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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8部分

我在荒岛求生的日子-第148部分

小说: 我在荒岛求生的日子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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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夹杂星点黄色,体背棕土黄色,背脊有不规则的黑色斑点,尾背毛色与体背面腹毛为淡土黄色,浅棕色或白色。

    其余部分是深浅不同的棕褐色,毛较长,蓬松,质地柔软,野兔头小,就连耳朵也比家兔的耳朵要小很多。

    野兔的隐蔽性极强,在它一动不动时,其毛色与周围杂草混在一起,即使有人走进一米以内也不容易察觉。

    野兔一般单独活动,它们依靠速度奔跑来逃避危险,其奔跑的速度能够达到每小时50千米,野兔生性机警。

    听觉和视觉灵敏,逃跑迅速,隐藏严密,敌害虽多,但能捕捉到它的动物很少,一般都是昼伏夜出,所以白天能看到它的几率很小。

    可眼下我们唯一的食物来源就是它了,只是不知道我们能不能将它抓住,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我和女人们静静的等待着。

    肚子不时的发出声响,时间一点点的流逝,野兔丝毫没有出来的迹象,女人们有点着急,便忍不住的问着我。

    “昊炎,要是野兔不出来怎么办啊?我们还要在这干等吗?不如再去找找野果吧?”

    琳琳刚说完,只见远处野兔悄悄的露出了一个头,几秒钟后便迅速缩了回去,我赶紧打着手势。

    “嘘,不要说话,再等会。”

    不知道又过了多久,女人们彻底失去了耐心,变得有些烦躁,我明白女人们此刻和我都很饥饿,可附近唯一看到的就只有这个野兔了。

    如果不是没有选择,我也不想抓捕这个狡猾的家伙,就在我想着的时候,野兔再次露出了半个头,依然没有打算出来。

    只见它定在那里一动不动的观察着周围的情况,有点风吹草动的声响都会立刻躲避起来,我和女人们都紧盯着野兔的一举一动。

    恨不得将它推出来去触碰机关,王海云看得着急,情不自禁的推着我的身体,感觉像是推着野兔一般,不知道又过了多久,就连我都有点想放弃的时候。

    只见野兔突然窜出来,因为有机关的阻挡,它在跳的时候正好将机关触发,锋利的木棍瞬间射中了野兔的身体。

    一股鲜血涌流而出,受伤的野兔拼命的奔跑逃离,只因木棍射入身体太深,几乎没几秒钟,奔跑的野兔在空中落地的时候。

    径直的摔在了地上,就再也没有起来,女人们兴奋的欢叫着,不得不说这的确让人很兴奋,这种成功的感觉很有满足感。

    我也庆幸自己等来了这一刻的到来,要不然怎么说,坚持不住的时候,在坚持一下,你就成功了,我赶紧跑过去抓捕野兔。

    看着地上满身是血的野兔,木棍刺穿了它的身体,如果不是它的速度够快,估计这样的伤势就直接死在洞口了。

    好在它并没有跑远,看着眼前的野兔,我的眼睛都快绿了,不说想生吃它也差不多了,我拿着它赶紧跑回去取火烧烤。

    “昊炎,你的脸……”

    (本章完)

第249章 女神的担忧() 
乐乐惊恐的看着我,脸上的表情惨白,面如土灰,我被她然的表情吓了一跳,忍不住的问了起来。

    “怎么了?乐乐?有什么不对吗?”

    “你的脸上全是血,你这是怎么了?”

