扔了妹妹所有耽美本子和漫画后-第300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结果看了全天的监控,来来回回看了两遍,除了他都没有任何人进过他的家,也没有人鬼鬼祟祟在走廊上出现。
林宵一头雾水的回到家里,看着站在小吊杆上晃悠的郑之南,一脸狐疑,语气带着不确定的问他。
“难道,衣服真的是你弄出来的?”
那泡面该怎么解释?
郑之南鬼使神差的点了点头,这一点头把林宵震住了,他以为自己眼花,刚刚是小白在回应他吗?
“嗯?”
林宵走到郑之南的面前,半开玩笑的又问了一句:“难不成那泡面也是你吃的?”
郑之南叫了一声,然后用那无辜的眼睛瞅着林宵。
林宵沉默了。
他觉得自己大概是最近忙晕了,出现了幻觉,竟然会觉得一只鸟再和他互动。
而且这只鸟仿佛真的能听懂他在说什么,甚至还给了他回应。
要么是幻觉,不然就一定是巧合。
不然还能怎么办。
林宵喃喃地说:“我大概是哪里出了问题,可能太累了。”喃喃着,拿着自己的衣服,走到了卧室。
他决定好好睡一觉,让自己清醒一下再面对小白。
郑之南看着林宵回到卧室,拿着衣服去浴室,然后浴室久久没有开花洒的声音,他飞过去就看到林宵沉默的站在架子旁边,架子上放着的浴巾被用过了
被胡乱揉成一团放在脏衣篓里。
郑之南当时换好衣服后就随手就放进去了,也没有顾得上这条浴巾。
林宵听到郑之南飞过来的动静,默默的扭头看着停在洗手台上的郑之南说:“浴巾也是你用的吗?”这怎么可能?除非这只鸟大变活人,不然他真的不会去相信,这浴巾也是他弄的。
郑之南点着头承认自己的“罪行”然后还叫了一声,给予肯定。
林宵把浴巾拿起来,在郑之南的面前晃了晃说:“不可能,你一只鸟怎么用浴巾,你肯定是最近喜欢上了点头,根本不知道我在说什么。”这话看似是和郑之南说,其实是在和自己说。
觉得很荒谬的林宵把浴巾恶狠狠的扔到脏衣篓里,他这个动作不是在生气,而是让自己清醒。
千万别往鸟人这方面想,肯定是因为他最近看了一部玄幻的电影,被电影影响了。
他家的鸟,绝对是一只普通的鸟。
这世界上不会发生他想的那种事情。
肯定是太累了,太累了。
林宵把郑之南请出去后,洗了个澡就迅速钻进了被窝,准备好好睡一觉。
明天起来,绝对什么都恢复正常了。
如林宵想的那样,翌日,他家的小白,果然恢复了正常。
因为他问很多话,郑之南都是点头,然后叫一声。
“果然是你最近喜欢上了点头。”吓死了,昨晚他是真的有点慌,不是害怕,而是对于未知事物的茫然,还有对自己是不是生病了保持怀疑态度。
郑之南一开始是想慢慢的摊牌,但是看到林宵那么无法接受,甚至怀疑自己生病了,他就决定暂时不传达出他能听懂人话这件事。
虽然他知道林宵不是那种经不起风浪,担不起事儿的人,可从小接受科学教育,是位无神论者的林宵,首先想到的不是他的鸟能变成人,而是:“我是不是生病了?得了臆想症?”
还不如到时候来次狠的,大变活人,快刀斩乱麻,还刺激。
林宵虽然到现在也无法解释衣服和浴巾的问题,但还是换了门锁。
他更倾向于遇到了技术高超的小偷。
一定是这样的。
虽然家里的事情解决了,但林宵工作的时候偶尔还是会恍惚那么一下,这让他不得不重新开始审视白绶带鸟的存在。
他查资料,上网搜,终于搜到了一则古代描述。
里面记载,白绶带鸟在古代称之为仙鸟,比较接近神话故事里的存在。
这是一则古文里出现的简单描述,其实并不能让人信。
但林宵还是记住了这件事。
他自己的认知是,所谓的仙鸟可能是因为白绶带鸟比较通人性,聪明,所以在古代,无法解释的古人就把这种鸟比作了仙鸟?
对比林宵的纳闷,郑之南三天后又变成了人。
他这次变身没有第一次那么仓促突然,他觉得和自己的心理暗示有关。
不过他变成人后,第一件事也如林宵那样,拿起家里的平板,搜索白绶带鸟的信息。
林宵搜到的内容,郑之南也搜到了。
仙鸟?
