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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部分

扔了妹妹所有耽美本子和漫画后-第2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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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说:“我回国不久,现在一个人住,缺个保姆。”

    郑之南说:“我大概没空。”

    “也就周末过来做做家务,给我做几顿早餐就行。”

    “周六那一天的话,可以。”其他时间免谈。

    本来贺兰棠是像让周末两天都来的,但郑之南语气强硬地说就周六,似乎不同意就散伙,为了达到自己找回面子,顺便“羞辱”一番郑之南,其实只要目的达到就行了,多一天少一天没什么。

    这样想的贺兰棠拿起钢笔,一边签字一边说:“那就周六,不过早上过来,到下午五点半才能离开。”

    “多久?”

    “三个月”说完这句,贺兰棠说,“其实也不久,一个月也就来四次,三个月才12次。”

    郑之南犹疑了一下,但想了想刚好可以借此机会,试试贺兰棠是不是攻略对象,最终还是点了点头。

    答应了条件后,合同进行的特别顺利,几乎是上午来的公司,下午就搞定所有需要签字的东西了,合同也只是让公司里的律师检查了一遍,修改了一些小条款,就签了!

    顺利拿下合同的郑之南则在想着俏俏周六那天要怎么办。

    其实他没打算完全待在贺兰棠身边那么久,等到发现贺兰棠不是攻略对象他就会直接撤退,反正合同已经签了,他赖掉做保姆的事儿,贺兰棠也不能把他怎么样。

    原主可能比较信守诺言,但他郑之南则没这么墨守成规,没有利用价值的人,对他来说都是浪费时间。

    完全没有心理负担的郑之南已经想好,让邻居的崔姐帮忙看一天孩子,崔姐跟吴宴那边的那个邻居阿姨一样,帮邻居临时看看孩子,不过也是人数不多,最多一次也就带4个。

    平时则基本上就一两个家里实在忙得抽不开身的人会让崔姐帮忙看一下,也是发红包意思意思。

    崔姐不是正式看孩子的,没有敲定固定的价格,就是家长看着给,在这里吃饭就多给点,不在这里吃饭就少给点。

    晚托那边吃顿饭,加上晚托费,一天是三块钱,郑之南给崔姐一天10块钱。

    这个时候的钱很当钱,10块钱可以买很多东西,很多人三天都未必能赚到10块,毕竟去外面喝碗粥也才几毛钱,买根油条才五毛。

    顺利搞定了贺兰棠的这个大单子后,郑之南下班回到家,俏俏在屋里看电视的时候,郑之南先付了两个月的托儿费给崔姐,也说了每周六要加班的事情。

    崔姐人很温柔,她是家庭主妇,之前孩子高三,专门辞职照顾孩子,现在孩子上了大学,她一时不好找工作,家里其实也不缺她那点钱,她就没有继续去上班,但是一个人平时在家也有点无聊,最后就热情的帮邻居们照顾一下孩子,这样就不觉得那么无聊了,还能有一点进账,一开始根本没想到这也能赚到钱。

    已经稳定帮忙照顾了大半年,专门买了玩具和糖果,这样更加放心,孩子也不会觉得无聊,还弄了个小书柜,放着图书,家里关于孩子的东西都是一点点丰富起来的。

    郑之南是她楼上的住户,其实这栋楼也就这么点人,一天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一来二去就熟络了起来,过节的时候,崔姐还给楼上楼下,邻居们都送了自己做的饺子。

    这个时期,大家都很热情,没有像未来世界里那样各自关起门来互不接触,住了一两年也只是个点头之交。

    所以崔姐认识郑之南,知道他周六那天比较忙,需要她帮忙看孩子后就接下了这事儿。

    “反正我也闲着,你有事儿就去忙你的,到时候记得把关于俏俏的信息告诉我就行,比如说喜欢吃什么,爱不爱睡午觉,都可以告诉我。”

