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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3部分

同居情缘:我与女神总裁合租-第10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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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只不过有些惊诧,准确的说不是有些惊诧,而是十分惊诧。

    那个女人的速度奇快,要是换成别人恐怕没出十米就得掉队,更重要的是那个女人对于周围地形似乎早已胸有成竹,经过一个个拐弯,经过一个个沟沟坎坎她连看都不用看就直接冲过。

    由此可以看出,她事先已经做了一番精细的功课,能做到这点的人绝对不会是一般人。

    更让他惊讶的是,从那妞体现的素质来看,丝毫不弱于自己。

    所谓的男女平等以及女权主义从来不适合战场,但那个女人却用实际行动让叶承欢信服了这句话的意义。

    那个女人在预设好的线路上翻墙越脊如履平地,干净利落,从不拖泥带水,叶承欢从来不想用战场上的军事素质要求自己旗下的女兵,但就冲这个女人的军事素质来看,他突然感觉到对自己组织的女人实在是太仁慈了。

    黑暗风暴不允许仁慈,因为战场上没有男女之分,即便是放眼全世界,在战场牺牲率最高的都是女人。

    但眼前的这个女人完全不存在这样的问题,她甚至比自己组织最出色的战斗人员还要盛强多倍。

    叶承欢在这一刻忽然萌生了一种想法,一种不切实际而又最切实际的想法!

    他随着那个女人经过数不清的障碍赛奔跑,终于来到一处偏僻的小街,那里停着一辆银色摩托。

    哈雷如果把情感寄托剔除,就是辆噪音巨大、费油不环保、速度不够快、小故障多、且造型老旧过时的摩托车,但是,在死忠哈雷迷心里这是“哈雷精神”的特征,是刻意这般的、是顾客筛选器!羸弱小资们死开!

    你想谈谈哈雷摩托的“瑕疵”么?

    最着名的回答是:他傲慢盯着你双眼,“抱歉,这不是摩托,这是哈雷。”

    事实上,叶承欢一眼看出,停在角落里的那辆摩托车就是哈雷。

    只要一提起哈雷,最有代表力的车型必然属于大道滑翔系列了。

    事实上,摆在叶承欢面前的就是这样一款牛逼的摩托。

    其实,男人骨子里最钟爱的不是汽车,而是摩托。

    巨大的v型风冷式103发动机中使用了最为古老的联动式气门挺杆,排量却高达1。7l,它强大的扭力在3500r/min时已经达到了136nm,能够轻松拉动大多数家用轿车,强劲动力所带来的卓越骑行感受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fatbob采用了130毫米的宽大前轮轮胎,胎面花纹强壮粗犷,凸显了“肥大定制”车型的威风凛凛。车尾部分,高性能镀铬盖板,螺簧与减振器同心布置减震突出展示了180毫米宽大后轮轮胎和与之匹配的操控性能。配置防抱死制动系统和马力强劲的twincam103发动机,这的确是一款外形炫酷、姿态威猛的座驾。

    “上车!”女人率先踏上了摩托,两手一捏便启动了轰轰的引擎。

    叶承欢一点儿不客气,一屁股坐在了女人身后,两手直接按上了女人的胸,还不忘往前顶了顶:故作很小资的道:“开慢点儿,我晕车。”

    枪声越来越近,女人并没半点儿迟疑,一脚踩下,差点儿没把男人甩飞,座下摩托风驰电掣般横飞出去。

    一路的火光迸现,子弹嗖嗖射来,叶承欢顶在女人背后,两手体验着异样的感觉,感受着一路的惊险刺激,全然忽视了所处的危险。

    到了这时,他才不在乎子弹会不会射中自己,关键是感受,感受很重要的!

