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云青峰录-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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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鬼!我来了。”
白衣男子说完,轻轻的抚摸了一下巨石,石上文字消失,石粉飘飘而落。
“出来吧。”
“主人!”一名雍容华贵的女子从巨石后走出,拜伏在地。
这女子居然是京都夜后玲珑姬。
“贺瑄跟你说了?”
“就算瑄儿不说,我也会来的。算日子已经到了。”
“回青丘吧。你不必对我如此。”
“百花阁呢?”
“百花阁是你的私产,怎么处理都随你。”
“主人我已经有二十年没有见过你了,你还好吗?”
“本是故人,何必寒暄。”
“听说那个小丫头长大了。”
“是。”
“主人,这么多年了你还放不下她吗?”
白衣男子没有回话。
“主人我已经陪伴了你一百二十年了!你该放下了。”
“有些事,是永远都不会放下的。仇恨和爱都如此。永远放不下。”
“比如向万鬼复仇吗?”
“这是我第二次来明光天山。第一次来,万鬼的徒弟告诉我万鬼正在玄冰中深眠,要我一百年后再来。匆匆间,一百年已经过去,这剑也该还给天地宗了。”
“主人,你知道百里乾坤他们正在蠢蠢欲动。”
“是啊,也到了该了结这一切的时候了。”
“主人,你不该在这时候找万鬼,你和万鬼是生死相搏并不是一较高下,你并没有胜他的把握。”
“胜负输赢又有谁能预料。”
“就算你胜了万鬼,但如果因此受重伤,又怎么能跟百里乾坤一战!”
“那就让百里乾坤杀了我吧。为他的孽子孽孙们报仇。”
“王路!如果夜雪还活着,你会听她的对吗?”
“夜雪已经死了!”
“如果夜雪真的还活着呢?”
“住口!”听到这里王路勃然大怒,在他心里,夜雪是永远伤。
玲珑姬吓得赶紧埋头扑伏在地。
“小狐狸,回青丘吧。这么多年你为了我付出了太多,回家吧。”王路看着玲珑姬发抖的样子,舒展了眉头,轻轻的将玲珑姬从地上扶起。
“主人,对不起,玲珑是怕你出事,玲珑不想你。。。。。。”玲珑姬已然泣不成声。
“不想我死是吗?我知道。可是生死有命,一百年前我早就该死了,之所以多活了这一百年就是因为还有事没有了结。”
王路轻叹了一口气:“我这一生受人的恩惠太多,老天却不给我报答他们的机会,我能做的就只有替他们完成遗愿。”
说着,王路拿出那柄残剑:“天地剑原本就是天地宗的至宝,我理应替李慕白师父物归原主。而师父,师娘的大仇,万鬼也该做个交代。所以我必须赴这百年之约。”
“我知道,主人,我知道。玲珑有个请求。”
“说吧。”
“能不能让玲珑陪你一起去圣池?”
王路对着玲珑姬微微一笑:“好。”
玲珑姬破涕为笑。
万鬼是圣律大陆三大宗门天地宗的宗主,传说他已有五百年的修为。
没有人见过他的真面目,就算曾与之一战的离忧也不知万鬼的相貌。
四百年前万鬼的修为已达结丹巅峰境界,时至今日他的修为又到了何种境界?
玲珑姬不知道。
她也不知道,身旁这位自己叫了一百二十年主人的王路今时今日的修为到了何种境界。
她甚至不知道王路因何成立飘叶。
飘叶建立的最初几年,玲珑姬陪在王路身边,一起经历了不少事。但随着贺瑄的成长,王路开始在落霞山下隐居,平日里和她都是书信来往。
再后来,王路收养了一个孤儿,便将飘叶所有的事务交给贺瑄打理。
慢慢的连书信都没了,一切都是贺瑄代为传话。
锄强扶弱,匡扶江湖正义是飘叶明着的目的,核心成员也在时刻监视百里乾坤等人的动向。
但是,玲珑姬知道飘叶的成立绝对是有其他的极为重要的目的。
这个目的没有人知道,平日里所有的任务都是分拆的,每个人了解的都只有一部分,而且他们绝不会把自己的那部分讲出来,对于王路他们不只是忠诚那么简单,更贴切的说那是一种信仰。
贺瑄接手飘叶之后,虽然看着还跟以往一样,但是做的很多事玲珑姬都很难理解。
玲珑姬很早就想当面跟王路问清楚这些:“主人,瑄儿。。。。。。。”
“贺瑄怎么了?”
“没,没什么。”
玲珑姬开了口却没有问下去,因为她知道贺瑄绝不可能做出任何对王路不利的事。
上山的路已在眼前。
第86章 边塞长风雪埋春()
烈日难化的雪,雄关难阻的风。
半年飞雪,半年黄沙。
雁北国独特的低洼地形,让融雪在这里汇成冰河,冰河滋养着土地,形成了一片辽阔的大草原。
远来的商队,摇曳着驼铃,穿过圣律大陆最大的一片沙漠,来到这片绿洲。
夜晚的晴月,风雪中,燃烧篝火,
你有骆驼可跨沙海,
我有骏马可驰草原。
一杯马奶酒,犀角皿盛,浓郁芳香。
一杯葡萄饮,月光杯装,甘冽清爽。
雁北国是典型的游牧国家,有着极为发达的商埠。
驼峰上的民族好客,马背上的民族勇敢。
面对着无比艰苦的生存条件,这里的人们用勤劳和汗水与天斗,与地斗,祖祖辈辈在荒漠和草海中繁衍生息。
红日升,嗨哟!
马鞭扬,嗨哟!
放牧的汉子,你高声唱哟!
背水的姑娘,你是我的心上人!
