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爷,要你负责-第21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年,7月30日,雨。”
“今天是周家人的忌日,碧笙一大早就跑得没有了踪影,秦筝跑出去找他。爸的神色也很不好,早晨起来便将自己锁进书房里。我的测验卷子要找爸签字,却被妈给扯住,说今天无论任何事都不许打扰爸。”
“我只能撅嘴。我的测验考得那么惨,当然不敢找妈给我签字,否则妈会活活撕了我的皮。如果爸今天也不能给我签字,我该怎么办?”
“藏着掖着卷子,我回了房间。准备找爸以前签字的笔迹出来,我自己学着画一个。爸永远比妈来得温柔慈祥。不是爸脾气好,我知道是爸总觉得亏欠我——或者照实了说,爸是始终就没把我当成他自己的女儿,跟我之间总隔着如同陌生人一般的距离。”
“我只能叹气,再叹气,命令自己不许再向深入想下去,否则会更难过。在这个家里,我不过只是名义上的主人,在爸和宋妈、刘叔他们的眼里,我更像只是个客人。所以这里虽然是秦家,可是我却能最理解碧笙的心情——虽然号称这里是家,其实我们不过都只是在寄人篱下。”
“我胡思乱想了好久,笔下描出来的签字难看得要命,一个都用不成。我们老师也不是傻子,她一看就能看出来哪个是真的签字。我爸毕竟是秦子潇啊,他经常在各种重要的场合里签名,那种熟练度早就是行云流水、下笔如有神;我在这描的,简直就是虫子爬,一看运笔就知道作假了。”
“我只能坐等碧笙回来。碧笙很聪明,手又巧,他很会模仿爸的签名。这事儿可能就连秦筝都不知道,可是我知道。”
----
【10点前后第二更。】
笛子的日记②:舍不得丢下你'VIP'
碧笙很会模仿爸的签名?秦筝心尖微微一跳,像是有什么滑过,却捉不住。
“那次也是测验考砸了,老师要求我拿卷子回来给爸签名。我当然不敢,23分,如果被爸看见了,他一定会更加不喜欢我——在爸心里,我永远没有乖巧又成绩好的秦筝完美吧,他本来已经有够不喜欢我……”肋
“我就坐在房间里发呆,后来想起碧笙,觉得也许男生模仿爸的签名会更相像,所以我就去碧笙的房间。碧笙本来不愿意搭理我,可我哭着跟他说,不想被爸看见我这个狼狈的成绩,不想爸更不爱我……他竟然点头答应了。”
“我想,那一瞬也许是我触动了他的某根神经——或者是让他想起他的父亲,或者是让他体会到在秦家只有我跟他的境遇最为相似——总之他按照我拿给他的签名小样,将把的签名画了下来……”
“可是我发现,他做得比我语气的还要好。甚至不必我拿爸的签名小样,他似乎也可以信手拈来……原来真的是男生更善于描摹爸的签名的,对吧?”
秦筝在黑暗里,静静呆愣了良久。
再垂首望向那日记,看笛子关于忌日当天的记载。
其实那个忌日秦筝自己又如何能忘?一大早起来就找不到碧笙的踪影,好在是在暑假里,秦筝便发了疯似的跑出去找碧笙,生怕他想不开而出了事。镬
秦筝最后凭着微末的直觉跑到海边去。那天乌云密布,海上起了很大的风。风卷着海浪扑向岸边,拍上礁石,发出砰然的巨响。秦筝终于在黑黢高耸的礁石洞里找到了碧笙,看他只穿着单衣,双手握拳,仿佛绝望地注视着那片风起浪涌的海。
秦筝懂,可能这样的环境才能让他宣泄出心中压抑的疼痛。秦筝没有拦阻她,只是淡然出来告诉刘叔等跟着一起搜寻的家人,让他们先回家去报信,让家里人不必跟着担心。她会留下来陪着碧笙,直到将他平安地带回去。
刘叔他们都走了,海滩上留下清晰的脚印。秦筝自己打着手电筒站在夜黑浪白的海滩上,只觉有孤掌难鸣的苦涩。
她懂,可能每一天,碧笙都会在爱与恨之间挣扎,一会儿想用感情来压制仇恨,一会儿却又被仇恨击溃了理智……像被两头同样凶悍的猛兽撕扯着,碧笙一定在时时体会着被撕裂的痛楚。
而她只能在旁边守着他,却没办法代他疼——更何况,那两头猛兽里的一头正是被她带到他身边。
如果不是她坚持守护他,如果不是她坚持要他进入秦家,可能碧笙就能简单地只捡起复仇的工具,单纯地恨秦家就是了;又何必要在爱与恨之间这样苦苦挣扎?
