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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部分

(修真)玄天记事-第79部分

小说: (修真)玄天记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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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冰听着,心里就是一咯噔,这傻孩子,还能是什么意思,不就是不想与你往来了吗?

    顾长安见不得他欺负自家堂弟,饮下杯中无味的美酒,反问道,“你呢?沈冰你又怎么不跟去,听说文家素绣也会去拜访陆家家主的夫人,你不是心慕她已久吗?又怎么不追去江夏?”

    “呵,文素绣,文素绣”沈冰借着醉意,反复念叨着自己所爱佳人的名姓,话中似爱似恨,似痴似慕,已经分不清楚了。

    “女郎啊女郎,恨心下来,她们是世上最残忍的人!不过顾长安你也是冷血之人,想到文素绣爱上的是你,而你,永远不可能给我回应,我便觉得喜悦,我得不到她,她也得不到你,果然是天理循环吗?”

    “你醉了!”顾长安皱起眉头,精致俊美的容貌令人沉醉,其间的忧郁之色更是引人心疼,“醉酒之人的话,是不可信的,今日,就当我顾长安是个聋子!”

    “是啊,我醉了,醉酒之人,不疯狂一回怎么能行呢?”沈冰提起酒缸,大笑道,“今日,坐在这酒楼的三人,无一不是失意之人,我是醉了,难道你们,就不想大醉一场吗?”

    说着,他灌下酒,“敬失意人!”

    “敬失意人。”顾长安同样饮下杯中的酒。

    “敬失意人。”想起李馨赠予的那卷学武心得,顾长平心中失落,难以抒发,也喝下了酒。

    建康,皇宫。

    深深围墙的宫殿之中,皇帝萧英看着他底下的三位皇子,冷声问道,“谢家那位继承人终于走了,你们三个有什么看法?”

    看法?

    太子萧昊作为长兄,既尊且贵,自然是他第一个回答。

    “父皇,依本宫之见,改革派的领头人谢清华虽然被逼离建康,”萧昊满怀自信道,“但我们大晋的改革还能够,也必须继续下去,只要谢清珺还在建康,改革派就相当于有了定海神针,改革之大势,已不可逆转。”

    早在今日进宫之前,他就已经猜到了萧英会问的问题,特地向自家谋主顾长安请教过,这个答案,既是顺应了皇帝的心意,又立足朝政,绝对毫无差错。

    “答的很不错,很好的答案,太子。”萧昊心情愉悦,果然,顾长安的回答不可能出错,一向难以讨好的父皇竟然连连赞叹了两声,他得意的瞥了他两个兄弟一眼,其中意味,不言而喻。

    但萧英面无表情,话锋一转,又冷声道,“只是这答案,有几分是你自己的,又有几分是顾长安的,我也不多说,只是萧昊你给我清醒清醒脑子,想想清楚,究竟是你当这个大晋太子,还是顾长安当这个大晋太子!”

    萧昊头上好像被浇了一桶冷水,透心冰凉,他的神情怏怏,退回了原来的位置。

    “楚王,你也来说说!”萧英看了一眼自己无能的太子,跳过一向不受自己宠爱的燕王萧亘,向楚王萧慕问道。

    “父皇,改革此事,实为倒行逆施,”楚王萧慕上奏道,“谢清华既已离开建康,不如缓缓停止各项改革措施,保我大晋安稳。”

    “楚王,呵,楚王!萧慕!!!”萧英冷笑着感叹道,“你究竟是我萧家的人还是顾家的人,你到现在还没有看清楚吗?”

    说完,萧英也不管失魂落魄的萧慕,转过头去询问燕王。

    “轮到你了,燕王,你来说说。”萧英看着这个他向来忽视的儿子,到真想听听他这个号称寄情于山水的好儿子,能说出个什么子丑寅卯来。

    “父皇,儿臣才疏学浅,对此次朝政变动,着实没有什么见解可言,”萧亘弯腰回答道,“但儿臣愿为父皇之使者,去江夏看看谢家表妹,究竟是真病,还是假病?”

