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神轩辕记-第29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个东西太过昂贵,一般的女子根本就买不起。可是你们却不知道,还有一样东西,是集上等珍珠的精华淬炼而成,它比一般的珍珠更优质,效果胜普通珍珠的百倍。”
众女子皆好奇,异口同声地问道:“是什么?”
水连环启唇轻吐,“四大神珠。”
此话一出口,众人皆有些吃惊,连始终带着笑意的夜未央都微微变色。水连环看向夜未央,笑道:“现在,你该知道要约你来此的目的了吧?集齐四大神珠,想必你比谁都迫切,不是吗?”
夜未央轻笑一声,道:“看来,你知道很多。”
“没错。”水连环道:“四大神珠是武林至宝,白色夜明珠,青色重阳珠,蓝色魔灵珠,红色烈焰珠。将此四大神珠聚在一起,不仅可以加深功力,还可以让失去武功的人恢复武功。我想,在场之人,没有人比你夜未央更想恢复武功了。曾经的你,处在神坛,整个江湖上,几乎少有对手,武功被废之后,一落千丈,没有武功的你在这江湖上受了多少罪,吃了多少苦,你自己也明白。难道就不想恢复昔日的风采?”
水连环的这些话,句句直戳夜未央的心,致其脸上的笑容逐渐消失。他定在那里,静静地思考水连环的话,似是已有些心动。
同样被这些话吸引的,还有江才情和两个属下。这三人可早就期盼着夜未央能够恢复武功。自从夜未央失去武功后,处处受制于人,几次死里逃生,让这一帮围在他身后的人胆战心惊。如今,有这机会,他们比谁都期待。
冉必之见夜未央无动于衷,便上前相劝,“领主。。。。。。”
夜未央一个手势拦住他要说的话,看向水连环,问道:“我想知道,集齐四大神珠,当如何治疗落花?”
“我知道你在顾虑什么。”水连环道:“集齐四大神珠之后,肯定是先恢复你的武功,待你用完,我们会将四大神珠研磨成粉,涂抹于落花的伤口之上,不出数月,他便可恢复。如此一来,你们双方都得偿所愿,何乐而不为?”
夜未央浅浅一笑,问道:“这生意咋一看确实挺划算的,不过,我想不明白你们为何要找我合作?是想要帮手还是?”
落花许久没有说话,此时缓缓开口道:“寻药之旅,困难重重,自然需要强劲的帮手。你的这几个属下,实力斐然,虽然跟错了主子,却也可以一用。”
夜未央打趣道:“如果是需要帮手的话,我可以把小白卖给你们。”话一说完,就感觉江才情投过来的喷火眼神,早已习惯的他自觉地无视掉。
“不需要。”落花有些嫌弃江才情,冷声道:“我需要的是会思考的帮手,不是一台冷血无情的杀人机器。”他顿了顿,毒舌地道:“当然,对于只会思考,却不会打架,连杀人机器也不如的人,我也是不稀罕的。”
夜未央有些生气,上前一步,冷哼一声,问道:“怎么,你想打架吗?”看着这家伙他就来气。本是敌人,却拉着脸合作,好处再多,也有些不情不愿。
鄢商慈生怕这两人在武林庄打了起来,急忙喝住夜未央,“夜未央!这里是武林庄,别忘了你答应我的话。”
夜未央扭头看向鄢商慈,淡淡道:“我自然不会忘记。”心想,鄢商慈真是高明,邪帝传人的身份竟然隐藏了这么久还没被人发现。
落花对夜未央的挑衅毫不在意,却在听了鄢商慈的话后有些意外。商慈与夜未央竟然有联系?夜未央究竟答应了她什么?正想着,听孟传闻问道:“所以,我们要找四大神珠和地灵花吗?”
