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乡迷途-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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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下的小镇显得无比诡异凄凉,斑驳的树影,幽怨的夜风,夹杂着不知名的鬼笑声。
月色朦胧,街上的路灯散发出幽幽的蓝光,暗影重重,周围的老式建筑越发的虚无缥缈起来。一切的一切看起来有些不真实。
“唔——!!”
穆翊的头突然剧烈地恍惚起来,“唔——!!”
强烈的疲惫感袭上心头,他再也无法招架了,身子轰然倒在了地上。
翌日。
“这位小哥,这位小哥?醒醒!”
听到有人呼唤,穆翊试图睁开眸子,可是无论他怎么努力,依旧无法张开那双沉重的眼皮。
“给他点一下清水。”
不知名的声音从近处飘来,接着,一股清凉的感觉游走在穆翊的太阳穴上。穆翊的眼皮慢慢地翻开了,映入眼帘的是一对虚幻的人头,紧接着人头开始重合在了一起。
“你是?”
穆翊用手指按了按天灵穴,记忆如流水一般慢慢地还原了。
“小哥,你终于醒了!”
蹲在穆翊身边的是一位发色苍白的老人家,他露出喜色,说道:“哎,二狗子,这位小哥醒了!”
“什么?”二狗兴奋地跑了过来,“哎——!天哥,那个城里人活了唉,你真神了,你怎么知道他中邪的?!”
“什么中邪?”
穆翊按了按印堂,自言自语道。
他的话音未落,一位穿着灰色轻纱道袍的青年人走了过来。
那人身材一米七五,身材匀称,标准的娃娃脸,梳着长长的马尾辫,一双精致的丹凤眼;眉宇间有朱砂痣点缀,鼻梁有点高,唇珠略显苍白,不仔细看分不出是男是女。黄色的轩敞羽衣披在道袍外,有一种道骨仙风,飘飘然,羽化登仙的既视感。
“大叔,您醒了?”
轻柔的中性声音飘到了他的耳朵里,“大叔”二字格外刺耳,穆翊眸子闪过一丝不悦,但脸上并未有愠色。
“小哥,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二狗子,而穿道服的那小道士名叫天奇。”
大爷眯着眼睛乐呵呵地介绍道。
“能告诉我发生了什么?”,穆翊打断了大爷的介绍。
“哎,你这个人也忒没礼貌了吧,我们救了你,你不感谢,反而质疑我们?”
“二狗,别闹,哦,这位大——”,“哥”,穆翊一边点头,一边接道。
“哦哦,不好意思,大哥,您是三天前天来的,不过您当时的状态有点不对劲,竟直接奔着鬼莫来旅馆去了。”
天奇脸上出现了红晕,他有点不自然地说道。
“有什么不对么?我就是来住店的。”
“可是——那店早就关门了,而且里面的女老板早就走了。”
“走了?”
穆翊有些摸不清头脑了,如果他说的是真的,那昨晚见到的又是谁呢?
“昨晚旅馆二楼发现了她的尸体,尸体已经死亡超过七十二小时了,哦,对了,当时您也躺在地板上。”
“三天?”
这与昨天穆翊的推测基本吻合。
天奇伸出白皙的手指,在地上点了点然后向穆翊额头抹去。
“干什么?”
穆翊摆了摆手,挡住他皙白的手指,警惕道。
“大哥,我没有恶意的,您现在是不是全身无力,欲睡却又睡不着的感觉?”
“你怎么知道的?”
“这是中邪的后遗症,沾些朝露的泥土可以驱除邪祟。”
“用泥土就可以驱邪,闻所未闻。”穆翊表示怀疑。
“啪!”
二狗子抓了一把泥直接呼到他的脸上,穆翊猝不及防,被拍了一脸。一只铁手抓住二狗子的手臂,只要穆翊一动就可以捏碎他的骨头。
“清醒了没?”
