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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部分

重生之文坛霸主-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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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刚在学校自习了一会。”

    郑龙很流利地撒了个谎。

    “我信你才叫有鬼了!”

    “好了好了,别说这些了,快进来吃饭吧!”

    钱丽珍从冰箱里拿出饭和菜,放进微波炉里热了一下,就给郑龙端了出来。

    有煎带鱼,还有台式香肠。

    都是郑龙最喜欢的菜。

    “吃完了赶紧回房间复习去!”

    “嗯!”

    说吧,钱丽珍重又拿起报纸看了起来。而郑南星,则是在一旁不紧不慢地喝着功夫茶。

    韩信点兵,关公巡城

    这就是郑龙一家的日常状态。很简单,也透着一点温馨。

    “妈,这两天有没有我的电话?或者我的信?”

    郑龙边咬台式香肠,边随口问了一句。

    “信倒是没有,电话也”

    钱丽珍犹豫起来,又说:

    “电话倒是有一个,不过是个诈骗电话。”

    “诈骗电话?找我的?”

    “对啊,说是要发表你的一篇小说,我一听就给挂了!这年头,骗子越来越多了”

    “什么?”

    正在吃饭的郑龙一听到这句,差点没把快要咽下去的饭喷了出来!

    自己苦等数天的电话啊!就这么被娘亲当成诈骗电话了!

    “妈,那个电话应该不是诈骗电话”

    正在喝茶的郑南星听到郑龙的话,不屑地说:

    “就你也想发表文章?呵呵,也不看看你的成绩怎么样?你语文成绩很好吗?”

    “这跟语文好不好没啥关系好吧,或许有点关系,不过总之,那通电话很重要,我要打回去的!”

    然后,郑龙跟郑南星以及钱丽珍说明了来龙去脉,又告诉他们电话应该是从上海打来的。

    “这么说来,难道是真的?”

    钱丽珍睁大了眼睛,简直不敢置信——毕竟在老一辈人心目中,发表文章是一件大事,代表着通往仕途的道路。虽然他们不太明白,写文章再也不是像古代一样,是知识分子的专利了。

    不过,在拿到白底黑字的证据之前,他们是绝对也不会相信郑龙的话的。

    “妈,我们家电话有没有来电显示的功能?”

    “没有,废那个钱干啥?”

    哎!

    郑龙简直要崩溃了,一个大好的登上文坛的机会,或许就要这么被错过了,怎么会不叫人扼腕叹息!

    不过,转念一想,芽萌杂志社应该有在网上留下什么电话之类的东西吧。传真,只要有传真也行。明天就自己打过去跟他们讲!

    而此时,芽萌杂志社的史一编辑,也是异常地郁闷。

    她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对方家长居然把自己当成了诈骗犯。

    试想,在海上市乃至包邮地区,只要一提到芽萌杂志社,谁不是觉得如雷贯耳响当当的?哪知道在建福省,自己杂志的知名度居然到了这种程度?!

    而且,今天晚上就是下月组稿的最后期限了!

    在那个信息尚不畅通的年代,想要直接联络作者,实在是件比较困难的事情!

    可是,按照杂志社的规定,未成年作者第一次发表文章,是要经过其监护人同意和许可的!

    虽然,不通过同意和许可也没有什么大问题,但这个习惯作为一个杂志社的传统被保留了下来,作为刚进来实习的员工,也不太好破坏。

    “哎,也只有忍痛割爱,先把这篇文章放下来,下期要是有机会再放上去吧!”

第十一章 美女来访() 
“史一姐姐,你为啥这么惆怅啊?”

    说话的人叫荞麦,是个文学女青年,现在正处在逃学途中。

    2001年左右的芽萌杂志社,还承担了收留华夏各地逃学男女青年的重任。编辑们不但要操心各种稿件,更要作为知心姐姐知心哥哥,给这些文艺男女青年好吃好喝,然后辅助公安机关将他们送回老家继续认真学习。

    2001年的时候,年轻人的选择还比较少,如果辍学了就可能真的得去打工了——那时候没有网文可以写,没有代练可以做,也没有很多轻松的工作。然而年轻人的苦闷是相同的。

    这位叫荞麦的女青年,就是从华夏的东北地区跑出来的,已经到海上市待了半个多月了,还是不愿意回家去。身上带出来的钱已经花光了,现在就靠着写文章认识的朋友接济,晚上去24小时便利店或者肯德基将就一晚,有时候帮便利店看看店,拿点报酬换点饮料和便当。

    当然,在她自己眼里,并不觉得这样的生活有什么问题,反而是觉得自己在流浪,是狂拽酷炫的。

    对于这样的文艺女青年,史一已经救济过好几个,渐渐从一开始的赞许到中立,到现在有些厌恶。

    用海上市的人经常喜欢说的一句话就是——拎不清!

    不过,史一毕竟是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毕业的,必要的涵养还是要有的,还是把自己叹息的原因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她。

    “哦?真有这么好看,我可不信!”

    荞麦的眼睛瞪得很大——对那时候的狂热文艺女青年而言,发现一篇好文章,远比发现一个金城武那样的大帅哥要有意思得多。

    “喏,你要愿意看的话,你自己看好了,稿子就在那里。”

    荞麦赶紧捡起桌上的稿子,津津有味地读起来。

    一会明媚,一会忧伤,一会晴空万里,一会乌云密布。四季的天气都完整地呈现在荞麦的脸上了。

    半小时后,终于看完了。荞麦的脸上已经挂满泪滴,梨花带雨的样子着实让人觉得可怜。

    “你没事吧?”

