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裁,你家宝贝太坏了-第16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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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云,你是个爱憎分明的人,你这种性格我比较欣赏,但如果有一天你在我这个位置,就没那么容易……我跟诗诗认识很多年了,就算没有爱情也有友情在的。”
所以在吃了早饭之后,方明楠便赶到了曹诗诗的住所。
只是她不在家,打电话也联系不上。
朱小曼也满世界的在找她,从她口中才得知,从昨晚曹诗诗闹着要出去到现在为止,她都没有再回来过,手机无法拨通,她走的最近的几个朋友那儿也没有,她常去的美容院、餐厅、电影院也没有……她就像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一样。
与此同时,关于她与另一名无名小混混的丑闻也传的沸沸扬扬。
说法纷纭。
有人说曹诗诗是报复,报复方明楠找情人,可是她找的那个人未免也太低格了一点,全凭好玩吗?
有人说那个酒吧是个毒品交易所,曹诗诗是染上了毒瘾才在那儿鬼混。
还有人说是因为方明楠不碰她,所以她在外面找男人尝腥……
而和曹诗诗关系最近的方明楠,自然成了最重要的线索人,可人家家底摆在那儿,任你有三头六臂也无法靠近半分。
在曹诗诗没找到之前,方明楠没做任何回应。
井是在事情传出去的前一晚去那酒吧将那混混带了走,第二天事情就不胫而走,可能那混混想过有朝一天会出事,于是将那些证据藏了一份在朋友那儿作为威胁别人的筹码,可他万万没想到,井是个铁石心肠的人,就算让曹诗诗身败名裂,跟他有什么关系?
越是混蛋的无赖,越是不能纵容,否则只会让他们得寸进尺。
“你当时看见她了为什么不把她带出来?”方明楠的眼里有些凶狠的利光,想起曹诗诗被人玩弄于股掌,而他竟从来不知,心里便生出些愧疚。
井告诉了他事情传出去的因由,当时井确实是看见曹诗诗了,而且她还在自己这边,只是那混混拿曹诗诗的艳照威胁他时,他冷漠的无视了,他如果要处理掉那人,就不能顾那么多。
而且井拉她走时,她心里全是怨恨,根本不愿意跟他一起走。
“你让我把她打晕了扛回来?我可没那么怜香惜玉!”井嗤之以鼻,“除了小姚,我不会抱别的女人。”
井是比童桐雨还一根筋的一根筋,做事就只看结果,完全不会顾及他不关心的人,他一直不太喜欢曹诗诗。
现在说这些也迟了,井说完也不看他的脸色,直接上了二楼。
方明楠拿了外套就要出门,却被跑下楼的方晓凡看见了。
“爹地!带我一起出去!”他从来没照顾过人,才过了一天,便觉得全身不自在,恨不得飞天了拉倒。
外面天色暗了下来,方明楠指了指外面,说,“太晚了,你……”
“我要去嘛!”
“我不是去玩,我去找你曹阿姨……”方明楠以为说到曹诗诗,他就会后退,没料到方晓凡劲头十足。
“我陪你一起找啊!走啊!你带着我!”
两父子驱车离开后,田田就追了下来,一下来没看见方晓凡就开始哭。
“爸爸……哥哥呢?他怎么不见了?他是不是不要我了?”田田拉着井的手就要跑出门,却被井抱住了。
“美阿姨说想你了,今晚跟爸爸回家。”
井本以为把田田送走后,姚美仪不会再跟他抱怨孩子不听话云云,没料到井一个人回到家后,姚美仪没见到田田就开始咆哮。
说什么那蠢蛋是不是走丢了?你给我找回来啊!
井说送到方明楠家后,姚美仪气的双眼冒泡。
那一晚,两人风起云涌,确实很刺激,刺激的令人发指。
井有点吃不消,那女人整天就带孩子,吃的好,睡的好,身体强壮的不得了,如果天天这样,会肾虚。
“我不回去……我要跟哥哥在一起,我要跟哥哥睡……”田田固执的嘟着嘴仰着头,突然又收回了脚,拉着井又进了屋,“爸爸,我以后就跟哥哥在一起了,你不要分开我们。”
晚上,于爽从外面端着一盆火锅敲开了桐雨的房门。
手上还有一份报纸。
今天白天,于爽没过来,因为各种忙,自从传出童桐雨成为了《盛世惊华》的女主角后,各种邀请纷沓而来,她的电话一直响个不停,邀请函也如雪花般飞来,除了要接那些电话,还要一个个邀请函的拒绝。
因为在开机仪式没开始前,桐雨不能出任何闪失,这个女人一向不太聪明,一闹就乱。
“是什么火锅啊?吃了会不会上火?”桐雨饥肠辘辘的一手捂着肚子,一手去揭火锅的盖子。
“你倒是聪明了,不过我信的过你,你熬夜也没见你长过痘痘,没事没事。”
于爽闻了闻热气腾腾的火锅热汽,立刻哈哈大笑了起来。
“乳鸽……吃了补胸的!”于爽眼馋的看了看童桐雨的胸,虽然隔着那么厚实的衣服什么也看不见。
《盛世惊华》的背景是在唐朝,里面的服饰相比于其他朝代,算是比较风韵了。
而经过了前段时间动乱不安的日子,于爽总觉得她瘦了,胸部自然也缩了水,于是得大补。
桐雨害怕的摇了摇头,立刻从餐桌前走了开,“我不吃。”
“不吃也得吃!我是你的助理,你得听我的!”于爽不由分说的将她拉到了桌前,好言哄劝,“这个乳鸽,不止补胸,还补脑,鸽子是最聪明的,古时候不是有那飞鸽传书吗?你看鸽子方向感多好,你吃了说不定方向感都补回来了!”