二狗子没好气地说道。
穆翊迟疑了一下,果然清醒了许多,他下意识地点了点头。
“天哥,对付这种人直接招呼就行了,跟他费什么话,你看他那样儿,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货。”
二狗子嘲讽地说道。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第六回 通灵报纸(一)()
黎明的曙光从地平线上升起,灰蓝色的天空开始泛起淡淡金黄。w。23沐浴在烫金色的艳阳里的小镇确实给人一种惬意而又宁静的感觉。与之前的印象大不相同,现在的小镇与昨晚相比有着天壤之别:熙熙攘攘的人群,店铺接踵,车水马龙,吆喝声此起彼伏。
穆翊背着行囊回到了之前的鬼莫来旅馆,与昨天所见的情形相去甚远——挂牌已经泛黄发旧,旅馆外灰尘遍布,无论怎么看都像是很久无人打扫一样。五位带着灰色大檐帽的警察围在旅馆门口,不停地询问过往人员。
“昨晚,这里有什么意外的响声么?”
领头的警官拿着笔记本询问着隔壁的老板。
“没有,不过,前天貌似听到了一个女人的尖叫声,听意思貌似跟乐乐有关。。。。。。”
不知道为什么,那个老板在提到“乐乐”这两个字的时候,声音压得非常低,似乎这个名字叫“乐乐”的人是个非常危险的人物一样。
“乐乐?哪个乐乐?”
“警官,您有所不知啊,二十年前,有个小男孩,就是住在这里的。这儿本来一家三口,日子过得穷困潦倒的,他的爸爸是在忍不住了,出去南下打工,留下孤儿寡母。这一走可真是杳无音讯啊,他的妈妈再也坚持不住了,最终把这里卖了带着钱款跑了,走之前,说是什么丈夫都不管这个家了,要这个家有什么用?当年的公安局看着留下来的乐乐太小,没人照顾,寻思着就把他寄养到福利院里面,谁知道这孩子三天两头地就从那里跑回来,”
老板的眸子里面闪烁出一丝不易察觉异样的光芒,警察一边听一边写,
“后来三天两头寻找丢失的乐乐派出所里公安也厌烦了,提前将买家接到这里,省的这孩子说:‘我凭什么不能来,这是我的家!’。买下这个房子的主人就是那个女老板。女老板起初并没有察觉到什么异样,可是有一天,她在打扫二楼的时候,发现了一张恐怖的人脸画像,还有贴在墙上无数看起来让人毛骨悚然的油画,而这些东西都是乐乐带回来的。”
话从穆翊的耳朵进去,立刻在脑海中还原成当时中的画面:
***
后来,乐乐来的次数开始越来越频繁了,直到有一天,乐乐把一块人体上血肉模糊的指甲盖带回了旅馆的二楼。
女老板再也忍受不住了,她报警,请求撤销交易,然而,乐乐的妈妈早就无影无踪了,交易怎么可能取消!无奈之下,女老板找来了雇来一帮小混混,伺机埋伏。可是每次都蹲不到人,那孩子就好像是凭空出现在二楼一样。
说来也奇怪,乐乐每次到来都是无声无息的,而且无论女老板如何阻止,即便是安装报警器,也没能阻止他的到来。
九七年腊月三十的前一天晚上,一直看守在二楼房内的女老板打了一个瞌睡,就在她迷迷糊糊的时候,恐怖的一画面出现了。
全身充满血渍的乐乐地躺在木制地板上,他的肚脐处被割开了一道口子,鲜血不断从肠子处喷涌而出,弹珠沾着血,从肠道内一颗一颗地跳出,落在了木制地板上。
“哒——哒——哒——!!”
