该消失!今天是你爸生日,所以现在我和你单独呆一会都不行了是吧!”
  “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你是什么意思?”
  我无言以对。
  我总不能说,我现在怀疑你在借题发挥,我总不能说,根据我对你的了解,你不像是真正在生气,倒像是在筹谋什么不好的事。
  人分很多种,有的人就是可以飞扬跋扈,明着玩心计,一点也不心虚。有的人却怎么也撕不下脸来。我就是后者。
  算了。
  反正从十年前,我就一直败在他耍赖的绝招上。
  在这个“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时刻,忽然想起了罗秦和我说过的话。
  但我不准备去blumoon看个究竟。
  有一个陈柯已经够了,再轻信别人,我没那么多命可以送。

  31、第 31 章

  我就是那种记忆力太好的人。
  每次去以前呆过很长一段时间的地方;都会有一种“想当年我年轻时候”的感觉。
  这间房子;三室两厅;客厅里原来摆的是米白色的沙发;那时候他年纪还小;还没现在这些公子哥的怪脾气;用东西也没这么挑剔。当时还觉得漂亮得不行的房子,现在看来也就那样。
  西式的长餐桌上;摆着银烛台;烛光昏黄,餐桌上摆着一桌西餐;盘子都用盖子盖着;都看不出是什么东西。
  我一看这架势;就知道这是他早就算计好的了。
  偏偏他就能理直气壮地把我拖到桌边,拉开椅子,自己从冰桶里拿了一瓶酒过来。
  我只觉得头疼,葡萄酒这种东西,又苦又涩,我从来没觉得哪里好喝过。好在不烧喉咙,总比被逼着喝白酒好。
  至于西餐之类,就更不用说了。虽然我喜欢吃肉,但是不会把肉当饭吃,至于那些蔬菜汤、生的海鲜、生的蔬菜沙拉,完全超出了我的接受范围。
  总而言之一句话,我对李祝融弄出来的“烛光晚餐”,一点兴趣都没有。
  我现在只想快点换件宽松的衣服,吃点地道的家常菜,然后在一张温暖干燥的床上睡上一觉。但这些话实在不好说出来——他难得放下面子“温柔浪漫”一回,要是打断了他,他只怕会恼羞成怒,到时候我也别想好过。
  冰冷酸涩的葡萄酒,被盛在看起来一捏就碎的高脚杯里,摆到我面前,看一眼就觉得胃疼。
  他本来就不是什么心细如发体贴备至的人,象征性地用毛巾给我擦个脸已经不容易了,我不指望他能看出我对这桌西餐一点也不感冒。
  他坐在我对面,对我举起高脚杯,嘴角带着笑容,示意我把杯子举起来。
  我很给面子把杯子举起来。
  他矜持地碰了一下我的杯子,说了句法语,我反正听不懂,只知道喝酒就没错,抿了一口酒,努力控制住了皱眉头的冲动。
  温暖的烛光下,对面坐的人,穿着笔挺服帖的藏蓝色西装,衬衫领口雪白,一张脸英俊得要死要活,微眯着眼睛品酒的样子让人移不开眼睛。当他用这双眼睛看着我的时候,连空气都似乎柔软下来。
  忽略掉那杯冰凉葡萄酒和桌上的蔬菜叶子和肉排的话,再忽略掉他这样温柔的态度下某种显而易见的企图,这个夜晚还是不错的。
  他问我:“老师,你还记不记得我以前读书的时候?”
  怎么能不记得呢?
  最年轻最开心的一段日子,天天都是那么好的天气,晴天也是好天气,雨天也是好天气,在铺着羊毛地毯的起居室里听他弹钢琴,教他学高数。他总是等在书房里,穿黑色的英式学生制服,靠在书架旁,一只手插在裤袋里,另一只手拿着书看,看见我来了,先是抬起头来,勾一勾唇角,很快又恢复成那副倨傲的表情。
  难得他有心情怀旧……
  …
  “老师……”手指不着痕迹地落在我脖颈上,人也顺理成章地凑了过来,带着一点酒味的嘴唇在我脸颊上碰了一下,声音像喝醉了一样变得极其温和:“老师,你今天累不累?”
