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姬-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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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来“卧底”至少有一个好处:为了掩人耳目,她再也不用奴婢奴婢的挂在嘴边,对苏谨晨来说,总算是个聊胜于无的安慰。
“你也不必太过担心,”大约是想到苏谨晨此次危险重重,陈逸斐的语气难得的耐心温柔,“我已在百花居四周布置了很多人手,你只要时刻保持警惕,莫要离了众人的视线即可。”
“我知道。”苏谨晨应了一声,想了想,居然轻声问道,“等我登台那日您也会来么?”(。)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七十一章 离奇之症()
苏谨晨看着石头癫狂的双眼中自己惨无人色的脸——她从来没有像这一刻这么恐惧过,她甚至恐惧得忘了反抗,忘了挣扎
苏谨晨绝望地闭上了眼睛。
石头的手已经探到苏谨晨颈后去摩挲肚兜的带子——
只听“砰”一声巨响,先前已经关上的木门竟应声而倒。
一人大步流星走了进去。
石头一愣,忽然扣住苏谨晨的喉咙,“站住——”染上了情/欲的童音在空旷的屋子里显得格外诡异恐怖。
来人脚步一顿,清冷地扫过衣衫不整,瑟瑟发抖的苏谨晨,冷声道,“放开她。”
石头目光一闪,猛地收紧握住苏谨晨脖子的手指,“你要是再敢往前一步——”
那人眸色转深忽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朝石头扑了过去。
随着一声尖锐的惨叫声,石头的身体重重地摔在地上。
这场离奇又疯狂的闹剧不过在转瞬间就尘埃落定。
石头还躺在地上哀嚎,陈逸斐已经迅速捡起苏谨晨被丢在一边的斗篷,披到她苏谨晨衣不蔽体的身上。
少女苍白如纸的俏脸也遮在帽檐里。
顷刻之间,几个衙役冲了进来。
“大人——”他们把石头从地上拉起来,只三两下功夫,就他绑了个严严实实,只等着陈逸斐示下。
“带回去。”他沉着脸对众人挥了挥手,用自己的身体挡住身后一动不动的苏谨晨。
“是。”
很快,所有人都走了。
废弃的房子里,只剩下了默不作声的两人。
苏谨晨仍僵硬地,一动不动地坐着。
陈逸斐深深叹了口气,默默地俯下身,一把抱起怔忪得已经呆滞的少女
苏谨晨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回去的。
等她彻底从先前的惊吓中缓过神来,能够强迫自己对别人的举动做出反应时,人已经回到了陈逸斐让她暂住的小院。
叶离刚给她把过脉——她被石头下了迷药,药效虽然渐渐退了,但身体完全恢复至少要等到明天。
他有些担忧地看了看苏谨晨,才在陈逸斐的催促下带着人去煎药。
她耳边还响着陈逸斐刻意压低的声音,“你去给姑娘备些好消化的吃食夜里记得不要睡得太死,好好听着姑娘有什么动静”
小丫头自知闯了大祸把苏谨晨弄丢,这时候巴不得能将功补过,于是陈逸斐一吩咐完,她就忙不迭地轻声应诺着跑了出去。
外面的天色已经渐渐暗了下来。
陈逸斐低头看看仍旧目光涣散的苏谨晨。
他心里很内疚。
如果不是他让苏谨晨去百花居作饵,她就不会几次三番的遇险。
想起刚才在破庙的杂物房里的一幕他的心脏顿时因愤怒而剧烈地跳动起来。
他忽然恨透了自己的自负。
如果不是他以为一切尽在掌握,如果不是他未经核实并疏忽了对苏谨晨的保护她又怎么会受到这么大的羞辱和惊吓!
