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禀太子将军有喜了-第1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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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要的是,即便打不过大将军,也要挨得住打,这样才能在后宫生存下去。
第二十三章 送走()
倚在承乾宫门口,秦玉背着光,双手环在胸前,含笑欣赏着龙椅上一袭明黄龙袍的乔楚。乔楚手握狼毫朱砂笔,伏在案上,低头看着案上的奏章。案上的奏章堆的如小山一般,每天都有新的奏章,每天都有处理不完的事情。
皇帝与太子不同,秦玉前世今生两世加起来,第一次知道,原来当皇帝这般的累,这般的辛苦。什么事情都要想的面面俱到,身为皇帝,那手中的朱砂笔,看似渺小,却是天下苍生。乔楚的每一个决定,都如同蝴蝶效应一般,影响重大。
但是秦玉觉得,天下间,没有谁能比乔楚更适合当皇上了。他做什么都极为稳妥,看似冷情,做什么却都是为国为民,他的每一个决定,都是为了百姓。在乔楚心中,百姓远比皇权重要的多。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乔楚做的极其到位。
短短一年多,乔楚做的很好,减免赋税,法令严苛,是百姓心目中的明君。看到乔楚的作为,每每出宫时听到百姓对乔楚明君的评价。秦玉觉得,五年,对于乔楚来说,或许不用五年,乔楚就能造出一个盛世。
盛世,若是天下不归一,若是容哥在他的姜国,乔楚统一五国,是不是也是一个盛世?她对乔楚帝王的地位,竟然开始摇摆不定了。乔楚为帝,确实是众望所归,百姓之福。她不应该为了一己之私,埋没了乔楚这天生的君王。
容哥,容哥应该会是个好帝王,但是容哥却把皇权看的太重。看着龙椅上的乔楚,秦玉越发的动摇了这个念头。
“看的这么出神?”
乔楚的声音将秦玉的飘远的神思拽回,回神便看见乔楚靠在龙椅上看着她浅笑。秦玉仍旧是靠在门边,对着乔楚扬了扬头。
“都说认真的男人最迷人,果真如此。”
乔楚挑眉对着秦玉笑着伸手,如玉的手指在光的照射下格外的耀眼。
“可有风华绝代?”
秦玉慵懒的向乔楚走去,心中暗笑乔楚的小气。那时她诈伤,床榻之上调笑乔楚不若容哥那般风华绝代,却令这小气的男人记得至今。
将手放在乔楚手上,被乔楚牵着顺势坐在了乔楚的腿上。
“堪比天神。”
乔楚紧紧地将秦玉搂在怀中,紧皱的眉心也舒展开来,劳累了多日,便是乔楚也感觉到疲乏。但是只要有秦玉在他身边,似乎什么都变得无所谓,便是整夜对着秦玉批奏折,他也觉得甘之如饴。
“小东西都睡了?”
秦玉点了点头,乔不悔不足月而生,即便在宫中受到了滋补,身子骨却还是弱了些。前些日子,深秋的夜却下了一场雨,温度骤降,小不悔受了些风寒。方才哭闹无法入睡,秦玉便亲自哄着小不悔入睡。
或许是小不悔神识当中知道自己爹娘以去,又或许秦玉有孩子缘,无论是小不悔还是小小乔,都对秦玉格外的亲切,什么都不懂的年纪,却是格外的粘秦玉。
两个小家伙一岁多了,小不悔越发的像李静苒,只是那性子与眉眼,却是另一个乔渊。倒是那小乔珏,长得出奇的像乔楚,无论是长相还是性子,都如同乔楚的缩小版。
就是这个缩小版,却让乔楚觉得有些碍眼,占有欲极强的乔楚,每每看着秦玉将乔珏抱在怀中的时候,就醋意骤升。在乔楚眼中,即便那还是个奶娃娃,即便那还是自己的种,但那也是个男人!
