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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部分

绯雪倾城-第42部分

小说: 绯雪倾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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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骤起,挟着排山倒海的狂暴之力汹涌而来,几十个马匪未沾得天绯半片衣角,便从马上倒飞了出去,如同诗圣杜老爷子家屋顶的稻草,高者挂罥长林梢,下者飘转沈塘坳,洋洋洒洒,摔向四面八方。

    幸而天绯似乎并不打算大开杀戒,所以没有人死,只是一个个在地上呻吟蠕动,半晌爬不起来。

    天绯的眼眸淡定如水,长发白衣,不见半分凌乱。

    “……妖怪,妖怪啊!”许久,总算有看问题透彻的马匪,一针见血地道出了事情的本质。

    任高尚费了吃奶的力气从那口被他砸漏的大锅里爬出来,捂着后腰跌跌撞撞冲出草房,气急败坏地正想招呼所有人并肩而上,看到的却是喽啰们慌不择路,四散奔逃的混乱场景。

    “回来,都给我滚回来!”跳着脚嘶吼。

    然而没有谁顾得上理他,妖怪这种东西,茶余饭后聊聊可以,书词鼓曲听听可以,一旦碰上了,便只恨爹娘少生了两条腿。

    任高尚怔怔地看着豕突狼奔而去的一众手下,愣神许久,才意识到此刻只剩下了他一个光杆司令,面对着沉默不语的一村老少,还有刚刚把他丢出去的妖孽男人。

    古人云,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古人又云,君子趋吉避凶,古人还云,识时务者为俊杰。

    任高尚向来十分君子,也很是俊杰。

    所以他逃跑时的速度和风姿,一点也不逊于刚刚被他骂过的任何一个手下。

    “我还会回来的!”跑出大约一华里之后,任高尚回头大喊。

    他英勇的样子和激越的台词,很像苏软没穿来之前喜欢的某部动画片里,那只刀疤脸凸肚脐的狼。

    作者有话要说:工作上遇到了很大的变动,机构重组,原来吃饭的单位不复存在,新领导、新同事、新任务,什么什么都是新的,只有我自己仍然陈旧得快要发霉。在处世方面,我无疑仍然是半个废物,每次进入新环境,都煎熬得像要脱掉层皮。但幸而新同事之间相处还算融洽,只是面对新工作任务有点如履薄冰,有点心力交瘁。

    文荒废了许久,其实不想用荒废这个词,但实事确是如此,看见很多宝贝儿的催促和抱怨,心星颇感愧疚,所以在没有能力开更之前,不敢看诸位的评论,有点像鸵乌。这章比较长,不想断开,所以分成三段来发了。

第四十章 如何同生不同死(三)() 
鹿儿坡是草原深处一座小山的名字;站在坡上极目远眺;看云卷云疏,湛蓝如海的长空,看苍黄变换,绵延起伏的草地和丘陵,久了,苏软便恍惚觉得,好像是回到了家乡。

    离开北疆;苏软其实最想去雪狐王宫;当然不是为了旅游,也不是乐观到以为没有了莫伤离,天绯那不怎么厚道的老爹就会忽然立地成佛,不再纠结什么异世之心;只是觉得那片神秘的极北之地既然能生出天绯这种妖孽,而且又是他族人的聚居之处,说不定就能找到解救他的办法。

    方术也好,灵丹也好,跳下悬崖又爬上来遇见白胡子老头也好,漂亮美眉青眼相加运功疗伤也好……怎么怎么都好,只要能让他留在这个世界上。

    濒临绝望的人,都是慌不择路,饥不择食,有病乱投医的吧。

    所以一路之上,苏软都在极力劝说天绯常回家看看,但狐狸却不置可否,只是带了她御风而行,径直来到这片草原。

    在遥远的另一个世界,苏软生长于斯的城市之外,也有极美丽的山林和草原,天气晴好的假日,全家人会一起外出闲游,这样的风景,她实在太过熟悉。

    高天,阔野,浅草,长河,天尽头扬鬃飞驰的马,苍穹中展翼而过的鹰,还有风里异常温柔的泥土清香,裙角轻轻摇曳的稚嫩黄花,一切一切,都亲切得仿佛错乱了时空。

    ……那是她的家乡啊,所谓塞外黄花恰似金钉钉地,所谓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现牛羊,对于她,从来都不只是书本上的文字,而是离乡背井之后,午夜梦回之时,魂牵梦萦的风景。

    “像么?”身后,天绯淡淡问。

    “……什么?”回过神来,才发觉不知何时眼角已有些湿润。

    “像你家么?”

