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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8部分

无限之黑暗法则-第278部分

小说: 无限之黑暗法则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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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玩意儿主料是膨化粉,里面掺杂了少量的食盐、糖分等,而且膨化时经高温高压灭菌清毒,适宜长期保管和运输。用塑料袋包装既卫生又方便,随拿随吃,方便快捷。

    但问题来了,这种压缩饼干的味道如何?吃过的人会很明确的告诉你答案:尼玛啊,什么猪食啊,和老子的红烧肉没法比啊!

    饼干很硬,味道很淡,感觉像是北方隔了夜的死面饼,要费很大劲儿才能咬碎吞咽下去,这其中甚至还会膈应嗓子什么的……总之绝对不是什么愉快的过程。看看孩子爱吃的零食就知道了,优酸乳、奥利奥、棒棒糖、肯德基,拿这些玩意儿保准被哄得孩子的欢喜,可你那几块压缩饼干去看孩子理不理你。

    同样的,冒险者也没几个人乐意去啃这玩意儿,行军干粮的更多的还是一种储备资源,平常时候大部分人都是自己寻些本地的特色吃食来哄饱肚皮的,这其中,食物自然是以富含大量蛋白质与营养的肉类为最佳。

    这其实很好理解:自然界中,猎豹的体型完全没有羚羊巨大,为什么只见到猎豹猎杀羚羊,而不见羚羊捕杀猎豹?因为它们一个吃肉,一个吃草,就这么简单。不信你让猎豹啃十天草皮试试,看看它会不会虚弱的不成样子!

    人类是杂食动物,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甚至是地下拱的,什么都能吃。但现如今,肉类已经成为了大众的主食,三天不喝清粥咸菜屁事儿没有,可三天不吃肉的话,有些人肯定是受不了的……

    俗话说皇帝也不差饿兵呢,人家去帮你卖命,你就嘴上叮嘱一句就行了?怎么着也得拿出些行动表示吧,这种情况下,一顿犒劳自然是免不了的。

    说话的时候,银子大小姐就到外面猎了一头公鹿,这种鹿体型并不大,皮毛呈褐色,头上是两根长角,也不知道是什么品种,不过重量却在七八十斤左右,怎么着都够吃了。更何况还捉了几条黑鲶鱼与水产上来?

    秦奋现在是老爷身份,本想上前搭把手,银子大小姐眼一瞪,直接就来一句:

    “坐那儿乖乖等着吃就行了!”

    秦奋哈哈一笑,便一屁股坐到块大青石上,和鹰眼闲聊了起来。才说了几句话,鹰眼突然轻咦一声,脸上露出了几丝喜色。

    他迅速走到秦奋坐下的这块大青石旁,半跪在地上,低着头像狗一样用鼻子东闻闻西嗅嗅,甚至还捻起一小撮黑褐色的土壤放入口中咀嚼了起来。

    秦奋一愣道:

    “……你居然好这口?”

    “当然不是。”鹰眼嘴角一抽,“我只是发现了一种很好吃的食物而已。”

    说着他拿出一个似乎是养鱼的玻璃盆,放在脚边,又掏出一个牛皮纸包裹,解开后在大青石的周围洒了大半圈细碎的粉末,那粉末呈淡黄色,却是很常见的硫磺粉末。

    接着鹰眼拿出了一把铁铲,用一块石头做支点将大青石翘起半米,又向黑乎乎的青石底部撒了些液体,随后便睁大眼睛等待了起来。

    不出三十秒,便有急促杂乱的沙沙声从这黑暗中传来,然后秦奋就见到阴影下爬出了一只双螯高举、尾部有着一根锋锐倒刺的蝎子!这蝎子体表呈黑褐色,不过指头长短,似乎受到了什么惊吓一般,慌不择路的就跑了出来,然后被蹲守在一旁的鹰眼用筷子飞速夹起,扔进了旁边的玻璃器皿中。

    秦奋在一旁饶有兴趣的看着,这时候恍若大悟道:

    “原来你是想捉这些山蝎?”