小乔珏却总是要和乔楚作对一般,那副模样,也不知是有意无意的在挑衅乔楚。每每小乔珏霸占着秦玉的时候,那狐狸一般的凤眸总是对着乔楚挑一挑眉,似是在炫耀自己的地位一般。
看着一大一小斗法,秦玉觉得这或许是天下间最美好的事情。
想必小乔珏在乔楚那里的地位,小不悔的地位却高了很多。秦玉不觉得乔楚是众女轻男的人,虽然都说女儿是爹爹上辈子的情人,但是小不悔也应该是乔渊上辈子的情人。唯一能解释的就是,或许小不悔长得可爱,或是觉得小不悔没有了亲爹娘而怜惜,更或许,小不悔是个女人,对他产生不了什么威胁。
“睡了,不悔的风寒好多了,不过药苦而已。珏儿……”
“那小子再大一点,就把他送走!”
乔楚一言打断秦玉的话,秦玉茫然的望着乔楚,送走?送走!要把她儿子送走!常日里与儿子争风吃醋也就够了,现在竟然要把她儿子送走!那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心头的宝,疼还来不及,还送走?
乔楚察觉到秦玉身上气息突然变得阴冷,看着突然皱眉望着自己的秦玉,乔楚摇了摇头,就知道秦玉太疼那臭小子。
“你要把我儿子送到哪去!”
乔楚伸手刮了一下秦玉的鼻子。
“堂堂七尺男儿,自然要习得一身武艺才华,难不成你养他一辈子?”
秦玉哼了一声,转头不去看他。
“我的儿子,当然由我亲自教授。就算我学艺不精,不是还有你,你做爹的,难道还教不了自己的儿子?”
她怎么说也是武林中的佼佼者,剑法天下第一,再说,以乔楚的武功,放眼天下,难道还有人能胜得了他?
“慈母多败儿,你我的武功是如何达到如今这般境界,你比谁都清楚。”
秦玉不语,乔楚说的没错,她的剑法天下第一,若不是经过多年的历练,她怎能如此。乔楚的武功定然无人能及,但若是没有那几年在云峰岛的训练,乔楚又怎能有如今这般武艺。
“你三岁便独自出走拜师学艺,九岁便已经赤手空拳打败麾下将军,带兵出征。你一女子都能这般,我乔楚的儿子为何不能?”
秦玉仍旧不语,乔楚没说,他自幼便泡在药桶里,又在鬼蜮那种地方生活。
没错,若是乔珏在她身边,即便武功套路天下第一,但是没有实战,没有经验,只能是纸上谈兵。
“那,珏儿三岁的时候,也送他去云峰岛吧。”
虽然鬼蜮毁了,但是还有她师傅,她师傅虽然说过不会再收徒,但是看在她的面子上,定会倾囊以受,云峰岛藏近天下书籍,武学之巅,精华之最。无论是学识还是武功,都有天下间最上乘的师傅相教授,却是比在她与乔楚身边好的多。
乔楚点了点头。
“不悔虽是女子,却也应有所防身,你若愿意,就把不悔送去何肃那里。她身子不好,让何肃为她调养身子,也能跟着学些医术。”
秦玉点头,这点却是极好的,何肃活死人肉白骨,小不悔就算不能将何肃搜刮干净,也能有一技傍身,何肃的医术好,用毒也是极高的。
乔楚看着秦玉点头,心中欢喜了,满意了。他没有告诉秦玉,他也是存了一些私心的,毕竟把这两个碍事的小东西都送走,就没有人与他争抢秦玉了。
乔珏的到来,让他惊喜,但是乔珏那小鬼到来之后,却剥夺了他多少福利!所以乔楚决定,乔珏!是第一胎,也是最后一胎!
