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色电子书 > 都市生活电子书 > 烈焰红唇 >

第181部分

烈焰红唇-第181部分

小说: 烈焰红唇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且恢慌说氖郑鞘掷镂兆乓话雅3芗獾丁D堑队Φ碧乇鸱胬蝗话⑼牡暗耙膊换岜凰坏毒吞袅恕�

    一刀挑掉两个蛋蛋,她应当是个有功夫的女人。

    中国有很多女人都有功夫。

    那个女人也应当功夫,如果她没有功夫,就不会一刀挑了阿威的蛋蛋。常人别说一刀挑了,就是叫她一刀割下来,只怕也难以做到啊,!那个女人一刀挑了,挑得干净利落,毫不拖拉,足见其平时肯定是个用刀的高手。

    但他心头想的这些话,一句都不敢对坎巴说。坎巴这人要人就要人,不要人时屙尿淋。巴扎可不想和他搭上靶子,和他靶子一点好处也没有不说,还有可能把命丢在他手里。

    他杀人向来不心软,更不手软,那怕是他的兄弟,他照样想杀便杀,从来不把机会留给他人。他就是杀人狂,只有一方不和,他拨枪便打,从来不问杀得杀不得。每天伴随在他身边,跟伴随在老虎身边没什么两样。

    有好几次,巴扎都杀他取而代之,但他又怕张三狗报复他。张三狗和坎巴不愧为搭档,这两个家伙穿的是一条裤子,同一鼻孔出气,要想取得他的信任,比登天还难。

    他手下共有百十号人,但他从不相信任何一个人。

224。锱珠必较(下)() 
不过巴扎比谁都清楚,虽然他相信人,但他很会用人,他用的人没有一上背判过他,因为他能恩威并重,让他那些兄弟们无话可说。正是因为他能平等对待每一个兄弟,所以尽管大家都知道他不信任人,但没有一个人愿意背判他。

    背判一个能平等对待你的人,简直就是一个不可饶恕的错误。、

    正因为巴扎十分深刻地知道这一点,所以他想杀掉坎巴,但是他不敢,因为杀掉坎巴,他就得付出比他想象中还要惨的代价。

    与其杀人付出代价,不如就活在现在的秩序当中。

    有人说,当你不能制定规则的时候,最好要学会遵守别人制定的规则。

    不遵守他人制定的规则,那你就会活得不顺畅,活得憋屈,活得不自在。

    做人做到这一步,就是失败。

    失败的人是没有朋友的,巴扎怕自己杀了坎巴之后沦落街头失去所有的一切。事实上,像他这种在刀尖上玩命的人,其实有没有朋友根本就无所谓,因为他的朋友根本就不会把他当回事,在利益面前,他的朋友有可能最先把枪口对准他。

    黑道只有利益可言,没有朋友可说。

    准确说,黑道上没有真正的朋友,所谓的朋友,都是利用与被利用的关系。至于有人说某某与某某有过命的交情,那根本就欺人之谈。

    就像此刻,巴扎看到了赵敏杀阿威的那只手,但他就是不敢说出来,因为他说出来后,坎巴要是再找不到进入乱石坡的入口,那他就极有可能成为牺牲品,成为阿威垫背的。

    与其讨好不得好,还不如什么都不说。

    巴扎看看坎巴,又看看乱石坡,目光中满是愤怒。

    他已经想好了,如果他能找到乱石坡上面那两个人,他就向他们投降,争取得到他们的宽大处理,然后回家去和老婆好好的过日子,虽然家里什么都没有,穷是穷点,但也总比跟着坎巴和张三狗存天提心吊胆强。

    他看准了那个出入口的位置,他更想好了如何避开坎巴,一个人悄无声息的钻到里面去,找到那两个人,然后和他们一起干掉坎巴和张三狗他们,他就可以回家安安心心的过子了。参加坎巴和张三狗的恐怖组织,本就不是他愿意的,是坎巴和张三狗逼迫他的。

