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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大神之光是如何炼成的-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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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个笔名闪过,李清皆是否定了。

    最后李清,取出了纸张,写下了自己的名字,李清。

    看着自己的名字,思索了起来。

    笔名,不是胡乱起,应当有含义在其中。

    “秦老爷子是我的贵人,给了我一丝希望……”

    “秦老爷子,叫我小清,容易误听为小青,小琴,小秦等。小青似乎是《白蛇传》中,那一条青蛇。白蛇传,是言情;而我也要写言情,那便叫青蛇吧!”

    最后定稿了,笔名叫做“青蛇”。

    只是看着这个笔名,李清又是犹豫了起来。

    青蛇二字,似乎太过单薄了。

    又是改变为,“青蛇有泪”。

    笔名定稿了,李清开始构思着言情。

    前世的记忆中,言情真的不多。

    靠着写言情,成就了经典名著的,太少太少了;反倒是很多的言情,成为了畅销,可是也仅仅是畅销而已。

    这些畅销,与其说是质量一流,不如说是世人追捧的。

    就好似,想要成为畅销,又是知识浅薄,那最好的办法,便是拉低读者的智商。

    而前世的那些言情,皆是将读者的智商拉低了。

    而那些智商没有被拉低的读者,自然是感觉道不好了。

    “写作言情,第一要务,便是拉低读者的智商!”李清在日记本上,写下了这一行字。

    写完之后,李清又是闭上了眼睛,开始不断的回忆着,不断的筛选着。

    很多言情,仅仅是畅销而已;而那些成为经典的言情,皆是超越了言情的桎梏,迈入了全新的领域。

    《红楼梦》是一部言情,可是它超越了言情的桎梏,涉及了人生,命运、社会、哲学等等。没有谁会简单的将红楼梦,看做是一部言情。

    《巴黎圣母院》是言情,可是超越了言情,涉及了人性的本质,具有时代的震撼力。

    《挪威的森林》是言情,可是他点出了那个时代,迷茫的一代,失落的一代,已经不再是简简单单的言情了。

    《茶花女》是言情,可是它点出了人心之美丑,超越了一般的言情。

    《乱世佳人》也是言情,可是写出了美国人的不屈,美国人的奋斗,就好似《老人与海》一般,有着鼓舞人心的力量,已经不再是简单的言情了。

    李清思索着,闭上了眼睛,思索了起来。

    品味着这些大餐,再看看榜单上的那些言情,李清只感到了巨大的差距。

    比起那些三角恋,四角恋,无病**,矫揉造作的,超越太多太多了。

    一旦品味了大餐之后,再吃一些垃圾食品,就是索然无味了。

    “罢了!”

    李清压住了心中的躁动,开始构思起了新的书籍。

    不写言情则罢,要写就要写出样子。

    《步步惊心》,是穿越前,那时正火的。

    李清果断的放弃。

    而在天朝,清宫剧为何出名,而明宫剧、宋宫剧、唐宫剧、汉宫剧反倒是不出名。原因很多,其中一条便是辛亥革命不彻底,没有将他们抄家,很多的满遗太多,满遗太有钱了,有钱资助辫子戏。

    这个位面,可没有清朝,也没有满遗,清朝早就被那位穿越者打爆了。

    《后宫甄嬛传》也不行。

    《琅琊榜》也不行。

    一个个念头闪动着,李清不断的摇头。

    渐渐的有些绝望了,不因为别的,只因为前世看得言情太少了。

    “书到用处方恨少!”

    李清再度苦笑着。

    …………

    一夜的睡眠之后,李清似乎清醒了很多。

    打开了电脑,在上面打出了一行字:挪威的森林。

    《挪威的森林》故事结构很是简单,就是讲述一个男主角渡边彻在与直子交往的同时,又是与绿子纠缠不清,在二者之间,难以选择;

    出场的人物很是简单,仅仅是渡边彻、敢死队、木月、直子、永泽、初美、绿子、玲子等等,简单的不到十个人。

    整个十二章,不到二十万字,

    没有注水情节,没有脑残情节,没有矫揉造作,一切自然而简单。

    结构上简单至极,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没有生死之恋,也没有精彩的高潮,也没有揪心之处,哪怕是其中的一些女主角色死去了,也好似秋天树上掉下叶子一般,整一本书就是简单至极。

    可正是因为简单,才有一种美感。

    看了这本书,会发觉——简单,原来是如此的美丽。

    这本书,是一个大悲剧。

    在《红楼梦》中很多人死了,有着全部死光光的节奏。

    而《雷雨》有着全部死光光的的节奏。

    而《挪威的森林》也是死光光的节奏。

第17章《挪威的森林》() 
很多出名,只因为主角死了,尤其是女主角死了。

    似乎唯有死了,才能变成永恒,才能变成经典。

    若是女主脚不死,似乎只能是沦为二流的言情。

    悲剧可以发生,但是哀而不伤却是很难!

    这是一个艰难的选择,若是太悲剧了,往往是被读者丢弃,放弃不看,流逝了读者;可若是没有悲剧,又是难以升华现实意义,难以升华主题,可能变成二流,三流。

    而在这一点上,《挪威的森林》处理的很是恰当!

