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色电子书 > 都市生活电子书 > 弄死那个天道 >

第194部分

弄死那个天道-第194部分

小说: 弄死那个天道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其次,挖掘出林府的大秘密,说不定就能找到失踪的慧姨母女,进而顺藤摸瓜找到宫翎,有关自己任务的消息,顺理成章便能从她口中知道。

    当然,前提是宫翎不是被那人绑走的。

    想起这个,宫玥仍然有些心虚。

    她不知道,如果她尝试着出一次林府,没准就能猜到真相了。

    和衣衣这个突然出现的意外不同,宫玥是被谋算好的棋子。

    这其实不怪宫玥,她是那个计划中会出现在丰禾城的人,从一踏进丰禾城范围就被人知道了,才有了后面一番顺理成章的被救被抓。

    无论当是时出现的是谁,是宫玥还是其他人,都会面临着同样的命运。

    那个人悄咪咪用十多年时间织出一张密密麻麻的罗网,哪里会允许事到临头,盯住的鸭子忽然飞走了。

    所以,只要她有任何出门的迹象,必然会有人上前来阻拦,而不是如从前一样仅仅影在暗处跟踪的。

    宫玥的小动作通通被林坤看在眼里,然而大概是对小孩不屑一顾,他并为把这些放在心上,选择了放任自流,因为觉得光凭宫玥一个小不点以及某些似是而非传出去的消息,根本不可能发现他苦心算计了十多年的布局。

    除了因为某种必不可少的原因,一直被人监视着,她是相当自由的,想进来就进来,想出去便出去,随时可以。

    偏偏宫玥太弱鸡,完全没发现。

    而这一回她被下禁足令,本来是一个很好的时机的,可惜她自作聪明了一回,觉得林府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大秘密,硬是在没发现是什么前,决定不出去了。

    于是,完美地错过了发现的时机。

    想想,宫玥的运气也挺糟糕的。

    可看她平常的样子,以及话里行间流出来的,却并不是那一回事。

    如果衣衣在这里,肯定要跳起来,气急败坏地骂,莫非我那坏运气还能传染不成?

    宫玥一个小有运气的人,愣是被自己辐射成了扫把星?

    如果为真,这水平,简直了。

    当然,运气这回事向来缥缈无踪,难以寻觅,没准每个人身上的运气都是守恒的,前一段时间好了,接下来就要遭。

    也有可能,气运会随之变化,都说性格改变命运,如果一开始的命不好,气运不眷顾,那么也可以因为种种因素产生变故,越积越浓厚,谁知道呢!

    ###

    有越来越多人或主动或被动或在完全不知道的情况下卷进了林府大漩涡,而此时衣衣亦不知道,自己的某位熟人也找来了这里。

    正抬头望着林府的牌匾发呆。

    此人是大胡子。

    他不像衣衣,才走了十多天便遇上商队,之后一路舒舒服服到了林府,又舒舒服服住下,他是实打实在雪地里摸爬滚打了近两个月,靠着一双脚走到了这里。

    虽然大胡子此时的实力已然不是当初能比的,但对面这种人力无法抗拒的天灾,也不是轻轻松松就能过去的。

    哪怕此前已经做了相当完好的准备,但历经两个月,他,此刻看在所有人,都是一个切切实实,真得不能再真的乞丐。

第347章 住贫民区(一更)() 
简短的“林府”二字,并不难以解读,他却看了许久,被乱发笼罩的长眉拧成一个川字,显示出主人内心的不平静。

    虽是双月季,路上行人稀少,但因为林府这些天开宴,人来人往都有客人,因此门是开着的,还有两个膀大腰圆的壮汉守着大门。

    大胡子一身脏污地站在那里,不远处是漂亮干净得仿佛身在画中林府,实在是太碍眼了。

    让守门的人一眼便注意到了,其中一个嗤笑:“他不会是听说我们老爷心善,喜欢往府里捡孩子才特地过来的吧?瞧他那样,这么大个人了,有手有脚的,居然还要来求别人养活?”

    另一个正经些,肃着脸提醒,“这几日府里正是紧要期,不可轻忽,我去把人打发走,你好好看着大门。”

    说着,便要往大胡子那边走,然而才走出一步,又像是想起什么,转回来,把一边小炉子上温着的馒头拿了两个出来,用边上的油皮纸,塞入怀里。

    同伴被这一系列举动看得目瞪口呆,急着嚷了一句,“你不会是要把咱俩的口粮送给那个乞丐吧?送出去了我们吃什么,这点不够啊?”

    “得了吧,我们又不活动,吃那么多做什么,你省一口我省一口的事,老爷在外声誉那么好,这还是林府门口呢,我们哪里好叫这一点事坏了老爷名声?”

    同伴这才觉得有理,遂不说话了。

    可他心里却在嘀咕,才两个馒头而已,能做什么,真正心善的人家至少要提供房子,让人过着一个双月季吧?

    不过,他也知道,老爷的善良只是对于无父无母、无家可归的孩子而言。

    像府里几个重要的管事还有外面跑商的人,据说都是当初收养的孩子长成的,所以外面盛传林府都无需往外招工了,等每年收养的孩子长成,便尽够了。

    但他知道,不是这样,像他们两个守门汉,便是从外面招来的,他有一次还听到上头的管事说,近期还要招一批人。

    林府家大业大,哪里就够了?

    另一边,这人走到大胡子面前,问,“这位小兄弟是从哪儿来的?”

    大胡子回过神来,看了他一眼,并不说话。

    这人一惊,心说不会还是个哑巴吧?

    顿时,他就没有了交谈的兴趣,一个哑巴而已,还能败坏他们林府名声不成?

