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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重生之任我张狂-第1部分

小说: 重生之任我张狂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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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名:重生之任我张狂
  作者:霜瓦流化




妹夺所爱,母逼让位。 
伤心?不,我不伤心,只是有点遗憾,为什么总是被忽视。 

一觉醒来,成了E省公安厅厅长的女儿,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官二代? 
好吧,老天要玩你,难道你有权利说不? 

他,璋城最年轻的副市长,军界传奇为老的孙子,霸道随性,钻石中的钻石,王老五中的王老五。 
她本就是九天的凰,她要的,是可以陪伴她张狂的人,不管怎样玩闹,你总是我坚实的后盾。 

在舞台上忽然晕倒,脑袋后面竟然有一个大包,里面竟然有血块?! 
可是“她”不记得自己的脑袋曾经受过伤啊。 

呼啸的车疾驰而来,她呆立当场,一道身影将她扑倒,温润的眸子在看到她安然无恙的躺在自己的怀里时露出释然的笑意,似是浑不在意他还在冒血的脸。 

疲惫的抬起头,看着霸道冷漠的他笑得一脸温柔,奇怪的看着他,问:“你这是怎么了?” 
他笑得意味深深:“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情应该给我解释一下?” 


结婚?凭什么,大爷我还风华正茂,谁会傻乎乎的跟你跳进笼子里。 
“可是”,某个男人可怜兮兮的说:“你总得想个办法让我宣誓一下主权啊。” 

推开门,绝色的女子紧紧贴在他的身上。 
无视他一瞬间的慌乱的眼神,她闭了闭眼睛,然后说:“好了,给你一句话的时间解释。” 

欺负我朋友? 
朝某个人勾勾手指,去,给爷挑了他。 

两个白胡子白眉毛一身白色唐装的老头努力睁大眼睛,同时气吁吁的叫:“放手!这是我的!” 
夹在中间的人气愤的说:“我是我自己的!” 

被绑架?开玩笑,大爷的老子可是E省公安厅厅长。 
什么?你竟然说公安厅厅长算什么? 
是我疯了还是这个世界疯了? 