    也是自己太过高兴了,竟然忘了野兔身上的血,此时的丛林也是温热无比,为了擦去额头上的汗水,我也忘了双手已经粘满了野兔的鲜血。

    将自己的脸弄得全是野兔的血,直到乐乐提醒时我才注意到,甚至才闻到脸上的血腥味道,我把自己弄得跟个大花猫似的。

    女人们却突然忍不住的笑了起来,不过抓到野兔后我和女人们都很开心,终于有东西吃了,随着引燃的火堆越来越旺。

    我也将野兔清理完毕,就连野兔的皮毛我都没有扔掉,艾丽莎看到我的做法赞不绝口,不停的竖着大拇指。

    虽然我听不懂她说什么,但我知道她和我一样,不会浪费大自然中所有能用到的资源,因为她就是将大自然中的资源变为现代生活中一些创造的人。

    我虽然和艾丽莎的学识没法比拟,但我知道野兔的皮毛可以用来做很多东西,所以我将野兔的皮毛也好好的保留下来。

    “终于不用挨饿了,太好了。”

    乐乐兴奋的看着我,眼神里还是流露着崇拜的眼神,说真的能看到乐乐我很开心,好在她有惊无险,平安无事。

    我将野兔的肉分出了一些用砂锅继续煲汤,剩下不多的野兔肉,我和女人们开始烧烤着,虽然野兔肉不多。

    但对饥饿的我们来说,等于雪中送炭了,野兔肉的营养价值的确是难得一求,野兔肉属于高蛋白,低脂肪,少胆固醇的肉类。

    不一会野兔肉就喷香扑鼻,我忍不住的咽着口水,其实我很少吃到野兔肉,不单是它的营养价值吸引我。

    更多的是这种烧烤的味道就让人垂涎欲滴,只能说是解馋,不算是解饿,因为野兔太小了,我们现在人又多。

    我甚至只是吃了一小口兔肉,含在嘴里的野兔肉都不舍不得一下吃掉,生怕吃快了,就没有东西吃了一样。

    不过有得吃总比没有吃的要好,何况此时吃的美味呢,只是意犹未尽,女人们也是吃得津津有味,就连砂锅里的野兔肉汤,都变得浓香无比。

    香飘四起,看着乐乐端走砂锅的一刹那,都忍不住想要喝一口,人在饥饿的时候对食物的渴望是很强烈的。

    为了让欧阳蝶依和艾丽莎能早点恢复身体,女人们都没有想喝野兔烫,虽然肚子都没有吃饱,不过还是想把最有营养的烫留给欧阳蝶依和艾丽莎。

    希望这样的方式,能尽早的调理和恢复她们身上的伤,不然面对以后突然出现的危险,就连逃跑都成了负担。

    吃过野兔的美味,我和女人们继续想前行走,带着我们现有的装备,一路追随着洋鬼子离开的方向,希望早一点能救出兰兰和亦菲。

    不知道走了多久,天气的炎热让我和女人们再次汗流浃背,此时的树木遮挡不住了头上的烈日,火辣的太阳照的我们头有点晕晕的感觉。

    为了防止中暑,我们找了附近一个大树下乘凉,为了不耽搁时间,我们必须尽快找到洋鬼子,可这样走下去的确很危险。

    此时我们来到的地方,树木比较稀少,荒草丛生,像是一片大空地一样,在烈日炎炎下行走,中暑是指定的。

    中暑是指在暑热的天气,温度大和无风的环境下,表现以体温调节中枢功能障碍,汗腺功能衰竭和水电解质丧失过多为特征的疾病。

    临床表现为头痛,头晕,口渴,多汗,四肢无力发酸,注意力不集中,动作不协调等症状,严重会引起昏迷。

    如不及时治疗,会引起抽搐和死亡,永久性脑损伤或肾脏衰竭,为了防止我和女人们中暑,尽量呆在阴凉通风的地方,补充水和盐分。

    我用大刀在附近的树木引流一些大树的汁液,用来洗脸降温和饮用,补充人体的水分。

    “昊炎,我们怎么办?等太阳下山吗?”

    乐乐皱着眉头看着我,娇羞的脸上一片嫣红,额头上冒着细小的汗珠,我明白乐乐的担忧,只是时间对我们来说很重要。

    浪费一分钟,兰兰和亦菲就会多一分钟的危险,怎么能及时赶路而不必担心中暑呢?我在努力的想着,就在这时,艾丽莎走了过来。

    她幽蓝的眼睛盯着我,凸起丰满的精灵,人没彻底走到我的面前时,丰满的精灵就快顶在我的身上了,我错愕的看着她。

    “怎么了艾丽莎?”