爸给了他仇恨,而她的爱同样给了他痛苦。她不是他的天使,她其实也是害他痛苦的罪魁祸首之一……是她让他不能快意恩仇,是她将他放在爱与恨交织的火炉上煎熬。
所以在疯狂的情绪之下,碧笙在黝黑的山洞里抱住她,想要用更强烈的肢体动作来压制心中的绝望——她却拒绝了,狠狠张口咬在他胸膛上!
不,不能这样!
她要他好好地活下来,却不是要这样活在无法挣脱的煎熬里!不是要让他变成无法控制自己的疯子!
——她甚至在那一瞬间想过,如果没有了她的爱,如果她再不爱他,是不是就会让他更好过一些?
让那两头同时在撕扯着他的猛兽,死掉一头吧。她会带着那猛兽的残骸,独自踯躅前行。
秦筝记得自己在那风狂浪涌的夜里,在那惊涛拍岸的海边,狠狠地喊了声,“你永远是我哥,这辈子只能是我哥!”
秦筝眨眼,眨掉眼睛里的泪花。不想再自己去回首那天的往事,垂首去继续看笛子的记录。
“天黑的时候,碧笙回来了。他几乎是冲进大门来的,一身都是雨水和绝望。全家人都被他吓到了,宋妈急着想要拿毛巾给他擦身子,他去一头就撞进了他房间里,将房门锁死。”
“紧随着他的脚步,秦筝也回来了。同样地狼狈。头发都一绺一绺地粘在脸上,像是没有了生命力的海藻,掩映着她那张比死人还要苍白的脸。”
“我妈好心好意地想要跟上去安慰安慰秦筝,爸却一声大吼,‘都给我住口,今晚上谁都不许再废话!’我也不知爸这是怎么了,极少见爸在家里发这样大的火。”
“家里人都噤若寒蝉,各自早早回了各自的房间,估计就算这个时候有陨石落在大厅里,都没人会推门出来看。可是他们可以安静下来,我却不行啊!我的卷子还等着签名,虽然是暑假,我还在上暑期班;这卷子明天一早要到校交给老师看啊!没办法,我只能硬着头皮偷偷拿了备用钥匙,走向碧笙的房间。就算天塌下来,也总比明天一早被老师揪到前头大骂要好。”
“那天晚上的天色真的好黑呀,黑得就像是谁在天上大桶大桶地泼下浓墨来。就连院子里的街灯光都照不进大厅里来,显得那么风雨飘摇。我拿着钥匙去开碧笙的门,一开门就闻见浓烈的酒气……原来碧笙竟然在偷着喝酒,而且此时就像个醉猴子一样躺倒在了地上。我一进门不小心,还踩到了他的手指。”
“他疼得一下子坐起身来,却没喊。他只是坐在黑暗里,双眸灼灼地盯着我看。他突然笑了,静静地说,‘你还是舍不得我,是么?就算我惹你生气,你还是舍不得我一个人喝醉,是不是?——就像,我明知道爸妈姐姐死的那么惨,我却还是舍不得丢下你……’”
--
【11点前第三更】
笛子的日记③:下辈子……'VIP'
秦筝就愣在笛子记录的碧笙的那句话上,呆呆地,只能任凭泪水无声地流。
“碧笙在说什么啊?我最讨厌听他这么深情地跟秦筝说话那个死样!可是——我又不能摔门离开,我现在有求于他啊!这个醉猴子,一定是把我当成我姐了,那我就嗯啊答应着听着吧。等他说完了,我再找他签名。”肋
“碧笙却还在没完没了地说,‘其实今天我本来有机会告慰爸妈和姐的在天之灵。秦筝,我苦心孤诣进了秦氏,我一点一点博得了你爸的好感,我甚至将他的签名临摹得惟妙惟肖——就连董事会里的魏然他们都分辨不出真假来……所以本来机会已经来了,只要我再狠心一点,我就能将你爸在秦氏里那些见不得人的勾当公诸于世!’”
