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按大人求您辞官吧-第9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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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走上前抓过狗蛋照着她的屁股啪啪打了两下。
闪电见此一挡手把人给拦住,“谁允许你随意打她的。”
那妇人也不甘示弱,仰着头道,“她爹死的时候把她托付给我了,我就是她娘,我想打她就打她,你是谁啊,你管的着吗。”
闪电用力把人一甩,“你刚刚没有听到吗,我是她大哥。”
“大哥,哈哈,这位大兄弟你是哪里来的拐子,竟然冒充人家大哥,要知道她大哥褚文可是朝廷钦犯,若不是她大哥,她爹娘还不能死这么早呢,要不是我打小拉拔她长大,现在她早就死的透透的了。”
什么?
闪电一惊,低着头看着那快要哭出来的狗蛋。
她大哥是褚文,可是他追查一路没有听过褚家还有个孩子。
“你给我回去,你这死孩子,我辛辛苦苦拉拔你长大,你倒好成天想着跑,走走,跟我回家。”
小丫头用力抓着闪电的衣摆,一边挣脱那妇人,“我不走,我要和我大哥在一起,我不走,哥,救我。”
闪电回神用力夺回那小丫头,推了那妇人一下,“这孩子你不能带走。”
妇人一愣,立即大嚎道,“凭什么,这是我养的,凭什么不让我带走。”
闪电眉头轻蹙,他也算是在市井上混过的人,随即从腰包里面掏出二十两银子,仍在地上。
“这有二十两,她我买了。”
二十两,那妇人眨了眨眼,看着地上的银子,二十两虽然多,可是若是把孩子送走了,她在这村子里名声就臭了,卖了人家的孩子算是怎么回事啊,“不行,我不卖,这孩子是我家的。”
随后又跑来两个小胖小子,跑到夫人跟前叫道,“娘,你怎么了。”小胖子抬起头看向前方那狗蛋身上,“狗蛋你干啥了惹娘生气。”
狗蛋狠狠的冷哼一声,“我大哥回来了,我要跟大哥走了,看你们还敢欺负我不。”
走,小胖子有些不解的看着眼前高大的男人。
小眉头轻蹙,“狗蛋你不能走,你可是我媳妇。”
“呸,不要脸,你们总是欺负我,我才不要做你媳妇。”狗蛋拉住闪电仰头道,“大哥他们都不是好人,他们总是欺负我,还拿了咱家东西,大哥你要替我报仇。”小丫头狠狠道。
闪电眼底闪过一丝笑意,替小朋友出头的事他很久都没有做过了。
于是声音冰冷道,“县太爷哪里我已经打过招呼了,此后狗蛋就跟我了,而你作为这几年你照顾狗蛋的功劳,这几十两银子当慰劳费,若是告到县太爷哪里,我相信你不仅会失去狗蛋,就连银子也会一分都拿不到,你自己好好想想吧。”
那夫人垂眸,身旁的小胖子抢先的走到狗蛋跟前,抓住狗蛋的手,“狗蛋,你跟我回家,不要跟你大哥走,以后我再也不让你干活了,也不再欺负你了,好不好。”
狗蛋用力一甩,“我不,我要跟大哥走,大哥我们走吧。”
闪电点了点头,在那夫人犹豫的时候,就已经做出了决定。
闪电弯腰背起狗蛋,“走了。”
狗蛋笑容满满,扒了上去,“大哥背我。”
看着狗蛋离开,身后那胖小子一脸不舍,可是尽管怎么求自己的娘亲,也无济于事。
——
重新回到县衙,闪电把褚家的事告知。
“县老爷,在查查这孩子是否还有别的亲人。”
县太爷苦想了片刻,“褚家,劳伯爷等等,我这就让人查处。”