    “像……”揉揉眼睛,“可是,你怎么知道?”

    “……自己说过的事,忘得倒是干净。”狐狸冷哂。

    苏软恍惚记起,好像以前确实跟他说过自己的家乡,但那时在骁远王府,他还是狐狸形貌,对她也如同对空气一般,整日带答不理的德性,而自己的絮絮叨叨,也并不指望一只狐狸能听懂,基本上就是孤单到某种程度时的自言自语。

    “……原来,你那时在听我说话啊。”不知为什么就觉得有点心酸,却也有点高兴,于是傻笑起来。

    “傻子。”天绯仰起头,闲闲地看着一只飞鸟从头顶掠过,滑向远处去,“此处风景不错,要是喜欢,我们可以住到……”

    忽然皱了皱眉,顾左右而言他:“总之不要再唠叨着要我回雪狐王宫,这一路上简直被你聒噪死。”

    “……哦。”低垂了脑袋,有些委屈地回应,被嫌弃的感觉很是郁闷。

    沉默片刻,一只手轻轻抚上她的头顶,带了点安慰的意思,像摸小猫那样顺着毛捋了捋:“我会回去的。”

    “……啊?”

    “等我心情好,会回去的。”

    “……哦。”

    心情好,那是什么时候?但他说会回去,就肯定会回去的吧。

    鹿儿坡的村民们并没有把天绯和苏软当成妖怪看待,况且与经年滋扰的匪祸比起来,即便是妖怪,又还能坏到哪里去呢?听说他们想在草原上小住,白胡子的里正老大爷甚至还打扫出了自己家的厢房,免费提供食宿,民风之淳朴,人心之真诚,倒是在王都那样的繁华之地所不常遇见的。

    仍然与狐狸住在一处,里正大爷和老伴指挥着儿女收拾屋子的时候,问他们是要一间还是要两间,苏软的两个手指头还没来得及伸出来,狐狸却已经淡淡开口:“一间。”理所当然的样子,就像是带着自家老婆出来旅游,在宾馆开房间的老公。

    “果然是小两口啊,怪不得这样般配。”里正家的大娘笑呵呵地道。

    狐狸挑挑眉毛,并不解释。苏软的脸上却微微泛起了红晕,从王都到鲲州再到北疆,原也不觉得跟狐狸孤男寡女共处一室有什么不妥,因为狐狸是狐狸,狐狸和其他男人是不一样的,但此刻面对着老两口满脸“了解”的说不出是憨厚还是不憨厚的笑容,忽然就觉得不好意思起来。

    “你不舒服?”某个字典里从没有礼教纲常的家伙看见她含羞带怯,手指卷着衣袖的模样,问。

    “……没……没有。”将那两个指头背在身后,支吾着回答,眼眸中却因为刚才听到的某个词而漾出了些许笑意来。

    小两口……

    ……

    ……

    ……嘿嘿。

    身在异乡为异客的拘谨只维持了半天,苏软就将这里当成了姥姥家,夕阳西下时,坐在里正大爷家的门槛上,边吃饭边看日落,云起别院一战之后,心中太多惆怅焦虑,连吃饭这等大事也始终提不起兴致,食不知味,每每胡乱填满肚子便了。

    但此刻,在这个很像家乡的地方,左手拿着尹大娘给的玉米面大馅饽饽,右手抱了郑五嫂做的白莜面饸饹,空气中飘着熟悉的松针麦秸燃烧的味道,五味杂陈的心情,却已远不是悲或喜那么简单。

    一回头,瞥见狐狸正倚了门框站着,三根手指拈着个大馅饽饽,转来转去地研究。

    “这个……叫什么?”那探究的样子,不知怎么竟有几分像天朗。

    “我姥姥家那里叫大馅饽饽,好吃,你尝尝……”难得这位爷会对人间烟火表现出一点兴趣,便本能地热情推荐,话出口才又想起,他此刻只是个魂魄。

    嘴不是嘴,胃不是胃,连消化系统都没有,怎么尝?

