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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部分

漫漫大唐路-第114部分

小说: 漫漫大唐路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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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哎……”老道士闻言失望的叹了一口气,“如此那就只好想些别的办法了。”

    “办法我有。”王小麦小声的说道,“只是在下并不确定此法是否合适。”

    孙思邈闻言眼睛一亮,急切的抓住王小麦的手:“快说,有何办法?”

    “给细菌染色。”王小麦答道,“细菌的透光性极好,几近透明,因此观察起来十分不易,但是如果给他们染上色,就好分辨的多了。”

    老道士一拍大腿:“好办法,老道怎么就没想到呢,继开你果然聪慧。”

    “别别别,您先别夸我,这个方法只是一种猜想,至于怎样染色,如何选用染料,在下实在是无从知晓,这个办法能不能行还不好说。”王小麦无奈的摇着头说道。中学的时候上生物课给细菌染色貌似用的是紫药水,可谁知道紫药水是什么东西做的,估计是一种化合物,这个年代连化学都没有,更不要说化工产业了。长长的叹了一口气,也不知道道门那些牛鼻子到底研没研究元素论,不管了,现代工业里面化学太了,实在不行就要借助李二的力量去搞了……

    王小麦便把后世残存的一些细菌染色的记忆统统对老道士说了一遍,但都是些支离破碎的片段,他只知道过程,哪里明白其中的原理,拼尽了全力也只能说了个大概的思路,还不知道是否正确。后世一瓶紫药水只需要几毛钱,谁知道里面蕴藏着多少化工产业的成果。只知道一些粗略的东西就像改变世界太难了,王小麦摇了摇头。

第42章 朗日赞普() 
从老道士那里出来,张继就用仅存的一只手拿着一只剪落的药穗不停的放在鼻子底下嗅着,王小麦的举动虽然反常,但是他从来不会无的放矢,就像那天他把几个装满碳粉的坛子运进皇宫,随后就发生了爆炸一样,这个闻起来有着清苦香气的药穗看上去普普通通,不过王小麦如此看重,一定是有什么秘密在里面。

    王小麦好笑的看着旁边疑神疑鬼的张继:“你小心些,这株草药可是有起死回生的功效,别浪费了。”

    张继闻言手一抖,手里的药穗险些掉落在地,急忙手忙脚乱的接好,表情有些狐疑的看着王小麦:“起死回生?”这话要是从别人嘴里说出来,他半个字都不信,毕竟行伍里混了这么多年,见过的死人也不少,还从来没有见过谁起死回生的。但是王小麦太神奇了,那种看不见的气能让熄灭的火星复燃,和孙老神仙又是这么好的关系,难道他真的掌握的什么神仙一样的手段?

    “对啊,”王小麦肯定的点点头,一本正经的说道,“这种花酿出来的酒能让酒鬼死而复生。”

    “酒鬼?”张继恍然大悟,“你说这药穗是用来酿酒的?”怪不得……王小麦在洛阳就是以酿制的神仙酿出名,用这种奇怪的花来酿出什么好酒也就能说得过去了。说不定是比神仙酿美酒,神仙酿十贯一斤,这新酒怕是不下这个数吧?小心翼翼的捧着手里的药穗,张继仿佛看到了一块金子。

    “这种酒便宜……”王小麦说道,“酒精度低,但是味道醇厚宜人,夏日里若是能饮上一斗,绝对是一件快活过神仙的美事。”

    “这是啥酒啊?”旁边的粱三也听的心动了,下意识的开口问道。

    “啤酒!”