    “好的,我会写个便签,麻烦崔姐了。”郑之南和崔姐说好后,把提前准备好的红包递给了崔姐。

    崔姐也没谦让,很自然的接了过来,也没去看里面多少钱,不管多少,是一份心意。

    “你们闺女乖,放心吧,有什么事儿,我打电话联系你。”

    “好的好的。”

    和崔姐说好了,郑之南也要去和他的宝贝闺女说说周六有事儿不能陪她的事情,随着时间的流逝,俏俏长高了一些,眼神也少了一丝迷茫和懵懂,变得更加明亮聪慧,话也能完完整整的说几句。

第172章 haper 172() 
郑之南回到家后;俏俏还乖乖盘腿靠坐在沙发上看动画片,怀里抱着一小份郑之南给她做的酸奶水果沙拉;怕给她做太多;吃的太撑;晚上睡不着,就真的只是一小份。

    俏俏很喜欢吃酸奶,然后裹着酸奶的水果似乎比从前更美味了几分。

    郑之南回来后,俏俏扭头去看他;然后抱着小碗跪在沙发上;手臂则趴在沙发背上对郑之南说:“爸爸吃。”

    郑之南换好写字凑过去吃了一口说:“真好吃。”说完就直接把俏俏从沙发上捞起来抱在怀里。

    走到沙发前坐好,对怀里抱着碗的俏俏说:“俏俏,星期六,爸爸要去加班;那天会把你放在崔阿姨那过一天;可以吗?”

    “星期六?”

    “是。”

    “好啊。”

    “俏俏知道星期六是什么日子吗?”

    “幼儿园过周末!”俏俏在幼儿园待久了;语言发展能力稳步提升,理解能力也有了很大的进步,不再是说什么只会懵懵懂懂点头说好的状态了。

    而周末意味着不用去上学,这一点她还是能分出差别的。

    周六就是周末里的一天,她懂。

    “对。”

    “好啊。”俏俏干脆的应下;她不仅知道周末;他也知道爸爸要上班;家里吃的用的;都是爸爸上班才能有的;老师给他们上过课,说爸爸妈妈白天上班很辛苦,上班才能赚到钱给他们交学费,买书本,买衣服,买吃的用的。

    她都记着呢。

    爸爸很辛苦。

    至于妈妈,她没有,也没见过,不会去在意,她只在意陪在她身边的人,而陪在她身边的人是爸爸啊。

    郑之南真的从没有遇到过这么乖巧懂事的小孩,就是他妹妹小时候去幼儿园也是闹过的,虽然后来适应了,在幼儿园也很开心,可是每次他妈送她去幼儿园,她也是不情不愿,甚至想撒娇说不去幼儿园,不上学。

    不仅仅是妹妹,亲戚家,邻居家的小孩子都是这样,这是现实世界里很普遍的现象,毕竟那么多人疼爱着。

    之前世界里的维维,也很乖,但对幼儿园其实也不喜欢,不是讨厌老师,也不是讨厌同学,就是想在家里和家人待在一起,上学一周有两次也是需要外婆哄着去的。

    俏俏却从来没有表现出一丝一毫的抗拒,不管他说什么,都说好。

    郑之南甚至怀疑,这孩子会有什么事情拒绝他吗?

    郑之南虽然知道这是虚幻的世界,可还是忍不住心生怜爱,这样的小孩,要人怎么去讨厌,怎么去漠视?

    他对小孩子真的做不到像对成人那样冷硬无情。

    原本自己说好的给她吃饱穿暖就行,别的绝对不搀和过多,但现在他发现俏俏的方方面面他都很关注,想要给她最好的生活。

    人有时候啊,就是这么奇怪,口不对心,身心不一。

    顺其自然吧。

    越是抗拒,其实越是在意。

    想通的郑之南不再去克制自己。

    “俏俏啊,等到爸爸忙完了,暑假带你去旅游好吗?”

    “好!”

    “去那个有米老鼠,米妮和唐老鸭的地方,想去吗?”

