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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部分

从零开始的快穿日常-第113部分

小说: 从零开始的快穿日常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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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二章 结束也是开始() 
直到三日后重新站在文殊院的大门前,直到再也找不到夏叶瑾的身影,崔晨才意识到,那一日夏叶瑾根本就是在答非所问,人家根本就没有答应他要等他回来。而自己竟不知道对方口中的话,到底哪一句才不是玩笑话。

    之后婚期定下来的某一日陈子韶李元拉着他出来庆祝,酒酣之际,陈子韶突然皱着眉头望着自己,声音闷闷地说,“崔晨你能不能不要这么快就成亲。”

    这话一说出来,把李元吓得半死。好在大家都喝得醉,心思反应都变得迟钝了许多,也没有激起多大的水花。

    他记得当时自己借着酒意半开玩笑地问,“为什么?”

    陈子韶喝的极醉,皱了眉头,瞪了眼,像是伤心又像是生气的样子,“这样夏叶瑾如果知道会难过的。”

    “”

    “崔晨你知道为什么叶瑾也不参加贡举吗?才不是像她自己说的那样学术不精不想考,也不是身份的原因,而是”陈子韶晕乎乎的,脑袋一顿一顿的,几乎是要陷进桌子里,“因为她跟我一样,是女的啊”

    陈子韶话还未说完就直接醉趴在了桌上,崔晨愣过之后,不由苦笑,倒满一杯清酒仰头饮下,哑着嗓音艰难叹道,“这样多不公平啊。”

    你看,多不公平啊。

    你一声不吭的径自离开一走了之,却独留我在原地守候着所有的物是人非时过境迁。为什么明明此生已经决心自己过没有你,却又要突然冒出关于你的消息。

    *

    迎亲队伍缓缓从面前经过。

    夏叶瑾融进人群里,静静的望着那抹熟悉的背影远去。在即将穿过坊门时,对方似乎觉察到了什么,不经意的回头看了一眼。

    随即便又摇了摇头,崔晨觉得好笑,那个人在几年前就已经完全失去了音讯,而他在刚才那一瞬间竟然冒出了对方就在这附近的错觉。

    不过如果她在,她一定也是会祝福他的吧。好不容易忘记过去所有不开心的事情,找到与自己心意相通的之人举案齐眉相守到老,从头来过,又有什么比这样更值得祝贺的呢。

    所以他紧紧牵起那等待了太久的手,在漫天繁花与道贺声中满怀虔诚的行下终身大礼。

    *

    车颠簸了一下,不知怎么突然睡着的夏叶瑾醒了过来,有些茫然的望了望窗外,转过头发现宫辰时还站在原地,便问快要到了么?

    宫辰时居高临下看着她额头因为睡起的红印子,摇了摇头,说快到了。

    *

    有人曾说,努力想得到什么东西,其实只要沉着镇静、实事求是,就可以轻易地、神不知鬼不觉地达到目的。而如果过于使劲,闹得太凶,太幼稚,太没有经验,就哭啊,抓啊,拉啊,像一个小孩扯桌布,结果却是一无所获,只不过把桌上的好东西都扯到地上,永远也得不到了。

    但夏叶瑾却不信邪。

    回望她这短暂又一无是处的前二十年,就会发现大部分时间里她都在拼了命地到处死磕,甚至可以算是愚蠢,不到头破血流不罢休。

    但回头想想,其实这样死磕得来的结果并不算太差,至少你能够深刻的记得自己曾为了某个目标努力奋斗过,也知道共同经历过的某些事永远都不会被遗忘。都说时间是天底下最残酷的毒药,但只要自己曾为之努力付出过,就算到了最后真的忘了,但至少在记忆尚存的每一刻,都不会感到后悔。

    时光很长,长到一分一秒都抓不住。

    时光很短,短到就停在此时,定在此刻。

    人生如此,便也就足够。

    (完)