“‘可是我去还是没有做到……秦筝,我知道你爸和秦氏是一体的,如果我扳倒了你爸,秦氏就也会毁了。我拿着那些证据,终究没签下名去——我眼前都是你的样子,都是你在说,说秦氏是你妈妈留给你的最重要的遗物;你说你一定要好好看好秦氏,因为只要秦氏还在,就能想起你妈……’”
“碧笙的话让我激灵灵出了一身的冷汗。我虽然不知道这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可是从碧笙的醉话里,我也听得出,碧笙是要用模仿爸的签名,以及进入秦氏的机会,去做不利于爸和秦氏的事情!”镬
“我便更加耐心下来,主动倾听碧笙的话。他说,‘所以我今天特别难过,特别绝望……我觉得对不起爸妈,对不起姐姐……因为我越来越发现,秦筝,我放不下你——就算要抛下给爸妈和姐的仇恨,就算要忘了他们的惨死,我也丢不下你……’”
“‘秦筝,在爱与恨之间,你始终在努力让我捡起你的爱,而放弃报仇,是吧?好,我承认,我说给你听——秦筝,你成功了!我做不到恨你,做不到伤害你……既然秦氏和你爸是你最在乎的天和地,那我就给你保留下来,我就不毁了他们!——而我终将在自己也死亡的那一天,在天上,向我爸妈和姐姐叩头赎罪!’”
秦筝压抑不住地哭出声来——原来那个晚上碧笙竟然说了这么多真心话,原来碧笙那天的绝望不是因为仇恨,而是因为爱!
“我震惊在碧笙的话语里,可是我的心里却涌起奇异的愤恨。如果让秦筝听见了碧笙这样的话,他们之间一定会更好,是不是?碧笙的心里就越发没有我的位置……凭什么,一切都被姐姐夺走,我不甘心!今晚上,碧笙这些话没被姐姐听见,却是被我听见——这定是天意,是不是?”
“我看见自己心里有小小的恶魔露出微笑。我没再出声,只是褪掉了我全部的衣裳,走进碧笙的怀里去。正如他模仿爸的签名惟妙惟肖,我也能将秦筝的声音模仿得足以乱真——更何况,他此时心智几乎全失,他根本就没有了分辨的能力。”
“第二天早晨他醒来,我冷静地让他给我签了名。然后将他昨夜的话复述给他听,却只说了他在秦氏里都干了些什么,而刻意掠过了他说舍不得秦筝的那一节——我看见他的绝望,可是我还要狠下心来说,‘只要你对我好,这些事我就烂在肚子里,不去跟我姐说。哥,你也知道,如果姐知道了你的所作所为,该有多伤心。’”
“我虽然说得轻松,却也看见了自己心底的伤痕。我装作从容地从碧笙床上抽走了那条染了我的血的床单。这条床单是姐亲手买给他的,所以只要有这条床单在我手里,他就注定了永远逃不出我的掌心。我知道他永远不会给我他的心,那好,我只要他的身体就好了。这样,我也算是跟秦筝打了个平手,而不是那个彻底的输家,不是么?”
“那天凌晨,我盯着熹微的晨光走回自己的房间,终究还是抱着床单大哭了一场。我也不甘心这样做,可是我除了这样做,又如何能夺得他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