这样的伤害,对于一个未出阁的女孩子来说,几乎是致命的。
就连此时此刻,跟她待在一个屋子里,都让他难受得喘不过气来。
陈逸斐想到这里,不由站起身。
他不能再继续留在这里呆的越久,只会让他越愧疚,越无地自容。
他这般想着,转身就要离开。
衣袖忽然被人扯住。
陈逸斐一怔低头时正对上苏谨晨的眼睛。
那双无论何时都满是光彩的大眼睛,此时正一眨不眨地看着他。如同一只受了伤的小兽,委屈,警惕,恐惧,依赖太多太多的情绪自那双美丽倔强的眼睛里流露出来,如同一根针,在他心上轻轻扎了一下。
竟也有感同身受的心痛。
他勉强笑了笑,温声安慰道,“你不用害怕,我就在外面。”
苏谨晨仍只是拿那双水盈盈的眼睛默默看着他,不说好,也不说不好。
那只还使不上多少力气的小手却抓得更紧了。
陈逸斐无奈地站了一会,最终还是妥协地坐回她床边的杌子上。“好,我不走,就留在这里你别怕。”
苏谨晨坐了整整一夜。
陈逸斐几次想要离开,最后却都鬼使神差地被那双雾蒙蒙的眸子留了下来。
直到清早天快亮的时候,她才迷迷糊糊闭上了眼睛。
可即使在梦中,那只手仍死死地拽着陈逸斐的衣角。
去衙门的时候,陈逸斐眼眶都是黑的。
案情的审理非常顺利。
石头,本名李昭,原是金陵城一猎户之子。
他打从出生便患了一种无人可医的怪病:成长速度异常缓慢——当同龄的男孩一个个长成魁梧健硕的小伙子时,他看起来仍稚嫩得如**岁的孩童一般。
若他始终生活在那片生他养他的深山老林,他本可以有个衣食无忧的人生——即便因为自身的缺陷不能成家立业,也自会有疼他护他的父母兄长的悉心照顾。
可人生有时,就是那么多变数。
十年前,他出于好奇,第一次跟几个一起长大的猎户兄弟去城里见世面。
也是在那一年,他第一次见识到轰动金陵的婆娑舞,也见到那个一舞倾城的江南名妓——柳绵绵。
一见倾心,永世难忘。
有的人相遇是缘,有的人相遇是孽。
而很遗憾的,他与柳绵绵的邂逅,偏偏是后者。
辗转反侧地度过了几个难眠的夜晚,终于有一天,他趁家中没人,偷拿了父母积攒多年的血汗钱下了山。
那年,他已经十七岁了,早到了情窦初开的年纪。跟他一般大的小伙子,很多已经成了亲,甚至有了自己的儿女。他也是个男人,虽然他的身材还很矮小,虽然他的面孔还很稚嫩,可他已经具有了一个十七岁男子所具有的一切——包括**。
他当然知道,以自己的条件,是不可能像正常人那般娶妻生子的——没有哪个姑娘愿意嫁给一个看起来永远长不大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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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心生愧疚()
所以他求的不多。
只要一晚,如果他可以拥有这个像仙女般的舞姬一个晚上他觉得自己就是立刻死了,也没什么可遗憾的了。
可是现实往往比任何想象都要残酷。
柳绵绵跟鸨母合伙扣下了他身上所有的财物,并让打手把他从百凤轩赶了出来。
——“这是哪里来的疯孩子?难不成是魔怔了,屁点大就想着癞蛤蟆吃天鹅肉不对不对,连蛤蟆都不如,顶多啊,就是只蝌蚪!”
“妈妈快别说了,想起来都叫人恶心”柳绵绵帕子遮着嘴嫌弃道,“我看,他这钱八成也都是偷的。”
“小子,今天老娘看你年纪小先饶了你,往后再敢进百凤轩的大门,看老娘不打断你的腿!这钱只当给你柳姐姐压惊了”
“稀罕。”柳绵绵啐道,“妈妈以后可不许再放这小鬼进来。毛还没长齐呢,就学着人风花雪月好个下做东西!”