弹珠清脆的下落声在空气中泛起涟漪,女老板瞬间清醒了过来,随着一声尖叫,她昏死了过去。
乐乐死了,直接死亡原因是流血过多,而公安局也没找到切开他腹部并塞进弹珠的凶手是谁。
据说,那天夜里教堂里面的值班人员亲眼看着乐乐上厕所。三分钟后,又一位值班人员进入厕所里面的时候,才发现人已经不见了。乐乐如何从数十公里开外的钟楼大教堂来到小镇上的?这个问题至今没有人可以解释清楚。
***
话说完了,穆翊也从老式电影的画面中回过神来,刚才所叙述的那件故事,和他昨晚所经历的有些相似。
“他是阴魂不散,错将女老板当成杀人凶手了。”
一个熟悉的声音从背后传来,穆翊转过头,天奇和二狗子已经跟了上来。
“哟,好巧啊,大——哥,咳咳。”
天奇差点又喊成大叔了。
二狗子拿着破旧的木吉他,不屑地说道:“喂,城里人,要不要听听我们家奇天王的演唱会?不过要收费的。”
穆翊摇了摇头,面无表情地从天奇的身旁掠过。
天奇有些难受,不知道为什么,穆翊对他总是冷漠,可以明显地从他的眼神中读到“小丑”两个字。
“二狗,以后别对大哥这么说话。”
“哎哟,我的天哥,咱们好说歹说也是救了他,他可倒好一言不合就开溜,连句谢谢和谢礼都没有。”
“咱们救人可不是为了钱和名利。”
天奇刚要张嘴,二狗子连忙回道:
“哎哎,得儿,哥,哥,我错了,你别说了,你的那些东西文绉绉的,我听着就头大。”
“你呀,走,咱们去真理的酒吧里吧。”
每天下午两点到晚上九点,镇上的许多年轻人、妇女都会到镇上的酒吧听流浪歌手的表演,当然最近流行的不再是流浪歌手,而是小道士唱歌。
穆翊对这些东西没有兴趣,他重新选择了正规一家酒店,包了个小时房,准备整理一下,傍晚时分前往迷雾岭。
洗手间内传来哗哗的流水声,穆翊洗了五次才将那骚腥味去除,他抽出一卷干毛巾,踩了踩脸上的水珠,然后回到了床边。
“看样子,这迷雾岭比我想象的还要危险。”
穆翊自言自语道。
“怪不得山猫和舒心要找我。”
当然,能让穆翊亲自出马的,肯定不是简单的事情,不过这次穆翊亲自领教到了这个地方的恐怖之处——杀人没有预警。这恐怕是难度最高的一次任务了吧?穆翊无奈地撇了撇嘴。
芮芮的病情不知道怎么样了,穆翊又想起了自己可爱宝贝女儿的脸,于是,他摸出了手机。
手机屏幕显示着99+的短信提醒,穆翊赶紧打开,上来第一条就是芮芮发来的:爸爸!你去哪儿了?爸爸,你不要芮芮啦!
穆翊微笑着回复:爸爸出一趟远门,很快就会回来,别担心,爸爸怎么会不要你呢?
穆翊删除了这条短信,紧接着又冒出另外一条,这条短信的发起人很陌生,穆翊犹豫了一下,然后才点开。
那是一张照片,似乎是在大学门口照的,照片里面站着一位可爱女孩儿。她披散着乌黑亮丽的长发,面容如瑞雪一般珍白;有着一张可爱的天使脸孔,小巧的粉嫩的鼻梁旁边印着一颗美人痣;做着一副撒娇的样子,摆着剪刀手依偎在一个陌生的男人的身旁。
穆翊看着这张照片标题,才知道发起者是谁。
那照片标题栏上写着三个大字:燕婧雯。
“山猫?”
穆翊冷笑一声,怪不得走的时候总觉得少点什么,这山猫也是粗枝大叶,没有照片又何谈去找人呢?
照片被保存下来,又一条短信被删除了。接下来的97条短信全部都是芮芮发过来的,穆翊一一过目后,尽数回复过去。
时间推移到了中午,穆翊起身,将行囊提了过来,打开,检查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