    *

    唐会昌二年,公元842年,秋九月。

    长安城。

    凌晨五更二点,宫城内晨鼓传来,紧接着各坊的鼓应声骤起。照规矩,晨鼓从此刻起要一直延续到天光微亮,109个坊和东西两市,便在这隆隆的鼓声中渐次开门,开启新的一天。

    长安城东北角大宅前院。

    夏叶瑾已经从床上爬起来好一会儿了,唐朝对床的概念还没有现代具有特指的意思,除了指代卧具之外,也可以指坐具。所以虽说是床,但实际上也不过是张小小的软榻。

    “阿瑾马备好了吗?——”有人站在院子里喊,夏叶瑾应了一句,赶紧往外跑。

    本以为积攒了那么多经验值之后能改变下身份,却没有想到,好不容易刷够人品争取到来泱泱大唐朝露张脸的机会,可是她的身份却依旧还是个下人。嗯,或许比普通的下人要好一点,是个专门饲养骆驼和马匹的下人。

    没办法,宫辰时不给她走后门安排身份,凭着她自己的能力,能够找到的也就只有这些对身份没有限制的苦力活了。

    “主子昨天特意吩咐过今日出行不用骆驼用马,我让你喂的马都喂好了吗?”说话的名叫何富儿,是一位看上去年纪与夏叶瑾差不多的粟特人,也就是传说中的胡人。

    唐长安郭城内虽然对私家畜牧有严格的限制,但在王子贵族的府内,依旧有驯养用来作为代步工具的良马和骆驼。为了不过于引人注意,一般控制在只几十匹良马和几峰骆驼这样的数量上。

    由于胡人善畜牧,贵族府内常常雇有胡人来管理这些马和骆驼。眼前这个穿着窄袖宽袍胡服的何富儿就是“掌管”这些牲畜的人,而夏叶瑾的工作,就是给他打下手,负责喂马打扫马厩和驼厩等等一切何富儿不愿干的事情。

    “现在这季节不要给马喂的太多,茼麦一桶,谷子六斤就行,太多了容易得病”

    何富儿故作老成的在一边絮絮叨叨的交代个不停,夏叶瑾面上乖巧地站在旁边听着,就在她听的快要睡着的时候,对方的声音却突然停了下来,随即听到一声十分恭敬的,“二少爷”。

    夏叶瑾打了个激灵,猛地清醒过来,一抬眼就看到一位身穿月白色锦袍的年轻男子已经站在了他们的面前,对方并没有注意到她,只是看向何富儿问,“马都准备好了么?”(。)

第二百零三章 新生活() 
似乎唐朝贵族男子都喜欢熏香,好在香气淡然,并不难闻。

    唐武宗继位后,李德裕受到重用官拜宰相。而眼前这位年轻的贵族公子,就是李宰相的第二个儿子,李熙之。

    也是夏叶瑾此番任务的目标人物。

    其实相对于之前错综复杂的剧情,这一回的线索倒是没有那么复杂。

    唐武宗李炎在宦官仇士良的拥立下,从派系斗争中胜出而得以继承皇位。但在继位之后他却没有继续依靠仇士良,而是采用明为尊崇,实则贬谪的方式逐渐削弱宦官的势力。

    仇士良历经几代皇帝,处心积虑大半辈子自然不可能就此善罢甘休。为了巩固自己的势力,他明面归隐不问世事,实际上却暗中操纵死士来完成他自己未完的野心。

    而此番任务目标中的女主角裴沁雪,就是仇士良派来安插在李熙之身边的死士。

    但李熙之却在这场结局注定是分道扬镳的悲剧中对裴沁雪产生了好感。只可惜李家早就为他说定了一门亲事,对方是高高在上的庆德公主。李熙之自然是不同意,可皇帝赐婚的圣旨摆在面前,他一违抗便会连累满门。