兴龙帝国雁南关雄伟壮观,与之相对的便是更加雄浑厚重的雁北国国都回雁城。
雁南关和回雁城只相隔十数里,中间是一片沙地。
大陆历十一月初三,回雁城迎来了入冬以来最大的一场雪。
雁北国没有纪元,历法借用了兴龙帝国的大陆历。
十丈高城,绵延百里。
高城之顶,日如烈火,高城之下,白雪皑皑。
中陆地区难得一见的晴雪在这里却是稀松平常。
阳光照在雪地上,风扬起雪,透析出七色的虹。
回雁城城楼之上,两名男子正在看雪。
一人老来矍铄,身披虎裘,王者之态,乃是当今雁北国国王贺兰阿保达。
另一人中年模样,黑色长袍,不怒自威,正是言秀的师叔,霸刀门掌门凌云。
“凌云,这雪连着下了几天,南方的恶狼又要来祸害草原上的绵羊了。”
“那,恶狼也要死几条在草原上。”
“今年不太顺利。”
“是啊!”
“长生天在上,我的好兄弟慕容一辉居然死了。中陆的人很少有他那样的英雄!”
“贺兰,这次连累你了。”
“沙子吞没草原的时候,没有羊,狼和野狗就没了;等到水草丰美的时候,羊儿茁壮,狼和野狗也就来了。前些日子我去拜祭了大哥。”
“今年事太多,我去了兴龙一趟,错过了师兄的忌日。”
“雪停的时候,狼就来了。你还不叫言秀回来?”
“那个逆徒不叫也罢。”
“你是想保住言秀吧。大哥一生就他一个徒弟。”
听到这里凌云沉默了。
四百年前,离忧闯荡江湖来到大漠,与雁北贺兰部的族长意气相投,遂结为异姓兄弟。
那时候,雁北诸部落一盘散沙,经常被中陆的林氏皇朝欺凌,于是离忧在扬名天下后将自己的霸刀门建在了贺兰部的长生绿洲,也就是现在雁北国的回雁城。
离忧和霸刀门的弟子们帮助贺兰部统一了雁北,建立了自己的国家,并且一次次击退来自中陆林氏王朝的侵略。
从那时起,雁北国便有个不成文的规矩,每一代国王都需与霸刀门的掌门人结拜为兄弟。
中陆从未放弃对雁北的垂涎,林氏王朝覆灭后,兴龙太宗皇帝曾三征雁北国,都被霸刀门的弟子和雁北国铁骑击退。
直到高宗皇帝慕容天阔登基,双方在雁南关签订协议:雁北国承认兴龙帝国的统治,称臣纳贡,而兴龙帝国则保证雁北国的绝对独立。
这才有了后来慕容天阔将孙子慕容一辉送到雁北国霸刀门学艺的事。
草原的和平整整持续了八十年,而今战火将重新在草原燃起。
霸刀门传到凌云这一代,出现了两名资质卓绝的弟子,一名是拥有先天蓝金纯素体的凌风,另一名是拥有先天木纯素体的凌云。
蓝金纯素体是金纯素体的变种,比先天纯素体还要稀有。
凌风勇猛,凌云沉稳,两人相得益彰,名扬大漠,被称为霸刀风云。
师兄弟两人在二十岁时与当时雁北国的王子贺兰阿保达结为兄弟,一同成为霸刀门新一代的掌门候选人。
凌风性烈,有离忧的风骨,继承天刀之后更是所向披靡。
他有着强悍的修为,暴躁的脾气和绝对的正义感,
每战必以死相搏,不怕伤,不惜命,在当时的江湖上力压灵山碧幽,雨宫寒月,伽蓝寺慧心这些同辈中的佼佼者,并且直追前辈高人。
对于这个无比耀眼的师兄,凌云打心眼里崇拜。
凌风对于收徒有着极其严格的条件,所以整个霸刀门只有言秀一人是他的亲传弟子。
二十年前的夏至,大漠的积雪刚消融不久,天气干热的令人烦躁。
当衣衫褴褛的言秀背着发臭许久,变成干尸的凌风哭嚎着走进霸刀门的那一刻,凌云生平第一次流下了泪水。
凌云万万没想到,强如自己的大师兄居然被千年蛇妖一口咬掉了半个头。
大师兄一生尚武不曾有家室,言秀既是徒弟又算是儿子。保住言秀就算是为大师兄凌风保住了传承。
但怎奈言秀的个性几乎和凌风一模一样。
好勇斗狠终究难避凶险,看着哭干了眼的言秀,凌云痛下决心一定要改变言秀的脾性。
师叔侄之间因此闹了很多不快。
凌风死后,言秀练刀更加勤奋,凌云看在眼里既欣赏又心疼,于是早早的把天刀传给了言秀。
言秀认为四大掌门诛杀蛇妖,只有碧幽一人生还,其中必然有古怪,所以言秀一直想当面向碧幽质询。
凌云也认为言秀的话有道理,但作为一派掌门,说话做事一定要有证据,凌云一面呵斥了言秀,一面派人暗中调查。
这让言秀产生误解,两人的隔阂更深。
言秀跟随慕容一辉进京失去双臂之后,凌云带领霸刀门精锐第一时间赶往兴龙帝国营救,直到在司马华淼那里听说言秀已经被飘叶庇护后才回到雁北。
而今天剑门和帝国安北大军已在征讨雁北的路上,凌云自然不愿意召回言秀。
只要言秀活着,霸刀门就有未来。
“可是,凌云你想过没有,言秀跟大哥一个脾气,如果霸刀门没了,他也不会苟活的。”雁北王打断了凌云的思绪。
“我知道,不过言秀已经双臂尽失,来了也没用。”凌云叹了口气。
“连你也认为失去双臂的言秀是个废人?大哥死后,你是他最亲的人,如果你也这么想,那言秀就真的太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