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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极乐诱惑-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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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试落第后,洪大全携重资前往广西,准备做买卖挣大钱。恰恰赶上广西“会匪”、土匪乱多,他就自告奋勇前往当时代替林则徐到广西当钦差大臣的李星沅处,表示说自己可以帮助官军平贼。李总督特别讨厌洪大全这种读了几本书就以为自己是诸葛亮的秀才,很不待见他,辱骂一顿后把他赶了出去。恼怒之下,洪大全便转投了洪秀全。

在供述中,洪大全自己说:“道光三十年十二月间,等他们(洪秀全)的势力已大,我才来广西会洪秀全的。我来广西,洪秀全就叫我为贤弟,尊我为天德王,一切用兵法,均请教于我。”同时,他夸称自己在太平军中被称为“赛诸葛”,正是自己指挥太平军攻下永安城。

在赛尚阿安排下,洪大全本人被关押于河中大巨船雕梁画栋的内舱之中,巨烛高列,美酒无限量供应,一切都是让他写好供述。他还向赛尚阿索要《通鉴纲目》一书,边举巨觥痛饮,边奋笔疾书,不知道的人,乍看他那派头,还以为这位爷是在搞奢华的文学创作。

洪大全供词中水分不少。首先,洪秀全不可能封他为“天德王”,他根本没有军事指挥权。其次,他隐瞒了特别重要的一点,即他是湖南当地的天地会香堂小头目。在《上咸丰表》中,他供述说:“至十九日引见赛中堂,中堂以礼相待,臣为(他)写书(信)离间贼党(太平军)。奈何送书之人,(只能)将箭(绑信)送去。二十日,赛中堂复以礼送臣入京。臣视死如归,并无惧怯。”好玩的是,洪大全已经犯了“大逆”,供述中对咸丰爷一口一个“臣”,俨然以清朝治下的顺民、官员自居,又称自己“视死如归”,确实荒悖。无可否认的是,洪大全是真有才气,“(清军)问其贼中情形,诱以许令投降,(他)颇肯直陈,并手书数纸,千言立就。与之酒食,毫无畏惮”,显然是个不畏大场面的满腹经纶的士人。所以,当时就有文化人作诗讽刺赛尚阿:“相公新自永安回,十万精兵拥上台。但说先生能下士,谁知小丑竟多才。”

为了讳败为胜,赛尚阿大张旗鼓把洪大全解送入京。刑部审讯后,很快就把这位爷送往菜市口凌迟。北京方面根本不似赛尚阿想的那样兴奋,因为大臣们都知道太平军首犯中根本没有“洪大全”这个人。

给事中陈坛就上表说:“洪大全不过供贼驱策,并非著名渠魁。从前查奏逆首姓名,亦并无此人。嗣因贼众窜出永安,于无可如何之时,不得不张皇装点,以稍掩己过。”此奏,狠狠揭了赛尚阿一把。

洪大全被杀的时况,据《平定粤匪纪略》的眉批记载:“洪大全性极狠忍,被磔时,开目自视脔割,至刃刺心头,一呼痛而已。”可见,这位爷绝对是“慷慨就义”。

当时围观的闲人众多,众指谩骂。洪大全忍刑叹息,还赋诗两句:“汉儿尽作胡儿语,争向城头骂汉人。”

杀洪大全,时为咸丰三年间。赛尚阿本人很快被贬官抄家,没人再注意他送入京城被杀的俘囚到底是什么人。过了四年,咸丰六年,湖南地方官奏报当地平“贼”事宜,又提到了先前的这位“洪大全”。在湖南地方的奏折中,讲洪大全原名是焦亮,兴宁县人,与其弟焦三同为廪生,颇有文名。他早年就加入天地会(添弟会)。天地会又称三合会、三点会(现在香港还有),日后上海的“小刀会”也是天地会支系。自康熙以来,清朝各地一直闹天地会,时大时小,从未止歇。天地会原本的政治纲领是:“红旗飘飘,英雄尽招。海外天子,来复明朝。”这种帮派人员入会后一般均有化名,焦亮化名是“洪大泉”,入广西后见了洪秀全,他就改成“洪大全”了。