    百般无奈之下,他只好妥协,收拾好心绪准备迎娶庆德公主。裴沁雪因为任务的关系,依旧留在了李府。

    某日两人在府里遇见,裴沁雪简单寒暄过后便匆匆离去,但李熙之却站在原地望着她的背影出神了很久。久到庆德公主来到他身旁都没有注意到。

    女子的心思本就细腻,更不用说是在自己心仪的人身上。庆德公主终于觉察出了他心中另有其人。她虽贵为公主,气质上佳。但从小娇生惯养被人捧在手心,哪里受过这样的气,只要她想得到的东西,还从来都没有失手过。

    于是她去求了一个术士,希望能夺回李熙之的心。

    那术士也不是个正道之人,操的是一手的旁门左道,竟然告诉她一个阴狠之极又愚蠢到家的狠招。

    他说,只要将裴沁雪杀死再将她的尸首沉入古井之中,然后用古井之水泡茶而饮,这样连着七七四十九天,李熙之就会将对裴沁雪的情谊转移到她的身上,从而彻底忘了这个人。

    到底是什么样的情,需要用活生生的人命来沃养?

    因为裴沁雪武功高强,庆德公主想要得手并没有那么容易。但她贵为公主,最不缺的就是替她卖命的人。所以在花了几百两银子之后,她十分满意地招募到了十几个亡命之徒。

    裴沁雪最终还是死了。

    庆德公主将她的尸首沉到了李府后院的那口古井里。她也遵照术士的指示开始以井水泡茶。只可惜,七七四十九天之后,她没有得到应有的爱情,反而是李熙之因为裴沁雪的死精神状态一日不如一日,到了四十九日,终于撒手人寰,什么都没有留下。那日正好碰上庆德公主外出还愿,她甚至连见他最后一面都来不及。

    “所以我的任务是破坏李熙之同庆德公主两人的姻缘?”

    夏叶瑾若有所思的问。

    故事不长也不复杂,可她听着却胸口莫名有些发闷。大抵嫉妒真的是这世上最可怕的一种情绪。

    “不是。”

    夏叶瑾一愣,“不是破坏?难道是撮合李熙之和庆德公主?”

    如果真是这样,也太难了点吧?

    “是撮合裴沁雪和李熙之。”

    夏叶瑾,“”

    这和破坏李熙之和庆德公主两人有差别吗?

    宫辰时像是看出了她心里的腹诽,淡淡的看了她一眼,说,有差别。

    “实际上在刚才的故事里,裴沁雪并不知道李熙之的心意,如果让她知道了,或许结局就不是如此。”

    “那我该拿庆德公主怎么办?”

    人家可是公主,她再怎么彪悍也干不过对方的吧?

    “顺其自然就行。”

    “”

    顺其自然?说得倒轻巧!

    “还看?!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一道不十分友好的声音将夏叶瑾从走神的状态中拉了回来,反应过来后她才发现,坑爹的是从刚才开始她竟然保持了一个目送李熙之远去的姿势在走神。

    难怪何富儿会误会。

    “你先去给那几峰骆驼顺顺毛,草料快没了你顺完毛后去东市一趟,还有出去的时候一定要往福禄坊过”

    “为何要往福禄坊过,可是有什么讲究?”

    见何富儿一本正经地在交代,夏叶瑾心生好奇便凑上去问。

    对方噼里啪啦的语速停滞了一下,“没什么讲究,福禄坊的什锦酥好吃,你记得带一盒回来。”

    “”

    *

    夏叶瑾满心郁闷。

    早知道福禄坊距离东市那么远,她打死也不帮何富儿带什么什锦酥,导致现在天都已经大黑了她还在外面往回赶。好在东市的草料有专门的脚夫送到李府,不用她操心,不然再加上那一大牛车的东西,她简直想直接暴打一顿何富儿。所幸穿过前面那座坊门就到李府,可现在差不多已经是亥时,想着没睡几个小时又要爬起来,夏叶瑾真切地感到了生无可恋。

    晚唐的社会治安并不是太好,就算是实行了严格的宵禁,可街市上还是有一些游民在四处张望。夏叶瑾又饿又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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