水连环摇头道:“我们要找的是四珠三草,除了四大神珠之外,还有天诛草,地灵花,三生果,此为三草。四大神珠研磨成粉,便是世间最好的美容药。但是干粉却无法直接涂抹在伤口之上,需要配合三生果的果汁搅拌,才可发挥灵效。天诛草乃愈合止疼之物,为落花所用,在珠粉除疤的过程中,会撕扯肌肉,疼痛难忍,所以必须用天诛草止疼。”
鄢商慈听后,问道:“这么说来,除了地灵花,其他的姐姐都用不上了。那可否我们去找地灵花,你们两方去寻找你们所需要的四大神珠。”她心里十分清楚,找齐四大神珠有多么的困难。如果孟传心根本就不需要四大神珠的话,那他们武林庄又何须趟这浑水。
水连环道:“如果你们只是想孟小姐醒过来的话,只需用地灵花就好。但若要她脸上的红斑消失,却非得用上珠粉不可。地灵花只能解毒,无法除斑。不过,她只需要少量珠粉即可。”
桑引言一听急了,道:“自然是全部都要医好,她脸上决不能留斑。”
夜未央听着,眉毛一挑,问武林庄众人:“我可否去看一下孟小姐?”
孟传闻对于江才情还是有些介怀的,毕竟是他导致传心运功昏迷的,所以不太愿意让他们见孟传心。他嘴里没好说出来,一旁的风淮却指着江才情,开口道:“就是他害得白情昏迷不醒的,岂能让你们再去害她?”
“你是?”夜未央注意起面前这个不起眼的少年来。
风淮冷哼一声,不愿同他说话。
冉必之上前一步,在夜未央耳边道:“他叫风淮,似乎就是他在崖底救了孟传心。”
“哦?”夜未央摸着下巴,好奇问道:“孟小姐落崖可有半年了,半年来毫无音信,为何会在除魔大会上现身?”扭头看向落花,“难道,她也对你这个魔头感兴趣?”
夜未央的话,尖锐锋利,问到了所有人的心坎里。话一出口,众人皆扭头看向落花。
这一问,让原本就有些迷惑的风淮,脑海在那么一瞬间似乎被打开了,他突然明白一直荧惑心头的问题是什么了?这个落花。。。。。。他脸上的伤疤,竟然与白情之前的伤疤一模一样!
白情在没有涂抹他采的药物之前,脸上的伤疤是很恐怖的,一块一块的看着头皮都发麻。他在除魔大会上看到的落花,脸上伤疤是大面积的。所有人只要看上一眼,都不敢再直视,他亦是如此。可是,现在再回想起来,当时白情竟然盯着他看了很久很久。。。。。。
武林庄的人一直问他,还有没有救过其他人。难道,这个落花就是跟白情一起落崖的人?他跟小神医是一起的,那小神医说的那些莫名其妙的话,是因为他?想到这里,风淮有些震惊,他盯着落花看着,似是想要看穿一切。可当看见旁边水连环的脸时,他忽然想到了她说过的话,又匆忙撇过头去,当做不知情。小神医说过,要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瞧见夜未央一副探究的眼神扫向自己,风淮急忙解释道:“白情她失忆了,什么也记不得了。这次出来,她本来是为了找回记忆的。我们瞧见有很多人往苏州城去,便跟着人群一起去了,后来就到了除魔大会的现场。再后来。。。。。。你们都知道了。”
“我很好奇,孟小姐。。。。。。”夜未央还想再问什么,却被桑引言打断,“你们不是来商量救治传心的方法吗?至于传心是如何获救的,已经没那么重要了。风淮你不必与他们多说。”
夜未央看了一眼桑引言,直觉她对自己敌意很深。这个妇人虽然是一介弱女子,但当断即断,气势不弱,不愧是富商联盟的盟主。她仇视自己,也是理所当然的吧。毕竟,富商联盟组织一盘散沙,皆是拜自己和小白所赐。轻笑一声,道:“孟夫人说的是,我们还是言归正传吧。”看向水连环和落花,“你们有什么计划?”