    “皮酒?”两人脑门子上挂满了问。

    要酿制啤酒就离不开大麦了,西市可是一座国际市场,很快就找到了一处卖青稞的粮店,店主是一个身穿翻领长袍,头戴平顶无沿帽,脸上有明显高原红的瘦高中年人。

    藏族同胞?王小麦下意识的双手合十过顶想行一个后世流行的藏族礼仪,这番举动吓得那店主急忙闪到一旁,店里的伙计也是大惊失色,惊恐的看着一身华服的王小麦。

    张继一把将王小麦拉住,脸上的温度火辣辣的:“这些异族番邦怎可承受郎君的大礼?”他觉得王小麦这番举动真是丢人丢到家了,一个郡公亲自逛街买东西不说,竟然还对这些蛮夷如此的客气,真是折损了天朝的英名。

    王小麦此时也回过味来了,感觉确实有些不妥,不过这些都是小节,无伤大雅,急忙出言安慰店主和伙计:“那个……”想了半天,也没想出什么辞藻来,只好指着店中的大麦说道:“这些我全都要了。”

    店主急忙擦着满头的大汗用吐蕃语吩咐手下的伙计把青稞装好,送到这位贵人的府上去。

    一边掏钱付账,王小麦一边随口询问吐蕃那边的情况:“你们的大王松赞干布怎么样?”

    “回贵人,现在的吐蕃王是朗日赞普……”那人一脸为难的说道,“松赞王子现在只有四岁。”

    “原来是这样……”王小麦尴尬的笑了笑,原来后世有名的松赞干布现在还是个孩子。不过汉人本身就对这些番邦不甚了解,甚至皇帝也经常记错番邦首领的名,这都是常事,倒也没什么奇怪的。

    “朗日赞普去年攻灭了苏毗部落,统一了吐蕃……”在店主的娓娓道来之下,王小麦终于对吐蕃国内的状况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

    朗日赞普年富力强,本来是雅砻悉补野部落联盟的首领,后来经过一系列的发展政策,使雅砻悉补野部落不断的发展,最后征服了青藏高原上的其他敌人,完成了吐蕃的统一大业。朗日赞普做了吐蕃之主之后,就积极与大唐联系,以期建立良好的邦交关系。

    张继倒是对这些番邦异族有些了解,见王小麦似乎对这些番邦异族很感兴趣,便对其介绍起吐蕃的实际情况来。王小麦听完之后点点头,看来现在的吐蕃还只是一个松散的部落联盟,朗日松赞名义上是统一了吐蕃,但是手下依然部族林立,远远没到松赞干布后来建立强盛的吐蕃王朝的辉煌时代。

    大唐周围的异族之中,吐蕃可能不是战斗力最强的一个对手,但却是最让人头疼的一个对手。U看书uuashuc因为基本上只有他打你的份,汉人的军队想踏上海拔三千多米的高原去攻打吐蕃基本上是不可能,高原反应会死人的。王小麦记得,西藏直到元朝才纳入了中国的版图,在此之前的历史他只知道一个松赞干布了。

    随着大唐日益强盛,边疆问题会变得尤为,现在首当其冲的当然是突厥,但是这个吐蕃也是不容小觑。在恶劣的自然条件下成长起来的游牧民族是天生的战士,他们弓马娴熟,善于征战,不怕艰苦。

    不过中原军队对阵游牧民族军队也有着巨大的优势,无论从武器装备还是军事素质基本上都一个等量级上。想比那些以部落为单位的游牧民族,中原军队更职业,更富有效率。一对一,二对二可能不是他们的对手,但是一旦成建制的军队作战,形势就完全逆转了。战争不是打群斗殴,最终取得胜利的必然是军事素养更高的那一个。

    异族侵略中原必然是天下陷入纷乱的时候,一旦中原王朝得到一统,少数民族很少能占到便宜。很多人想当然的认为骑兵一定比步兵强,这是非常错误的。游牧民族缺乏武器装备,对上成建制的步兵军团向来都是不敢直缨其锋。但是这些游牧民族胜在机动性强,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把游击战的精髓运用的淋漓尽致。

    就像有一句话说的,战场上克制空军的永远是空军,同样的道理,克制骑兵也是骑兵。中原王朝的经过训练的骑兵,战斗力是不差的,唐军更是历史上屈指可数的强军,周围的游牧民族纷纷臣服,以至于李二后来有了一个“天可汗”的称。,,。请:

第四十三章 赴宴() 
出了景曜门再往北,穿过一片郁郁葱葱的树林,就可以二的秦王府了。王小麦倒吸了一口冷气,好家伙,这哪是一栋府邸,完全就是一座宫殿了。

    整个王府建在龙原的半山腰上,占据的面积过了一个里坊,怪不得李二不把宅子建在城内,想必城里找不出这么大的面积建造这座秦王府。

    “啧啧啧……”宋老三张着嘴,一副土鳖的表情,“这得多少钱?”