那些嘲讽与奚落声,在往后的十年里,都像噩梦般如影随形。
没了银子,又被妓院的打手打伤,李昭很是过了段潦倒落魄的日子。他不敢回家,在城里也没有别的亲人,每日只得靠跟乞丐抢吃的为生。
也是天无绝人之路。
一个月后,有个杂耍班在金陵落脚。那班主有日无意中见他在路边乞讨,想他小小年纪,生得有十分机灵讨喜,不由心声恻隐,便收留了他在班子里打杂。
没多久,便闹出了柳绵绵与富商私奔,正室打上百凤轩的丑事。
众人不过把这当成一场茶余饭后的消遣,他却偷偷上了心。他甚至还特地跑到那姓周的家门外,看见过追上门的债主。
那班子几经辗转,半年后来到了顾州。
他是班子里的开心果,没有人知道——那时候他已经十八岁了。
有一天,李昭在街上闲逛,竟偶遇个抱着襁褓,精神恍惚的妇人。他一眼就认出那失魂的女人正是半年前被债主堵在周家大院的周王氏。她原本从丈夫故交处得知他如今落脚在顾城郊外的一处宅子,所以带着儿子千里寻夫妄想令他回心转意,却不想儿子年纪太小,经不起这一路的颠簸劳累,竟染了重病。周王氏仅有的首饰也都用作了这路上的盘缠,哪里还有闲钱给儿子看病?如此一番耽误,那孩子竟就这么没了。
此时的周王氏,已经抱了必死的信念,要随那孩子去了。
一条毒计,在看到襁褓里婴儿灰白色的小脸时,在他心中形成
“合伙杀了周允跟柳绵绵后,石头建议把周允的尸体分尸并藏于林中,这样,就算日后被人发现死者是柳绵绵,也不会怀疑到他们二人身上”
“两个人从此便相依为命。期间也曾在其他地方杀害过婆娑舞姬,只不过死去的舞姬并不如柳绵绵般出名,再者天南海北,消息闭塞,他们在杀人后又很快会转移到新的地方,所以才不曾被人察觉。”
“两个人在是否要杀你的事情上产生了分歧,所以毒蛇之事,周王氏准备得颇为仓促自始至终,李昭也并不知情”
一个是失婚丧子的青年妇人,一个是生有恶疾的灰暗少年。在十年的漫长相处中,谁也说不清李昭与周王氏之间到底是一种类似于母子的亲情,还是男人与女人间的感情
李昭不屑回答,周王氏已经不能回答。
苏谨晨只是怔怔地听着。
经过了最初的惊吓,她这几日精神似乎比开始时好了些。
可也只是看起来罢了。
每次他过来,云燕都会悄悄告诉他,姑娘夜里又惊醒了几回,又有多少次尖叫着醒来。
短短几天,她整个人都瘦了一圈。
即使是那双在他看来无论何时都透着狡黠与光芒的大眼睛,也已经黯淡得找不到半分往日的神采。
可是自始至终,他从没见她流过一滴眼泪,哭过一声。
她只是如一只受了伤的小兽,躲在自己的一方小天地里,默默舔/舐着鲜血淋淋的伤口。
让人无奈,也很让人心疼。
直到陈逸斐讲完好一会儿,苏谨晨才木然地转向他,轻声道,“二少爷那天又是如何得知”她顿了顿,才是失神道,“如何得知我会有危险的呢?”
“顾州知府翟凤楠,与我同科。为人心思缜密,断案如神。他通过周允之事,顺藤摸瓜,查出当年金陵曾有过一起走失案——失踪的,是一个外貌如同孩童的十七岁少年。李昭在百凤轩买/春受辱,那些上了年纪的花娘也都知晓周王氏幼子早夭,柳绵绵遇害时,李昭所在的杂耍班正在顾州演出,案发前,曾有杂耍班成员亲眼见他跟周王氏来往甚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