狗蛋十分高兴的躲在闪电身边,脏兮兮的小手在闪电白褂子上捏出两个小手印,很快县衙主簿走了出来。
“老爷,查到了。”
“哦,快拿来给我看看。”
县太爷结果县志人口簿,查看一番后淡淡对着闪电说道,“这丫头今年七岁了,三年前寄养在一户农家,看来这孩子只能跟伯爷走了,因为她的家人通通都死光了。”
死光了。
本以为查出县簿没准能查到关于褚文的其他线索,可是现在。
闪电微微点头,“既然这样,这孩子我就带走了。”
闪电和追月再次离开,身边带了一个孩子,经过一番洗漱,那本脏兮兮又看不出容貌的小叫花子,此时穿着一身粉色小裙子,头发上还梳了两个双髻,粉雕玉琢的模样哪有一点叫花子的样子。
坐在闪电怀里的狗蛋,扬起小脸问道,“大哥,要带狗蛋去哪里。”
闪电眉头轻蹙,这丫头打扮的已经十分喜人,可是这名字实在是与她不搭,若是一个男孩子叫狗蛋也就罢了,一个女孩子怎么能叫狗蛋呢。
“狗蛋大哥给你重新起个名字好不好。”
小丫头眨了眨眼,“新名字吗。”
“恩,一个适合女孩子叫的名字。”
“好。”
“妙菱,以后你就叫褚妙菱,寓意活泼聪颖,很适合你。”
狗蛋重复了一遍,“妙菱,妙菱,好好听的名字,爹说大哥最有本事,连起的名字都这么好听,妙菱,嘻嘻,我有新名字了,褚妙菱。”
转头看向默不作声的追月,“大哥哥,我有新名字了,褚妙菱,我大哥给起的。”
追月嗤笑,看他们刚刚那黏糊的样子,不知道的真以为是一对亲兄妹的,不过心里虽然这么想,可是嘴上还是敷衍道,“恩,名字不错,比狗蛋可强多了,不过丫头,那狗蛋的名字是谁给你起的。”
原本一脸高兴的小丫头,听见追月这么问,小脸突然变得难过了起来。
“是爹爹给起的,爹爹说小时候我身体不好贱名好养活,等到我大了后,就让大哥给我取,我大哥是个非常了不起的人。”
转头再次看向闪电,“大哥,爹爹说,总有一天大哥回来带我走的,我终于等到了。”
闪电心里有些不舒服,脸上的表情也跟着暗了下来。
“妙菱,你告诉大哥,你是怎么认出大哥的,又怎么会拦住大哥的马。”
说到这妙菱脸色变得洋洋得意起来。
“爹爹说过大哥最爱穿白色衣服,我一直记得,所以那天大哥来家里我看见了,我一眼就认出了大哥,只是我一直在后面喊你,你就是不回头,不过好在我追上了大哥。”
124 她也算是女人?(四)()
风和日丽,海冬的身体已经好的差不多了,该办的事她也应该从新拾起,要不然不知道还得拖多久才能回历都去。
程玉端着药碗走进来。
“咦,冬哥哥你怎么起来了。”
海冬转头看向来人,微微一笑继续穿着衣服。
“今天天气好,想要出去走走,若是再闷在屋子里,我想我会疯掉的。”
程玉把药碗放在桌子上,“冬哥哥,这是最后一副药了,吃过后就可以安心出去散心了。”
海冬整理好衣服后,做到桌子前,端着药碗一饮而尽,“真苦。”
“苦口良药吗。”
吃了一个蜜饯放在嘴里,蹙着眉头询问,“彩云哪里去了,之前还天天在这里的,怎么这两天却看不见踪影了。”
额?
程玉看了一眼海冬,欲言又止。
“那个彩云姐姐她有事出去了,冬哥哥晚上就能看见她了。”
海冬没有太过在意,只是觉得彩云有些怪怪的,“这样啊。”
“冬哥哥,我先下去忙了。”
海冬点了点头,“我也出去走走,若是雷鸣问起就说我去散散心。”
“恩。”
——
隔壁院子里,传出阵阵男女嬉笑的声音。
坐在书案前看书的纳兰川,眉头轻蹙的频频看向那传出声音的地方。
转头看着朝阳,“怎么回事?”