    听完,萧英冷哼一声,道,“总算有个有点出息的了,不过不必为朕的使者,你不是寄情于山水吗?就说上回在江夏没看够江夏的山水,这回继续去看!”

    “嘿,寄情于山水,还真是个好名头!”

    “好了,你们出去吧!”等到萧家三兄弟都离开以后,萧英难得卸下自己冷酷的面具,疲惫的叹息道,“后继无人啊!我萧氏皇族的未来,究竟是在何方!”

    萧家三位皇子自然听不到萧英在背后的叹息,出了宏伟冰冷的大殿,三兄弟难得没有针锋相对,而是心有戚戚焉的互相看了几眼,眼里满是对对方和自己的同情之意,伺候一个喜怒无常的英明皇帝,即使这皇帝是自己亲爹,也不是什么好干的活!

    远离了深深的宫苑,谢府之中,却正是一派兄弟合乐。

    不过也是巧了,除了十里居和皇宫,谢家最小一辈的两兄弟,谢天赐和谢天贤同样也在讨论着这个问题。

    “天赐,你不是一直很崇拜阿姑吗?”谢天贤有些疑惑的问道,“这回你怎么不和阿姑去江夏。”

    “天贤,你能不能别这么天真,”谢天赐一拍谢天贤的肩膀,恨铁不成钢一般道,“我们俩刚刚怂恿二叔扫了阿姑的面子,还去阿姑眼前浑,难道是嫌弃阿姑心胸太宽大,自己过得太逍遥了吗?”

    “哦,”谢天贤附和着点了点头,笑道,“这倒也是,即使阿姑大人不记小人过,但万一我们俩在她眼前晃悠,提醒了她就不好了。”

    “而且江夏我已经逛腻了,”谢天赐一副少年轻狂的桀骜模样,笑道,“你不是要送阿岚去北周吗?我长这么大,还没出过大晋,这回,我正好和你一起去北周看看。”

    说着,谢天赐双手耷拉着谢天贤的肩膀,坏笑道,“再看看北周的美人儿,究竟是不是传说中那样的烈性子。说不定,我们兄弟俩还能驯服两匹北周烈马,带回建康来呢!”

    “天赐你不必这样委屈自己。”谢天贤心绪复杂,他生性腼腆,却也不是不知感恩之人,北周和大晋的关系素来复杂,如今又是起伏不定的时候,他为阿岚送嫁,极有可能就因为一时的战事被扣下,当做筹码也有可能。

    他不是不爱自家阿岚,不是不愿意为她承担危险,只是他实在无法理解,阿岚怎么会爱上一个北周人,她难道不明白,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道理吗?或许她是明白的只可惜爱情的火焰,蒙蔽了她的理智。

    但比起他,谢天赐就不一样了,作为谢清珞的嫡子,谢家嫡系中的嫡系,他拥有的保护,是他无法想象的严密,即使一时被困,凭着手头上的保护力量,他也能够轻而易举的逃脱。

    “哪里来的委屈,”谢天赐瞪了谢天贤一眼道,“我说谢天贤,你可别自作多情,我去北周,是为了游历天下,顺便看看北周美人,可不是为了你!”

    “好,我知道,”谢天贤微笑道,“看美人吗?到了北周,兄弟我们一家人不说两家话,一定让你看个够!”

    “喂!谢天贤你究竟知道什么?”谢天赐跳着脚道。

    你知不知道我很嫉妒你,天赐,你能轻而易举拥有我想象不到的一切,初来建康时,我想象不到世上竟然有你这样的人,生来就是天之骄子,你说我天真,在我看来,你才是真正的天真。

    但现在,我不嫉妒了,因为,我忽然发现,我们是兄弟啊!真正的兄弟,无论是嫡系还是旁系,斩不断的血缘让我们联系起来,仿佛一出生,就一同成长。

    一世人,两兄弟!

    谢天贤微笑的看着跳脚谢天赐,窗外,晴空正好。

    听着两兄弟的拌嘴声,谢清珺浅浅微笑,兄弟一心,即使他和谢清华离开之后,谢家的未来,依旧还有无限的可能。

    作者有话要说:放假第一天,更新一万字,感谢一直不离不弃陪伴着作者君的小天使们!