  我整个人都警觉起来,喝了口酒镇定一下,控制住拔腿就跑的冲动:“不累。”
  这次整个人都从我背后抱了过来,十分熟练地把我身上披着的风衣扒了下来。我想起身,被他搂着腰,整个人都扳了过去,那张英俊的脸骤然放大,他吻了我。
  我嘴里还含着刚喝的酒,实在吞不下去,他舌头挤进来,碰到酒,闷笑了一声,把酒都抢了过去还不够,继续缠着我的舌头。
  我只觉得整个人从骨头里都软起来,心知不妙,用力推他:“等……等一下。”
  “老师要干什么?”他转移了阵地,吮着我脖子。
  我伸手去够餐桌上的水:“我想喝点水……”
  他笑得狐狸一样:“老师还是不喜欢红酒的味道?”
  我“嗯嗯”漫应了几声,喝了一口冰凉的水,这才觉得脑袋里那股晕乎乎的劲好了点。
  刚喝完水,他又抓住了我手臂,手刚刚伸进我衬衫里,我就觉得他的手臂僵了一下。
  果然,他发现了。
  他的脸色很难看,眼睛大睁着,满眼的难以置信,张了张嘴,刚说了一个“老”字,整个人就软了下去,他竭力扶着桌子,瞪视着我,我怕他摔着,不敢退远了,但也不敢过去,我知道像他们这种人都是受过抗药物训练的,没那么容易被放倒。要不然,当年郑野狐她妈对付林尉的时候,郑野狐怎么敢跑到酒吧里嗑药装堕落,他们都不怕这个。
  但是,这种药不同。
  这是当年郑野狐特地从美国弄来的、在夜店里专门用来迷JIAN的、曾经在十一年前,他十六岁生日的晚上,就把我迷晕过一次的迷幻药。
  他今晚果然是要怀旧,连药都用的是和当年一模一样的。
  我也确实是记性好,隔了十年,还记得这味道。
  因为伴随着这药而来的事,我记得太深刻。
  …
  等到他倒在地上,我才敢凑过去。
  不是我胆小,是他性格太恶劣,他初中的时候才十四五岁,就已经会经常装酒醉,装头晕骗我,我过去扶他的时候,他就在我腰上捏一把,偶尔还会在我脸上蹭一下。那样的年纪,就已经会用若即若离的暧昧来把别人玩弄于股掌之中。
  他确实是被迷倒了,呼吸平稳,眉头紧皱,整张脸都无比严肃,像是睡着了还在和人生气。
  我当时含的酒少,他吞下去的也少,估计睡不了多久。我怕他倒在地上冻着了,把他拖到卧室,放到床上,把衣服鞋袜脱了,用被子盖住。
  做完这些,我看了看这间熟悉的卧室,发现了某些东西。
  床头的柜子上,公然摆着几个DUREX,和一瓶KY。
  我拿起KY看了看,果然是新的,想必是他吩咐下去,让袁海“精心准备”的。
  亏我早上出门的时候,还以为他转性了,原来还是一点都没变。
  我叹了口气,在床边坐下来,他睡得浑然不知,大喇喇地躺在那里。我实在是气没处发,反正他睡着了,什么都不知道。我在他脸上捏了两下,确定他不会醒过来。于是在他脸上抽了两下,骂他:“你个混蛋!就知道算计我是吧!”
  他安静地躺着,一动不动。
  我难得占一回这么大的优势,在他脸上又捏又掐,把平时不敢做的事都做全了。
  做完反而更难受了,好歹也是三十多岁的人了,反而越活越回去了。被人这样欺负,也只敢趁他睡着的时候搞点小动作。看他大喇喇地躺在那里,顿时想到一个邪恶的念头。爬到他身上,先把他西装扒了下来,把衬衫领口扯开,弄出一副被强奸的样子。
  他身材好得没话说,宽肩细腰长腿,皮肤白皙,连青色的血管也看得见,他的脸不是男人的英俊,而是带着点雌雄莫辩的艳,在镜头里显出一种诡异的美感。
  我手机摄像头不怎么好,干脆拿了他的手机来弄,刚拍了两张,那手机忽然在我手里响起来,我一看屏幕,是“郑野狐”三个字在那乱跳。
  这家伙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和床上这混蛋狼狈为奸,没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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