    心中狠狠地揪痛一下,食欲顿时归零,黯然地抱着大碗,仰头,就见狐狸掰下一块饽饽,放进嘴里咀嚼起来。

    苏软的眼直了:“你……你干嘛吃饭?!”

    天绯斜了她一眼:“难道只许你吃?”

    “……不是,可,你没有……”

    “吃便吃了,没有又如何?”

    说得轻巧,没有身体,吃下去的东西往哪里装?

    ……不会都掉到地上吧?那跟直接倒厕所里有什么区别?

    说到厕所,他这样吃东西,会上厕所么?

    小心翼翼地向他身后看看,正自困惑,头上已经挨了一个不轻不重的暴栗。

    “你又在胡想些什么?”

    “……”

    “雪狐王族的元神与人不同,平日里不吃东西,是因为不需要,但只要我想,没有什么不能做,”拽,居高临下,二五八万地拽,“所以你只管吃你的,不用顾及我,尤其,别在吃饭的时候想那些恶心的事……”

    又掰了一块饽饽放进嘴里,转身回屋。

    好吧,算你拽,但你自己不想恶心的事,又怎么知道我在想恶心的事?

    咬一口饽饽,居然胃口大振。

    早知道他能吃东西,她就不会对斑斓他们家那些极品山珍视而不见了。

    旷野闲村,长空晚照,牧歌缓唱,倦鸟归巢,大馅饽饽,莜面饸饹,何以解忧,吭哧吸溜……

    不过,狐狸吃爱棒子面么?爷爷家的狗倒是吃豆包,可狐狸那种野生的东西,还是喜欢吃肉多点吧?

    莫非,只是为了宽慰她?

    低头,喝了一大口酸菜饸饹汤,滑溜溜的,有点酸,但却很温暖。

    有狐狸,有饭,有家乡,心里,便是满满的了。

    对于一个时运多舛,颠沛流离,刚从刀山火海里滚出来的人,鹿儿坡这样的地方,简直安宁得恍如桃源,每天拉了狐狸东游西逛,招猫逗狗,得瑟久了,连自己都上了自己的当,觉得日子只剩下一派悠闲,再没什么事情可烦恼。

    天绯除了成为全村女性的目光焦点之外,还成了全村土狗的精神领袖,不论走到哪里,身后总会远远地跟那么十几二十只,什么样的都有,却并不上前,只摇着尾巴亦步亦趋,一双双小黑豆眼里全是如见天神般的倾慕和敬畏,任凭自家主人再怎么叫喊,也不肯轻易回去。

    天绯也不以为意,任它们跟着,偶尔带了苏软坐在村口的树上看风景,树下便聚集了仰望的一群,黑花黄白,大小胖瘦,呜呜汪汪,蔚为壮观。

    记得以前在骁远王府,他还是狐狸的时候,疾风、骤雨、暴雪和惊雷那几只拽狗见了他,也是份外老实的,当时苏软并不明白是怎么回事,还以为那四个惊艳于他的美貌,以致忽略了性别。

    现在想来,可以理解为寻常犬科动物对于高端犬科动物发自内心的崇敬吧。

    总之一切都很舒服,如果非要找出什么不和谐的话,应该就算是某个锲而不舍的马匪头子了。

    任高尚也许算不上个好人,但却绝对是苏软见过的最坚强不屈的土匪,以正常人的逻辑,如果某天被某人随随便便就pia出去好几十丈远,带了百十个小弟还打不过人家,那么下次再遇见那人,多半会绕路走,但这位任大帮主的思维却显然要高人一筹,他认为,从哪里跌倒,就要从哪里爬起来,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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