    说话间,又是数只黑褐色的蝎子慌乱逃出,一夹一个准儿,全都没能逃过鹰眼的魔爪。

    鹰眼解释道:

    “你可别小看这些蝎子,看见它们的尾巴了没有?那沉甸甸的代表里面都是毒液,被蛰一口能让你疼上半天!你刚才只是刚刚坐下而已,若是躺上两三个小时,很可能就会被这些蝎子给蛰上那么两下了。”

    说着他居然笑了笑,眼中也多处的缅怀或者怀念的意味来,道:

    “我以前在北方当过兵,不小心落下了病根,一到雨天膝盖就会剧痛无比,一度到了无法拉练的地步。后来遇到了一个老中医,他就给我开了一份药方,其中的主药就是蝎子,吃过之后,病情明显就好了许多。”

    《本草纲目》上却有记载,蝎子是治疗风湿、中风、关节炎等的一味良药,不过能让鹰眼露出这么缅怀的神色来,怕是围绕着蝎子也发生过很多事情吧。

    又等了片刻,一共捉了二十多只蝎子,将那透明鱼缸的底层都铺满了,一眼望去,密密麻麻的小蝎子在里面挤挤挨挨,四处乱爬,当真让人有些鸡皮疙瘩直冒。

    秦奋饶有兴致道:

    “你打算怎么吃?要不要帮忙?”

    鹰眼摇了摇头,直接就夹起了一只蝎子,将尾巴减掉,到小溪旁边就着溪水冲洗了一下,然后便在众人的目瞪口呆中,直接将还在挥舞螯钳、大力挣扎的蝎子活生生塞入了口中。

    就见到鹰眼这厮闭上了眼睛,如吃无上珍馐般的露出了享受的神色,‘咔嚓咔嚓’的咀嚼了起来。甚至还有绿色的汁液从嘴角流出……

    见众人都用震惊的目光看来,鹰眼反而笑了笑道:

    “味道很不错,你们要不来来一点儿?”

    “……”

    略过这个喜欢生吃蝎子的小插曲不谈,烤鹿肉与鱼汤也很快做好,一样样的就地取材做出的美味被端了上来,首先就是十几条烤得黄酥的秋刀鱼,这些鱼不过巴掌大小,深吸细长,表面刷上了一层绒绒的油脂,有的地方鱼皮都裂开了,露出一团团雪白的肉质,更加诱人。

    开吃之前,妮娜又在上面挤了几滴橘子汁,用刚刚就着溪水冲洗干净,断裂面甚至还有清凉汁液流出的野菜叶裹住,一起塞入口中,菜叶的清脆咔嚓声,鱼头的淡香,橘子汁的酸甜,混合在一起的味道相当奇特,让人欲罢不能。而秦奋和鹰眼这厮更是连鱼刺都不吐,嚼碎后就一股脑儿的吞咽下去。。

    接下来是一种类似于牡蛎的贝类,却是娜美酱这个地头蛇因地制宜做出来的,吃法也很奇特,居然用炭火烘烤,然后直接端了过来,再扒开两片壳,直接吮吸里面的汁液,舌头一卷就感觉到表面有一层清甜的汁水迅速的涌入到了嘴巴里面,这种清甜的感觉相当不错。

    并且妮娜又在松林里捉了些灰麻皮毛的巨鼠,看模样似乎是和松鼠有着亲缘关系。这巨鼠身上的油脂很丰厚,偏偏还带着一股松木的清香,将淡淡的土腥味给盖压了下去,烤熟了以后连骨头都是酥的,格外好吃。

第388章 奇特的分身() 
主食自然就是那那只倒霉的鹿了,这家伙在炭火的烘烤下已经熟透,表面还流淌着金黄的油脂,肉香四溢。鹰眼也不客气,指过去用刀子直接就隔了一条十来斤重的后腿,随手撕下二两重的肉条,在旁边放了辣椒、酱油、葱花等调料的料碗里一涮,便满头大汗了狼吞虎咽了起来。

    还有大半盆乳白色的浓汤,上面洒着青翠碧绿的葱花儿,微黄的姜片,火红的辣椒燥子,还有大团大团乌黑的雪菜,汤汁微微翻滚,灰白相间的鱼肉在里面载沉载浮,看起来已经是美味无比,闻起来更是香气扑鼻,诱人得很。