    但女人显然没他那么好心情去惬意,事实上他们不是去兜风,而是在枪林弹雨间寻求一线生机。

    女人一边要开车,一边还要拔出大腿上的手枪去射击,到了打光子弹的时候还要呼应一声,“你的手能不能做点儿该做的事。”

    听了这话,叶承欢便随手拔出手枪一通乱射,解决问题后又恢复状态。

    说实话,从一个男人的角度来说,这不能怪他,要怪只能怪这个女人对叶承欢这样的男人太有磁力了。

    叶承欢还从没被女人从枪弹中救过,这个女人已经不是第一次。

    她为什么要这么做,叶承欢懒的多想,但他已经确信这个女人的实力,无论他怎么样,这个女人也会带他逃出龙潭虎穴。

    事实上,也就是他,换成另一个人早就吓尿了。

    一团团爆炸火光冲天而起,叶承欢好似看着自己生日的烟火,虽然他连自己的生日都不知道。

    叶承欢好久没这么爽快过了,虽然他还不知道这个女人是谁,也不知道她的来意,管它呢,重要的是现在他很开心,开心的哈哈大笑。

    他一边大笑一边举枪怒射,枪口所指处,那些围追堵截的军警们纷纷中枪倒地。还有什么比被大美女战神载着开枪射杀敌人更让人惬意的?

    摩托车驶出东京湾,后面的追兵已经越来越少,到后来再也没了枪声,叶承欢把手枪往腰间一插,从后面熊抱着女人的蜂腰,把脸紧贴在她的侧脸,呼吸着女人香香的味道,舔着她甜甜的发丝,一时间心猿意马。

第1200章 弹片() 
这个节骨眼儿还有心吃豆腐的恐怕全世界也只有叶承欢一朵奇葩。

    女人没动也没躲闪,黑暗中一双锐利的眼睛紧紧盯着前方,她的驾驶技术超好,起码连叶承欢都没见过驾车这么好的女人。

    银色的大哈雷在夜色流淌的城市中极速穿梭,犹如一道银色闪电,周围的景色全都模糊不清,耳边只有猎猎风声。

    也不知过了多久,他们渐渐远离都市,来到一片相对偏僻的所在。

    偏僻并不等于简陋,叶承欢一眼看去就知道,这是与喧闹的东京湾迥然不同的一片低调奢华的富人区,充满了典型的sensehome设计语言。

    尽管建筑的设计美往往是用眼睛去欣赏,但sensehome却强调了人五官的整体感受。

    乍一看这座建筑是以大型玻璃、落地窗为主要元素构成的通透式结构设计,但其作用却并非只有延展视线,太阳照射与空气的流动方向也被考虑在内,经过嫩绿的灌木草坪为家里带来大自然的气息;另一个亮点是水的巧妙应用,对水在复数水池间流动的声音加以强调,带有独到的日式禅意风格。

    红外线感知的车库大门自动开启,女人将摩托车缓缓开了进去,叶承欢吃惊的发现,这座从外面看不算起眼的车库竟然有上千平米那么大,更令人瞠目的是,里面满满的摆放着一辆辆崭新的豪华座驾,这些座驾统统没有车标,显然都是经过改装的车型。

    叶承欢是这方面的行家,一眼便看出这些改装车的价值。不是简单的换个轮子、改个避震、换个车灯,大到气动布局,小到车漆全都做了一番认真考究的修改,几乎是从内到外来了次彻底的大换血。

    最惹眼的是其中甚至还有一辆类似蝙蝠侠战车的超级跑车,凶狠的狼眼大灯,比炮管还粗的四个排气筒,好似外星人一般的肌肉外型,全都昭示着本身的超凡价值。

    关键是这种车不是有钱任性就能买到的。

    叶承欢吹了声口哨,只看了一眼便再也离不开了。

    “这车能开吗?”叶承欢不相信真有这样的超跑,还以为只是广告商的样子货。

    女人没理他径直走向车库的安全通道,叶承欢尽管赞不绝口也只好跟她离开。

    他们顺着车库通道直接上到别墅内部,一道道带着体热扫描装置的玻璃门自动打开,一盏盏温控大灯层层开启,俨然来到一片未来世界。

    叶承欢看看这儿,瞧瞧那儿,哪儿哪儿都觉得新鲜,不是他没见过世面,主要是他没想到那妞会住在这种地方:“喂,这房子值不少钱吧?”