    史一小心翼翼地问道,毕竟看荞麦那样子,情绪非常不稳定的感觉。

    “我我没事。我只是只是太久没有看见过这么好的文章了!”

    “呵呵。”

    史一不置可否。

    “我要去找他!”

    “找他?”

    史一笑了起来,心想这小姑娘真是异想天开。都什么年代了,还有读者单枪匹马去见作者的。

    “不,我要去找他。他在我心中就是一匹奔腾的野马,而我,或许就是那一片草原。他需要我,他是那么地孤独,而我也是。在茫茫人海中遇见,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史一赶紧拉住了她说:

    “别别,都什么乱七八糟的?你不会真要去找这个作者吧?你知道他家在哪里吗?你一个女孩子跑那么远不害怕吗?你知道去的路吗?”

    “史姐姐,你大概忘记了我是怎么从东北跑到海上市来的吧?我不怕,纵然千难万险吾亦往矣!我要把我的心剖开来,让他看一个究竟!”

    我了个去现在的文学小姑娘,脑袋里究竟都在想些什么

    史一拦不住,也不想管,只好说:

    “好吧,你去我也管不着你。路上小心。另外,我给你200块钱,多了我也没有了。”

    “谢谢史姐姐!”

    望着荞麦远去的背影,史一不禁长叹一口气都tm都什么事啊!后生可畏啊啊啊

    而在建福省莆城市的郑龙,此时也正在辗转反侧夜不能寐的状态之中。好不容易得来的机会,就这样错过了,不知道自己的命运会不会就此改写。

    既然睡不着,干脆起来码字好了。郑龙蹑手蹑脚地趁着月色爬了起来,小心翼翼地敲打着键盘,尽可能不让爹妈听见声音。

    因为,真的很晚了!

    终于,等到凌晨两点整的时候,幻城的前两章终于被完整地修改出来了。当然,其中有很多郑龙自己的改进。

    总的来说,效果应该是明显的。郑龙自己又仔细校对了一遍,保证没有错别字。和后世的网络小说不太一样,这时候的读者对于错别字的容忍度还是很低的,甚至有人因为看见一个错别字就果断弃书的。

    所以,小心驶得万年船。

    “搞定!”

    郑龙在榕树下网站注册了一个账号。2001年的时候,榕树下的界面还是比较粗糙的,不过也跟现在相去不远。作为初代网络文学的鼻祖网站,榕树下寄托了一代人的文学梦,曾经也是文青聚集的所在。只不过后来因为精英路线问题,又没有准确抓住文学市场化的大潮,才渐渐落伍,淡出人们视野。

    郑龙把整理好的文档复制了一份,全部复制进榕树下网站的论坛里,发表在里面的小说栏目。

    顺便,郑龙还看了看别人的帖子,发现这时候这个论坛的火热程度,一点也不逊于后世的许多论坛。

    那个时候的人们还是比较文艺的,市场还没有被完全细分,既有非常小白的文章,也有珠玉,可以说质量是参差不齐的。

    随手点开几个帖子,就看见了好几篇蹩脚的小说。郑龙很明显地看出来,这些小说要么是模仿金古黄梁温道的武侠,要么是故作矫情的安妮风,或者是抄袭当时很流行的台湾文学风格(第一次亲密接触)总之,总的来说质量不算很高。

    又辗转到其它几个栏目,诗歌和散文部分就更加怎么说呢,准确地说,应该是惨不忍睹差不多。由于这时候人们还没完全养成网络阅读的习惯,很多人不过是把网站当成自己的博客来写,导致为自己内心写作的人居多。

    看到这些,郑龙不由得又多了几分信心。

    嗯,自己一定能够成功,坚信这一点!

    和着月色,郑龙又想起重生之前的那些事来了。想起自己初入广告公司事,为了一个广告案通宵达旦想idea的场景,想起林晨和自己为了保护自己的创意跟甲方大吵一架差点被老板开除的事情。

    那个世界的林晨,兄弟你过得怎么样?郑龙思绪万千,不知什么时候就睡着了。

    第二天醒来,郑龙一早就去上课了。因为走得急,也根本没有时间去开电脑看看榕树下有多少人看过自己的小说。

    毕竟,这时候的网络并不发达,即使看过自己小说的人不少,但知名度传播开来还是需要一定时间,所以也就不必太过心急。

    一来到学校,郑龙就看见林晨远远朝他走来。

    “早上好啊!”

    “好”

    林晨的回答有点有气无力的,显然昨天晚上应该是熬夜了。

    “你小子,昨天晚上又跑去网吧了?”

    “我哪敢啊!”林晨挠了挠后脑勺说:

    “嘿嘿,昨天我到我表姐家玩去了,她家有电脑啊,我玩到很晚才回家!”

    “哦?”郑龙一听来了兴趣:

    “你表姐长得怎么样?有没有兴趣让我做你的姐夫?”

    “滚!你个死变态!”

    初高中的生活,总是充满这种同学之间的打打闹闹,让郑龙觉得很惬意。不知不觉就到了上课时间,这正是他和林晨补觉的时间了。

    有课不睡是犯罪。

    不过,第一堂课是林丽丽的课,郑龙也不好太过分张狂,还是强打起精神准备听一会课。

    林丽丽是班主任,但也是语文课老师。虽然在郑龙看来,初高中的语文课是所有课程里最没用的一堂课。

    原因就在于,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学好政史地,吹遍天下能咋的,但偏偏就是语文,毛用都没有。

    真的,初高中语文课好的人,后来不是去当广告文案,就是去做编剧了,混的差的,甚至去当销售了。

    总之都很惨。

    不过,今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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