    他早就不想跟他们干了。

    跟着他们,早晚都得把命搭上。

    他可不想这么年轻就把命丢掉,因为他家里还有一个漂亮的老婆,一个呀呀学语的儿子,一个温柔善良的老娘。老婆、儿子和老娘,是他这一生最最宝贵的财富。

    他老婆说得对,什么最重要,命最重要,一家人能团团圆圆的生活在一起,就是最大的幸福,至于钱这东西,有多就多用点,没有就少用点。

    过去,巴扎一直想挣一笔大钱给老婆买时尚的时装和名贵的手饰,给儿子买漂亮的衣服和高档的食品,送他上好的学校,给老娘买合身的衣服和甜美的糕点,带她去世界各地旅行……这些梦想,他一件都没有实现,反倒连带他的老婆、儿子和老娘成天跟他一起提心受怕,甚至整夜整夜的睡不着觉。

    他们提心巴扎被打死,担心他被警察抓去,担心他被判处死刑,担心他死无全尸。每当他回到家里,就会听到老娘唠叨这些不着边际的话。

    其实巴扎明白,他老娘也不是乱说,她是担心他真的沦落到那种地步,他死了倒没什么,可她和他的媳妇还有他的儿子总得要活下去啊!活着,苦点累点倒没什么,一旦孩子大了,当有人说他父亲是干什么的,那他拿什么跟人家说呀!他总不至于说他父亲是恐怖分子吧!想到这些,巴扎的心就像刀扎一样痛。

    他真的不想干了,但是他不干这么离开,因为他张三狗和坎巴不准他就这么离开,他要离开就得付出点什么,有可能包括命。

    死他不怕,他怕的是他死后张三狗和坎巴去找他媳妇儿子和老娘的麻烦,他们可是什么都干得出的亡命徒啊!当巴扎第一天认识到他们的真正本性的时候,就萌生了退意,但他亲眼看到那些退出张三狗和坎巴组织的人的下场后,他就不敢离开了。

    ——张二娃,张三狗的堂弟,离开前走漏了风声,被张三狗放狗活活的咬死。

    ——泰国人阿娇,一个貌美如花的寡妇,坎巴的情人,只因她不想做坎巴的情人了,坎巴就把她吊起来打,打得她遍体鳞伤之后,就把她丢到野外喂了野狼。

    ——巴卡,巴扎儿时最好的朋友,只因为家里穷,想挣点钱贴补家用,结果投到坎巴门下,钱没挣到不说,结果却因他贩私被坎巴三枪六个洞打死了。

    ……在这个恐怖组织里面,没有一个人是自由的,除了张三狗和坎巴,其他人的生命与自由,全都掌握在张三狗和坎巴的手里,张三狗和坎巴说要谁活谁就可以活,他们要谁死,谁就得死。他们就是审命的判官,他们就是勾命的阎王,他们三更判谁死,谁就活不到五更。

225。平静的生活(上)() 
乱石坡下面,冯子龙和赵敏看着倒在地上哀嚎的阿威,脸上不由现出了一丝苦色。一个原本不该就这样完蛋的生命,却要就这样完了。

    一个男人,只要蛋蛋完了,那这个男人就彻底完了。

    阿威完了。

    彻底的完了。

    除了他自己,再没有人能救得了他。

    要救他的,也只有他自己。

    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中,关键之处在于,他想不想救自己。

    如果他想,他就能重新获得自由,反之,那他就只有死在恐怖组织给他预设的死亡形式里了。恐怖组织的死亡形式有N我种,比如炸死,比如烧死,比如乱枪打死,诸如此类的死亡方式,都是以自杀式的攻击开始的。