这解释的很牵强啊。
与其说是仙鸟,还不如说是妖精。
其实郑之南穿到的是一本治愈系的萌物文,至于他为什么会变成人,连作者都没有去想,他想让主角从鸟变成人就变成人了,没有什么可解释的。
虽然这事儿让郑之南和林宵都有些摸不着头脑,但故事并没有让他们一直纠结这个事儿。
本来这一次郑之南准备坚持不碰家里的东西,光着就光着吧,免得又让林宵怀疑人生怀疑自己了。
但是奈何这肚子一直咕咕叫,而且看时间,离林宵要回来还有很久。
他饿得难受,当鸟的时候吃鸟食还能吃得下,可这变成了人,再去吃鸟食,总觉得食不下咽,味同嚼蜡,心一横,开火做饭。
给自己煮了碗面。
按照林宵的性格,他肯定能发觉家里的东西被碰过了。
为了弥补,郑之南艺高人胆大,直接给即将下班回来的林宵做了一顿晚餐。
古有田螺姑娘,他就当一只田螺小伙子吧。
然后还写了一张字条,写之前把窗户打开,伪造成,你家里是遭贼了,不过什么东西都没拿,只是太饿了,做了一顿饭,作为补偿,给你也做了一顿。
郑之南的字经历了那么多世界,早就历练出来了,记忆没有了,可写字的习惯还在。
一手好字,也会给人一个好的印象,虽然他把自己塑造成了一个入室偷吃的小贼形象。
但这个小贼不偷钱,不偷物,只是给自己煮了个面,作为补偿,还给房主煮了一桌好吃的。
林宵回来看到桌子上用盖子盖着的晚餐。
饭菜都还热着,拿起桌子上压着的字条,那字鸾飘凤泊,颜筋柳骨,让人完全忽略了家里又遭贼的事儿。
林宵忍不住说了句:“这字真是好的没话说”虽然内容让他无语了。
不过这事儿让他肯定了上一次的事情,家里果然是遭贼了。
第268章 。haper 268()
订阅不足,无法阅读防盗时间内的章节;请补订阅;不补就等。原主喜欢插花;大学的时候在花店兼职,顺便学相关的插花知识;毕业后,用自己的存款加父母的一些赞助,开了自己的花店;因为选址不错;加上有自己的独特小心思和设计;生意一直很好,回头客也多,特殊的节日;还会有公司的人特意来预约送给员工的小花束。
不仅如此,原主还会做饭,煲汤炒菜;南北口味都有涉猎,厨艺和品味都兼具的男人,唉,这么好的人都不珍惜;这个垃圾未婚夫,欺负原主单纯。
原主很能干;然而郑之南只会简单的做一些轻食和西餐;早上惯例来说是郑之南给范君海做早餐;但他实在不知道做点什么,站在窗户往楼下望,看到小区外面有早餐铺。
范君海出来的时候,郑之南提议说:“我们今天去楼下吃早餐吧,今天不太想做东西。”
范君海因为要出差去x城见小三,本就心有愧意,没有什么犹豫的就答应了。
“好啊,你想吃什么早餐?”
“去楼下看看吧,你先换衣服。”
等范君海换好衣服出来,他笑着问郑之南。
“你不是一向不喜欢在外面吃东西?说是味精放的太多,要么就是这里做的不好,那里太油腻吃不下去。”
郑之南面不改色地说:“人都是会变得,以前不喜欢,现在偶尔不想做饭,出去吃那么几次也没什么。”
范君海微微颔首表示赞同,然后伸出手去握住郑之南的手腕,还想去亲他的脸。
拉手郑之南忍了,亲脸这个他真忍不下去,刚刚在洗手间没反应过来让他亲到了,这次是绝对不可以被亲到。
之前第一个世界太狗血,人设都超凶残,他没办法反抗,反抗显得太愚蠢,毕竟是螳臂当车,但这个世界就简单纯粹的多,都市狗血爱情文嘛。
他已经懂得根据世界设定的不同而调整不同的态度应对,而不是一味地抵抗,或者一味地配合。
心里因为来到普通世界颇为松快的郑之南躲开了范君海的靠近,然后说:“有摄像头,不要乱来。”说完还垂眸佯装羞涩,其实在范君海看不到的地方,他的神情淡淡的,十分漠然。
这样羞涩,对在外面亲密接触颇为排斥的郑之南,范君海早已习惯,笑了笑没有强求,但也没有再做什么亲密的举动,心里则想起了那个在床上快骚断腿的小浪蹄子。
范君海舔了舔嘴唇,隐下神情里的欲念,真是迫不及待要见到那个小贱人了。
两人吃了早餐后就一起回了楼上,郑之南回到家后就和范君海分开,径自去了厨房,用“倒水喝”的借口来和范君海保持一些距离,他不想太亲密的和那人待在一起。
范君海回到卧室后,等了十几分钟郑之南都没有进来,他走到门口,一只手摸着门框对坐在客厅沙发上的郑之南说:“亲爱的,你什么时候帮我整理行李?我明天就要出差了,你帮我整理行李和要用的东西,晚上我们去看场电影吧,明天你要去店里,就没空了。”
郑之南是背对着范君海的,闻言下意识翻了个白眼,你个垃圾自己没手,非得叫别人给你收拾?
原主就是太惯着这垃圾了,蹬鼻子上脸,以为他好揉捏。
以至于毫不忌惮连原主的亲戚都敢搞。
想到这里,郑之南幽幽地叹了口气,换了一张面孔,放下水杯,笑着站起来转身道:“刚上来,想休息一下,后天才走,晚上看完电影回来也可以收拾啊。”
范君海看到郑之南走了过来,转身去里面拿行李箱,边打开边和郑之南说:“你知道的,我最离不开你了,你整理的行李我最放心,你来收拾,我订晚上看电影的票,晚上也在外面吃晚餐吧,顺便把位置一起订了,就去你难得喜欢吃的那家上海菜餐厅。”范君海说完掏起手机坐到了床上开始忙。
郑之南去衣柜里翻找范君海的衣服,一边找一边拿出手机查看x城的天气情况。
他是设计师,对于归纳有一定的强迫,所以整理行李倒没有出什么纰漏,翻找了抽屉里,原主早就为范君海准好的一盒盒营养药,大多是vc,预防感冒,还有下火的药品,以及一瓶胃药,这些都用收纳袋装好放进行李箱。
范君海要去最少一周,郑之南准备了六套衣服,两双鞋子。
等范君海订完收起手机就看到细细归纳好的行李箱,夸赞道:“好像比之前整理的还细腻,辛苦了亲爱的。”敞开着的行李箱里东西分门别类,一目了然。
郑之南脸上笑呵呵,心里mmp。
在范君海的协助下,将一个大的行李箱合上,还有一个旅行背包也放在了一起。
搞定。
虽然整理的郑之南心里颇为烦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