    他闻了一声没人回答,转脸一看,只见女人摘掉头套,露出一丝乌亮乌亮的长发,高高的马尾,雪白的脖颈,显得十分干净利落。

    女人慢慢回过身来,叶承欢便看到一张白的近乎透明的脸庞,白得找不到半点瑕疵。

    就是在这样的一张脸上,嵌着一对细长的水目,宝蓝色的瞳孔好似湖水般清澈,鼻梁高挺,红唇一点,眉宇间冰冷的杀气尤为惊心动魄!

    “是你!”叶承欢再也没心思去观赏别的,诧异之色溢于言表。

    那个女人不是别人,正是一直阴魂不散、追魂索命的超级女杀手:叶知秋!

    没想到几次三番出手帮忙的人居然是当初要杀自己的人。

    世事就是这么奇怪,杀手也可以救人,慈善家也会杀人,没有什么是不可能发生的。

    “为什么要救我?”

    “为了我自己。”她的回答让人摸不清头脑。

    叶承欢苦恼的挠了挠头:“喂,美女,你到底是想杀我还是想救我,麻烦你说清楚好不好。”

    “我想杀你,可我不得不救你。”这妞的回答一句比一句难懂。

    “你怎么知道我在那里?”

    “因为我一直在跟着你。”

    叶承欢脖子后头冷风嗖嗖,他固然没有留意会有人跟踪,这也源自于他强大的自信,事实上,还从来没人跟踪而不被他发现的。

    叶知秋是第一个,也是唯一的一个!

    被人跟踪而没有察觉到,这对叶承欢来说是致命的,试想如果叶知秋要杀自己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为什么跟着我?”

    “我怕你被人杀了。”

    “跟你很熟么,我会不会被人杀貌似跟你没什么关系吧。”

    “我觉得有关系就是有关系。”

    叶承欢知道跟这个女人说话太费劲,从她嘴里你休想能问出什么有价值的东西,与其追问下去倒不如既来之则安之。

    总之被人救总比被人杀要好。

    “这是你的房子?”在叶承欢的想象中,本以为叶知秋这样的人应该会住在那种暗无天日的小板房里,总之越偏僻越好,甚至会住在山洞里也说不定,可今天一看完全颠覆了他的想象。

    “是。”

    “啧啧,生活条件不错嘛,一个人住这么大的房子晚上会不会害怕……哦,对不起,我忘了你是杀手,谁害怕你也不会害怕的。”

    叶知秋淡淡道:“你的废话真多。”

    叶承欢还不在乎,脸皮厚点儿总不会吃亏,“能买的起这样的房子说明你的收入一定很牛,估计也算是杀手界的顶薪了吧,我一直很好奇,干你们这行的有五险一金吗?有节假日吗?休息的时候会不会约几个杀手界的朋友去美美容、旅旅游什么的……”

    这家伙罗里罗嗦,嘴巴比机关枪还快,一开口就停不下来。

    叶知秋突然插口道:“你弄脏我的沙发了。”

    叶承欢低头一看,这才发现自己的血把沙发染红了一片,不光是沙发上,还有他经过的地上点点滴滴都是血迹。

    他这才想起后背还嵌着几块该死的弹片,这时才疼的一咧嘴。

    北风之神也是人,只要是人就怕疼,就好象小孩子怕打针一个道理。

    “跟我来。”叶知秋说了一声便进了另一个房间。

    叶承欢跟她过去,叶知秋指着屋子正中的一张水床:“趴下。”

    叶承欢眨巴眨巴眼睛:“干什么?”

    “你是不是想流血而死?”

    叶承欢明白了,原来她要给自己取弹片,仔细想想也没什么奇怪的,杀手和军人一样免不了受伤,干他们这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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