“再说了,那个补胸的效果肯定也没那么厉害,不然那些丰胸药卖给谁?”
被她一说,再被香味一引诱,桐雨完全没了抵抗力。
由于于爽今天没来送饭,她自己在厨房里捣鼓了几下,随便吃了点,现在早就饿的天荒地老了。
“桐雨,我原本以为就你这个贱命会被人整,事事轮转啊!曹诗诗总算遭天谴了!”
等桐雨吃的差不多的时候,于爽才摊开报纸一脸得意。
“什么事啊?”桐雨舀了一碗汤递给她,“你要补胸,我告诉你,男人都喜欢胸。”她说的一脸神秘,这事,就算于爽没找过男人也知道。
全天下的女人都知道男人喜欢胸,而且越大越好。
“我平胸我骄傲啊……我想做男人就做男人,想做女人就做女人,像你这样多麻烦,到时候女扮男装,得用布条裹多紧才行!”于爽揶揄完挺了挺胸,喝了那汤之后,将报纸往桐雨面前一丢。
“估计就你不知道了!曹诗诗守着方明楠还不甘心,在外面找了个小白脸,胳膊上左青龙右白虎的那种男人,我怀疑她上次流产流的就是那小混混的,不然……以她那毒蛇精的智商,怎么会让孩子流掉,打死我都不信!”
桐雨一直闭口不语,默然的看着报纸上面的报道。
最后平静的将报纸往桌上一放,语气还是那么平静,“你会相信报纸上说的这些吗?我就不信。他们就几天前不是说我勾引方明楠潜规则吗?事实也不是这样。”
于爽叹息的摇了摇头,一脸无药可救的神情看着她,“你什么时候能不这么圣母玛利亚啊,我快受不了了!”
桐雨眼睛一沉,“我也没说我喜欢她,只是我不喜欢那些记者和报纸。”
“好好!我听说方明楠在找她,你会不会觉得心里不舒服?”于爽舀了碗汤又给了她,“你也不用吃醋,看她多可怜,那个混混档次也太低了,还是你会混,找的男人都让人嫉妒的发狂,我跟着你,比朱小曼那妞幸运多了!”
她无时无刻都没忘记朱小曼扇她的一耳光。
“我没吃醋。”桐雨嗡声道,“方明楠如果不去找她,我才会寒心。”
于爽哼了声后将火锅端着放进了冰箱。
“要我说,你就是太软弱了!我就看不起你这一点,自己喜欢又不去争取,还巴不得别人把男人完好无缺的送给你……这一点曹诗诗就做的比你好,她死缠着方明楠,就算方明楠不喜欢她,就算她和别的男人有一腿还怀了别人的孩子,她也没放弃方明楠,反而想方设法的要套住他……你什么时候跟别人学学啊!学一点点都好啊!”
难怪于爽要将火锅端走,就是为了认真的训斥她。
“那样我不喜欢。”桐雨心里有些虚,又重重的呼了口气,“曹诗诗有家有钱有地位,我有什么?她有骄纵的资本,我算什么?小丑而已。”
“哎!算了,不说她了!只是她出现了这样的事,不知道方明楠会怎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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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六章()
只要一提起家和身份地位,于爽就无条件投降。
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从童桐雨那个出生混到现在的地步,她很努力,也很不错了。
不止于爽,几乎所有人都在看着方明楠的反应。
不负众望,方明楠在第二天清晨,在酒吧里找出了狼狈不堪的曹诗诗,同时车里还有方明楠的宝贝儿子,方晓凡。
方明楠带着儿子一起寻找曹诗诗,这说明了什么?
所以当于爽拿着最新出炉的娱乐报抵达桐雨身边时,那则新闻让童桐雨也陷入了神思。
可能她也在想这个问题。
方晓凡不是一直都不喜欢曹诗诗的吗?
当然,桐雨不是这么心胸狭隘的人,她只是觉得方明楠护着曹诗诗时,他们才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门当户对,总是好的。
曹诗诗身上的那股大小姐气质,是贫民窟出来的女孩学都学不来的,就连别人忧郁,都忧郁的比较有情调。
方明楠将曹诗诗送回她家后,曹利华有些无地自容的看了一眼方明楠,想了又想,还是将他叫到了书房。
曹诗诗的母亲在将女儿交到保姆那儿后就开始打量起方晓凡来。
由于一晚上都在各个酒吧找人,方晓凡虽然没下车,但窝在车上一整夜,全身都跟散架一样,连着两夜,他都睡眠不足。
方晓凡睨着眼看着眼前的妇人一脸探究的盯着自己也没表态,在沙发里翻了个身,背对着她就准备睡。
“晓凡是吧?要不要到房间里去睡觉啊?”妇人心里在想,见过那么多小男孩,唯独他生的霸气潇洒,就是比平常孩子多一份睿智般的英气。
“你不要管我……我等爹地来……”他含糊的呓语着,最后还蹬了蹬脚。
他没脱鞋就将脚在沙发里乱蹭,妇人弯身准备给他脱鞋,却被他误解成,她嫌弃他的脚脏。
于是他一股脑爬了起来,一脸愤怒的嚷道,“小气死了!我不睡了!”
难怪诗诗以前说这个孩子比祖宗都难伺候,原来是真的。
“阿姨不是嫌你脚弄脏了沙发,阿姨是怕你睡着不舒服呢!”
“你才不是阿姨呢!奶奶还差不多!”方晓凡如此一说,女人的脸一红。
书房里,曹利华满脸忧愁的踱来踱去了几圈,最后在方明楠面前站定,语重心长道:“是我管教不够啊!从小就看的娇,她妈也不管她,哎!这女人最看重的就是名声了,现在闹出这个事,虽说是我们诗诗对不起你,可好歹她也为你怀过孩子……你看……”
“伯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