91 安城不安(万字长更)() 
    大晋; 江夏郡城; 安城。

    任何地方有光明; 就有黑暗; 就连大晋国都; 以繁荣著称的建康城,也避免不了贫民窟的存在; 安城,自然也不例外。

    清晨天色将将露出一线白光,吴爵早已经清醒过来,用冰凉透骨的冷水洗了一把脸以后; 他小心翼翼拿出一卷诗经,大声诵读; 他居住的环境极差; 就只有两间破破烂烂的茅草屋,让人怀疑是不是只有来一阵小小风雨; 就能轻而易举的将这两间草屋吹烂。

    吴爵身上虽然是穿着一席长衫,但那长衫已经被洗的发白发黄; 隐约还可以看见几个被缝补的很好的破口。

    从这就可以看出,吴爵此人是彻彻底底的真正寒门学子,按常理来说,他的温饱都难以满足,又怎么可能读得上书呢?

    可世事却不是都按照常理发展的,吴爵此人,可以说是既幸运; 又不幸。

    不幸在于他家境贫困,耶娘双亡,可是说是天煞孤星也不为过,但他又极为幸运的生在安城,上天又给了他一个极其聪慧的头脑。

    安城是大晋江夏郡的都城,是大晋顶级世族之一陆家的大本营,而陆家世代以书香传家,掌控着天下第一流的鹿鸣书院。

    鹿鸣书院之所以天下闻名,除了书院本身每代都有几个惊才绝艳的学子出现以外,最令人向往的就是鹿鸣书院挑选学生,从来不以家世论人,而纯以学识为准,在这个家世占据人的价值一半的天下,鹿鸣书院的这条准则,无疑对天下寒门子弟有着足够强大的吸引力。

    至于生于江夏这一郡的郎君,更是幸运至极,只有有意愿向学,即使家中贫困,也可以在五岁那年入读鹿鸣书院下属的蒙童院,只要你足够优秀,就能够随着学识的增长而层层上升,最终直接入读鹿鸣书院,其间,绝大部分的读书花费,都会由陆家供给。

    也无怪陆家的清名远扬,倒也当真没有辜负他们书香世家的名号。

    当然,陆家也不是开善堂的,不够优秀的学子,自然会在层层选拔中被刷下,无缘鹿鸣书院,竞争虽然极其残酷,但对于生来就没有读书权力的平民百姓而言,无疑是一条康庄大道,即使最终没能入读鹿鸣书院,也只能怪自己技不如人,而非没有机会。

    至于那些足够优秀的寒门学子,待到他们学有所成,离开书院以后,书院会将他们这些年的基本花销一项项列出,请他们偿还,能够成功从鹿鸣书院结业的学子,就没有还不起这笔钱的,鹿鸣书院如此做,也是为了让学子们安心,示意他们并不亏欠书院什么,即使亏欠,也一笔笔还清了。

    吴爵便是这样的寒门学子,在层层竞争中,最终入读鹿鸣书院的幸运儿,不过他尚未从鹿鸣书院结业,书院功课又极其繁重,于是只能在书店抄抄书,以补贴家用,抄书能赚几个钱?所以他至今家境依旧极为贫困。

    背完了早间的功课,吴爵随意嚼了两口昨夜剩下的冷馒头,就连忙出了自己破旧的茅草屋,他和书店老板约好了,今日过去店里抄书,顺便给他看下店,老板多补贴他一点儿钱。

    一路行来,远离了作为安城贫民窟的西城,道路愈发开阔繁华,叫卖声,谈笑声,打骂声,混合着热气腾腾的蒸汽,别有一番人间烟火的味道。

    吴爵的长衫极为老旧,在一片繁华中更显得他格格不入,可他丝毫不以为意,泰然自若,倒真有几分“居陋巷不改其乐”颜回的风度。

    吴爵长期抄书的书店开在一条极为清静的无名巷子里,老板是个雅人,常常在午后日头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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