“你刚刚看的什么,看的这么认真。”
虽然送走乔珏与不悔是正确的决定,但是她还是有些不舍。遂以找了个由头忽略这个话题,看出秦玉的心思,乔楚心中满意了,也不再继续。
“要冬捕了。”
秦玉有些诧异,也有些兴奋,方才的失落一扫而光,若是乔珏与不悔知道他娘这般没有骨气,因为一个冬捕就兴奋的忘记了要与他们分离的痛楚,一定会立刻马上就被送走。
乔楚挑了挑眉,就知道这件事情能让她高兴,伸手拿过一个单独放在一边的奏章。
“今年的冬捕,准备的很热闹。”
秦玉果真一股脑的扑在奏章上。冬捕三年一次,往年的冬捕,她都在战场,而长安这边,也因为是战事吃紧而断了。上一次冬捕也因故而没有举行,这一次冬捕她又怎能错过。
看着户部挥挥飒飒的奏章,秦玉就能猜得到,冬捕时隔多年首次重新开猎,一定会很盛大,很热闹,她一定会取得头筹!
秦玉再往后看,是参加冬捕的名单,只一眼,她就看到了那个,已经许久未见的名字,夜恒。
看出秦玉的少许不自然,乔楚便已经知道了为何。
“冬捕是一年当中最隆重的活动,各国都会有使臣来京朝拜参与。这也是冬捕最热闹的地方,各国都会派最厉害的勇士争得头筹,以耀国威。”
是了,冬捕与狩猎不同,冬捕只有晋国有举办,却与别国活动相同。说白了,不过就是弄个形式,几个国家首领聚在一起,然后相互炫耀自己国家的本事。
如今匈奴、西北臣服晋国,楼兰已算是秦玉的囊中之物,能比的,只有姜国与南疆。南疆,秦玉默默地叨念着这两个字,眼中浮现的是多年前那副趾高气昂的面孔。
时隔多年,再次相见不知又是一副什么样的场景。
至于夜恒,秦玉没想过,再次见到夜恒竟然是在这样的场合,这样的场景。
第二十四章 渐行渐远()
迎着寒风,踏着积雪,秦玉站在行宫门前,看着远方的车架缓缓而来。客山行宫,皇家猎场,冬捕的日子将到,各国君王纷纷而来。
匈奴王最先抵达,匈奴王齐齐格罗早年与秦玉在战场上兵戎相见过,年纪虽然比秦玉大很多,但却是由衷佩服秦玉。明明是匈奴粗野的汉子,却看着倒像是晋国人一般,没有半分野蛮之气。
齐齐格罗此次来晋国,虽说代表着匈奴,但是私下里却与秦玉相惜,为秦玉带来了匈奴上好的毛皮,还有秦玉向来喜爱的匈奴腊肉。
其次到来的是楼兰大祭司,墨影初阳,秦玉没想到来的人会是墨影初阳,却也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秦玉自从应许了墨影初阳那件事情之后,虽说一直暗中派人寻找,却一直没有亲自动手相寻,向来墨影初阳此次前来,便是来提醒秦玉此事。
毕竟她这个平白无故得来的圣女,没有那般随意。楼兰倾国以待,她却没有尽力而为。怪也怪她自应许了墨影初阳后,身边变故太多,事务缠身,也实在得不出空闲去寻找。与墨影初阳商谈之后,秦玉已经打算好,过了年关,便着手寻找那圣女之魂魄。
与楼兰一同而来的是西北,西北说起来也算是秦玉的故交,秦玉当年与西北没少开战,靠着西北也没少立军工。这大将军之位,十之*都是拜西北与匈奴所赐。所以对于西北与匈奴,秦玉倒是突增了几分亲切之感。
西北王重病,无法长途跋涉,来的是他的小儿子桑明子,同时也是西北首领的接班人,鹰特王子。鹰特王子,沙漠中的雄鹰,秦玉熟悉的很。鹰特这只雄鹰,在西北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偏偏遇见了秦玉这么个克星。这雄鹰,遇见秦玉,就成了雏鹰。
时隔几年,在面对齐齐格罗与桑明子的时候,秦玉竟生了几分怀旧之感,有了种老熟人的惺惺相惜。
最后来的,也是最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姜国与南疆。凑巧一般,姜国与南疆一同而至,今日相迎的,便是夜恒与南疆女皇,瓦明珠。
对于瓦明珠,秦玉虽然没有瓦明珠打过什么交道,但是对瓦明珠却是旧识。当年秦玉与乔楚负气,发誓再不回长安的起因,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