朝阳耸肩,他也不清楚,世子什么时候和彩云姑娘这般要好了。
这两天俩人天天聚在一起嘀嘀咕咕,也不知道在做什么,反正这两天他们之间的笑声确是从未间断过的。
纳兰川有些厌烦的把书放下,想要好好看看书都没有地方。
赫然起身欲往外走,一旁朝阳紧跟其后。
“你别跟着我,我想独自出去走走。”
朝阳脸色微变,自从那天纳兰川独自出去后出事,他心里一直自责,这次无论如何都不能让主子独自一个人走。
纳兰川前脚离开,朝阳紧跟其后,偷偷的跟着。
海冬在家里憋闷了许久,好不容易出来,看见大街上琳琅满目的物件,都觉得稀奇好看。
转眼看见一处买女儿家饰品的摊位。
这几日多亏了程玉和彩云俩人的照顾,应该买点东西送给她们谢谢她们。
走到摊位看着各种各样精致的首饰。
“大娘这个怎么卖。”
卖首饰的是一个老妇人,看见一个年轻小伙子来买首饰,笑眯眯道,“小伙子,是买首饰送给心上人。”
心上人。
海冬一怔,随即笑笑道,“不是,是送给妹妹的,妹妹寿辰礼。”
“哦。”老妇人挪揄的哦了一声,那语气明显的不相信。
海冬也不介意,自顾自的挑选自己想要的东西。
从家里走出来的纳兰川,走在大街上看着来来往往的百姓,每个人面目平和,有说有笑一点烦恼都没有似的。
“大娘,是这个簪子好看还是这个玉钗好看。”
突然传来熟悉的声音,吸引住纳兰川看去。
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明明该在家里休养的人竟然出来逛大街。
抬眼望了一下海冬正看的东西,纳兰川冷哼一声,女人的用品啊,看来她还真是个女人,见到好看的簪子首饰就迈不动步。
嘴角轻轻勾起,便朝着海冬走去。
海冬挑选了一个兰花玉簪子,这个要送给程玉,程玉长得娇小可爱,很适合这兰花。
随后又挑选了一对耳环,手工精致的耳环,主要是那对耳环坠子形状酷似云朵,相对于彩云的名字,十分适合她。
“大娘多少钱。”
老妇人看着海冬挑选的两样,笑呵呵道,“一共二十两。”
海冬正要拿钱,忽然出现一个声音吓了她一跳。
“兹兹,簪子挺漂亮,耳环也好看。”
眉头轻蹙慢慢转头看过去,纳兰川那张放大的脸就挡在她面前。
连忙向后退了几步,“皇……,你怎么会在这里。”
纳兰川欣赏的看着摊位上的物件。
“刚刚看见海公子在这,就想过来打声招呼,没有想到海公子竟然挑选饰品,怎么这是打算送人啊,还是自用啊。”
海冬拧眉,你管我是自用还是送人呢,心里把纳兰川骂个半死,瘟神,怎么哪里都能看见他。
“东西都很精致。”
见眼前漂亮姑娘夸赞自己东西好,老妇人笑盈盈说道,“这位姑娘,这的东西都是俺家媳妇雕刻出来的,纯手工精致的很,姑娘相中哪个一个了,大娘我给你便宜点,看看这位公子挑选了两个打算送心上人的呢。”
姑,姑娘。
纳兰川脸色发怔的看着眼前,不知是否有眼疾的大娘。
他哪里像个姑娘,这么明显的男性特征看不出来吗。
噗嗤,海冬毫不给面子的笑了出来。
纳兰川一身白衣,白衣外面还套着一层纱,一头乌发披散,头发上只系了了一个白色带子,尤其是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