本书标签:高干,重生,宠文,腹黑,女强,专情



  第一章 再回首

  将厚厚的窗帘拉上,管他外面闹的沸沸扬扬,从冰箱里抱一满怀的啤酒,摊开在地毯上,毫无形象的坐在地上,什么名媛身份,什么风度气质,谁还要去管那么多!
  素手一抬,一罐啤酒取到手里,半透明的褐色液体就倒进了她的嘴里。
  这酒的味道不怎么好,可是,喝了之后,喉咙里微微灼热的感觉意外的舒爽啊……杏眼一眯,那上挑的眼角竟然带出了几分妩媚诱惑。
  地毯上的酒以极快的速度消失着,她的胃仿佛是无底洞一般,脸色始终是淡淡的,如果没有那一身的酒气,以及格外湿润的眸子,任是谁都不可能看得出她喝过酒。
  酒越喝越多,她的视线也越来越模糊,白天间发生的事情却该死的越来越清晰,像是一个不能醒来的噩梦,不论怎样挣扎都不能逃离遗忘。
  她茫然的抬起头,瞳孔放大的让人惊悸,里面空茫茫的,看不到任何东西。
  季安阳清楚的记得,今天早上,那么灿烂的阳光,她的妈妈,那么温柔慈爱的母亲,那个她以为即使全世界都抛弃了她也不会对她放手的她最最信任的人。
  她说:“安安,你妹妹喜欢浩宇,你把他让给你妹妹吧。”
  她说:“反正你们只是相亲,彼此又没有什么大的进展。”
  她说:“你妹妹从小身子弱,你是姐姐应该照顾她。”
  她说……
  迷离的脸在黯淡的灯光下反射着斑驳的光线,断裂扭曲的就像她的心,一片一片,碎裂成伤。
  可是啊,我亲爱的妈妈,你让我怎么告诉你,你口中的不要紧的浩宇是你女儿这么多年来唯一一个觉得可以做老公的人啊。
  妈妈呀,你在跟我说这些话的时候有没有哪怕一点为你女儿的面子考虑过,有没有想过,万一你的女儿是对浩宇一见钟情呢,有没有想过,是我先遇到他的,有没有想过……
  明明是那么灿烂的阳光,为什么我会觉得冷的全身发抖?妈妈,为什么,为什么那么残忍的,用温柔慈爱的笑容狠狠地伤我。
  妈妈,我不是木头人……
  又是一大口酒,嘴里苦涩的味道重了,似乎可以冲淡心里的苦涩。她不是伤心,真的不是。她只是觉得有点失落,总是被忽略,好像全世界最无关紧要的人就是她了。
  一口一口,一罐一罐,不知过了多久,她的手再也没有力气举起来,终于半伏在沙发上睡着了,即使这样的她,那背脊还是倔强的挺直着,一如她的性格,宁折不弯……
  季安阳最后的意识是,颗不可以逃离这个地方,似乎是在应和她,天上某颗不起眼的小星忽然溢出一丝灼目的紫光,转瞬即逝,速度快的让人怀疑刚刚的紫光只是自己的错觉。当然,这些昏睡的安阳自是看不到。
  在另一个地方,或许还是另一个时间,另一个时空,一个女孩儿也在同样的借酒消愁。
  女孩儿眉如柳,斜斜向上,像极了展翅待飞的凰,仿佛下一秒就会斜插入鬓,眼睛长而大,眼角上挑着,左眉尾处一点朱红的痔如冬日红梅傲然绽放于料峭枝头。
  眸子漆黑如子夜,如宇宙中最神秘的黑洞,一眼望下去就再不能脱身,仿佛灵魂都要被吸扯进去。嘴唇微薄,颜色稍嫌淡,眉宇间是挥之不去的抑郁之气。
  女孩儿的眉目尚未完全展开,带着她这个年纪的独特的青涩气息。
  或许是因为同样的借酒消愁,或许是因为同样的倔强,或许是因为两颗同样被伤的心,就这样毫不相干的两个人竟然有了一丝奇妙的联系。
  清晨,好阳光。
  雾气还没有散开,水汽清新的味道撩拨着人的嗅觉。
  阳光暖洋洋的照在身上,痒痒的,它像是化身成了一只金色的小手,不停地骚扰着床上好眠的人儿。
  低吟一声,鸦翅一般的眉不自觉的皱紧,安阳轻闭着眼睛,轻轻按压眉心,宿醉果然最伤身啊,这脑袋疼的好像被人拿斧头劈成几瓣又胡乱的拼凑在一起。
  不过,让她奇怪的是,为什么身上也是说不出来的钝钝的痛,抽筋剥皮一样的,只是醉个酒,没理由会搞得全身度跟受过大刑一样的难受啊。
  匆匆睁开眼睛,骤然的光刺痛了她的眼睛,眼睑顿时红了,眼底也泛起淡淡的水雾,然而,这时候她已经什么都顾不了了,整个人呆在了那里,空荡荡的脑袋里只反复回荡着一个事实:这不是我的房间!
  季安阳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慢慢坐直身子,这可能是谁的恶作剧也说不定,可是,这个理由很快也没有了说服力,她看到了自己的头发,从她肩头,瀑布一样散落下来。
  那头发发质极好,乌黑似墨,泛着微凉的光芒,触感像极了上等的丝绸,漫过腰际,一直垂到床上。