    忽然想到艾丽莎根本听不懂中文,我歪头看了一眼乐乐。

    “乐乐大美女,帮我问问艾丽莎,你想干嘛?”

    看着乐乐和艾丽莎沟通了一会,一旁的琳琳突然笑了起来,对她的笑我还觉得诧异,不知道琳琳笑什么。

    当乐乐笑靥如花的看着我时,我就觉得这里有什么不对,当再次看到艾丽莎的时候,艾丽莎突然脸上泛起红霞。

    “怎么回事?乐乐你和她说什么了?”

    我好奇的看着乐乐,她一脸坏笑的看着我,脸上的表情显得很诡异的样子。

    “没什么啊,我就问问她想和你说什么,顺便说出你的心声。”

    “我的心声?”

    “是啊,你的眼睛都掉艾丽莎的沟里了,我就替你说出你的心声了。”

    当乐乐说完,琳琳哈哈的大笑了起来,只有我和王海云一头雾水,就连欧阳蝶依都忍不住的干咳了几声。

    “你说的什么啊?”

    我迷茫的看着乐乐,不知道她都和艾丽莎说了什么,不过从艾丽莎羞红的脸可以看出来,指定不是什么好话。

    “我就问她想对你说什么,艾丽莎说建议你利用植物做个帽子,这样我们就可以继续赶路了。”

    “那艾丽莎看我的眼神怎么不对?她怎么害羞了?”

    “我又说你很喜欢xiong大的女人,特别是艾丽莎这样的,我想在你xing间畅游……”

    乐乐说完,所有人都笑了起来,艾丽莎的脸上却一片绯红,虽然她听不懂中文,但感觉出来,女人们在开玩笑。

    “我晕,乐乐,你也太坏了?站住……”

    (本章完)

第250章 确定方向() 
我不好意思的看着艾丽莎,尴尬的追赶着躲避的乐乐,没想到乐乐居然拿我开玩笑,而且还是和不怎么熟悉的艾丽莎。

    不过艾丽莎的话倒是提醒了我,打闹归打闹,为了能抓紧时间继续追赶洋鬼子,我按着艾丽莎的想法动手制作遮阳伞。

    艾丽莎是个科学家,对丛林一点都不陌生,因为她的专业就是开发和实践,利用大自然的能源发明和创造。

    不过我能和艾丽莎合作,因为她有想法有理论,而我有生活经验和农村生活的经历,利用艾丽莎的专业,加上我平时生活经验的点滴。

    就这样在做一件事情时就缩短了实践的过程,对于艾丽莎说的遮阳帽子,我首先想到了斗笠,斗笠就是遮阳遮雨的帽子。

    有很宽的边沿,用竹蔑夹油纸或竹叶棕丝等编织而成,在江南农村一带,几乎每家每户家中都有斗笠,有尖顶和圆顶两种形制。

    在艾丽莎的提醒下,我想到了制作斗笠,虽然附近没有竹蔑可选,可还是有类似竹蔑的植物,我用那种植物开始制作斗笠。

    首先我将植物取下,并裁剪成大小相同的长度,在交叉的地方相互编织起来,因为主要是为了遮阳,所以在顶端的制作我没有太过细致。

    像是编筐一样,编织一个尖顶,尖顶的好处就是在戴上的时候会与头有段距离,作为空气流通,不会因为戴着的时候连在头发上。

    这样的目的也是考虑到通气和排汗,顶端的缝隙我也是留了一些,只要不是漏的太明显就好,随即按照草帽子的形状继续编织。

    当足够大小的时候,我开始向下编织,这样就形成了一帽子的形状,为了遮阳面积能大一些,我尽量将斗笠遍的大一点。

    这样不但可以遮挡头上的烈日炎炎,还可以将身体更多的地方遮挡起来,避免伤害皮肤,特别是身后的女人们。

    白皙的皮肤细嫩光滑,吹弹可破,如嫩藕一般,为了保持肌肤不被烈日所侵害,我将女人们的斗笠制作的格外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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