    他脸上的笑容冷下来,淡淡道,“这里是林府,我们老爷说府里不养废物,你便是在这里站上一天,也休想赢得半点同情。

    趁现在时间还早,尽快去北边的贫民区,哪里有座后山,山上长满了树木,你自己砍一些,搭个大鹏,勤快一点便能过了,也好在这里受冻、冻死在我们府外。”脏了我们的地。

    后面这一句,他自然不会明晃晃地说出来,隔墙有耳,让人听去就糟糕了。

    说完,他像是打发叫花子一样,把馒头塞进了大胡子怀里。

    大胡子没有拒绝,他确实饿了。

    担心人又在自己赶到之前离开,他一路奔波,根本没停过,干粮早就吃完了,结果来到这里,居然还是没有她的气息。

    难道人又走了?大胡子抿了抿唇,否认,不对,他能感觉到人还在这里。

    他根本没有听出这人话里的鄙夷,对于他而言,这是不重要的。

    既如此,这情绪与他何干?

    “既然东西接了,就赶紧走。”这人像是赶垃圾一样挥了挥手。

    大胡子想了想,准备先安顿下来,总算人在这里,不会跑。

    于是,转身就往北边走。

    “什么人啊,连声谢谢都不知道说!”他全然忘记他刚才还说某人是个哑巴呢!

    这个当口的双月季几乎是每年最冷的时候,如果没有厚实的被褥,又没柴火取暖,是很可怕的事。

    贫民区都是用木头搭的大鹏,虽然每天都有人睡着睡着就醒不过来了,但它后面有一座小山,上面长满了耐烧的木头,只有手脚勤快,多捡些柴火,勉强还是能熬过去的。

    像这样的地方,基本每个城镇都有,树木据说是当初那段人类联合起来与凶兽抗争的时光里由顶尖家族一起栽种的,那一片地也因此空了下来。

    初衷是给实在穷困租都租不起房子的人家一个活路。

    当然,也有人说,是收买人心,种种树就能收买人心,多好啊。

    总之具体如何,已经湮没在历史中了,或许当年那些家族中还有记载。

    因为贫民区的存在,路边脏兮兮的乞丐是很少的,毕竟这里可不像衣衣前世,气温在人类能承受的范围内,晚上随便找个天桥就可以窝一晚。

    尤其是现在,敢在路边睡觉,除非你不要命了。

    直到林府的影子都看不见了,大胡子才把被人强行塞过来的馒头握在手里,暖暖的,似乎连他冻僵的手指都有了知觉。

    大胡子有点开心,然而天气实在太冷了,哪怕他把馒头贴身存放,仍是很快因为“暖手”而冷了下去。

    眼中闪过一丝惋惜,他紧了紧包袱,加快了去向贫民区的步伐。

    他看过,现在还开着的酒楼基本规格很高,以他兜里剩的石珠,根本住不了多久,只能先去贫民区对付对付,等熟悉了,再找一个便宜点的房子。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贫民区并不难找,因为丰禾城大多数地方都是高大的建筑,非常雄壮,有居住区,有商业区等等,只有那一块地说拥挤,说空荡也空荡,拥挤是因为地面上满是密密麻麻的各种棚子,说空荡则是因为这些棚子大多不高,比周围的建筑物整整矮了一节,是人都能看出的不同。

    棚子很多,大胡子花了很长时间才找到一个空地,立上在路口那里捡的一块木牌——很多人家的棚子前都有,插上,就表示这块地自己占了。

    然后他将这里的积雪清扫干净,再从包袱里取出一个单人小帐篷,展开,这就算是他的临时居住地了。

    不得不说,大胡子的外形还是挺能唬人的,虎背熊腰,一脸彪悍,又兼之没有带家属——在这里,没有带家属的人总是比较让人忌惮。

第348章 先见之明(二更)() 
天色不早,仅有的几个仍在附近劈柴火的男人目中纷纷带上了警惕,手上的动作加快,迅速把柴抱进了自己的棚子里。

    大胡子没有在意,只要人不来惹他,他也没有时间和他们耗。

    把已经冷掉的馒头丢到一边,在没有确认它们没问题之前,他是不会轻易入口的,哪怕这馒头看起来白白嫩嫩,又十分松软,很是引人食欲,但他还是拿起了自己的干粮。

    煮了热水,再泡一泡,这就是他的一餐了,如果说第一天还很有些不适应,那么现在他已经能眉头都不皱一下地咽下去了。

    贫民区的治安比较混乱,城里的巡逻军很少会过来,然而一旦过来,抓到闹事,按情节轻重会给予各种惩罚,比如挖矿。

    不过这挖矿可不像衣衣学府里惩罚的那种安全有保障,还有工资的,他们能管个一日三餐都算是比较有良心了。

    当然,贫民区的人更忌惮的却是,一旦情节过重,巡逻军会毫不留情地将他们扔出丰禾城。

    这种天气下,哪怕保暖问题能解决,可基本没有活物出没,离开了丰禾城只有死路一条。

    因此,贫民区的治安混乱中又透着一丝克制。

    人们约定成俗,打架可以,但不能闹大,引来巡逻军。

    这些大胡子虽然初来乍到,但他一惯的谨慎与不在意还是让他过得比较惬意,没有人不长眼地上来惹他,就这么一直相安无事地过了两天。

    这两天里,他也没有闲着,晚上在贫民区过夜,白天就偷偷跑到林府,试图去感应衣衣的气息。

    可惜这时候的衣衣作息恰巧与正常人颠倒了过来,白天躲在不知多少米的地下,他又哪里发现得了。

    这一天又是无功而返,大胡子坐在帐篷里,心算了算上一次的时间,离一个月还差三天,看来只能等三天后。

    不过,人就在这座城里,三天后应该能得到一个十分具体的范围。

    大�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1) 踩(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