  这不是她的!她一直留的头发只是及肩,最长的也不过腰际,可是,这头发分明就长过腰际了。
  就算是恶作剧,那也不可能是连头发也接好了,她慢慢蜷起身子,一双白嫩的脚丫映入眼帘,脚丫粉嫩,形状姣好,十个指甲泛着健康的粉红色光泽,真是漂亮到可以做艺术品的小脚啊,可是,她垂下眼睛,不是她的。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变成这个样子,明明只是睡了一觉,怎么醒了之后,什么都变了,连自己都不是自己了。
  这次,不止是自己的妈妈忽略她,连自己的那个时代也抛弃她了。
  无论曾经拥有过多少东西,世事变幻如空中云朵一般不可捉摸,或许下一秒睁开眼睛,这一切都会幻作飞灰,甚至一点痕迹都不会留下。
  这个时候她才明白,原来,这个世界上唯一真正属于自己的,真的只有自己而已,什么都可以被夺走,抢走,骗走,唯有自己对自己,永远不会有背叛,不会欺瞒。
  逢人且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这就是了。
  季安阳本来就心思通透,即使是灵魂互换这等奇异的事情,也很快调整好心态,毕竟,对于无力改变的事实,能选的就只有被动接受了。
  定了定神,移魂换型,?兮?祸兮?这具身体尚年轻,以后还有好长的路要走,不知道,这是不是上天给自己的一次机会,使自己能够选择在这片天空下自由的呼吸。
  想通了之后,胸口压抑的感觉也就消散了好多,身上依然麻痛这,因着这痛苦,她的行动有些迟缓,可能是灵魂融合之后的后遗症也说不定。
  她慢慢移动自己的四肢,细细适应这具新的身体,她也终于有心情观察这间房子。
  房子很大,床很大,铺天盖地的粉色和蕾丝边边,乍一看,馥郁的让人有种喘不过气来的感觉,毕竟,这粉色海洋的视觉冲击实在太强烈。
  季安阳看着这一片粉色,心下只觉得可爱。不过,可爱是可爱,可是让她一个二十五岁的成年事业女性用这一片粉色的海洋,下意识的打了个寒噤,还是不要的好。
  房子的正中摆着一张大床,床的四周有突出的床柱,上面的花纹繁复美丽,透着浓郁的西欧贵族气息。纯白的柱子,图文用金线描画,说不出的馥郁堂皇。
  从床顶上垂下床帏,粉色的床帏,轻薄似初春的早上缭绕在林间的轻雾。整个房间,即使是一个小小的角落都可以看得出建筑师的精心设计,极尽呈现着贵族的优雅得体。
  这像是一个受宠的小公主呢,安阳嘴角含笑的想。
  不过,不清楚她的情况可怎么办呀。再次揉揉眉心,算了,走一步算一步吧,毕竟,移魂这类的事情太过玄幻,一般也没人往那方面想。
  站起身来,想去洗手间,脚自动的就向着那个方向走去,这就好像你重复了无数遍的动作,即使没有你的意识指导,身体也会下意识的做出反应。
  安阳立即想到,可不可以利用这身体的记忆找到相关的材料呢。安阳为此雀跃不已,匆匆洗完澡很自然的打开房门,她似乎很清楚转角几步远就是楼梯,顺着楼梯下来,左转,打开房门,这里赫然就是书房。
  季安阳心中一喜,尽量不让自己的意识左右身体下意识的反应,她来到书架前,伸手拿下了一个笔记本。
  果然,就是这身体的日记。
  日记本是浅灰色的封面,似乎昭示着这日记的内容也是不怎么让人开心的。扉页上,是用小楷写成的毛笔字,荀青易。
  字迹清晰,线条流畅,每个字饱满大方,落笔处带出一点锋芒,彰示着写字的人性格中倔强锐利的一面。
  安阳才发现,书桌上有一个简易的笔架,上面挂满了长短粗细各不相同的毛笔,一方天青色的砚台静静卧在一边,刻成貔貅外形的镇纸,漆黑发亮的桌子。
  这分明是瑰宝书法的一套,与刚刚楼上的风格完全不同!仿佛掉进了时空的断裂层里,中国与西欧,书法与贵族风格的建筑,零碎的搅合在一起,季安阳觉得自己微微晕眩了。
  甩甩脑袋,她把注意力重新放到手里的笔记本上,翻开一页,细看十六岁少女善感的心事。



  第二章 天之骄子

  正是夏季,阳光灿烂,她微微拢了拢头发,穿着睡衣下楼。楼梯蜿蜒,她一阶一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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