    恐怖组织之所以令人恐怖,是因为它的杀戮几乎是从自杀式的攻击开始的。

    在恐怖组织内部,没有人怀疑过这种杀综戮的恐怖性,因为他们都是甘于自杀的人物。

    巴扎自从加入了恐怖组织,就感觉他与这个世界好像越来越远了,包括他回到家里。事实是,他确实与这个世界隔得有些远了,因为他已经脱离了这个社会。

    他已经生活在另外一个世界中,就像冯子龙和赵敏此刻生活在乱石坡上一样。虽然他们能看到外面的人与物,但是外面的人却看不到他们。

    表面上看,恐怖分子过得很逍遥,但其实逍遥不逍遥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他们成天生活在恐惧当中,——尽管他们给世人给这个社会制造着恐惧,但同时也把他们自己带到了自己制造的恐惧当中。

    一切,都将以恐怖的形式展开。

    一切,也将以恐怖的形式结束。

    没有人可以摆脱,也没有人可以逃离。

    这是每一个恐怖组织都必须遵守的规则。

    恐怖组织最大的特点就在于制造恐怖。

    巴扎已经痛恨制造恐怖了。

    他看惯了太多的死亡,也看惯了太多的妻离子散,亲情呼唤……一切悲剧,都在杀戮中变成现实。而现实,却在爆炸声中变成悲剧。

    悲剧还在延续。

    他已经厌倦了这种在刀头上舔血的生活,他要离开他们,重新像过去一样生活。当他萌生出这样的念头,立刻向刚才伸出来手挑阿威蛋蛋的地方移了过去。但是遗憾的是,当他暗中把手朝知石坡伸过去的时候,像是遇到了厚障壁一样把他的挡在了外面。

    里面可以伸出手来杀人,外面的人却不能把手伸进去?

    巴扎看着眼前的虚空,惊愣得瞪大了眼睛。所谓天下之大,无奇不有,看来这话说得还真有道理。但是他没有伸张,他又朝其他地方探去了,他想的是,既然冯子龙和赵敏能够进去,那么他也能进去,只是他没有找到对地方而已。

    道理是这样,但他不知道能否进去还得看机缘。

    冯子龙和赵敏进去,纯粹是机缘巧合。

    巴扎不能进去,也不是他没有机缘,是他的机缘还没有来。

    他看着乱石坡,脑子乱糟糟的不知在想什么。他看见乱石坡上那向株双人合抱的大树像鬼影一样贮立在夕阳之中,世大的阴影遮掩了关边乱石坡。过去他从来没有仔细观察过乱石坡,觉得他没什么看法,无非不了就是那么几株大树而已,只不过无法上去罢了。

225。平静的生活(下)() 
但他此刻仔细一看,才猛然发觉那几株树还真有些看法,其中一株好像是罗汉松,茂密的树枝覆盖了好大一片地方,距离它大概三四十米的斜坡上,则长着一株菩提树,叶子也有茂密,但没有那株罗汉松好看。

    就是这样的两株树,却占据了乱石坡大概三分之一的面积。也不知它们有多少树龄了,每一株双人都合抱不过来,特别是那株罗汉松,最少也要四五个人合抱才行。

    乱石坡上立罗汉,菩提树旁现真身。这是这一带流传的一句谚语。这句谚语是什么意思没有人知道,人们只知道过去的老人都是这么念的,于是他们也跟着这么念。

    罗汉是和尚,菩提树旁现真身的,自然也是和尚才对。

    巴扎眨眨眼睛,又看向了乱石坡上的第三株树。

    那却是一株槐树。

    每天春天,那株槐树都开满一树的花,花香醉人,十分惹眼。凡是在这附过长大的人,都知道这株槐树,——当然也知道那株菩提树和那株罗汉松。

    提起这株槐树,附近的人没有不知道的。它是这一带的名树,只要他开满了花,就有人开始下地种地了,——虽然热带的作物与季节的关系并不是很紧密,但在槐花开放那几天下的种,庄稼长得特别茂盛,果实结得特别饱满。

    因为它拥有这样神奇的预示功能,所以附过的人们都称它叫神树。至于那株罗汉松和菩提树,则少有人提及。因为它们就像它们本身的树形一样,一年四季总是枝繁叶茂,浓荫满地,总是让人分不出季节。

    巴扎看着它们,还想了一事,说的是�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1) 踩(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