湖南地方政府文件言及洪大全,并非是想上交洪大全的“外调”报告,乃因当地天地会造反案牵涉此人。太平军起事后,自广西入湖南,占领道州,湖南各地天地会支派纷纷群起响应,郴州和桂阳州暴乱规模最大,而焦亮之弟焦玉晶(焦三)和焦亮之妻许月桂及妻妹许香桂三人,分别在兴宁和郴州揭竿而起,配合天地会等会党成员以及太平军猛攻郴州、兴宁等地,还一度占领过上述地区。

咸丰六年,清朝官军在宁远把天地会人员围堵,杀得他们大败。走投无路之时,焦玉晶与嫂子许月桂在嘉禾县自首。湖南巡抚骆秉章很兴奋,查实身份后,上报北京说已经擒获广西“首逆”洪大全之兄弟与妻子,还报告说,许月桂“自称大元师”,焦玉晶“充当三省贼营军帅”,他们“攻城掠野,罪大恶极。因官兵迭次痛剿,力穷势蹙,始来身归命,希图免死”,并奏称已经依法把二人在当地凌迟处死。许月桂的妹妹许香桂,不久也在路亭被人抓住,审讯后凌迟。可叹的是,焦玉晶、许月桂这两个“革命”家属造反后向政府“投诚”,仍旧不免被杀。但焦玉晶的口供,倒是解开了“洪大全”身份的历史疑团。遥想许月桂、许香桂姐妹也曾是巾帼英雄,“穿红袍,执长矛,跃马如飞,率其党拼死鏖战”,此段描写出自清朝官员笔下(《王壮武公遗集》),绝非天地会会众的自我渲染。

由于赛尚阿当时为伪造“功绩”,让手下加工了一个《天德王洪大全供状》,把洪大全描述为一个拥有手下强大武装力量并与洪秀全联合造反的“一字并肩王”,中外学者不少人不顾此口供水分极多,纷纷把洪大全附会成湖南天地会首领朱九涛。其实朱九涛根本没去过广西,他本人于咸丰五年在湖南战败后遭磔杀。还有研究者添油加醋,认为天地会(洪门)提倡反清复明的“民族思想”,洪秀全提倡“宗教改革”,双方格格不入,所以洪秀全排斥“洪大全”。这些“研究”均是受赛尚阿伪造的洪大全口供所误导而得出。

最接近历史真实的情况是,洪大全(焦亮)在广西加入太平军,自称湖南天地会大头目,夸下海口,引起洪秀全等人疑忌,把他好酒好肉软禁起来。永安突围时,洪秀全自己还怕跑不赢,就把他当累赘扔给清军。同时,洪教主给洪大全一身好衣服穿,派人把他锁起,安排一个妇人向清军“告密”,说此人是杨秀清。由此,大大拖慢了清军对拜上帝会徒众的追击速度。

拜上帝会为主的太平军金田起义,根本不是与天地会的联合起义,洪大全不可能与洪秀全“并肩称万岁”。广西当时各地就有天地会会党的多处造反,清政府称之为“土匪”,称太平军为“会匪”(拜上帝会),很明确划分了两者的不同。此外,广西天地会“山堂”特别多,根本没有统一指挥,几乎可看作是流氓黑势力的趁乱抢劫,“散则为民,聚则为寇”,但对清政府并非心腹大患。

洪秀全起事之初,他本人曾经明确表明对三合会(天地会)的态度:“我虽未尝加入三合会,但常听说三合会宗旨在于反清复明……如今自康熙时已过二百年,反清尚可,复明何谈!三合会又有几种恶习为我所憎,例如新入会者必须拜魔鬼邪神,发三十六誓,又以刀加于人颈迫献家财为入会之用,皆无道理。我们拜上帝教乃讲真理,有上帝真神助佑,与我们相比,三合会卑污不足道也!”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随着太平军在广西的壮大,不少原先三合会成员纷纷受政府招安,被编为“壮勇”,作为“民兵”武装打击太平军。这些“壮勇”并不是壮族乡勇,他们都是三合会(天地会)成员,而且他们装束与太平军相类似,头戴红巾。太平军占领永安后,见“壮勇”日益增多,洪秀全还很不高兴,在发布的《救世要民谕》中提及说:“况查尔们壮丁(客家话一直以“尔”为“你”),多是三合会党,盍思歃血洪门,实为同心同力以灭清,未闻结义拜盟,而反兆面于仇敌也!”至此,洪秀全才想到要争取天地会人员。