    秦奋舀了一碗那白色的浓汤,喝了半口就赞不绝口,妮娜自然是眉开眼笑了起来,没多会儿一盆汤就被一扫而空,连汤底子喝得干干净净。

    俗话说男人的浪漫是在饭桌上,酒自然是少不了的。鹰眼曾经应该当过兵,酒量自然也是极好,两瓶猫尿下肚,似乎心底的阴郁都淡化了许多。

    “我敬你一杯!”杯子轻轻一碰,然后鹰眼一抬头,将杯中烈酒一饮而尽。

    秦奋也是一口喝干杯中的酒,冰冷的酒液落入喉咙,带来的却是燃烧一般的感觉,他惬意的哈出了一口酒气,闭上眼睛体会着微醺的舒适感觉。

    冒险者吃饭自然不会像后世的饭局那样一顿能吃三四个小时,事实上,就算是吃得最慢的艾佳儿,也是在二十分钟内解决了面前的食物,然后银子大小姐就将剩下的垃圾收拾好,到附近去挖坑掩埋了。

    鹰眼则坐在一旁,取出了一个大型的保温杯,对着嘴口咕嘟咕嘟灌了一气,然后长长哈了口气,空气中立即多出了微酸的味道,想来应该是专门用来醒酒的酸梅汤。

    这时候日上中天,阳光正好,温度大约有二十度,晒在身上很快便出了一层毛毛细汗。

    鹰眼将杯子一收,转身就要离开赶路,却被秦奋拦下道:

    “不急,先消消食,我也看看这个血之分身怎么样。”

    说着拿出了那个血色的骷髅头,尝试起来。

    分身只有本体二分之一的属性,在这个英雄多如狗、大神满地走的世界,可谓不值一提,顶多也就比普通人要强上一截。不过毕竟是装备的自带技能,要求也不能太高啊。说到底,秦奋还是一个弱肉强食主义者,他最喜欢的就是叫来十个人踩一个人,绝对不会有什么心理负担的,而且分身也可以充当人肉小炸弹嘛,天天召唤吸血鬼侍从,生存点的消耗也是很惊人的。

    不过在简单的查看之后,才发现这颅骨的使用方法颇为邪恶,居然需要使用者将手腕塞进骷髅的嘴巴里,任由其吞噬鲜血才能生效!

    犹豫了片刻以后,秦奋还是很干脆的选择了使用,毕竟多一张底牌总是好的,而且但凡是这种东西,消耗越大,效果应该也相应的惊人。秦奋也是个拿得起放得下的人,反正短时间内身体也是没法复原的,现在放点儿血也没什么大碍,这么一想的话,那么一切都是豁然开朗了。

    下达了指令之后,这骷髅头眼中的红光一闪,立即就咔哒着嘴巴一口咬在了秦奋的手腕之上,牙齿切破皮肤,一阵痛楚传来后,鲜血就被吸食了出去。可以见到,一层朦朦的红光就顺着骷髅头的底部向上蔓延了开去,三十秒后,颅骨的眼眶中骤然射出了两道森森红光,在红光之中,一个模糊的身影迅速被勾勒了出来,最后出现了一个光着身子双眸紧闭的分身。

    “呀!”

    娜美酱惊呼一声,赶忙捂着脸转过身去,艾佳儿也是小脸红红,羞涩不已。究其原因是胯下那个大炮车居然是雄赳赳气昂昂的模样……

    银子大小姐轻啐一口,就丢了件衣服过去。可以见到这分身初始动作还很僵硬,但很快的,行动就流畅了起来,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孩子从爬学跑一般,不过速度相当迅速就是了。

    “感觉怎么样?”妮娜好奇问道。

    “唔,还不错。”说话的赫然是这个正在穿衣服的血之分身,它脸上露出了一丝苦笑道。

    “我原以为这个血之分身只要下达指令就可以了,就像是傀儡木偶一般,但很显然,我猜错了。”

    “感觉很奇特,我的意识仿佛能在两个身体中转换一般。”分身继续道,“我能闻到空气中的味道,也能感觉到阳光照在脸上的温暖,似乎这就是我本来的身体。但缺点是,控制这个分身需要一心二用,因此很可能会出现顾此失彼的现象。”

    大部分人的注意力都是有限的,在某个时刻,他们集中精力能做的事也就一件而已,举个简单例子:你在玩lol的时候写作业,很容易就会出现无脑越塔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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