水连环道:“此次我们三方合作,先集四珠,再寻三草。”
夜未央问:“你可知道它们的下落?”
水连环瞥了一眼夜未央,语气不善,道:“你还问我?江湖上人人梦寐以求的四大神珠,你一人就得其二,这不知道是走了什么狗屎运?”
这话成功地把众人的目光聚在了夜未央的身上。这人,还能不能让人再妒忌一点?
夜未央听后,微微错愕,随即展开笑颜,“竟然什么都瞒不过你。”
水连环接着道:“四大神珠中最好寻找的就是夜明珠与烈焰珠,其次是重阳珠。最难寻找的就是不知下落的魔灵珠。魔灵珠当初被南无诗一同带进火海,踪迹全无,找它可能要费些时日。所以,我们要先找最容易找的。”
落花在这时缓缓开口道:“夜明珠乃邪阴派的镇派之宝,近来江湖上出现一个邪帝传人,随身就带着夜明珠,我们可以直接从她身上下手。”
夜未央不禁意地看向鄢商慈,瞧见她毫不动容,心中竟然有些佩服。一个比落花隐藏的还要深的女人,绝对不容小觑。
“至于烈焰珠”水连环看着夜未央,“还请你大方相赠。”
第264章 军令状()
听了水连环的话,众人都扭头看向夜未央。鄢商慈问道:“烈焰珠在他的手上?”
水连环点头,“没错,他曾一把大火烧了飞龙引,那扑不灭的火焰,就是江湖上失传已久的烈焰灼。只有烈焰珠才可以助他练就这种武功。”
夜未央冷哼一声,“所以,你们找我合作,不仅仅是要帮手。更重要的是,没有我,你们永远也凑不齐四大神珠。”他讥笑道:“真是打得一手好算盘!”
水连环大方承认,“凑齐四大神珠,你并不吃亏,不是吗?”
夜未央将眼神瞟向落花,慢吞吞地道:“话虽如此,但与其便宜大家,何不便宜自己?烈焰珠已经在我手上,这夜明珠嘛。。。。。。”他有意无意地看了一眼鄢商慈,“得来也不是什么费事。我只需要找到其他两珠,便可恢复武功,与你们合作,也是浪费功夫,还便宜了这个魔头。”
水连环愣了一下,道:“或许你说得没错,但是,你知道怎么利用四大神珠恢复武功吗?”看向江才情,问:“四大神珠并非神物,不是你摆弄摆弄就可以恢复武功,它只是辅助物,借助功力高深的人,打通全身脉络。或许你的小白真的很强,但是,他无法拿捏力度,就像一个不懂药的人,胡乱抓药,剂量不对,会医死人的。而我,看过父亲留下来的医书,上面详详细细地记载了传功之法。你要想万无一失,只能选择合作。”她顿了顿,接着道:“还有,目前重阳珠已经不在你手上了,你并不知道它的下落。”
夜未央眉头一紧,问道:“不是被你父亲拿去了吗?听你的意思,它似乎已经不在灵渊阁了?”他亲手将重阳珠交给水柏苍的,怎会不知它的下落?除非,经过周转,已经不在水柏苍的手上了。
水连环反问道:“你可决定了要与我们合作?如果不合作的话,接下来的话,你可以不用听了。”
夜未央眼睛一眯,这个丫头片子,居然敢跟自己玩激将法?如此能耐,想必也是落花教的吧。他正想着,突听身旁的江才情开口道:“我们可以合作。”
“小白?”夜未央扭头看向他,“你听明白了吗就说合作?”什么时候他也如此主动了?这种事,不是一向都由他来决定的吗?
江才情看了他一眼,淡淡地道:“我听明白了。四大神珠各有功效,互补互利,需得取其长处,补余不足,用之需慎之。四珠混合,功效可佳,却也伤人,用之不当,用功者与传功者皆有损伤。此四珠传功之法,一直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