    “反正你卖帽子的话,估计卖个几千万顶就能凑齐了。”宇文士及吹着口哨调侃道。

    入城的时候新军给人的震撼太大了,那顶有些奇怪的帽子也成了百姓们茶余饭后谈论的话题。宋老三的帽子生意一展开,两天之内就卖了精光,大部分是被长安的商家抢购一空,不过这些帽子给两人带来了数千贯的利润,宇文士及笑的嘴都合不上了。这门生意他基本上没出什么力,只是出面联系了一下长安的商家,简直和不劳而获没什么区别,把王小麦那副睡不醒的表情也当成了高深莫测,财神啊,宇文士及双眼放光的感叹。

    “王兄,听说你在大肆收购蛇麻花,不知道这又是一门什么样的生意?”宇文士及舔着嘴唇问道。随随便便一个帽子生意就是几千贯进账,这钱来的太容易了,他决定了,以后就跟着王小麦走,哪怕人家吃肉他喝口汤也行啊。

    王小麦打了一个长长的哈欠:“这是我自用的,没打算拿出来赚钱……”

    “原来如此……“宇文士及有些失望的说道。

    “赚钱的生意多了去了,宇文兄要是不嫌弃,俺老宋倒是有几个门路……”宋老三拍着胸脯说道。他也宇文士及的门路广泛来了,头脑也比较灵活,没有世家大族那股高高在上的傲气,很好相处,便自告奋勇要拉他入股。

    宇文士及眼睛一亮,在马上撸起袖子就和宋老三盘算起以后的合作事宜,刚说了两句,便到了秦王府前。

    送上名帖,门口的护卫便风风火火的跑进了王府内,不一会儿,便有一个长髯阔面的中年男子走了出来,朝三人深深的揖了一礼:“房乔见过王特进,新城公,宋将军……”

    宇文士及急忙上前将来人扶起:“玄龄兄如此大礼,我等受之有愧。”

    房玄龄!王小麦咽了一口唾沫,慌忙上前和宇文士及一起将这位一代贤相扶起,郑重的行了一礼:“原来是房记事,在下失礼了。”这家伙可是李二的头心腹,为秦王府网罗了无数的人才,是李二的左膀右臂,胸中的谋略多的数不完,日后出任宰相之职,是历史上数得着的贤相之一。

    房玄龄也在仔细的打量着王小麦,此人的名字从两年前起就耳熟能详了,魏征和秦琼程咬金这些瓦岗的旧人都是对此人赞不绝口,此番又是献出了洛阳,立下了大功,受封为济州郡公。抛开这些的功绩,他对王小麦的了解远比旁人更深一筹,和秦王来往的书信中,秦王多次提到了此人的作为,提出的谋略深沉而有远见,连杜如晦都对他赞不绝口,称之为“全才”。

    王小麦倒是不知道房玄龄早就对他良久了,在一代贤相面前,反而有些拘束了起来。房玄龄如今虽然只是王府的记事,但是王府上下事无巨细,他都处理的井井有条。善战者无赫赫之功,房玄龄就是那个站在李二背后的男人,他虽然不像杜如晦魏征一样立下过什么显赫的功绩,但是在李二心里的地位却是当之无愧的第一。

    房玄龄谈吐不凡,言辞温雅而富有亲和力,有长者之风人心生好感,王小麦和宇文士及也是很健谈的性格,很快就和房玄龄称兄道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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