    很快的,李清进入了写作状态。

    而进入了写作状态中,李清渐渐的有些癫狂。

    当然了书中的一系情节,还需要修改。

    在这个位面,可没有日本,有的只是东华。时代大背景,发生了大的变化。此外比如中涉及的的一些书籍,如《来不起的盖茨比》等,皆是不存在。而李清作人适当的修改。

    为了宣传《红楼梦》,在这一本书上,李清大力的添加了相关内容。

    半个月之后,李清已经写到了“第八章开放性女郎“。

    打开邮箱,将文稿上传到了秦蓉的邮箱之中。

    上传之后,李清继续码字,大约还需要五六天时间,才能彻底完稿。

    …………

    “青蛇有泪!”

    看着笔名,秦蓉立刻脸色微微变化,看来是一个女性作家的笔名,作者大概是一个女子。

    仔细看着书名《挪威的森林》。

    挪威,是北欧的一个国度。

    那里森林密集,看来是讲述北欧的一个爱情故事。

    秦蓉脸色变化着,继续的看了起来。

    每一章,又是分了若干的小节。

    “第一章永远记得我”

    开头一般,由一首歌曲《挪威的森林》,回忆到了学生时代的生涯,回忆到了一个美丽的女孩。只是时间在流逝着,昔日的女孩美丽的身影渐渐的散去,需要回忆很久,才能回忆起来。

    谈话的内容,是一口水井。

    永远记得我。

    第一章,只能说是一般般,说不上优秀,可也说不上差。

    只是,秦蓉读完第一章之后,心中却是生出了淡淡的哀伤。

    本书是第一人称“我”的回忆开启了故事的一起,好似讲述回忆录一般。

    此刻,仅仅是主角一人,而直子不在了,成为了回忆,看来不是大团圆,两位相爱之人,没有在一起。

    秦蓉敏锐的感知到了,这似乎是一个悲剧。

    悲剧的爱情故事,只是秦蓉还是继续了下去,继续看了下去。

    “第二章好友之死”

    从学生时代,上学开始,校园生活开始了了,有着一个古板的宿友,敢死队。

    听着歌声,看着国旗升起,反复之间,回到了少年时代,回到了学生时代。

    秦蓉不由的会心一笑,想到了在大阪上学的那段日子。

    接着话题一转,出现了女主角直子,切入进来。原来一切只是,“我”向女主角讲述学校的生活。

    接着开始讲述,直子的来历,讲述一切情情缘的开始。

    恍惚之间,秦蓉现象到了直子一人,独自在大街上行走,漫长的走着,毫无目的地,就是这样走着,行走在城市的路上……

    只是后来多了“我”,跟随着直子,一前一后,就这样走在大街上。

    没有目的地,就这样漫长的走着。

    一场偶遇之后,一场重逢之后,开始了约会。

    接着讲述,“我”有一个好友,叫木月。木月有个女友,叫直子,两人是青梅竹马的伴侣。

    原本直子领过一些女生,想要四人约会,结果变成了三人约会。

    在木月与“我”打了一场台球之后木,月毫无征兆的选择了自杀。而“我”陷入了迷茫中,想要离开旧的地方,重新开始。

    读完了第二章之后,秦蓉只感到,心情有些压抑。

    木月为何会自杀?

    一切皆是未知之谜。

    接着,又是”第三章黑暗中的裸体”

    离开了旧的地方,想要重现开始,可还是与直子相逢了。

    于是,“我”与曾经的好友的女友,开始了幽会。

    “心中包着壳,难以与他人倾心相处!”

    秦蓉叹息了一声。

    好友满天下,知己无一人。

    她心中又何尝不是包着一层壳,无人能打开,也拒绝任何人进入。

    秦蓉继续读下去,只见愉快的爱恋生活开始了,没有风花雪月,没有甜言密语,却是有着阵阵温馨之感。

    在书中,我结识了一个好友,叫永泽。

    因为都是喜欢都相同的书,成为了好友。

    “这是一本好书,读第一次看不懂,读第二次只觉得是狗屎,读第三次只感到有意思,读第四次只觉得有深意在其中,读第五次,只感到其乐融融…………越是读的次数多,越觉得有趣的部分层出不穷。”

    ";若是通读三遍,倒像是可以成为我的朋友。";

    永泽说道。

    有这个朋友的存在,“我”的学生生活,不太寂寞。

    接着,在永泽的唆使下,或是永泽道带领下,两个狼友开始了泡妞把妹的生活。

    “真是混蛋!”

    秦蓉不由的骂道,只是在骂的同时,多了一丝笑容。

    有着永泽的出现,冲淡了本书的压抑、悲剧,还有种种郁闷。

    永泽的出现,给世界带来了一丝阳光。

    接着,出现了永泽的女友初美。

    “从一入学开始,永泽就有一个地地道道的女朋友。名叫初美,和他同岁,我也见过几次,是个难得的女性。她长得并不十分出众,或者不如说外表普普通通。最初我甚至想永泽怎么找这样的姑娘。然而多少交谈几句以后,谁都不能不对她怀有好感,她就是这种类型的女性。娴静、理智、幽默、善良,穿着也总是那么华贵而高雅。我非常喜欢她。心想如果自己有这样的恋人,压根儿就不会去找那些无聊的女人睡觉。她对我也颇关心,一再说要给我介绍她们俱乐部里一个低年级女孩,四人一同约会。但我不愿意重复过去的失败,便适当敷衍几句把话引开。初美就读的大学,里边全都是百万富翁的千金小姐,同那等女孩,不可能情投意合。

    永泽时常同别的女孩厮混的事,她基本晓得,但一次也没有口出怨言。她真心真意爱着永泽,却丝毫不加于涉。

    “配我太可惜了!”永泽说。我也有同感。”

    仅仅是寥寥的文字,便是塑造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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