    “爸爸去,我就去。”外出的话,俏俏只想和爸爸形影不离。

    “爸爸当然要陪着我家的小公主一起了。”

    听到小公主,俏俏觉得很好笑,咯咯笑了起来,脸上都是纯真的笑容。

    郑之南看她把最后一块水果也吃完了,酸奶也吃干净了,帮她放下碗和勺子,然后挠她痒痒,把俏俏逗得左躲右闪在沙发上乱滚。

    郑之南逗她一会儿就停下了,怕玩的太兴奋,晚上睡不着。

    郑之南平时晚上没给俏俏讲故事的习惯。

    今天晚上可能是想通了,特意拿着故事书给躺在被子里眼神充满期待的俏俏讲故事。

    故事只讲到一半,郑之南的小公主就睡着了,她睫毛纤长浓密,像小扇子一样在眼窝下透出淡淡的阴影。

    这样看俏俏,就真的是公主的模样。

    郑之南希望她能一路顺遂,快乐的成长,不要有任何的烦恼,如果有,也希望可以很快如过眼云烟,消失无踪。

    周六那天,郑之南把俏俏的东西都装到书包里,然后让俏俏抱着她的新宠玩偶,一个小熊,小孩子在去新的环境时,如果身边有一个她常玩的东西,心情会安定许多,有安全感。

    书包里有万一弄脏衣服可以换的衣服,还有一些小零食,以及盒装的牛奶,还有个小玩具,蛮丰富的。

    俏俏也认识崔姐,见过几次,还吃过崔姐的饺子和一些她自己做的东西,是认识的,所以更加自如的融入到崔姐的军团里。

    俏俏是第一个来的,郑之南让俏俏叫崔姐崔姨姨后和崔姐说了俏俏的个人习惯,把该说的都说了后和俏俏抱了抱才离开。

    郑之南去贺兰棠的住所。

    而陆知易自从和郑之南那次见面后就一直压抑着躁动的心,他能感觉到郑之南似乎真的不在乎他了。

    明明当初爱他爱的不能自己,怎么才两年多的功夫就对他这么绝情了?

    肯定是装的,毕竟当初和他分开是他提出来的,男人都要面子,大概是想让他多去找他几次。

    陆知易怎么都放不下已经变得如此优秀的郑之南,这和他认识的那个郑之南是完全不一样的,让他的心更加痒痒。

    白毓对于陆知易的想法一无所知,她只知道陆知易最近想收购一家势头不错的小公司,既然未婚夫这么忙,她则会自觉的减少去打扰陆知易,选择和母亲去参加慈善活动,偶尔会去参加一些社交。

    对于白毓的识大体,陆知易很满意,也给了他空隙去接近郑之南。

    陆知易打定主意星期一的时候去郑之南的公司和他近距离接触。

    这样的陆知易并不知道他心心念念的人正在贺兰棠的家里做家务。

    郑之南做家务的机会不多,但也不至于笨手笨脚做不好。

    大概是因为知道郑之南今天会过来,贺兰棠周六会睡到八点才起床,但今天如工作日那样,六点半就起来了,郑之南是七点到的,当时贺兰棠已经坐在沙发上拿着报纸翻看了很久。

    听到门铃响就立即走了过去。

    贺兰棠住的是复式,独门独户,打开门,就看到衣着休闲的郑之南。

    贺兰棠其实对郑之南印象只有那么几次,一次是早年派对上,他穿着白色的衬衫和卡其裤,朴素又透着清秀可爱,然后就是今年,在办公室里看到西装革履的郑之南,褪去了学生时期的青涩,眼眸清明,举手抬足都是自信优雅,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现在郑之南在他眼里太过耀眼,让他已经将多年之前的那次纠缠变得记忆模糊,回想起来也只是记着他当时的情绪应该是随波逐流,无欲无求的状态。

    不过不管是怎样的,贺兰棠也已经不在意了,他现在只想看着这个曾经利用了他的男人给他洗衣拖地,炒菜煮粥。

    郑之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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