所以,日后太平军入湖南道州、郴州攻略时,就积极招募天地会成员加入。湖南的天地会,又称“添弟会”、哥老会。接着,长沙、武昌一带的天地会也纷纷响应。太平天国“定都”南京后,湖南、湖北、福建、广东、江西天地会纷纷表示“受编”,四处开花。可惜的是,石达开在太平天国乙荣五年在江西招募了一帮广东天地会“花旗贼”,让他们保留原先的称号,原将统原军,最终导致严重后果。这些广东天地会成员多属流氓土匪出身,旗帜多用花色,故称“花旗”(与City Bank无关),而太平军本身用黄旗。“花旗军”犷悍难制,又独树一帜,石达开本来目的是想让这些人牵制官军,但这帮贼军四处扰民,到处杀人放火,极大败坏了太平军的信誉。特别是太平天国晚期,这群广东本地人出身的“花旗贼”纷纷投降政府军,充当向导,熟门熟路引官军入粤,在嘉应州(梅州)等地连端太平军老巢,终使太平天国死灰不能复燃。

洪大全这位才大志疏的读书人被押解入京途中,在信阳曾慷慨悲歌作《西江月》词:

寄身虎口运筹工,恨贼徒不识英雄。谩将金锁绾冰鸿,几时生羽翼,万里御长风。

一事无成人渐老,壮怀待要问天公。六韬三略总成空,哥哥行不得,泪洒杜鹃红。

词意壮烈,水平不俗,比洪秀全歪诗高出八个档次。

(所有上述事情,如果哪位读者看过清朝一个在广西巡抚郑祖琛手下当过幕僚的笔名“半窝居士”所写的《粤寇起事纪实》(郑鹤声藏本),会完全改变印象。因为据他讲,所有洪大全之事,全是赛尚阿手下捏造,他这样认为:“所有擒获(洪大全)递解情形,皆比部某君粉饰。此贼途中所作诗词,亦系比部代撰,斯事凭空结构,粤中人人嗤笑。”他说的“比部某君”,是指赛尚阿手下的机要幕僚、军机章京丁守存。如此一来,似乎我上面写的数千字有关洪大全的事情都是废话了。但观其书中所记张国梁投降的事情,完全不是真事,都属于市井传言,所以,只能也把这位“半窝居士”的记述当成参考书了,不能尽信。)

附一:三合会会员、三十六誓

读此,可知这种准黑社会组织的各种奇名怪目:

会员

公所之首领称大总理或元帅,普通称大哥,为万云龙所拟。以下之头目称香主,普通称二哥,为陈近南所拟。再次之头目称白扇或先生,或三哥。再次为先锋,为天佑洪所拟。次为红棍,以执行会员之刑罚。以下总称草鞋,为最下级,供服役使令随从等事。(以下略)


三十六誓

一、自入洪门之后,尔父母即是我父母,尔兄弟姊妹即是我兄弟姊妹,尔妻即是我嫂,尔子侄即是我子侄。如不遵此例,不念此情,即为背誓,五雷诛灭。二、倘有父母兄弟,百年归寿,无银埋葬,有白磷飞到,求兄弟相帮,必要通知各兄弟,有多帮多,无钱出力,以完其事。如有诈作不知者,五雷诛灭。三、各省外洋洪家兄弟,不论士农工商,江湖之客到来,必要支留一宿两餐。如有不思亲情,诈作不知,以外人相看者,死在万刀之下。四、所有洪家兄弟,未相识挂牌号,说起投机,必要相认。如有不认者,死在万刀之下。五、洪家之内事,父不能传子,子不能传父,兄不能传弟,弟不能传兄,以及六亲四眷,一概不得传。讲说以及私传衫仔、腰平以及本底,私教私授,贪人钱财者,死在万刀之下。六、凡我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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